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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林种植实施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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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林种植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供水水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119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牛尾岭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水库水质不受污染,保障北海供水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经济林种植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一、基本情况

北海主要水源地有牛尾岭水库、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洪潮江水库等三个地方。

(一)种植情况

1.牛尾岭水库水源保护区376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银海区平阳镇孙东村委耕地面积20__亩,其中,联队耕地1500亩,种植甘蔗100亩,余下的1400亩早造全部种植瓜果类蔬菜,品种有苦瓜、节瓜、豆角等,晚造900亩种植水稻;下坡村耕地面积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400亩、木薯100亩。

(2)银海区平阳镇东星村委耕地面积56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木薯。

(3)合浦县廉州镇中站村委耕地面积1200亩,其中,东山村6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520亩、木薯80亩;文子冲村耕地面积4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320亩、木薯80亩;旱一村耕地面积2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150亩、木薯50亩。

2.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保护区890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耕地面积1420亩种植农作物是蔬菜。

(2)海城区高德办事处马栏村耕地面积4000亩,全部种植瓜菜。

(3)银海区银滩镇龙潭村耕地面积3480亩,种植农作物有蔬菜1000亩、玉米800亩,木薯980亩、红薯700亩。

3.洪潮江水库的水源保护区17565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乌家镇岭顶村委耕地面积8600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2500亩、甘蔗1200亩、木薯2900亩、玉米1000亩、菠萝1000亩。

(2)石湾镇红锦村委耕地面积2465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1000亩、甘蔗1000亩、木薯200亩、玉米150亩、花生115亩。

(3)星岛湖镇采木村委耕地面积3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0__亩、木薯1500亩。

(4)洪潮村委耕地面积30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500亩、木薯500亩。

(二)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通过对以上村委(村小组)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调查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

1.农药使用情况

(1)瓜菜类:使用农药较多,主要是杀菌剂的使用,每造施药7-10次,每次每亩用药150-350g,农药种类以保护、治疗、铲除剂的有机硫类、铜类、有机氮类、取代苯类如代森锌、可杀得、疫霜灵、大生、甲托、多菌灵、百菌清等。

(2)水稻:防治卷叶虫及螟虫用药以阿维菌素等复配药为主,一般每造施药2-3次,每次用药150g/亩;防治水稻纹枯病、稻瘟病一般用井岗霉素,每造用药约两次,每次用药200-300g/亩。

(3)甘蔗:种植时为防治地下害虫用药较多,亩用1.8%的阿维菌素3-4kg。

(4)玉米:主要在中后期用甲维盐、定虫脒等防治蓟马等害虫,每次用药10g/亩。

2.肥料使用情况:亩均化肥用量约为23.4kg(折纯),较全国亩均21.9kg高出1.5公斤。

二、工作目标

加强供水水源地种植业产业和品种结构调整优化,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技术和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的污染,到20xx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业面源对城市供水水源地不再产生污染,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三、种植结构调整及主要技术措施

(一)种植结构调整

调整水源保护区种植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绿色、有机、生态、环保现代农业,把水源保护区内施用化肥农药较多的水稻、蔬菜、甘蔗、玉米等农作物改种施用化肥农药较少的农作物,如南瓜、木薯、毛薯(俗称田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水库校核水位以下及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二)主要技术措施

1.加强水源保护区农作物病虫绿色综合防治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实现农药“零增长”。在水源地保护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要采用绿色综合防控技术,重点推广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集成技术,通过使用频振式杀虫灯、篮板、黄板,性诱杀虫,推广应用放蜂治螟等生物技术,充分利用生物农药,减少农药的使用。

2.减少化肥使用。推广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施肥方针。充分利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堆沤腐熟有机肥,根据不同作物每亩施用腐熟有机肥1500-2500公斤,在此基础上根据作物长势按方配肥,减少污染,实现化肥“零增长”。

3.推广应用生态循环种植模式。加强水源保护区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培养水源保护区优良生态农业,改善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其中重点推广“猪—沼—果(菜)—灯—鱼”等种养结合的'优良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4.开展“清洁田园”治理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垃圾分类处理指导,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设施设备,明确回收主体,指导农民对废弃塑料秧盘、肥料包装袋、农药瓶(袋)、废弃塑料薄膜等的农业生产垃圾及时回收利用或转运处理,减少废弃物造成的农田污染。

5.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区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管,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范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严禁农资投入品对水源保护区水源产生污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加强监督指导,明确有关单位、人员及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长抓不懈。

(二)加强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通过在水源保护区召开各种会议,举办技术培训班、发放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搞好有关技术的示范样版,引导农民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向农民宣传保护供水水源保护区的重要性和要求,宣传国家关于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法规,传授各种绿色植保技术和生态农业技术,把技术措施传授到农民手中,使用生态农业技术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县区要将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以解决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生态农业种植资金需求,解决推广引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资所需费用和退耕还林补偿,对种植结构调整造成暂时性效益不佳进行适当补偿等。

(四)加强督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供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结构调整的督查指导,定期检查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工作落实情况,对种植业结构调整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并将该项工作开展纳入绩效考评。

经济林种植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完成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紧紧围绕红寺堡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自治区以“一河三山”生态坐标构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结合红寺堡区功能区空间布局,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适树的原则,在对造林地实地踏查、反复论证、沟通一致的基础上,为组织实施中部(干旱带)防沙治沙建设工程(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生态经济林建设(枸杞和其他经济林)、森林资源保护四大工程,形成场院增绿、巷道植绿、见缝插绿、道路护绿,建设绿色城镇、绿色园区、绿色乡村,为发展增添“绿色”底蕴,逐步形成绿量适宜、布局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整体生态系统,特编制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政府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工作思路,结合红寺堡区空间规划和国土绿化生态建设实际,着力提升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效益,打造“生态立区”新风貌,把绿化美化与农田经济林、天然草场有机结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努力把红寺堡打造成生态移民人居环境改善的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生态优先,兼顾景观、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社会、生态、经济、安全四大效益并重的原则;

(二)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体现植物多样性,推行节约型绿化的原则;

(三)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四)坚持以成活为中心的实效原则;

