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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考察报告4篇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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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日本考察报告日本企业信息化考察报告延边州女干部、女企业家考察团赴日本研修考察报告俄罗斯日本应急管理考察报告

8月4日至8月9日,在中央教科所华教湖北省办事处组织下,我有幸到日本考察教育。我们去了日本东京的国小、国中、高中、大学。透过这些学校,我们对日本的教育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下面我从几个方面谈以下自己的理解:

日本考察报告4篇大纲

一、教育行政体制:日本现行教育行政制度的原则和特点由宪法和《教育基本法》所决定。宪法宣称教育是人民的权利,规定依据民主政治的原则和地方自治的原则建构教育行政制度。日本的教育行政属于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合作型,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系统,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实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分权制。 1.中央教育行政

日本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文部省,为日本内阁的组成部分,其最高领导是文部大臣。文部大臣和文部省是主管教育行政的中央首长和行政机关。法律规定文部省的职能权限,主要是: (1)为发展教育、学术和文化事业,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规划。 (2)就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组织与教育内容规定标准。 (3)对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行政机关,大学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学机构提供指导和建议。(4)管理由文部省设立的大学和其他教育、科学与文化机构,任命县和重要市的教育长或负责人,审定中国小教科书。 (5)对地方教育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研机构提供经费补助。2.地方教育行政法律规定,地方教育由地方公共团体实行自治。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分为两纵 即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教育的行政机关为教育委员会,行政主管为教育长。地方设立的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私立学校由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发展基础教育,在人事、经费、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课程内容和教师进修等方面对其所辖学校负责。市叮村教育长的任命领得到都道府县教委的认可,都道府县教育长的任命须得到文部大臣的认可。 2、学制结构 日本战后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学校教育体制。《学校教育法》规定,“所谓学校,系指国小、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以及幼儿园。” 3、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有两种:一是幼儿园,属于学校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招收3~6岁幼儿,由文部省领导;另一种是保育所,属于福利机构,招收从出生到6岁的幼儿,由厚生省领导。 《学校教育法》规定,幼儿园的教育目标;

(1)培养健康、安全、幸福地生活所需要的日常习惯,并使其身体的各种机能得到和谐的发展。 (2)让幼儿在幼儿园内体验集体生活,培养幼儿初步具有喜欢过集体生活和团结互助、自主、自律的精神。 (3)培养幼儿正确理解和对待其周围的社会生活现象的萌芽观念。 (4)指导幼儿正确地使用语言,培养他们对童话、连环画等的兴趣。 (5)通过音乐、游戏、连环画等方法,培养幼儿对创作表现发生兴趣。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分为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现5个领域。

《2》初等教育

日本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是单一的六年制国小,儿童满6周岁入学,12周岁毕业,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新学年从4月份开学,多数国小采用三学期体制,三学期之间分别为暑假、寒假和春假。

日本国小的教育目的是适应儿童的导心发展,实施初等普通教育。教育目标:

(1)以学校内外的社会生活的经验为基础。使学生正确理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养成合作、自主和自律的精神。

(2)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乡十和国家的现状与传统,并进而培养国际协作精常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和产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掌握基本技。

(4)使学生能正确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国语,并形成使用国语的能力。

(5)使学生能正确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数量关系,并形成处理数量关系的能力。

(6)培养学生科学地观察和处理日常生活中自然现象的能力。

(7)培养学生健康、安全和幸福生活所必需的习惯,并力求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和谐发展。

(8)使学生基本了解能够使生活明朗、丰富的音乐、美术和文艺等,并形成相应的技能。

国小的教育课程由各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三部分组成。教学科目包括国语、社会、算数、理科、音乐、图画、家政、体育,文部省对这些科目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国小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

(1)自己本身(2)理解他人。 (3)了解自然,具有高尚的情操。 (4)自己与团体、社会的关系。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尊重他人,重视生命,为创造民主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而努力,为促进国际和平做贡献。特别活动是指班级、年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3.中等教育

