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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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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1月15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路志强

XX年的检察工作

一、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积极服务全省经济建设

——严惩破坏甘肃投资环境的犯罪。严肃查办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147人,同比增长75%;批捕金融诈骗、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嫌疑人1187人,起诉2277人,同比分别增长6.7%和4.9%。为242名受到错告、诬告的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澄清了是非。

——严惩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批捕生产销售“毒蔬菜”、“假羊肉”、假冒注册商标、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82人,起诉473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案件319件375人,同比分别增长81.3%和65.2%。

——严惩重点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组织开展了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征地补偿、生态保护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491人。加大惩治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查办产权交易、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39人。组织开展了查办国家助学金管理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侵害中小学生利益的犯罪50人。

二、严惩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努力促进平安甘肃建设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676人,起诉19773人,同比分别上升4.2%和8.1%。

——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邪教组织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5913人,起诉8039人,同比分别上升6%和3.9%。认真开展甘南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批捕犯罪嫌疑人28人,起诉17人。

——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化解矛盾。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766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同比上升89.1%;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18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比上升36.1%;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58件;促成民事行政案件和解息诉203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35件。集中开展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24万余份,提供法律帮助1240余次。

三、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犯罪。批捕“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及网络诈骗等犯罪嫌疑人4227人,起诉5522人;严厉打击欺压群众、横行乡里的村霸街霸,批捕犯罪嫌疑人998人,起诉1283人。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305人。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线索39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88件。

——切实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等制度7项,不批捕未成年人239人,不起诉100人。办理危害劳动保障的犯罪案件3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53件。对39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68万余元。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涉检信访问题。受理涉检信访100件,已全部办结。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9件。排查出的12件疑难信访积案目前已基本化解息诉,全省涉检进京访继续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四、严惩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03件999人,同比分别上升4.3%和5.5%,其中,大案376件,要案61人,同比分别上升10.3%和22%。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地方党委的积极配合下,省检察院带头查办了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受贿1350余万元案等大要案。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44亿元,同比上升25.2%。

——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186件370人,同比分别上升56.3%和85%,其中,重特大案件105件,要案22人,同比分别上升110%和214.3%。积极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73件,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58人。

——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犯罪。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等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123人;立案侦查涉嫌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犯罪的司法人员42人。

五、强化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遏制犯罪

——创新制度防腐措施。主动探索推进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等三项制度,对群众和社会有反映的192人进行警示提醒;对存在不当履职隐患的234人进行训诫督导;对履职有过错的76人责令纠错,及时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主动加强与组织部门及党校的联系协调,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机制。开展预防犯罪警示教育4723次,受教育23万余人次。

——构建专群结合的预防格局。开展预防调查592件,其中,323份调查报告引起各地党委、人大领导重视并批示。提出预防建议717件,其中,685件检察建议被相关单位采纳并整改落实。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2417次。

——深入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发展、促进廉洁”专项行动,为省列总投资1.2万亿元的200个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3780名检察官积极参与联促行动。共设立检察服务室803个,开展走访调研1355次,帮助整章建制551项,调处矛盾纠纷159件,依法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为企业办理手续292项,力争提醒、引导、帮助企业家创业不闯灯,干事不出事,流汗不流泪,吃苦不吃亏,受到普遍欢迎。

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39件,监督撤案1400件,同比分别上升20.1%和91.8%;追捕972人,追诉330人,同比分别上升11.3%和91.9%。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71件,法院审结189件,改判、发回重审13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1122件,法院采纳1038件,采纳率为92.5%。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63人次。会同公安、监狱机关联合清理违法留所服刑罪犯138人,监督看守所送交监狱执行罪犯341人。

七、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省检察院立即梳理出省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9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各级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98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转交的案件69件。三级院339名检察官分层级联系所在地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高度重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37件。省检察院先后3次邀请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学者参与重大决策。通过门户网站、检察微博、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392次。

——自觉加强执法办案监督。省检察院制定了搜查工作规定、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意见等24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存在的案件质量隐患等问题及时进行监督纠正。先后派出11个工作组赴市县两级院,对遵守办案纪律、接待群众来访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通过以上措施,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高检院通报的114项案件质量考核指标中,甘肃检察机关有7项位居全国第一,有23项进入全国前5名,有43项进入全国前10名,有84项进入全国前20名,占考核指标的73.7%,考核指标上升到近十年来的最好水平。查办教育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等6项工作的做法被高检院在全国推广。

八、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开门纳谏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372条,梳理查摆出“四风”方面的问题32个,并逐个分析了原因,制定了措施,进行了整改;针对执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完善了25项制度。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61期,培训检察人员10420余人次。组织开展了挂职锻炼、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司法考试备考等工作,189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组织360名各级院领导干部开展大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43份,专题召开“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进位”现场办公会,解决制约发展的问题83个。组织开展了“提质增效”活动,省检察院年初确定的82项争先进位目标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其中超额完成25项,占完成数的30.5%。

——大力加强“双联”工作。各级院共协调帮扶重点项目215个,帮助落实项目资金9406万余元,自筹资金460万余元,为联系村修建道路275公里、便民桥23座、捐赠化肥等物资266吨、硬化连户道路及庭院376家。省检察院还组织联系两当县的省直五部门召开了帮扶推进会和现场观摩会,整体推动了“双联”工作,使联系的8个村XX年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30%。

XX年全省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一、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谋划检察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十大行动”、“3341”工程、“1313”文化工程等中心工作。以对待国有企业同等的态度依法保护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虚假招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紧扣“1236”扶贫攻坚行动,依法惩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犯罪,保障小康建设顺利推进。

二、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甘肃建设,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及时有力地惩治危害国家安全、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反恐怖、反自焚、网络造谣等专项治理。完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犯罪检察制度。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

三、更加努力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法治甘肃建设,依法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守好检察官的职业良知,坚持既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又文明执法、人性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严把案件质量关,以“零差错”的姿态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更加严厉地惩治职务犯罪

紧紧围绕廉洁政治建设,继续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肃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五、更加突出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在继续深入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的同时,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和预防职务犯罪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体系,建立职务犯罪记录和查询制度。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干部守法的自觉性。

六、更加有效地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法律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执法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同时要针对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短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七、更加扎实地抓好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以及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过硬”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更加坚决地接受省委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方面及舆论的监督,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守护好铁的法律。

八、更加深入地推进“双联”工作

紧紧围绕小康建设,组织、领导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夯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双联”工作。切实做到谋发展、解难事、强技能、促增收,努力实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干部切实锻炼提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