(五)坚持文明安全施工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人工造林、生态经济林种植、城区景观绿化提升、未成林抚育、退化林改造修复、草原修复以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完整的生态建设体系,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稳中有增,绿化品质明显提升;乡村绿化率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部位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重要区域生态有效修复,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基本建成层次多样、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增加农民林业产业经济收入,显著改善移民新区风貌,创建优美环境,提升生态移民新区整体形象,保证移民群众安居乐业,最终实现“天蓝地绿,美丽红寺堡”的目标。

全年计划完成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10.76万亩,其中:自治区绿化委下达国土绿化任务5.58万亩,城区景观改造提升0.08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万亩,森林抚育(灌木平茬)3万亩,草原采种基地0.03万亩,弘德同原村村庄绿化改造提升0.07万亩。

另外,森林资源林木管护2.3577万亩,天然林自然保护工程资源管护31.85万亩,天然林自然保护工程生态效益补偿14.53万亩;林草有害生物防治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12%,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到56.69%。

四、主要建设任务及内容

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治区下达的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其他林草工程项目以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内容。

(一)自治区下达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20xx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下达我区国土绿化任务5.58万亩,其中: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4.85万亩(人工乔木林0.4万亩,人工灌木林1.95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与退化林改造2.5万亩),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乔木林)建设0.18万亩,生态经济林种植0.55万亩(其中:枸杞0.25万亩,其他经济林0.30万亩)。

1.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自治区绿化委下达我区20xx年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任务4.85万亩,其中:人工乔木林0.4万亩,人工灌木林1.95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与退化林改造2.5万亩。

(1)人工乔木林。人工乔木林种植0.4万亩,其中:马渠荒山造林0.057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滚红高速公路、柳城公路两侧防护林带0.043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北海林场辖区内0.30万亩(责任单位:北海林场)。

(2)人工灌木林。人工灌木林种植1.95万亩。选择大河乡香园村耍艺山、龙兴村墩墩梁等荒山宜林地区域,其中:耍艺山1万亩,墩墩梁0.85万亩,北海林场辖区内0.1万亩。播种灌木柠条,提高林草覆盖度,有效治理沟道,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3)未成林抚育提升和退化林改造。未成林抚育提升与退化林改造2.5万亩。针对未成林地植被覆盖度<30%、郁闭度<0.2的未成林幼龄林,选择大河乡梨花村低山丘陵(灌木未成林地)、北海林场范围内未成林乔木等未成林地,其中:大河乡梨花村1.2万亩,北海林场辖区内0.3万亩。通过补植补造相应树种,割灌除草、抚育管护、修剪灌溉,提高林木郁闭度和成林转化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益和林地生产力,提升生态防护服务功能。北海林场辖区内退化乔木林0.1万亩,太阳山镇周星村退化灌木林0.9万亩。通过补植补造(播种柠条),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分转化率。(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工程。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种植任务0.18万亩,其中:红寺堡镇弘德同原村0.0443万亩、大河乡龙兴村0.0147万亩、新庄集乡0.036万亩、太阳山镇0.036万亩、柳泉乡水套村、永新村、羊坊滩村、沙泉村、红塔村村庄绿化及经济林种植0.05万亩。

3.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生态经济林种植0.55万亩,其中枸杞0.25万亩,其他经济林0.3万亩。

(1)枸杞种植0.25万亩,其中:红寺堡镇同原村0.043万亩,新庄集乡0.059万亩;大河乡0.05万亩;柳泉乡永新村、豹子滩村0.06万亩;永进健康产业园0.04万亩;北海林场0.0083万亩;百瑞源公司(大河乡)0.01万亩。

(2)其他经济林种植0.3万亩,其中:红寺堡镇和兴村文冠果0.03万亩,河水村油桃0.065万亩;大河乡龙兴村0.069万亩;北海林场0.04万亩;海子塘鹏胜种植基地0.045万亩;企业及种植大户0.036万亩。

(二)其他林草工程项目。国土绿化任务外的林草工程项目5.18万亩,其中:城区景观改造提升0.08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万亩,森林抚育(灌木柠条平茬)3万亩,草原采种基地0.03万亩,弘德同原村庄绿化改造提升0.07万亩。

1.城区景观改造提升。城区景观绿化及改造提升0.08万亩,主要包括新建及改造提升城区东南西三个入口景观绿化;街头游园、公共绿地、青云湖公园绿地等景观改造提升;城市裸露地及分车带景观绿化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红寺堡区20xx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任务2万亩,主要位于太阳山镇酸枣梁退化草原区,修复措施为全域围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3.森林抚育(灌木平茬)。低山丘陵区柠条平茬抚育3万亩,促进柠条自我修复,提高林分生态保护功能。

4.弘德同原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弘德同原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0.07万亩,庭院经济林种植、公共绿地改造、游园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三)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管护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资源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以及森林资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

1.中央财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源管护项目。20xx年实施天保工程资源管护31.85万亩,其中:国有林管护28.68万亩,地方集体公益林管护3.17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20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14.53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13.08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林面积1.45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太阳山镇人民政府、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3.森林资源管护。针对灌区林网林木采取树木修剪、林地施肥、浇水等措施,大力开展林木抚育工作,对全区城市绿地、沟渠路两侧、农田林网、村庄和厂区乔木防护林、经果林、灌木林全部进行修枝割灌抚育,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完成林场辖区内森林资源以及洪沟、乌沙塘、中盐高速、滚红高速、慈善林及慈善大道、慈善爱心湖森林资源管护2.3577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积极争取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疫源疫病检测经费,及时检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科学防控,确保林木病虫害“四率”指标保持在控制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5.6‰,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7%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加强疫源疫病检测,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监测覆盖率达到100%。20xx年实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6万亩,其中草原鼠害防治1万亩,草原虫害防治3万亩,林木虫害防治2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5.依法治林,确保生态红线。用法治意识构筑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无形红线,在全力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强化林权管理,节约集约用地,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森林防火。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森林防火经费,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及时做好林地除草和死树枯枝清理等工作,确保全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火灾综合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森林防火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注意事项

中部防沙治沙工程、城市绿地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森林抚育及森林资源管护由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设计并组织实施。村庄绿化及庭院经济林种植工程、生态经济林种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设计,并报发改局批复后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验收。苗木采购中,营造林所需苗木优先选择红寺堡区内本地苗木,特别是解决建档立卡户种植的苗木,若本地没有的苗木需申报自然资源局,经许可后方可从外地调入;政府各部门和在红企业内部绿化所需苗木由绿化部门向自然资源局申请审核后,从北海国有林场和城北苗圃基地无偿提供(起苗费、装运费由绿化单位自行解决)。