《3》中等教育。 日本的中等教育分国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国中属于义务教育的完成阶段。

(1)初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国中是在国小教育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实施中等普通教育,目标有三:培养学生作为国家与社会的一员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教授社会所需职业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培养劳动的态度以及根据个性选择出路的能力;促进校内外的社会活动,正确引导学生的情感,培养公证的判断能力。学制为三年。

教育内容由各学科课程、道德和特别活动构成。教学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国语、社会、数学、理科、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等八门,选修课的种类在第一学年主要是外语,第二学年为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以及外语。第三学年除在必修的八门课程中选择外,还有外语等。

(2)高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高中是在国中教育的基础上,以实施高级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实现三个目标:进一步发展和扩充国中教育的成果,培养学生成为对国家与社会有作为的建设者所必需的素质:使学生能自觉地根据社会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选择将来的出路,提高普通教养,掌握专业技能;形成对社会有深刻的理解和健全的批判能力,形成个性。高中学制三年,种类较多,通常按学科划分为普通、职业和综合二类,按授课方式分为全日制、定时制和函授制止三种形式。高中教育内容同样由各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构成,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毕业需要修满80学分。一般学科课程为国语、地理公民、数学、理科、保健体育、艺术、外语及家庭。为广适应科技和社会的变化,各科开设了与之有关的“课题研究”课,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职业技术教育

1951年,日本制定《产业教育振兴法》,规定产业教育是发展产业经济及提高国民生活的基础,通过产业教育在确立对劳动的正确信念、传授产业技术的同时,培养具有能力、进而对经济自立作出贡献的有为的国民。鼓励地方公共团体和企业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规定国家在该方面采取经费补助政策。

职业技术教育在日本的学校教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培养出大批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熟练劳动力,促进了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日本,除了幼儿园和国小以外,各级各类学校都设置职业技术学科,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方面的教育。日本已经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比较完整的职业技术教育网,有学校、企业和社会办的几大类职业技术教育;有职前教育、在职教育、转业教育,水平高低不同、时间长短不一,灵活多样、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在日本,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的学校主要有国中、高中、“各种学校”、专修学校、高等专门学校和短期大学等。国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某种社会职业人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良好的劳动态度,以及根据自己的个性选择将来道路的能力”;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一种必须完成社会使命的觉悟,使之能够根据自己的个性决定将来的道路,提高一般教养水平,掌握某种专门技能”。

“各种学校”,是实施类似学校教育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的总称,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但也招收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十。

专修学校是1976年开始设立的新型职业教育机构;大都是私立的,是由“各种学校”升格改组而来的,发展迅速c专修学校可分为三种类型:设高中课程的高等专修学校(属高中水平,可授予毕业生高中毕业资格),招收高中毕业生而设专门课程的专门学校(属于高等教育,在专修学校中占主要地位,可授予短期大学毕业生同等的资格),设一般课程的一般专修学校(自由入学,是终导教育的典型场所)。 在日本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机构是高等专门学校、专门学校和短期大学。

此外,在日本职业技术教育中,企业内职工教育人有重要地位。所谓企业内职业技术教育??期的教育训练。其内容除了专门的技术教育、技能训练外,还包括经营教育、提高办事能力的教育以及作为企业职工的品质教育等。

《5》高等教育: 日本的高等教育已经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结构。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三大类,从学术水平上看,日本的高等教育是二级结构: 第一级结构是短期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以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培养实际生活能力为目的。 第二级结构是4年制大学;包括综合大学、多科大学和单科大学。 第三级结构是研究生院,包括设置在学部的研究科和研究生院大学,旨在“教授和研究学术理论及应用,深究其奥义和促进文化发展”。 日本大学的教学采取学科目制和讲座制两种形式。所谓学科目制就是按照必要的科目设置课程和安排教师上课;讲座制则是根据专业设置在同专业中开设一定的专业讲座,并根据讲座安排教师。 日本大学有科研的传统,主要任务是从事基础理论研究.重视科研尽可能与教学结合,注重协作和开展共同研究,特别强调为产业服务,试图建立“官、产、学三位一体”的科研体制,集中政府、企业和大学的科研力量联合攻关,开展创造性的研究和培养高水平的开拓人才,推动大学由模仿型科研向创造型科研方向转变。

