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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精选3篇)

应急预案 阅读(1.88W)

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篇1

第一章前言

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精选3篇)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交通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章《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评估

目前,全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35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潘家口水库水上客货运输监督与管理、道路建设材料的采集、加工、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等任务。

进入后,我市交通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特别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项目将陆续开工,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市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第四章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227。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公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公安科科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227、227。

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二)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交通系统内资深施工和管理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于凤江刘永春马连宏王金学白宝合

佟广宁刘学敏王振奎张志平

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

2、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救援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及时分析事故源的变化,为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成立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分管运管和工程的副局长共同担任。根据交通行业特点,分别成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应急水上救援分队。

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武玉明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时间,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王京围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2、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3、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4、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水上救援分队,队长由候殿立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迅速调集水上救援人员、船只及设备,必要时协调上级海事部门救、捞人员及设备支持;

2、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和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为:

1、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分管局卫生所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卫生所负责人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

3、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六)成立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局事务管理处的局领导担任,事务处和

财务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

2、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七)成立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工会、组干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的调查,进行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制定预防措施。

(八)成立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法规科、人劳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单位职工、家属的救助、安置及各种相关政策解释;

2、负责工伤鉴定、赔偿、保险等政策解释及相关业务。

(附:指挥部组织结构图)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

(一)事故的报警与接警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道路施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相关部门接警后,立即报告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及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亡人员,积极进行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将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伤亡程度等简要情况直接向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由指挥长发布救援命令,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各救援机构进入救援现场。

(三)救援机构的响应

各救援工作组接到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演习工作进行评估,对相关单位的《预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第七章附则

本《预案》是市交通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调整。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都要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本部门高危行业预案),报市局安委会备案。

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篇2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尤其反映在化工企业中。如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没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则其安全生产中暴发出问题的可能性会不断增加,不仅会影响生产,甚至会造成安全事故。随着现代企业生产速度的不断加快,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这造成现代企业设备管理成为了一门的学问,且发展速度非常快。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应该根据企业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只有这场才能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打下一个较好的基础。

1、化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由于化工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因素往往非常多,这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每年,我国化工企业都会发生大小不同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造成因事故致死的案例。

2、目前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生产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不仅企业员工缺乏安全意识,企业领导往往也没有对安全生产有充分的认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工作态度往往太过随意,不能有效认清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源,缺乏危患的意识,对各种安全隐患置之不理。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还存在很大的缺乏,不能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制度,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缺乏有效的监督,这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化学企业在进行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到大量的化工设备,其工作状态的好坏,对安全生产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如果没有做好对这些设备的安全管理,就很容易造成其在生产过程中直接出现故障,有爆发安全事故的可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较差。化工生产安全事故都属于突发性的事件,这给企业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安全应急能力是生产企业所缺乏的,很多企业都缺乏有效的安全应急方案,也没有组织过安全应急演练,这大大降低了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能力。

3、加强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对策

应将以往注重生产结果的生产方式,逐渐改为注重安全生产过程的生产方式,以此来对各项流程进行全面的监控。为了有效提升员工的责任心,应该实行对员工的奖惩制度,并定期对员工的表现进行打分。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应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并认真监督它们的执行情况。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意义重大,为了增加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应该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对他们进行管理责任制,在发生安全问题时,应该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应该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工作,教授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并教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流程,并注重在培训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以此来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增加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对化工企业的生产设备,应该采用预维护的管理模式。预维护设备维护模式在维护制度的制定上也与传统的维护模式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的维护模式是根据设备故障的维修需要,来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的,而设备预维护模式主要强调的是对设备故障的提前防范,需要我们重视对设备运行的监督,在维护制定的制定上,着重强调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从长期的维护工作中去发现故障,发现规律,从而对设备故障进行提前的预判,将故障排除在发生的萌芽阶段。

为了提高预维护模式管理的效率,也可以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针对各种设备做电子维护档案。通过对该种管理模式的应用,可以提前对设备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避免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故障,这会大大降低因为设备故障造成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通过采用ESE管理体系,对整个企业的生产进行全面监督,就可以建立一个包括应急处理、检查、事故预防等的多方面管理模式。同时应该具体落实每一员工的责任,切实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使得对企业生产每个环节,都可以进行全面的掌控,这可以大大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4、结语

化工生产行业是生产危险系数比较高的行业,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为了有效提高生产中的安全性,降低其生产中的故障率,应该对当前企业安全管理中的缺陷进行认真的分析,并采用针对性解决措施,采用更为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对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为了减少事故爆发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企业一定要提前制定好各种安全应急措施,并加强实际的安全事故演练,提高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能力。

交通运输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水利系统内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提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能力,做好应对处置工作,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1.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xx市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局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科、水利派出所、工程管理科、农水科、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移民科、财审科。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决策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6个专业处置组。

决策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为决策组组长,分管局长及其他局领导为决策组成员。决策组主要职责为:

(1)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2)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3)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4)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5)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6)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办、农水科组成,由局分管水利技术领导负责牵头。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为:

(1)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2)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3)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4)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水利派出所、纪检效能科组成,由分管领导牵头。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1)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2)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纪检效能科、移民科、财审科组成,由局领导负责牵头。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2)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3)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4)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5)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办公室、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信息宣传组主要指责:

(1)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2)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3)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善后续发布工作。

事故调查组有水利派出所、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办、水利工程管理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

(1)查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初步确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对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书。

2.预警和预防机制

2.1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增强职工预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2.2预警预防行动

2.2.1局二级单位、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2.2.2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险情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2.2.3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3.事故报告

3.1事故报告程序

3.1.1水利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1.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重的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3.1.3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1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工作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2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组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参与伤员救护工作。

4.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由技术抢险组专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置和抢险方案,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4.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发布通告。

4.6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7信息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信息宣传组积极同新闻宣传等单位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并更具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5.应急结束

5.1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2善后处置

5.2.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协助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3.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3.2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或自行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3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4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安全。

6.应急保障措施

6.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1.1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水利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社会资源。

6.2经费与物资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储备相关的抢险设备和物质。

6.2.1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电设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