五、造林技术要点及措施

(一)生态营造林技术要点及措施

1.苗木规格及质量要求。落叶乔木规格D≥3cm,常青树规格H≥2m,花灌木规格8分枝以上,色带植物规格为H≥0.5m,营养钵苗;其他经济林林苗木规格d≥3cm;文冠果苗木规格d≥0.5cm。苗木质量要求为Ⅰ级优质苗,必须符合《宁夏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苗木标准。种子为Ⅱ级种子,种子的纯净度不低于90%,发芽率不低于65%,种子含水量不高于9%。

2.栽植密度。乔木株行距3×3-4m,每亩栽植56-74株;文冠果栽植株行距为3×4m,每亩栽植56株;灌木株行距2×2m,每亩栽植167株;城区和弘德村景观绿化植物布局按施工设计图实施。灌木播种1.5kg/亩。

3.整地、挖穴。整地:采用带状整地、穴状挖坑的方式,清除种植区域内的沥青、砖块、混凝土及垃圾等。挖穴:按照株行距开挖定植穴,坑穴规格:60×60×60cm。

4.苗木运输。

(1)起苗。号苗:起苗前应根据所需苗木规格进行号苗,用颜色在所选树木上做明显标记。所选苗木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土壤过于干燥时,应在起苗前三天浇一次水,待水下渗后再起苗,带土球苗木起苗前不宜灌水,以防散球。起露根苗,铁锹要锋利,按规定根系大小起苗,挖够深度后再向内掏底,断根、放倒树木,如遇较粗树根应用锯锯断。

(2)运苗。落实苗木的数量、质量、来源、运输等实际工作,根据施工进度有计划地调运苗木,做到随起随运随栽。装车前,押运人员应认真按设计要求选择苗木,清点数量,在装运过程中应采取保湿措施,防止苗木失水,对露根苗木应用布或湿草袋覆盖。装运露根苗木应根向前,稍向后,按顺序码放整齐,在后车厢捆绳处垫草袋不使勒伤树皮。树梢不得拖地,必要时捆绳子围拢吊起,捆绳子的地方也要用蒲包垫上不使勒伤树皮,装车不得超高,紧度适合,装完后用布将树根盖严、捆好,以防树根失水,短途运输,中途不得休息,长途运输,必要时应洒水淋湿树根。苗木运到工地后,按指定位置卸苗,卸露根苗要自上而下顺序卸车,不得从下乱抽,卸时轻拿轻放,不得整车往下推,以免砸断根系和枝条。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的,露根树必须挖沟假植,假植时应分层顺序码放整齐,层间以土相隔,将根部埋严,保证苗木的成活,适应施工进度需延长假植时间时,可适当增大埋土的部位,并适当浇水保持土壤湿润,或向枝条喷水,也可设置遮阴棚,降低温度和减少水分损失。

5.苗木栽植。

植苗前检查树坑规格,然后浇灌底水,待水全部渗透后种植。种植时间为春季,3月下旬至4月底。不要超过4月25日,种植选择在无风的'阴天或多云天气。栽植前应根据不同苗木特点,对苗木采取截干、乔木主干缠膜、修根、剪枝、浸水等措施进行处理,栽植时用50ppm生根粉液蘸根。根据生长习性,浅根性树种浅栽,深根性树种深栽。

植苗时要保证苗木位正干直,符合“三埋两踩一提苗”的规范要求,使苗木根系舒展,与土壤紧密接触。种植时先施基肥,填入种植土,扶正苗木分层填土,轻踩使之紧实,注意带土球苗木种植时不能踩破土球。最后将底土填平至坑口,填土一般应比原来土痕线略低3~5cm。包装土球的难腐烂材料要去除。行列种植时,要求树干或树冠中心保持在规划的直线或曲线上,树体正直,高度一致,大小均一,树干弯曲的苗木,树弯对应在树行里。

种植后适当修树剪叶,对落叶乔木栽植后,要定干(定分枝点高度),定干高度达到设计要求,并选留主枝(主芽)。种植后做围堰,其半径比树坑半径大20~30%。种植后立即浇定根水,浇足浇透,待水全部渗下后在树坑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及时覆土、封堰。及时浇水:4~5天后再浇第二遍水,10天之内要浇第三遍水。干旱无雨季节,还要增加浇水次数。

6.养护管理。

(1)补植。当年秋季落叶封冻前进行一次性补植,补植所用苗木规格和种植规格按照树种种植配置设计要求执行。

(2)树木养护管理要点。中耕除草;按设计要求修剪;需要时浇水;每年施肥应不少于两次;在雨季前追施速效氮肥8~10g/m2;在秋季增施有机肥100 g/m2以上。适时喷洒农药及防治病虫害;经常防范人为的破坏和牲畜的践踏、啃咬;经常清除垃圾,保护表土。涂干越冬:为了减少冬季温度变化对河北杨、新疆杨、等乔木树干的影响,防止树干崩裂,应对乔木树种的树干进行涂白处理,可选用由石硫合剂和白涂料按1︰1比例混合而成涂白材料,或涂刷天津农学院研制的防虫防病提高成活率的中药涂剂。“树乐”在树干1.5m以下涂抹即可。

(二)经济林种植要点及措施

1.苗木标准。苗木地径1.5cm以上,根系发达,苗木健壮,无病虫害,无病毒,无失水现象。供苗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出圃苗木认真做好品种标签,分品种供苗,严防供苗过程中出现品种混杂,否则供苗方要负相应责任。

2.技术措施。

(1)栽植密度。其他经济林株行距3m×4m,即56株/亩。庭院经果林均按3m×4m栽植,即56株/亩。

(2)苗木运输包装。苗木根系沾泥浆,套袋,运输途中加盖蓬布。部分小苗木营养钵苗。

(3)苗木栽植。为使建园后便于机械化管理,栽植时必须拉线,确保所栽苗子在一条直线上,栽植前覆膜,并在栽植行线上按株距做好标记,确定栽植点后在膜中间打孔,营养袋苗要轻拿轻放,注意不要用手碰断苗尖(芽子),用左手倒拿苗木,右手捏住营养杯底部,轻轻拨下营养杯,然后右手在上,左手在下迅速将苗木放入打好的栽植孔内(不要摔散营养土坨),最后用湿土填满缝隙,土要埋在种条顶部芽眼处,拆下的营养袋应收集在一起烧掉或埋掉,防止被风吹动伤苗。