《6》师范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把封闭式师范教育改为开放型的教师养成教育。根据《教育职员许可法》的规定,-一般大学毕业生如果修得所规定的学分,可获得教师许可证。

日本教师养成教育课程有国家基准,一般是通过国家的法律及文部省令和通知等来规定。1985年新改定的教育职员许可法规定,教师养成教育课程要设有一般教育科目、专门科目和教育专业科目。

在日本,成为中国小教师一股要经过三次审查与考试:第一次是在大学毕业时提交毕业论文,第二次是符合规定者领取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教师许可证,第三次是参加部道府县教育委员会举办的教师任用考试。公立学校教师的任用主要由各部道府县教育委员会负责。各都道府县举行的教师任用选拔考试,除了教养与专业方面的笔试之外,还采用面试、技能测验和体力测验、作文与论文、适应性检查以及兴趣小组活动、社会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教育实习的成绩等多种方法。

二:日本教育的改革和目前主要要解决的问题。 1:日本教育的改革 (一)课程改革的背景 在战后的几十年中,日本大体上每十年就要对《学习指导要领》修订一次。特别是80年代中期的临时教育审议会以后,作为面向21世纪的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的中国小课程改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受到重视。针对日本教育面临的偏重学历、过度的考试竞争、青少年心理健康、学校教育的划一化和僵化等一系列问题,临时教育审议会提出教育应朝着尊重个性的方向改革。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日本于1989年对学习指导要领进行了修订,在国小低年级以综合性更强、更重视体验学习的《生活课》代替《社会科》;在国中和高中阶段扩大了选修课的范围和比重等。

此后,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将"临教审"的教育思想进一步具体化,并于1996年8月发表题为《关于面向21世纪的我国教育》的咨询报告。报告指出,面对今后日益信息化、国际化和科技迅猛发展的、不断变化的社会,教育要注重对学生基本素质和能力--"生存能力"的培养,即要培

养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学习、独立思考、判断、行动的能力,以及更好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身心,自律意识,关心、同情他人的情感与品格以及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该报告强调,今后日本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就是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必须使教育由注重灌输知识向注重培养学习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转变。因此,要从以下几方面对现有的学校课程进行改革:1.精简那些容易陷入死记硬背的内容,严格筛选基础和基本的教育内容,削减课时;2.通过加强课程的弹性化,改善教学方法,创建有特色的学校,推进个性化教育;3.加强道德教育,培养丰富的人格,应重视志愿服务,自然体验等活动,并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体育运动;4.适应国际理解、信息、环境、志愿服务等综合学习和课题学习的需要,设定"综合学习时间",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特色的教育活动。

根据上述建议,日本教育课程审议会从1996年8月开始,就课程改革的方针、课程体系的构建、学科教育的内容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分别于1997年11月和1998年6月发表了关于教育课程标准改善的中间报告、最终审议报告。文部省根据这些报告,着手修订课程标准,并于1998年11月颁布了新的学习指导要领,拉开了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序幕。此次课程改革集近十几年来课程改革之大成,采取了一些重大的改革举措。

