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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今冬暖春防火方案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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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今冬暖春防火方案范文 篇1

为强化火灾防控措施,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今冬暖春防火方案范文(精选3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动一切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突出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公众聚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大型城市综合体、在建施工工地等九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采取严防严管严控措施,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社区要按照属地划分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九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针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小单位、小场所,各社区要明确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由网格管理人员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台账。

(二)推动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蓝村派出所和南泉派出所派出所要分别对蓝村、南泉片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按照《青岛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整改时限,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告相关单位,各社区、业务科室、站所督导本行业领域、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未达到消防安全合格标准且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企业,由镇安监办、派出所会同上级消防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对其停止各类生产经营性活动,形成隐患必除的高压态势。

(三)切实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各社区、村庄要根据《xx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大力推进辖区内企业及村庄的微型消防站建设。12月xx日前,全镇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和村庄要全部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四)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镇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各村庄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12月xx日前,各村庄要实现消防网格化工作规范化管理。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各社区要成立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小组,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消防管理模式格局。通过报纸、广播、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推送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深入孤寡、失能、独居老人家里去宣传消防常识、讲授灭火及逃生技能,指导村庄、企业组织消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工作步骤

全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各社区要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掌握检查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6月1日。各社区要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在辖区内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详细登记,建立分类台账,督促整改消除,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5日)。镇综治办将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整治。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对火灾高危单位组织培训,全力推动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分类排查整治。结合实际,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的要求,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突出重点,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各班子成员每月要带队对所包联的'重点企业和分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详见附件2)上报至镇综治办。

(三)严格督导考评。镇综治办负责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督导工作,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到位。防控工作情况将纳入今年的安全生产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导致较大火灾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建筑工地今冬暖春防火方案范文 篇2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四类场所、四大领域、四大根基、四类重点”,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消防基层基础水平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呈下降趋势,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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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四类场所”排查整治。

1.推进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巩固深化“大拆大整”整治成果和经验,于12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开展全面“回头看”,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突出隐患整改和技防提升,对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要结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浙公办〔〕144号)和五项改造提升措施,严格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应用,逐一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2月底前,完成整改;对高层建筑内的出租房,要全面整治擅自改变最小设计单元分隔出租等行为,并于11月底前完成整治;对厂中房、厂改房,要按照《温州市“厂改房”消防改造指导意见》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对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定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根据不同等级,落实相关的检查方法和频率。同时要强化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转型升级,推行“旅馆式”出租房管理做法,推广“平安管理”“统租管理”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12月底前,“两类场所”登记备案率达到100%,培育一批“旅馆式”出租房示范点。

2.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以商(市)场、医院、教堂、寺庙、民宿(农家乐)、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施工工地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冬防期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学区、社会事务办、住建所、经济发展办、安监所、卫计办、统战办、市场监管所等科室站所,要针对行业系统单位火灾防控特点,11月15日前,召开各行业条线的冬防工作会议,实施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业单位

“四个能力”建设和自我管理水平。

3.推进腾空房、拆迁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按照蒲岐镇“七大”消防安全重点领导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当前腾空房、拆迁房火灾频发的现状,将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纳入监管视线,特别是对不能立即拆除的建筑,应及时腾空可燃物、封堵门窗,并在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的集中区域设立微型消防站,落实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巡逻巡防措施。

4.推进易燃易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组织对我镇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11月底前,要组织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12月底前,易燃易爆单位全部完成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易燃易爆单位应急预案,落实“一厂一策”要求,12月底前,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全面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二)突出抓好“四大领域”专项治理。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认真分析总结前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成效,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要完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对于维修资金总额的5%不满足整改要求或资金难以保障的,要督促明确整改责任,强化资金保障;12月底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低于%;对排查出的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要组织相关科室(站所)和建筑产权单位研究论证,逐一制定方案、落实资金,立即开展整改。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12月底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组织专业力量,对村居、住宅小区、文物古建筑的电气整治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按照“政府补一点、部门贴一点、户主出一点”的原则,推动居(村)民家庭及时更换、改造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安装“漏保”装置。供电所、住建所、边防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所、消防站等站所要根据各自职责,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集中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

3.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纳入物业管理以及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的常态化检查内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执法打击和警示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管控的通告发布、禁停标志张贴。坚持疏堵结合、源头防控,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内容,加大经费保障,科学合理布局。12月底前,对居住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企业集团宿舍和居民住宅集中区域要建立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专人看守、巡防巡查”措施。

4.推进政府挂牌火灾隐患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紧盯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市级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11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挂牌的原则,继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排摸,20xx年1月上旬前,论证判定一批新的镇四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地排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不少于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不少1处。

(三)全面打牢基层基础“四大根基”。

1.固化重大活动(节日)安保巡防驻守机制。要进一步总结固化十九大消防安保经验,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发动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巡防。在重要时段,启动火灾及隐患每日督查、通报、研判机制;对于居住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不放心区域落实“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2.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要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用电”建设,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全面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2月底前要完成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任务。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建设,12月底前,8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纳入平台管理,%的火灾高危单位推广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APP。全国“两会”前,督促各类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12月底前,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全面完成消火栓建设任务,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综治办、社会事务办、住建所、消防站等站所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村(居)”创建达标验收,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至少组织村(居)集中开展2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4.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要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新建、配齐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要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一批小型消防站,并落实小型消防站建设的规划选址、土地划拨、经费保障等,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四)有序推进“四类重点”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村居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消防宣传示范村居,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村居消防宣传大使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确保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组织各职能站所、镇属各科室、派出所消防民警和驻村干部、村居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

2.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在镇公众微信号、公开宣传栏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镇消防曝光台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3.开展提示性宣传。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畅一懂两会”教育,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宾馆客房电视和平安视频网等户内外屏媒资源,将消防安全提醒、常识字幕、公益广告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等纳入滚动播放内容。

4.开展重要节点宣传。各有关科室(站所)要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车站码头、村居及商场市场、学校、企业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村居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11月8日至10日)。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1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消防安全。12月底前,镇政府将结合消防安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及时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镇里将在全国“两会”结束后,适时组织开展抽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本地火灾防控重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科室(站所)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我镇要广泛发动基层站所、驻村干部和网格员对辖区网格内的单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台账;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牵头开展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有关科室(站所)要严格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蹲点督导,确保实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两类场所、高层建筑和人密场所发生火灾的要实施责任倒查,未排查到位或者隐患未整改到位发生火灾的,一律倒查连片领导、驻村干部和网格协管员和职能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镇消安委将牵头开展火灾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严肃事后追责。

建筑工地今冬暖春防火方案范文 篇3

一、检查对象和目标

对全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食堂建设条件,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从业人员工作服帽是否整洁。

(三)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是否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食品是否炸熟煮透,是否存在食物中毒安全隐患。

(四)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6月至10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6月中旬~6月底)。

各地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7月~8月底)。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督导阶段(9月~10月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市(区)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建筑工地企业第一责任,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严格标准的落实。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检查标准,逐条落实,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重点检查,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要依法查处,从根本上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监督检查信息每月5日报送上一月统计报表(附件3、4),专项整治总结和汇总性统计表(附件3、4)于11月5日前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