六、投资概算

(一)投资测算。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总投资11172.4万元,其中:

1.国土绿化任务投资2813万元,其中:中部防沙治沙工程投资1813万元,村庄绿化及庭院经济林建设工程投资450万元,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投资550万元。

2.其他林草工程项目投资7390万元,其中:城区景观改造提升投资3800万元(其中:城区东南西三个入口景观绿化投资800万元,街头游园、公共绿地、青云湖公园绿地等景观改造提升投资1500万元,城市裸露地及分车带景观绿化投资1500万元);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投资400万元;森林抚育(灌木平茬)600万元;草原采种基地90万元;弘德同原村村庄绿化改造提升2500万元。

3.森林抚育及森林资源管护投资969.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投资246.10万元,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投资136.30万元,林草病虫害防治58万元,森林资源管护529万元。

(二)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2668.4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55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949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红寺堡区20xx年国土绿化高质量完成,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局、财政局、住屋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林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重点负责人工乔灌木林、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及城市景观绿、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项目的工程招标及生态林苗木物资采购、验收调配,为造林单位提供造林苗木及技术服务;各乡镇组织完成村庄绿化的苗木栽植、抚育管护,贫困村经果林苗木采购、栽植、抚育管护,以及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其他造林绿化项目。造林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按照各自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国土绿化工作有序推进。针对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包抓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狠抓质量、倒排工期,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广泛筹措资金。红寺堡区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投资11172.40万元,除政府安排的绿化资金外,其余投资要通过群众投工投劳、全面义务植树、企业自筹、区直包扶单位帮扶、上争项目资金等多渠道筹集,对此,要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集全民之力,共同参与打造“美丽红寺堡”。

(三)保证造林质量。工程建设中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开展技术培训,推广适用造林技术,苗木选择适宜本地种植的耐旱、耐寒、易成活的乡土树种,以达到节本增效目标,自然资源局要安排技术人员严把苗木质量关,对苗木栽植、后期管护要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理,要明确工程建设责任人、任务、时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强化督查考核。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该项工作将纳入各乡镇、有关部门年终实绩考核。造林期间,区委、区政府将组织两办、宣传部等部门全程跟踪督查,区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评比,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乡镇的一项重要依据,对任务完成好的要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经济林种植实施方案 篇3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的生动诠释,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工程,对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根据上级国家储备林及林业扶贫项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交城县社会经济情况和林地资源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国家木材安全战略,以多功能森林经营和森林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理念,以提高森林培育质量为抓手,采取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方式,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及其大径级用材林,同时发展林下经济、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森林康养和种苗基地建设,提升林业多功能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建立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坚持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政府通过完善金融、

财政、林业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储备林基地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破解林业融资难点,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培育原则。立足本地立地条件和自然气候特征,坚持良地良种良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为重点培育对象,采用先进适用的培育技术,科学分类经营,合理安排规模,确保建设质量。

(三)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注重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一批规模较大、示范水平较高、地方特色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不同类型示范区、示范基地。

三、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交城县林地资源,选择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相对集中连片且符合国储林区划条件的区域建设储备林基地,全面完成经我县申报由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历年下达的国家储备林任务。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载体,通过项目实施,利用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在交城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生产力,增加木材资源储备,推动森林资源培育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内容

(一)人工林集约栽培:以培育高质量、大径级木材为主。

造林地类主要选择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其它无立木林地并避开风口或霜害严重地点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块。树种选择:结合《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和当地自然条件,兼顾彩化、财化要求,主要从适生乡土树种中优选油松、侧柏、白皮松、辽东栎、白蜡、国槐、柳树、杨树、元宝槭等大径材、长寿、珍贵树种和沙棘、山桃、山杏、文冠果、金银忍冬、丁香等小乔或灌木经济树种的良种壮苗。

(二)现有林改培:指对林分采取更换树种、间伐、冠下造林、修枝、割灌、施肥等综合技术措施,改善林木生长条件,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生长量和生态功能的森林经营活动。分为间伐改培和综合改培。

(三)中幼林抚育:抚育对象包括幼龄林和中龄林。遵循“留优去劣,留强去弱,分布均匀,疏密适度”的原则,对有培育前途、木材增产潜力较大的中幼林,根据林分发育、自然稀疏情况确定森林培育目标。对郁闭度大于0.7的幼龄林(以油松和刺槐幼龄林为主)、中龄林开展疏伐、生长伐、卫生伐等,结合修枝、定株、扩穴、补植等抚育措施,补植珍贵树种,改善林分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培育优质林分。选择生活力强,干材质量好,没有损伤,实生起源的林木作为目标树,按照保留目标树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伐后郁闭度应保留0.6以上的原则进行抚育管理。

(四)林下经济:以“林-药”、“林-菌”等模式为主,综合考虑自然条件适应性、市场需求、经济价值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依托干果经济林地、其他乔木林地,利用林荫自然条件,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价值高、前景好的药用植物种类(柴胡、党参、板蓝根、生地、猪苓、金银花等),进行合理种植和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优势互补,提高林地利用率,协调发展。

(五)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以高接换种为主,辅助以土、肥、水综合管理将其打造成为高标准示范园。项目地点要选择在交通便利、地块典型、分布相对集中连片的垣面、滩地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结合实际,我县主要对树龄为8-25年的核桃林结果树,通过采取整形修剪、高接换种、土肥水管理、有害生物防治等综合管理技术措施,推广应用配套实用技术,提高产量和效益。

(六)森林康养:充分利用卦山、玄中寺、庞泉沟风景区等重点部位、重要区域周边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资源,规划和打造康养村庄、康养步道、森林游憩区(点)等内容,将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原生态有机融合,统筹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复疗养等产业。

(七)种苗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国有苗圃、国有林场、科研机构等国有经济组织,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经林业、行政审批部门确认审核的苗木经营大户开展。育苗应选择地势平坦、灌溉方便、排水良好、交通便利、土层深厚肥沃的中性(PH6.5-7.0)沙壤土或壤土苗圃地,通过引种、驯化、移植、嫁接、组培等手段,改扩建种苗基地,订单生产,确保苗源质量。