(二)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

构建适合孩子成长的学校教育,是近年来日本教育界着力倡导的一种新的学校教育观,也是贯穿于课程改革的基本思想。教育课程审议会的报告指出,近年来日本青少年发展存在一系列令人担忧的问题,在道德和价值观方面表现为,在丰富的物质生活中,学生社会性发展欠缺,社会规范意识低下、自立迟缓,因而欺负弱小、逃学、暴力等青少年行为问题时有发生,一直未得以解决。在身体健康方面表现为,肥胖儿增多,学生体力和视力下降等。尽管根据近年来国际评价协会的调查结果,日本学生的学力水平还保持了较高的水准,但不能否认在课程和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过度重视知识灌输教育,缺乏适于不同孩子学习的课程,部分学生对现行的课程内容不能充分理解,单一的接受型学习,难以培养学生多方面、多角度认识问题的能力,和其他国家的学生相比,日本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较低等。而这些现象既与整个社会大环境相关,也与目前学校的教育环境、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直接相关。

适合儿童生长和发展,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是学校教育面临的两大基本主题。也就是说,学校教育不仅要解决一系列自身存在的问题,以适合孩子的发展,也要面对一系列社会变化和问题,努力通过改革,充实和完善学校教育内容,以适应社会变化的需求。 (三)课程改革的目标

为实现上述义务教育的目标,日本教育课程审议会确定了此次课程改革的目标。

课程改革的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人性和社会性,具有自立于国际社会的日本人的意识;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通过开展宽松的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基础,充实发展个性的教育;使各个学校能够发挥主动性、创出有特色的教育。

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1.解决现行课程和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如学生缺乏学习兴趣、过度的"应试教育"和竞争、评价标准单一、学生的身心健康问题等;

2.要使学生掌握人类永恒(贯穿于各个时代)的价值观,培养其同情心、正义感、奉献精神及对大自然和美的事物的热爱等,掌握最基本和最基础的内容;

3.为使学生灵活地适应社会变化,要使教育从以灌输知识为主转变为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独立思考为主的教育,关键在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帮助其掌握学习方法,发展其个性,重视4.以学校五日制的实施(XX年开始)为契机,从终身学习的角度重构学校的教育内容,要使学校教育有助于学生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学习,并适合其终身学习和选择的需要;

5.精选教学内容,加强基本能力和基础内容的学习,要从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打基础的原则出发,严格精选教学内容,转变以知识的量来衡量学生学力的学力观;

6.改善学习指导和评价方法;必须改变从前偏重知识灌输的教学方法,加强学生的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改进从知识的量上评价学生学业的评价方法,重视对学习过程、学生的优点、可能性和进步状况的评价;

7.根据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改善课程管理,发挥地方和学校的积极性,给予地方和学校更大的编制和实施课程的自主权。 2:日本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面对日本近年来出现的一系列新的发展和变化情况,当前日本学校教育要努力解决以下主要课题。

(1)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社会中,面临着日本出生率降低和进入老年社会的实际状况,必须加强道德教育,提高青少年道德意识和道德能力,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伦理观,促进其社会性发展。

(2).适应国际合作和使日本人能自立于国际社会的需要,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在提高学生民族自尊心、自豪感的基础上,提高对不同民族、国家历史和文化的尊重与理解。

(3.)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进展,展开多样的信息和计算机教育,以帮助学生学会选择信息、运用信息,加深对信息化社会的理解。

(4.)面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积极引导学生关注环境问题、能源问题,进一步 提高他们对于环境问题理解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能力。

依据上述认识,教育课程审议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任务作了进一步阐述指出,国小的基本任务是:使儿童具备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和一个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应具有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的基础,具有丰富的人格,在接触自然、社会、人和文化等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长处、个性,培养自立意识。在此基础上,国中的基本任务是: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和中学教育的前期,国中教育要使学生能切实掌握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和一个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应具有的知识、技能和态度,进一步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人格,发现、发展自己个性和自立意识。

总之,通过这次暂短的日本之行,对日本的教育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国情不同,也导致我们的作法不一样,但培养人的目标基本上是一致的。相比之下。我们知道自己的不足,比如说我们的家长的一些做法、比如说我们的孩子的身体素质等等,都需要我加以改善。以后再有机会去考察,相信收获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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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企业信息化考察报告

