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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实施方案4篇

实施方案 阅读(8.12K)
本文目录平安工地实施方案市政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区建委开展“平安工地”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平安工地实施方案4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 “零伤亡”示范性工程,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部各室,各施工队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项目部各室、各施工队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必须有关部门进行检疫鉴定;项目部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危险源登记及注销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在xx省道xx县城至xx省界段工程lm1标全线建立有针对性的、富有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赋予专职安全员绝对权利、安全生产违规处罚细则、安全生产事故月报制、安全生产经费计量管理办法等。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确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项目部应建立劳务民工动态管理台账,对进场劳务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部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度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对隐患治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临时用工安全布置、拌合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两项达标”(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五项制度”(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确认。在上述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和社会车辆)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前必须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做好超前预报、监控量测等各项工作。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根据南京市路桥工程总公司、监理组及指挥部要求,项目部应绝对确保1%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保证安全生产经理全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七)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管理,坚持工地巡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八)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项目部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响应xx省道xx县城至xx省界段工程lm1标项目部关于开展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号召,我项目部相应的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 :xx

成 员:xx

平安办公室:xx 并设立安全环保部,各大小施工队队长为平安工地负责人。

四、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xx年开始,xx年结束。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xx省道xx县城至xx省界段工程lm1标全线所有在建工程均应纳入“平安工地”创建范畴。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6月)

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示范实施阶段(xx年6月至8月)

1、项目部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队。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队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努力向上级部门推荐若干个示范班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

(三)抽查、观摩交流阶段(xx年8月中旬至11月)

项目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汇总,同时,组织246lm1标全线进行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达标推广阶段(xx年11月至12月)

根据xx省道xx县城至xx省界段工程lm1标建设的实际,结合合省公路系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情况,认真学习全省公路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做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施工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展;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xx省道xx县城至xx省界段工程lm1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在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努力推进工程建设进程,打造一流工程。

xx省道xx县城至xx省界段工程lm1标项目部

xx年六月

xx省道xx县城至xx省界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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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XX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高我市公路工程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全面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遏制意外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努力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XX年开始,XX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我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内容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实施步骤

二〇一〇年为创建示范年

1、二〇一〇年四月至六月 创建示范阶段

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印发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各自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各建设单位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树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每个高速项目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各区县局(处)和直属处的普通公路和乡村路项目各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普通公路由公路处协调实施,乡村公路由乡路办协调实施)。

各建设单位应在XX年5月底前将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和“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报xx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进行检查、考核。

2、二〇一〇年七月至十二月 实施提高阶段

结合检查情况和各建设单位推荐情况,确定一批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同时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各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

二〇一一年为达标推广年

1、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我局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我市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2、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将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3、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我市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将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四、组织机构

xx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xx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各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建设单位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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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高我市公路工程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全面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遏制意外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努力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开始,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我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内容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实施步骤

二〇一〇年为创建示范年

1、二〇一〇年四月至六月 创建示范阶段

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印发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各自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各建设单位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树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每个高速项目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各区县局(处)和直属处的普通公路和乡村路项目各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普通公路由公路处协调实施,乡村公路由乡路办协调实施)。

各建设单位应在5月底前将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和“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报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进行检查、考核。

2、二〇一〇年七月至十二月 实施提高阶段

结合检查情况和各建设单位推荐情况,确定一批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同时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各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

二〇一一年为达标推广年

1、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我局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我市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2、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将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3、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我市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将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四、组织机构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各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建设单位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区建委开展“平安工地”实施方案平安工地实施方案(4) | 返回目录

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形成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氛围,使全区真正成为投资者和广大居民的“平安区”、“放心区”,根据 “平安重庆”和“平安xx”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委决定在全区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广泛开展 “平安工地”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平安工地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以推进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以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为重点,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制为抓手,狠抓建筑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防范措施的落实,使工地防范体系得到健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工程质量水平较高,安全施工规范,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建筑工地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为创建“平安xx”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原则。整个行动在区建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应积极支持和响应,参与到整个行动中来,落实好、组织好、开展好该项行动。

2.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整个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3.依法管理原则。本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符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政府监督部门依法开展各项行动。

4.预防为主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特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5.分工负责原则。各科室站和施工企业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各项活动开展中涉及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建筑工地开展“平安工地”行动,要实现:三个健全、四个提高和五个不发生。

三个健全:

1.健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防控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投入和保障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2.健全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改进和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评价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强薄弱环节和地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分类指导,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

3.健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管理体系。强化扬尘控制的主体责任及行政监管责任,建立内部监管责任考核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施工扬尘控制职责,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四个提高:

1.建筑工人质量安全施工技能得到提高。通过举办建筑工地农民工技能比赛和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工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其质量安全操作技能逐步得到提高。

2.工地项目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建委出钱,企业出人、社会出力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政府监督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提高。通过“走上去、走下去、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使其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得到迅速提高。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高。通过行动的开展,力争安全事故发生率、安全人员伤亡率、质量问题投诉率均比去年下降30%。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五个不发生:

1.不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2.不发生建设工程群体打架斗殴和恶性刑事案件。

3.不发生建设工程施工不文明和扬尘控制不力的现象。

4.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引发的群访集访事件。

5.不发生计划外生育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通过“平安工地”的创建,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力争成为“有信誉、有形象、有实力”的“三有”企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能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谋求到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平安工地”行动由十大专项行动组成。

(一)建章健制行动。通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复查、安全两项行政许可管理等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理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劳力公司的管理关系,努力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信息化。

牵头单位:建管科,协办单位:法制科、招标办、质监站、安全站、施工企业

(二)质量安全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参建单位努力防范和减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XX年3、6、9、12月分别开展一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10月集中开展一次质量大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安全站,协办单位:法制科、质监站、施工企业

(三)质量安全巡查行动。改进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强化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制定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在巡查中针对不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做好登记、整改和销号工作,切实消除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

牵关单位:安全站,协办单位:质监站、施工企业

(四)“安全生产月”、“质量月”行动。6月份开展“关爱生命、注重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并参加市安全总站庆祝成立十周年有奖征文和文艺汇演活动。9月份结合“质量兴区”工作开展“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主题的质量生产月活动,并在6月和9月分别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安全现场会,通过树立典型、样板引路,相互交流,带动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渐提高。

牵关单位:安全站,协办单位:计财科、法制科、质监站、施工企业

(五)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建筑材料专项整治、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整治、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外架专项整治、起重设备专项整治、施工坍塌专项整治、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专项整治、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等相关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出现一批施工质量好、安全水平高、文明施工优的建设工程项目。

牵关单位:安全站,协办单位:法制科、质监站、施工企业

(六)创新监管方式行动。实现监督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建立建筑安全视频远程监控系统、 “农民工”平安卡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组建质监站、安全站局域网,配合短信平台、邮箱、网页及相关监督管理系统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牵关单位:安全站,协办单位:办公室、计财科、建管科、质监站、施工企业

(七)应急救援行动。制定和完善我区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提高应对突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6月份开展一次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牵关单位:安全站,协办单位:办公室、计财科、建管科、质监站、施工企业

(八)优良工地评比行动。全年评选20个市级文明工地和15个优级质结构工程,通过树立典型、样板带动的方式促进全区的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高。

牵关单位:安全站,协办单位:质监站、施工企业

(九)质量投诉处理满意度100%行动。围绕质量投诉居高不下的情况,成立质监站质量投诉处理中心,并落实两名专人负责,创质量投诉处理满意度100%活动。

牵关单位:质监站,协办单位:建管科、法制科、安全站、施工企业

(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拓展执法工作范围,重点加强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牵关单位:法制科,协办单位:质监站、安全站、建管科、招标办、施工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区建委成立了xx区建设委员会 “平安工地”行动领导小组,由建委主任xx、党组书记xx任组长,副主任xx、xx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工地”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站,由安全站长杨毅任办公室主任。各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平安工地”行动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把创建活动放到重要位置并纳入日常工作,不断推进 “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抓好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提高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平安工地创建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平安工地”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引导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从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城市发展,提高企业品牌的高度来认识“平安工地”行动的必要性,积极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平安就是生产力”、“平安就是投资环境”、“平安就是城市文明体现”的观念,努力为“平安工地”行动夯实思想基础。

(三)落实经费保障。鼓励和引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平安工地”的资金投入量,力争在人力、物力、财力三方面确保“平安工地”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创建活动考评制度。认真抓好“平安工地”的日常检查和考评工作,以此提高创建活动的工作层次和工作水平。“平安工地”的日常检查和考评工作由质监站、安全站负责,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年底由质监站安全站提出一批在平安创建方面成效突出的科室和“平安工地”名单,经区“平安工地”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并发文表彰。考评不合格的科室和工地,区建委将约谈其负责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是工地管理中的一种新的活动载体,也是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丰富和完善,其对我区文明城区和安全地区创建有着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创建“平安xx”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容,落实创建措施,提高创建水平,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平安xx”的目标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