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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通用10篇)

活动方案 阅读(1.76W)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1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各种精装修、高档家具、家用电器等进入千家万户,群众的自有财产大幅增加。与此同时,各种灾害如火灾等事故也时有发生,事故一旦发生,就会给家庭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导致毁灭性的风险。为了防范自然灾害和意外导致的不必要家庭财产损失,也为了保障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通用10篇)

一、工作目标

20xx年上半年全县“我爱我家”家庭财产保险(以下简称家财险)工作总体目标:社区居民住户覆盖率不低于10%,力争达到20%,确保社区居委会干部员工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具体任务附后)

二、任务期限

“我爱我家”家财险工作完成时间为5月30日之前。

三、主要措施

各社区要紧紧围绕上述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完全自愿”原则,积极做好群众工作,重点突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优化理赔服务、强化激励措施”等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我爱我家”家财险工作,社区党组织书记要精心谋划,亲自部署,召开好社区居委会干部、居民小组长和楼院会议长动员部署会议,将任务分解到个人;社区干部要深入群众,讲解“我爱我家”家财险的重要性和积极因素,争取更多群众了解和支持,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参保。为推动该项工作任务开展,特将此项工作列入20xx年社区工作年度考核。

2、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培训、微信、宣传页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我爱我家”家财险知识宣传。具体由人保财险支公司组织人员搞好宣传策划推广工作,负责各社区居委会培训交流。各社区要将典型案例调研剖析,提高居民对家财险的认识度和认可度,从而产生参保意识,尽可能扩大参保覆盖面。

3、优化理赔服务。建立健全理赔联络制度,人保财险支公司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我爱我家”保险理赔服务。保户报案后,后续理赔事项由联络员代办,提高理赔服务效率,避免增加保户来回奔波的麻烦。尤其是在赔案事故清楚,金额数量确定的情况下,尽量简化理赔手续,让居民第一时间拿到赔偿金,达到理赔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4、强化激励措施。对于“我爱我家”家财险覆盖率达到1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按实收保费进行排名,前三名的分别按实收保费的6%、4%、2%进行奖励,并在“我爱我家”微信工作群进行龙虎榜公示。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2

近年来特别是__大以来,全国财产保险市场得到了较快较好的发展,业务规模迅速扩大,防范风险能力逐步增强,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但是,在产险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仍比较突出,既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的信誉和形象,又破坏了保险资源,增大了行业经营风险,甚至会损害被保险人合法利益。因此,财产保险行业应高度重视规范发展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共同努力,狠下决心解决市场突出问题。

一、工作目标

以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治理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管查处为手段,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形成财产保险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公平合理竞争的良好局面。今年年底前,力争实现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保险公司内部管控显著改善,公司经营存在的业务财务基础数据不真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保险公司条款费率报行不一,未经申报擅自改变条款费率或以各种手段变相降低费率的行为基本得到解决。

(三)建立健全规范的理赔服务标准和理赔流程,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行为的投诉明显下降。

二、重点内容

目前,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应着力抓好以下重点:

(一)确保公司经营的业务财务基础数据真实可信

1、确保保费收入据实全额入账。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及保费收入确认原则,在保费收入科目中全额如实反映保费收入情况。严禁虚挂应收保费、虚假批单退费、撕单埋单、阴阳单证、净保费入账、系统外出单、账外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2、确保赔案和赔款的真实。严禁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严禁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金额,严禁将与赔案无关的费用纳进赔案列支,严禁与汽车修理厂等单位合谋骗取赔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理赔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管理,确保理赔数据的真实完整。

3、确保公司经营各项成本费用据实列支。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相关法规与制度,严禁不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严禁以报销虚假的差旅费、车船使用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以支付中介手续费或挪作他用。中介手续费必须全额据实列支,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列手续费。不得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销任何费用从而扩大经营成本。

4、确保各项责任准备金依法依规计提。严格执行非寿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准确、真实地计提各项责任准备金,严禁通过随意选取发展因子和最终赔付率假设等手段违规计提准备金,造成经营结果不真实。

各级公司的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对所管辖公司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负总责。

(二)严格执行向保险监管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条款费率

严格执行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条款费率的审批备案程序。严禁保险机构对条款费率报行不一,各公司分支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扩大或缩小保险责任,不得随意变更总公司统一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从而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破坏市场秩序或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违规行为。如需修改或变更条款费率的,必须依法履行报批或报备程序。