五、组织实施

(一)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

由县林业局组织专业人员编制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作业设计,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其中: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林下经济、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种苗基地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时,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编制森林康养项目的作业设计时,需具备风景园林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园林相关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森林康养项目需要进行建设工程勘察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生产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实施单位)要按照市级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负责。

1.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森林康养项目的施工,县林业局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由代理机构组织,通过相应的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为施工单位,其中:森林康养项目施工单位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2.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由村集体或经济林流转主体组织实施,也可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由代理机构组织,通过相应的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林下经济由土地流转主体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有经营能力的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实施。

3.种苗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国有苗圃、国有林场、科研机构等国有经济组织,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经林业、行政审批部门确认审核的苗木经营大户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加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自然资源、林业、行政审批、审计、扶贫、国有林场和项目乡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交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负责建立有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负责项目的整体协调、推进和具体任务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项目实施乡镇、村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搞好项目实施、协调配合、保证项目零干扰等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牵头负责项目资本金的落实及还本付息,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杠杆作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资金缺口部分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及时予以补足。要根据财政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挪用、截留和滞留。

(三)强化技术支撑

以技术示范、成果转化、辐射带动为目标,通过打造示范基地、加强林农培训、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聘请林业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等措施,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强化对项目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各环节的技术支撑,做到全程跟踪、全面指导,确保将先进适用的林业新技术、新品种运用到项目建设过程中。

(四)严格规范程序

按照市级下达年度计划任务,结合项目实际,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章制度。项目实施实行先设计后施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采购发包严格根据财政相关政策规定,选定施工单位和建设服务单位。

经济林种植实施方案 篇4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突出产业带动,建设生态宜居新农村,我县把培育适宜的经济树种作为生态产业的重要抓手,努力发展庭院经济,全力推进经济林产业发展,助推产业振兴。根据各乡镇经济林树苗需求情况,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所作的一系列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战略,坚持“生态立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收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创新建设模式,加大扶持力度,注重管理和技术服务,不断增加林果供给能力,把经济林产业培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壮大县域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产业。

二、基本原则

清水河县有着果树种植的传统,水土、光热、气候资源丰富,具备发展和推广林果产品的条件和优势,有进行综合开发的潜力,有实现资源优势转换的条件,特别是培植海红果、大接杏、李子等乡土经济树种具有广阔的市场。

(一)适地适树,科学种植。按照区域分布,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的经济树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科学栽植,提高苗木成活率。

(二)政府引导,农户自愿。乡镇政府积极引导鼓励,充分尊重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切实调动广大农户参与经济林栽植的积极性。

(三)科技支撑,推广应用。以现有经济林基地为依托,加大与科研院所的研究合作,培育栽植优良品种,积极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设施栽培技术,提供良种壮苗,努力实现高产、优质、稳产、高效。

三、目标任务及范围

按照各乡镇经济林树苗需求申请表,栽植以海红果、大接杏、李子、金红(123)、西梅、文冠果为主,葡萄、枣树、省农2号、香妃海棠果、国峰7号李、帝王杏、黑霸王李子等为辅的经济树种222736株,使全县8个乡镇,82个村委农户获得收益。

四、项目建设规模布局及实施方式

清水河县20xx年经济林种植项目共计栽植海红果、大接杏、李子、金红(123)、西梅、文冠果等222736株,分布于全县4乡4镇,其中老牛湾镇栽植32658株;喇嘛湾镇栽植10672株;城关镇栽植36158株;宏河镇栽植49877株;韭菜庄乡栽植13895株;窑沟乡栽植37505株;五良太乡栽植40636株;北堡乡栽植1335株。

项目实施方式上,采取政府引导鼓励,农户自行整地栽植,苗木由林草部门根据整地情况将统一发放至各乡镇村委会,各乡镇政府、村委、林工站负责对申请栽植农户的整地、栽植、抚育管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林草局包乡技术员协助配合。

五、宣传引导

通过政府引导支持,鼓励广大农户利用房前屋后、村旁地边、荒山荒坡、沟道坝地等地块栽植海红果、大接杏、李子、金红(123)、西梅、文冠果等。尽可能选择背风、向阳地块,土层深厚,土质疏松,通气性好的地块进行栽植,由农户自行整地、栽植,发展经济林产业,增加林果收益,实现增收致富。

六、初步概算

经过周边地区询价,D2cm金红(123)单价18元/株、D2cm海红果单价16元/株、D2cm大接杏单价20元/株、D2cm海红果(带土球)单价22元/株、D4cm海红果(带土球)单价40元/株、D2cm李子单价/18元/株、D2cm西梅单价21元/株、D2cm葡萄单价17元/株、D2cm葡萄(杯苗)单价56元/株、D2cm枣树单价38元/株、D2cm省农2号单价19元/株、D2cm香妃海棠果单价19元/株、D2cm的国峰7号李单价19元/株、D2cm帝王杏单价20元/株、D2cm黑霸王李子单价20元/株、H80cm文冠果单价13.5元/株、H100cm文冠果(带土球)单价55.5元/株,以上苗木均为综合单价(包括运费、税费等)项目总投资406.0069万元。

七、技术措施

(一)整地

整地及株行距标准:坡地采用鱼鳞坑进行整地,规格为100*80*60cm;比较平整的地块可采用穴状,整地规格80*60cm;按“品”字型排列,便于树木生长;株行距3m*5m,土壤肥沃可稀植,栽植行以南北行为好;整地时应用心土做埂,表层熟土回填,厚度20cm成馒头型便于根系舒展。整地工作应在4月30日前完成。

(二)、苗木调运

苗木由林草局统一采购调拨。选苗时应选择二年生以上优质移床嫁接苗,以二年生苗为宜;地径在2cm以上,根系发达,主根20cm以上,侧根15cm以上;栽植前苗木根系要求从起苗、运苗、假植全程保湿;为保证苗木的适应性,苗木应就近采购,同时具备国家要求的“两证一签”;严禁携带病虫害和机械损伤严重的苗木进入造林地;苗木10株成捆,起好上车前应打泥浆,泥浆用土为沙土和粘土各半,可适当加入保水剂。