3月27日至4月5日,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企业信息化赴日考察团”一行4人,在日本进行了为期8天的考察。考察团先后走访了日本贸易振兴会(JETRO)、日本经济产业省、SAP日本公司、德勤等松咨询公司、日本电气公司(NEC)东京日比谷展示厅和日立制作所横滨数据中心。通过考察,初步了解了日本信息化的现状,政府在推进信息化方面最新的战略和政策措施,企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成效和值得吸取的经验教训。

一、日本信息化的现状

从总体上看,虽然日本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速度较快,但与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日本全社会因特网普及率为20%(美国为40%),其中,1千万人通过移动电话上网。广播和电视的数化、信息保密水平等都落后于美国和英国,信息技术专业人才不足问题比较突出。政府内部、文化福利部门、民间团体等公共领域的数化和网络化刚刚开始。

近些年,日本企业在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改造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ERP等欧美管理方法与日本传统的终身雇佣制度存在一定冲突,因此,完全成功的例子较少,失败的居多。在开展电子商务方面,日本企业已有很好的起步,但与美国相比,电子商务占总交易额的比例还很低,规模较小。,日本B-B交易的市场规模为20兆日元(约1626亿美元),B-C交易的市场规模为1兆日元(约81亿美元)。

目前,日本政府和企业已意识到在信息化方面与欧美之间的差距及其这一差距对日本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信息化进程,希望到建成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社会,成为信息化方面的先进国家。

二、日本政府推进信息化的措施

1、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信息化战略

为推进信息化,日本国会于通过了《日本高度信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见附件一),明确了信息化的基本方针、领导机构和信息化推进重点。该法为日本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按照《基本法》规定,制定推动信息化建设政策措施的基本方针是:进一步发展信息网络,扩大信息网络的应用,丰富网络信息内容,建成世界高水平的信息通讯网。

日本政府还依据《基本法》在内阁成立了建设高度信息网络社会的战略总部,由首相、国务大臣和优秀的专业人员任部长、副部长和委员,负责审议并实施信息化的重点计划。

日本经济产业省一改长期以来不制定经济发展计划的做法,在用一年的时间制定了《e-Japan战略》。又依据《e-Japan战略》制定了《e-Japan重点计划概要》(见附件二),并于3月29日由战略总部批准实施。《e-Japan战略》明确指出,日本信息化的总体战略目标是“在五年内使日本成为世界最先进的信息化国家”;要通过建立世界最先进的高速信息通讯网络、加强信息知识教育、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政府等公共领域信息化、确保信息安全等一系列战略举措,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2、明确政府、民间机构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

《基本法》和《e-Japan战略》都明确规定:民间机构(包括企业、行业协会、公共团体等)是信息化的主体,在信息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政府主要发挥二方面的作用:一是为民间机构发挥信息化主导作用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如修改阻碍信息化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和完善政策措施等;二是推进民间机构力不能及的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如政府信息化、消除社会各阶层间存在的数鸿沟、研究开发民间机构无法独立进行的科研项目等。

在政府信息化方面,《e-Japan重点计划概要》要求中央政府要在建成电子政府(e-Government)。但对3300个地方各级政府的信息化进程并无明确规定,而是希望它们参照《e-Japan重点计划概要》,能在实现政府信息化。

3、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为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服务的发展,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鼓励自由竞争的政策。例如,建立电气通信纠纷处理委员会(暂称),制定垄断禁止法方针,加强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职能等。,日本政府还制定“非对称法规”,对最大的电信企业日本电话电报公司(NTT)实施专项政府管制,重组这家国有股占60%的企业,目的是消除其垄断地位,在通信行业实施自由竞争促进政策,引入自由竞争机制,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4、加强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教育,多渠道培养高级专业人才

为实现因特网的个人普及率超过60%的目标,日本政府加大了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教育。,计划举办550万人次的信息化基础知识讲座,140万人次的信息技术职业培训,为7000所图书馆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场所配备计算机。