(三)解决理赔难问题

保险公司要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系统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切实提高理赔时效。

(四)确保公司主要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

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保费资金管理、核保核赔管理、有价单证管理、成本管理、印章管理、分支机构高管人员管理等核心内控制度。强化数据集中管控,理赔接报案系统、单证系统要与核心业务系统全面对接,业务、财务、再保数据要实现集成管理、无缝链接、实时互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内控执行力。目前尚未做到总公司集中管控数据的公司,必须制定方案,明确时限,尽快实现。

三、主要措施

(一)坚决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1、对采取各种手段造成保费收入严重不真实的,要给予停止接受新业务至少6个月、责令撤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并依法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对制造假赔案或故意扩大赔款挪作他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按上述第一款处罚。对故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的严格按规定处理。

3、对私设小金库,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按照提供虚假报告、报表等行为予以处罚。

4、对采取各种手段虚列经营管理费用数额较大的,要给予停止接受新业务至少6个月、责令撤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并依法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对不执行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的,要责令撤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并追究上一级乃至总公司的管控责任。

6、对不按规定计提各种责任准备金的,要依法给予罚款或者限制业务范围、停止接受新业务、责令撤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7、对经营交强险公司违反交强险相关法规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要将公司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的情况及时向社会披露,强化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保监会要采取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范围、限制高管薪酬、限制向股东分红、加大分保、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措施,督促公司降低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改善业务质量和效益,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临界点的公司,保监会要通过动态监管,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四)建立对总公司的质询和监督。对总公司发展策略与公司实力不符、公司的市场发展激励机制与市场不符、公司核心内控管理薄弱,管控手段不力,经营管理粗放者,保监会产险部给总公司发监管提示,对总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将公司列入重点监管公司名单,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五)建立与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长的通报制度。保监会每季度将公司违法违规问题及受处罚情况向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长进行通报,发挥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长应有的监督约束作用。

(六)建立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在全国产险业建立高管人员及法律责任人、精算责任人等重要人员不良记录档案库,及时登载违法违规受处罚的机构和人员信息,严禁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异地任职。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原则,加大违法违规经营的成本。

(二)坚持保监会与保监局上下联动,全国统一行动、统一标准,协同一致的原则。

(三)坚持查处保险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与质询或追究其总公司相关责任的原则。

(四)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保监会除交强险手续费不得突破4%以外,其他商业险手续费标准由各公司掌握,但要据实列支,依法纳税。同时,鼓励保险公司依法在制度机制、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范违规问题的发生。

(五)坚持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和公司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原则。各保监局应重点检查20xx年8月31日后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保险公司对20xx年8月31日前经营的违法违规情况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时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要将自查自纠的详细情况每宗每件列表,以省为单位报当地保监局。总公司综合系统情况于20xx年10月30日前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对发现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和20xx年8月3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坚持监管查处与加强行业自律的原则。在大力加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全国和各地保险行业协会要积极沟通协调会员公司,加强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积极探索有效的自律措施。

(七)对交强险以及有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等业务实行更为严格的查处和监管原则。

五、工作要求

规范产险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一个公平规范有序竞争的产险市场是当前财产保险行业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需要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一)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公司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指定相关的管理部门及责任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落实。各总公司要指定一至两名联系人,要制定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各公司要根据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和整改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保证自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20xx年8月31日后依法依规经营。

3、树立科学经营理念,加强落实内控建设,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总公司要切实改变片面追求速度、规模和市场份额的做法,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强化各级高管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效益观念。改善财务管理,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稽核审计,切实解决内控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内控执行力逐级递减等问题。同时,积极采取“见费出单”等措施,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数据不真实以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

(二)保险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严格监管,切实抓好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

1、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把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作为监管的根本目的,把规范市场,防范风险,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科学有效的方法,敢抓善管的精神状态去抓好产险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

2、做好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规范产险市场秩序,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监管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各保监局要制定实施细则,整合监管力量,加大查处范围和力度。重点关注和严厉查处20xx年8月3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此期间以前的问题要督促公司自查自纠。对有举报的,只要在行政处罚追溯时限内,一律按规查处。