(三)、栽植浇水

各乡镇、村委认真组织广大农户按照计划实施栽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同时林业部门派出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栽植工作应在4月30日至12月31日完成。

栽植方法:每株果树施8-10公斤(即3-5铁锹)腐熟农家肥,可加入一定比例杀虫农药。苗木放至坑中央,即“馒头”上,埋土20cm后把农家肥和土搅拌均匀再埋至接口以上,上面留5-10cm土埂,便于浇水。严格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提苗可以舒展根系)原则栽植。如果是劈接苗,栽植前必须把接口塑料去掉,以免影响后期生长。

浇水方法:栽后要及时浇水且必须灌透,要求水分必须达到根部以下15cm,待土表发白,覆一层干土。过1周至10天再浇第二水。过1-2天进行覆盖地膜,地膜大小为100cm*100cm,覆盖时用剪刀将地膜一侧剪到中心位置,然后将剪好的地膜覆盖到树盘上。接口处重叠3cm左右,用土压住四周及接口处,再过1个月左右浇第三水,进入伏天前后再浇第四水,上冻前再浇一次。进入秋季应控制水肥,防止二次生长,使苗木充分木质化,安全过冬。

(四)、抚育管理

为保证果树的成活率,要及时进行抚育管理。

1、修剪:修剪时必须备消毒液,每剪一枝要对修剪工具进行一次消毒以防止各种病源菌的相互传播造成灾害。苗修剪时要留基部三主枝,基角70度左右,像三个不同方向延伸。每个主枝可留一个侧枝,苹果类的必须留中心干,建议采用“单层主干形”修剪技术,基部主枝以上不留大主枝而是留大的结果枝或小的主枝,数量在15个左右,其基部粗度与中心干粗度之比应小于0.5 。

2、中耕除草:除草可使表土疏松,改善土壤通气状况,促进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减少杂草争夺养分和水分的作用,保水保肥。建议进行全面除草,一年2次,分别在春季和秋季,其深度15cm左右。

3、间作:栽培面积较大的,鼓励在3—5年内进行间作,间作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土壤肥力和土层及地面环境,促进树木生长发育,可选豆类和其它没有共同寄主的矮杆植物,达到以短养长的目的。

4、施肥技术

(1)不同生育阶段的营养重点不同,幼树阶段以氮、磷、钾肥营养为主;结果期果树对钾的需求量越来越多,磷和氮的需求量是钾的一半;盛果期容易出现微量元素的缺乏症,应适时补充。

(2)不同时期主要营养的变化不同,果树年周期发育中,前期以氮为主,中后期以钾为主,磷的吸收整个生长季比较平稳。

(3)幼年果树全年施3-4次肥料为宜,每亩20-30公斤。

(4)成年结果期果树需肥量,重施底肥以有机肥为主;追肥萌芽期每亩施复合肥50-60公斤;幼果期追肥,第一次生理落果后,每亩追施高氮的复合肥30-40公斤,磷钾复合肥15公斤;果实膨大期,每亩追施复合肥50-75公斤。

5、排水:因海红果不耐涝,低洼地块或下湿地应注意排水。

6、防冻:建议涂白或用稻草绳秸草捆挷。

7、管护: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牲畜毁坏或人为破坏。

8、防啃:涂抹防啃剂防治鼠兔害。

八、果树病虫害及防治措施

林业有害生物是“不冒烟的森林火灾”不仅具有自然灾害的共性,还具有生物灾害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治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必须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维护公共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必需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为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建设、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果树主要病虫害及防治措施:

1、果树腐烂病

果树腐烂病是一种发生范围广、危害程度重、损失极大的果树病害。轻者,大枝小枝病死;重者,果树整株死亡,应引起果农高度重视。据分析,低温冻害、日灼、管理粗放是该病发生诱因。

防治措施:

(1)抚育管理

①强壮树势 ,确定果树合理负载量,根据树体的生长状况和施肥水平,确定合适的结果量,不要让树体负担过重,要适当疏花疏果,做到结果、长树两不误。

②加强水肥管理,要保叶促根,及时防治造成早期落叶的病虫害等。

③树干涂白,降低昼夜温差,涂白要求落叶后进行。树干捆草、遮盖防冻。

④入冬前浇封冻水,减轻冻害发生。

⑤保护伤口,就是要把修剪时较大的锯口削平,然后将果树伤口用愈合剂等保护。

(2)药物防治

对于已经出现病斑的'果树,建议应用药剂防治。一是在果树发芽前刮去翘起的树皮及坏死的组织,刮除的病死树皮和修剪的生病枝条要及时带出果园烧毁或深埋,然后喷施3-5度石硫合剂或溃腐灵。二是在生长季节发现病斑也要处理,尤其是夏季,轻刮发病组织后,用2%宁南霉素100倍液加碧护喷伤口或喷溃腐灵,对治愈病斑有较好的效果。

2、果树食心虫

属鳞翅目,卷蛾科。主要危害梨、苹果、桃、杏等果树。幼虫从果萼(花的最外一轮叶状构造)、梗洼(连接果实和果柄的部位)处蛀入,直达果心,严生影响果品的质量和产量。

防治方法:

(1)春季细致刮除树上的翘皮,可消灭越冬幼虫。

(2)悬挂频振式杀虫灯从3月中旬至10月中旬,可以有效诱杀。

(3) 8月份开始利用药物:2.5%溴氰菊酯乳油2500倍液,10%氯氰菊酯20__倍液及40%水胺硫磷1000倍液,1.8%阿维菌素3000-4000倍液进行喷雾防治。

(4)苹果类在6月上旬进行防治,桃、李、杏在5月下旬进行防治,座果后(黄豆粒大小时)喷洒农药2-3次即可。

3、大青叶蝉

属同翅目叶蝉科。以成虫若虫危害叶片,刺吸汁液,造成退色、畸形、卷缩,甚至全叶枯死。

防治措施:

(1)夏季清除林间杂草,以防在林间杂草上产卵,防止潜在隐患。

(2)灯光诱杀成虫。

(3)使用50%啶虫咪水分散粒剂(国光崇刻)3000倍液,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如国光毙克)1000倍液,40%啶虫.毒乳油(如国光必治)1500-20__倍液,或啶虫咪水分散粒剂(国光崇刻)3000倍液+5.7%甲维盐乳油(国光乐克)20__倍混合液喷雾均可针对性防治。