3、落实责任,守土有责。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是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保监局、机关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落实责任,按照职责范围,严格监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分管范围内保险市场规范有序。对查处不力,市场继续混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各保监局在依法严肃查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公司在内控机制、体制机制、管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由产险部向总公司提出质询。保监会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运用偿付能力监管的倒逼机制,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控,依法合规经营。

5、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与年初部署的各项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相辅相成,协调配合。对在整顿规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保监会产险部。

6、要创新监管思路和方法,要注意运用教育、制度、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有效遏制产险市场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今年年底前,全国产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3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全方位、多领域的农村保障体系,根据《新罗区20xx年度“三农”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涉农保险“,构建覆盖全镇农村人口的保险保障体系,提升“三农”社会保障水平。

二、运作模式

将“三农”综合保险与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单独的保险公司商业运作转为与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人保承保的政企联动机制,大力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减少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三、工作机制

成立镇“三农”保险工作站,每个村要设立“三农”保险服务联系点,并选聘1至3名协保员(3000人以下的村配1名,3000-6000人的村配2名,6000人以上的村配3名),做到层层有机构,村村有人员,为“三农”综合保险承保、理赔、宣传、咨询等工作提供协助服务。

四、推进险种

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中央、省、市确定的农村住屋、自然灾害公共责任、水稻、能繁母猪、森林综合等五项政策性涉农保险险种,同时根据农民在人身、财产、生产、生活等方面保险的迫切需求,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先行推出适合本地的“三农”综合保险险种。

具体推进项目及要求如下:

1、推广险种。主要推广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理赔便捷的农村保险险种,并根据农村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创新。主要推广的险种包括:①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②小额农村人身意外保险,③村干部责任险,④计划生育手术安心保险,⑤务工农民小额保险,⑥露地蔬菜种植保险,⑦日光温室、大棚保险,⑧花卉苗木种植保险,⑨茶叶、果树种植保险,⑩烤烟种植保险,鸡、鸭、兔养殖保险,农民小额信贷保险,农业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13个险种。

2、必推险种。①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②小额农村人身意外保险,③村干部责任险,④计划生育手术安心保险,⑤农业产业险(包括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日光温室、大棚保险,花卉苗木种植保险,茶叶、果树种植保险,鸡、鸭、兔养殖保险5个险种,各村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从5个险种中挑一个作为必推险种)。

3、其他险种。各村可根据地方特色有选择性的开办。

五、目标任务

6月底前完成挂牌成立“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站和组建一支农村协保员队伍,并完成业务培训,7月全面开展“三农”综合保险工作,9月底前必推险种完成承保面达到80%以上,至年底承保面力争达到90%以上。

六、扶持政策

为快速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保障水平,由市、区、镇三级财政给予政策支持。

(一)保费支持

采用递减式补贴模式,享受财政补贴政策,第一年保费市、区两级财政补贴50%,农民自主承担50%;第二年递减到30%,农民自主承担70%;第三年及以后按15%补贴,农民自主承担85%。

(二)经费支持

各村设立的村级保险协管员由镇政府、人保财险公司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固定补贴(按各50%的比例分摊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镇政府成立“三农”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计生办、林业站、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水产站、劳动保障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三农”保险工作站,由“三农”保险工作站具体负责推进“三农”综合保险的规划、指导、检查、落实等工作。各村主干要指定专人具体抓。镇直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之一,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工作机制的长效性。

(二)强化目标考评,确保实效。将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工作列入镇对村的考评内容,镇“三农”保险工作站将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各村“三农”综合保险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适时召开专题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

(三)健全工作体系,做好服务。

1、健全工作机构。镇设立“三农”保险工作站,各村相应设立“三农”保险服务联系点,明确办公场所,挂牌服务。

2、配备工作人员,明确职责。镇工作站配备站长1人,由分管领导兼任,负责“三农”综合保险机构筹建、部门协调等工作;副站长1人,主要负责“三农”保险工作站日常工作,制订工作计划,部署和布置业务工作,公关协调,以及业务培训、受理报案、上报数据等工作;内勤工作人员1人,负责签单、资料整理、数据录入等工作。各行政村聘请的协保员负责“三农”综合保险政策宣传、动员投保、保费收取、资料收集等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及镇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流动宣传车、文化活动、宣传资料以及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三农”综合保险。在各个行政村要开辟“三农”综合保险宣传栏,协保员要走家串户,深入农户开展宣传,让每位农民都了解“三农”综合保险的内容,了解“三农”综合保险的政策,使“三农”综合保险深入人心。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保障全体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制度,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由点到面,逐步发展。

二、保险对象及交纳、领取保险费的年龄

1.保险对象: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组织投保。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以乡镇或企业为单位确认,组织投保。少数乡镇因经济或地域等原因,也可以先搞乡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原则上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2.交纳保险年龄不分性别、职业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后。

三、保险资金的筹集

资金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抚持的原则。个人交纳要占一定比例;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

1.在以个人交纳为主的基础上,集体可根据其经济状况予以适当补助(含国家让利部分)。具体方法,可由县或乡(镇)、村、企业制定。

2.个人的交费和集体的补助(含国家让利),分别记帐在个人名下。

3.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

按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在没有实行独生子女补助的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可高于其它对象。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4.乡镇企业职工的个人交费、企业补助分别记帐在个人名下,建立职工个人帐户,企业补助的比例,可同地方或企业根据情况决定。企业对职工及其它人员的集体补助,应予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税前列支。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四、交费标准、支付及变动

1.多档次,月交费标准设2、4、6、8、10、12、14、16、18、20元十个档次,供不同的地区以及乡镇、村、企业和投保人选择。各业人员的交费档次可以有所区别。交费标准范围的选择以及按月交费还是按年交费,均由县(市)政府决定。

2.养老保险费可以补交和预交。个人补交或预交保险费,集体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给预补助。补交后,总交费年数不得超过四十年。预交年数一般不超过三年。

3.个人或集体根据收入的提高或下降,经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可按规定调整交纳档次。

4.当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个人或集体无能力交纳养老保险金,经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暂时停交保费。恢复交费后,对于停交期的保费,有条件也可以自愿补齐。服刑者停交保险费,刑满回原籍者,原保险关系可以恢复,继续投保。

5.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6.领取养老金从60周岁以后开始,根据交费的标准、年限,确定支付标准(具体标准,另行下发)。调整交费标准或中断交费者,其领取养老金标准,需待交费终止时,将各档次,各时期积累的保险金额合并,重新计算。

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

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的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7.投保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已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将其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迁入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发本人。

8.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五、基金的管理与保值增殖

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保值增殖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不直接用于投资。基金使用,必须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同时要建立监督保障机制。

1.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本站,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在指定的专业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帐专管,专款专用。民政部门和其它部门都不能动用资金。

2.各乡镇交纳的养老保险基金直接入银行的专户。

3.养老保险基金除需现支付部分外,原则上应及时转为国家债券。国家以偿还债务的形式返回养老金。现金通过银行收付。

4.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地方建设,原则上不由地方直接用于投资,而是存入银行,地方通过向银行贷款,用于建设。具体做法,另行规定。

5.农村社会养老基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管理服务费以及个人领取的养老金,都不计征税、费。

六、立法、机构、管理和经费

1.根据《基本方案》,由县(市)政府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管理办法》。通过实践,补充完善后,由政府发布决定或命令,依法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委员会由政府主管领导同志任主任,其成员由民政、财政、税务、计划、乡镇企业、审计、银行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投保人代表组成。乡(镇)、村两级群众性的.社会保障委员会要协助工作,并发挥监督作用。

3.县(市)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隶属民政局),为非营利性的事业机构,经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管理养老保险基金。

4.乡镇设代办站或招聘代办员,负责收取、支付保费、登记建帐及其它日常工作。

5.村由会计、出纳代办,负责收取保费、发放养老金等工作。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人立户记帐建档,实行村(企业)、乡、县三级管理。保险费必须按期交纳,按规定进入银行专用帐户。逾期可罚交滞纳金。发给投保人保险费交费赁证,到领取年龄后,换发支付凭证。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建立个人社会保险号码,运用计算机管理,提高效率。

7.县(市)成立的事业性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地方财政可一次性拨给开办费,逐步过渡到全部费用由管理服务费支出。管理服务费按国家的规定提取并分级使用。

七、理顺关系,稳妥处理与部分现行养老办法的衔接

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在农村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标准较低,覆盖面大。除此之外,乡村(含乡镇企业)还可根据其经济力量,自办各种形式的补充养老保障,鼓励发展个人的养老储蓄。同时应充分发挥农村已有的各种基层社会保障形式的功能,形成更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由保险公司开办的各种保险,可暂时维持现状,但不能再扩大,避免给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造成困难。