九、组织验收

由县林草部门会同各乡镇严格按照相关验收技术规程对果树成活率进行检查验收。

十、有关要求

(一)严把苗木采购关。为了提高苗木成活率,项目建设所用苗木必须坚持“适地适树,调近不调远”的原则,由县林草局负责采购、调运工作,原则上调运范围控制在县域外50公里内,调运苗木的标准全部为嫁接过的良种壮苗,规格为地径2cm以上为主。所调苗木进场时必须持有“两证一签”(森林植物检疫证书、苗木检验合格证和苗木标签),禁止从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疫区调入苗木,施工过程中由林业技术人员随机抽查苗木质量,不合格种苗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二)注重技术应用。乡镇和业务部门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严格要求农民采用科学的造林方法和适用技术进行栽植,并适时进行除草、松土、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修枝整形等管护抚育。

十一、保障措施

20xx年清水河县经济林种植项目,是到户项目,为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保证质量,用好、用实专项资金,切实增加农户收益,此项工作由林草局及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一)管理措施。农户按照规定标准自行整地,乡镇林工站及所在村委负责,林草局包乡技术员协助配合,对农户地块选择、整地规格进行把关,并以村为单位,逐户、逐地块进行台账编制,摸底调查统计需苗量,并统计台账及时上报乡镇、县林草局备案。县林草部门加强苗木调运管理,采取就近调运的原则宏观指导,切实做好春季造林前的准备工作,以便适时进行果树栽植。

(二)强化工作责任。林草局、乡镇、村委两级干部实行包片负责制,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实施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经济林种植实施方案 篇5

根据《贵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好贵港市下达到我县的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构建起我县结构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绿色惠民的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健全的森林支撑保障体系,推动平南生态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完成平南县森林城市建设实施任务,统筹推进城区绿化、通道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等生态工程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建设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

按照《广西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xx-20xx年)》《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工作安排,围绕重点工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美丽宜居贵港”主题,广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共建共享氛围。

(二)称号复核阶段(20xx年6月-9月)

对照《广西贵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20xx-20xx年)》要求,开展自查验收,各责任单位对20xx年5月前开展的各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资料进行汇总报送至县创森办、由县创森办进行整理,形成自查报告,6月30日前将复核材料提交贵港市创森办。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12月)

根据贵港市创森办的意见进行整改,继续大力开展森林生态建设,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四、任务分解

20xx-20xx年主要任务如下(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

(一)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1.城区绿化提升工程

(1)公园绿地建设。主城区:平南县通过“一江两支、三大公园、纵横交错、一环多点”的布局结构,点线面有机结合城市绿地,打造西江两岸景观林带,并依托乌江和下渡河两岸营造城市滨水空间,重点改造提升江北公园,扩大城区中部组团的绿化面积,同时注重对现有公园、街头绿地等景观质量的改造和提升,优化绿地空间布局,让市民500米出门见园。至20xx年改造江北公园、龚州公园绿地17.37公顷,新建社区公园、街头绿地、游园等8.7公顷。到20xx年,主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民出门“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平南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屋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

(2)林荫大道建设。结合贵港市城市特色要求,注重对环城路、朝阳路等城区重点道路两侧景观带提升,按照“一路一景”的要求,打造丰富多样、具有贵港特色的林荫大道。到20xx年,完善提升林荫大道6千米。(牵头单位:县住屋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

(3)森林单位园区建设。按照“广西森林单位园区”评选标准,对各县建城区内绿化现状较好的单位、居住区、学校、园区等进行绿化提升。采用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的方式,并融合单位、社区、学校等周边环境进行景观改造,优化树种配置,打造高品质的“广西森林单位园区”。到20xx年建成森林单位园区9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区内各学校、县直各单位)

(4)地面停车场建设。改造和新建地面停车场,使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新建地面停车场960平方米,改造地面停车场1500平方米。(牵头单位:县住屋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森林村镇建设

(1)乡镇建设

一是乡镇公园。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至20xx年,新增乡镇公园3个,主要分布在大新镇、六陈镇、同和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大新镇、六陈镇、同和镇人民政府)

二是广西森林乡镇建设。按照“广西森林乡镇”建设标准及要求,加大对乡镇绿化美化力度,提高乡镇绿化覆盖率,增加休闲广场等设施,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树种多样、景观优美、生态宜居的“森林乡镇”。至20xx年创建“广西森林乡镇”1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2)村庄建设

一是广西森林村庄建设。按照“广西森林村庄”建设标准及要求,对可绿化用地较少的村屯,在村屯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增加绿量;对面积较大、人口集中和条件允许的村屯,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和自家庭院发展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等“微田园”,栽植经济林树种和珍贵树种,如龙眼、荔枝、沃柑、降香黄檀等。至20xx年建设广西森林村庄5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二是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按照《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根据平南县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到20xx年,建设13个国家森林乡村。(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

3.通道绿化建设

水系绿化:继续完善提升乌江两岸防护景观林带建设,结合乌江综合治理工程,在河堤及护岸上种植草皮护坡,保持水土并提高城市绿化率,在河段具备用地条件的地段,种植水生植物营造滨水景观,为城乡居民提供滨水绿色空间。至20xx年,改造提升水系绿化长度4.5千米,2.7公顷。(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4.绿道建设

新建平南龚州公园绿道0.5千米,完善绿道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建立健全标识系统;完善出入口、停车场、环境卫生、照明、通讯、防火、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实际使用需求、后续管理条件等因素,尽可能利用现有资源,灵活设置绿道驿站,完善科普教育设施、游憩设施、管理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等,促进绿道游憩休闲活动的开展。健全绿道管养机制。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落实绿道的养护管理,及时维修受损的绿道、标识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绿道的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县住屋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森林营造与提升工程

生态修复:在剩余宜林荒山荒地开展绿化攻坚工程,着力解决造林难问题,不断提高绿化面积,切实提高全市生态防护功能。受损弃置地以矿区开采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受损地为主,与荒山绿化相结合。至20xx年,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50公顷。迹地人工更新: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他无立木林地上开展迹地人工更新,到20xx年开展迹地人工更新500公顷。中幼林抚育:实施中幼林抚育面积5000公顷,改造桉树纯林面积30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

将大五顶自治区级森林公园晋升国家级森林公园,编制《广西大五顶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并在一般游憩区内建设露营仿木平台、休闲亭、木栈道、停车场等。(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大五顶林场、县财政局)

(二)森林产业体系建设

1.丰产林建设

结合《贵港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大丰产用材林培育力度,培育中径材为主,增加本地木材的有效供给。到20xx年,新增丰产林面积130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森林旅游建设工程

根据贵港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现状及实际落实能力,重点建设平南雄森动物大世界景区,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服务设施,增设科普、历史文化等宣传标识。(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平南雄森动物大世界、县财政局)

3.名优经济林培育工程

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名特优品种,强化品牌意识,建成一批优质高效的玉桂、油茶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全面提高经济林的产量、质量和效益,增加林农收入,逐步实现兴林惠民。至20xx年,新建名优经济林基地面积60公顷,以玉桂、龙眼、沃柑、油茶为主。同时,强化品牌意识,加强经济林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科学评选等活动,以原产地域产品认证打造,例如平南石硖龙眼、玉桂桂皮等知名品牌。积极举办各种区域性节会活动,扩大对外宣传,全方位地推动经济林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工程

一是持续发展林下经济。推广“林业龙头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发动林农参与和发展林下经济,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到20xx年,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4.6万公顷,涉及林农人数50人。同时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国有林场、农(林)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申报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推进贵港市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建设。到20xx年建设2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是产业品牌化建设。引导分散的小型生产、加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组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广西林下经济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加强宣传推介,打造名牌产品,带动平南县林下经济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花卉产业建设工程

持续推进全县花卉产业基地和特色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以兰花、茉莉花、罗汉松、金花茶、茶花、特色盆景等大类的特色花木产品,扶持市场需求量大的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和林苗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先进实用生产栽培技术,培育差异化的花卉精品,打造以国有林场和现代特色农业林业(核心)示范区为主要载体的花卉产业基地集群,促进花卉生产种植规模化、集约化。至20xx年,完善花卉基地95公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大鹏镇人民政府、上渡街道)

(三)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工程

(1)生态标识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各风景区、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科普解说标识、动植物科普标识、多媒体互动解说设施等建设;以各类公园和绿道等生态服务设施为节点,设计制作具有指示标志功能,方便公众亲近自然、接受自然教育的森林城市生态导向标识系统。(牵头单位:县住屋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2)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完成上级每年下达的全民义务植树指标任务,保持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逐步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建设“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丰富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营造浓厚的义务植树活动氛围,鼓励更多的人加入义务植树行列中来。(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生态文化保护工程

(1)古树名木保护。继续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力度,完善现有古树名木档案资料,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并结合古树的分布特点和实地条件,建设以古树为特色的主题公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市民对古树名木的了解和保护意识。至20xx年,古树名木保护率保持100%,建设平南县中学古榕树公园。(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平南县中学、县住屋和城乡建设局)

(四)森林支撑体系建设

1.林业科技研究与推广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目标,培训林业科技人员,吸收和引进森林培育保护管理和林产工业科技创新人才。

二是林业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以林业技术推广站等科技单位,开展油茶、高脂马尾松、铁皮石斛等引种试验工作,做好新品种引种试验研究跟踪调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为新品种大面积推广应用奠定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密切结合,开展林产品加工、精细木工和高档家具生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广实施一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林产品加工业科技成果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推广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县林业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继续实施科技下乡等活动,为广大林农传授实用技术。(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林政资源管理

(1)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林地保护,将森林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清理和排查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林地管理措施,特别是对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实行重点保护,长期跟踪监督和管理。将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等约束性指标列入政府年度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破坏林地问责制度,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国有林场、水源保护地范围的林地保护管理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强化规范执法理念,积极开展“绿盾”等各种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和违法破坏林地的行为以及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加强林业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林业执法工作规范化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林木采伐限额、凭证采伐制度,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建立健全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制度,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率,坚持实行林木采伐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林长制建设

以平南县林长制试点示范带动,统筹推进贵港市林长制建设。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健全林长制制度体系,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林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森林资源监测建设

(1)完善林地“一张图”。开展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变

更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拓展林地“一张图”的内容和应用范围,切实发挥林地“一张图”和森林资源数据库在林地和森林资源管理与经营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进一步加强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为科学评估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成果提供基础数据。依据相关资源调查设计,建立以森林资源统计表、消长变化统计表、档案卡片和经营规划图等为主要内容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体系。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及时修订、逐年统计汇总上报的管理制度,保证贵港市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性和连续性,及时反映资源消长情况,逐步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

活动的管理监督。通过森林生态效益监测台站建设,逐步构建全县森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价与研究体系,转变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及时掌握和评价森林生态状况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一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和督查机制。

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能力。

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贵港电视台、贵港日报等平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印发林业工作宣传册、森林防火宣传图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推动森林防火群防群治。严格野外用火控制和管理,在春节、清明节、“三月三”、“国庆节”、“重阳节”等防火重点时期,需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力度和火源管控措施,严禁或减少火源进山。(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设施。制定常年监测与定期普查方案,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园林绿地等重点区域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每年飞防一次,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有害生物来源监控。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对外来物种的引进、木材调运、种苗调拨运输进行严格的检疫,防止外来有害物种进入平南县。(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编印预防手册、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及防治宣传活动,使公众了解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平南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措施。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对创建工作负总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创森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运同志兼任,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制订创森实施方案、落实贵港市创森办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档案收集建档、进度上报,工作的督查、迎接考核和检查验收等。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建设成效。县财政部门要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对年度工作任务要优先安排资金。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各成员单位要以月报形式及时向县创森办上报,上报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问题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要给予黄牌警告。县创森办要加大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落实的检查督办力度,对于无合理理由不完成建设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管理,规范档案记录。各有关单位要规范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资料收集管理,建立和健全完善工作台帐机制,积累反映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过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及日常管理的文字、音像资料等有关材料,形成系统、全面、完整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档案材料,为迎接20xx 年国家级专家组复核提供详实的材料支撑。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电、报纸、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电话彩铃、大型广告、宣传牌、横幅标语,以及开展现场观摩、专题讲座、互动节目、科普活动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大力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营造“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