2.对于目前一些部门已搞的养老保险和乡(镇)、村或乡镇企业的退休办法等,要慎重对待。一些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现收现支养老办法和其它形式的做法,有的可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层次而保留。有的待工作开展后,逐步调整。

3.对于优抚对象、社会救济对象、五保户、贫困本站,全国公务员的共同天地户,现行保障政策不变。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5

为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按照《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市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医疗责任保险遵循“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市统保的优势,引进第三方化解医疗风险机制,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医疗责任保险按照“公平公正、保本微利、动态调整”的原则,合理设计条款、科学厘定费率,满足多样化医疗责任保险需求。

市、区县卫生、司法行政、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本着“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逐步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医疗责任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三、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的统保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责任保险的统保工作。已自行投保类似医疗责任保险的,应于保险到期后,参加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9.25—10.20)

1.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转变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利用保险等经济手段,化解医患矛盾,处理医疗纠纷。

2.保险公司积极与各区县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对接,开展对医疗责任保险知识的普及和培训,为参保医疗机构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

3.各区县卫生局制定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结合实际,下达工作目标,落实相关责任。

(二)实施阶段(20xx.10.21—12.31)

医疗机构按照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办理和理赔流程开展工作(具体见附件)。

1.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于11月30日前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

2.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于12月31日前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

3.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三)总结阶段(20__.1.1—1.20)

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书面报送市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化解医疗风险的能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医疗责任保险在转嫁医疗执业风险、医患纠纷预防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切实转变观念,认识到医院在不断加强自身管理、独善其身的同时,还要积极纳入政府和社会为医院所创造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医疗风险防范和充分运用保险来转移医疗风险的意识,积极参加全市统保。

(二)认真组织。按照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和部署,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医疗积极参保,确保20xx年底完成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参保工作。

(三)强化责任。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将参保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县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绩效目标考核以及“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和医院评审工作的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挂钩。各区县卫生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统一参保。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医调中心切实加强与卫生行政、保险机构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调解与理赔的衔接。

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保险机构承保及理赔工作的监管,配合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对调解员开展保险理赔业务知识培训。

中国的人保财险分公司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责任保险条款事务操作规范,积极为参保医疗机构办理投保手续,提供高质量的咨询和理赔服务,必要时在医调中心设立理赔室。

在统一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工作中,要切实严肃纪律,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随意承诺给予、非法索取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提高干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公司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干职工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__年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公司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主导,协同联动,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厉行节约,保证安全”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养知识过硬的救援队伍,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防范意识,确保在危险时刻能拉得出,冲得上圆满完成救援任务,最大限度得减少损失,未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应急演练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提前策划,周密部署并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基本达到以下几项目标:

1、建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一般涉及来自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必须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建立应急救援小组,确认小组领导,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应急演练计划,发现应急预案的缺点与不足,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正和完善应急预案,必须使应急预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把员工建设成一支果断、精干、快速反应的内部应急救援队伍,要把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补充到应急救援队伍里面来。进行专门的应急反应的培训。提高其安全安全技术素质,充分发挥工作特长,建设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

4、形成完整系统的应急预案,公司、部门、车间、班组间的各种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必须考虑应急处置,救援联动性,在组织,程序,措施,资源等方面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系统的应急预案体系。

5、建立健全的培训制度。加强不同层面的预案演练培训工作,搞好年度计划,建立培训制度,针对应急救援共做一般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培训,每一次培训演练前还要组织必要的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通过不同形式的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应急反映能力和应急救援和能力。

6、配备足够的应急资源。合理配备应急救援所有的各种物资及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始终保证保持于完好状态。

7、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定期以多种形式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使应急救援团队的人员明确自身职责,提高系统作战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效,迅速的展开。年内一般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演练。部门和班组每季度不低于一次的现场应急演练。

8、评价,总结,修编预案,报上级备案。每次演练结束后,都要组织对整个演练效果进行全面客观正确的评价。及时总结,组织力量进行预案修编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演练的组织及预案都要报上级安监部门登记备案。

三、演练计划

1、由于公司生产属于季节性企业,生产周期为每年的3-12月,计划5月中下旬,全国安全生产月前举行一次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

2、各部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应急演练。

四、应急演练要求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必须有相关领导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应急演练中与其职位相当的角色。

3、切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危险源点,潜在事故类型事故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不得影响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演练应遵守由上往下,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练质量的唯一标准。

五、工作要求

应急救援时放置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安全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各班组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演练工作有序进行,完善公司的应急救援体系。

公司安环部要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演练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7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8

一、演练目的:

1、为了检验《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全体续建工程参建人员在突发性火灾事故来临之际的自救能力和防火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提高十一项目部及其下属项目部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与应急技能。

2、通过演习暴露应急预案的缺陷,从中发现应急资源 (包括人力和设备等)的不足。

二、演练内容:

1、准确报火警;

2、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

3、疏散逃生演练;

三、组织机构

1、总指挥:

负责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救工作。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演习的指挥工作。

2、抢险救援组

负责现场火情控制,协作疏散队伍、清点人数。

3、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如对事故现场昏迷人员实施急救,直到医院救护车辆到达为止等。

5、通讯联络协调组

接报后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业主、监理单位相关机构的联系、协调等。

6、物资保障组

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四、应急演练用设备及物资

1、干粉灭火器 5kg 10 具

2、专用担架 专用担架2 副;

3、急救箱一个(内有止血绷带和橡皮条、清创消毒酒精等) ;

4、对讲机 8 台

5、逃生工具:干净毛巾(小号)100 毛巾。

需要确定的人员:

1、参加疏散的人员 60—100 名协作人员;

2、伤员:2 名;

3、救助人员:8—10 名;

五、具体要求

1、准备全面、充分,人员前期教育宣讲到位。

2、所有参加演练的人员按照各自单位为准统一服装。 所用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3 听从指挥,不戏闹,不乱动场内设施,注意自身安全。

六、事故假定:

20xx年11月15日下午 12 点,中铁二十二局六公司十一项目部办公楼南侧发生电气线路老化短路引发火灾,火势较大,此时工人们吃过饭后正在宿舍休息,同时火势危急附近的员工宿舍, 吃过饭后正在宿舍休息,同时情况十分危急。

七、演练过程

场景 1:宿舍楼内的工人甲(事先安排好)第一个发现电闸箱里起火,楼道里烟雾弥漫,一边大声疾呼,一边跑到负责人房间,负责人马上冲出房间大声呼喊大家马上疏散。 同时组织人员抄起楼道里的灭火器来到着火的配电箱前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场景 2: 安全主管拨打火警电话报警:119,并请示项目部经理。

场景 3: 项目部经理立即启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相关人员马上赶赴事故现场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救援。 马上安排专车专人到大门口及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

场景 4: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马上组织控制火情,尽快组织人员疏散, 拨打 120 急救电话。

场景 5: 抢险救援组根据现场火险情组织楼内全体参与疏散人员,用沾湿的毛巾捂住鼻孔,有秩序地向楼下慢跑,疏散的负责人不停地提醒工人们要注意安全 和下楼秩序。每位参与疏散的人员,在突发事件面前沉着镇静,疏散工作井然有序,真正做到临危不惧。

场景 6: 医疗救护组携带担架在抢险救援组的协助下把负伤人员转移到事先选择好的通风条件良好的临时急救,直到医院救护车辆到达为止等。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9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众安保险专项工作组整改方案 篇10

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有密闭空问作业应急救援专项(或专章)预案。密闭空间应急救援应包括如下要点:

(1)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凡密闭空间作业,必须指定经过安全培训,具有一定应急施救能力的专门人员进行旁站,实施安全监督。必要时应配备应急联络器材,以便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2)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头痛、头晕、刺激或操作反常现象时,必须停止作业,按动报警器并立即离开密闭空间。

(3)配备合适的起重设备,如吊重装置,三脚式起重架,配合安全带、安全绳作救援之用。

(4)配备足够及状态良好的应变急救器材,如合格的呼吸器具,心肺复苏器、防爆照明灯、安全带、安全绳、手持式报警器等。

(5)如未配戴呼吸器和安全绳,千万不要人内进行救番,以免伤及施救人员。

(6)要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以测试预案和装具的适用性和合理性,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应急救援知识和伤员急救常识培训,以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掌握安全防范、应急救援、伤员救护知识,切实保障密闭空间的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