同时,也加强学校的信息技术专业教育,增设有关课程,扩大培养高学历的信息技术人才,建立信息保密技术资格认定制度,完善吸引国外专业人才的机制,计划到吸引3万名国外信息技术专业人才,为使日本信息技术的科研水平超过美国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三、日本政府促进企业信息化的措施

日本政府对大企业信息化建设并没有特殊政策措施,但对影响某个行业的信息化项目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支持服务。

目前,中央政府对各地方政府(都、道、府、县)、各行业、学术界提供一部分专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补助金。从开始,补助金发放重点由过去的给单个企业或商会配备计算机,转向支持对整个地区、行业产生影响的项目和有益于全社会的重大研发课题。例如,政府对钢铁行业的EDI项目提供了一部分资金援助。一般情况下,政府通过三种方式信息化项目提供补助,一是政府对项目补贴50%,企业自筹50%;二是政府全额支付科研项目的费用,科研成果由政府与开发人员共享;三是政府对项目发放低息或无息贷款。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日本政府从多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利用各地现有的商会,为中小企业举办信息化知识讲座,利用现有的法律咨询窗口提供信息化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等。

四、日本企业信息化的内容和成效

日本企业信息化过程可以概括为“三次统一”过程。在信息化过程中,日本企业首先将企业内部(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统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实现企业与供应商、销售商之间商务流程的统一,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最后是行业内部各企业商务流程的统一,形成统一的行业交易市场和经营模式,提高行业整体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日本部分企业信息化的成效也非常明显。例如,夏普(Sharp)公司使用SAP管理软件后,制定生产计划提前时间由3个月缩至2周,确认存货-发货的时间从2.2个月缩至0.9个月。尼桑(Nissan)公司估计,借助SAP管理软件将使采购成本降低20%。目前,SAP与美国排名第一的CommerceOne公司合作开发的“电力相关材料和资产电子交易市场”已在日本投入运转,初步形成了日本电力行业的统一交易市场。

据日本信息化建设较好的企业估计,通过利用先进信息化技术,大大提高了企业生产计划、库存管理、客户管理、网上采购等环节的效率,效果十分明显,一般可降低成本10-30%。

日本信息技术企业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上也不断创新。例如,日本电气公司(NEC)提出“五i”理念,即想象力(imagination)、灵感(inspiration)、思想(idea)、信息(information)和因特网(internet)相融合,目标是借助宽带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如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等),实现“i社会”(i-Society)。NEC还推出了“因特网广播”(InternetBroadcast),通过设在日本各地的数摄像机,按照顾客要求的比例实时传输指定城市、建筑物或风景的现况,还提供网上购物服务,通过与生产商、速递公司、24小时便利店合作,共同开展B-C业务。

五、日本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经验教训

在信息化过程中,日本企业也有一些值得吸取的教训。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生产经营管理的过程,同时也是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改造现有的业务流程的过程,业务流程再造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信息化的效果乃至成败。日本部分企业信息化建设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是在导入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模式时,不是采取自上至下的整体设计方法(top-down),按照科学的方法改造企业现有业务流程,使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化,而是根据传统习惯,大幅度修改管理软件(如改变软件的标准画面、结构和流程),使先进的手段去适应过去的工作习惯,即“穿新鞋走老路”,从而使科学先进的管理软件丧失统一性和先进性,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由此导致了许多企业信息化效果不理想。这一点特别值得我国企业吸取。

六、对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几点启示

1、加强网络建设,扩大网络应用

为加速信息化进程,日本大力发展光纤通信,虽起步晚但进展快,已在部分地区实现光纤到户,并于3月开始在国内提供光纤上网服务,极大地促进了网络应用。目前,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传输速度慢,使用费用高,致使许多网络应用无法开展,直接阻碍了企业信息化进程。因此,推动企业信息化,网络建设要先行。要加大在网络建设领域的投入,消除垄断,引入竞争,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的作用,调动各方面资金,加快高速信息网络建设,扩大网络覆盖范围,降低使用费用。要加快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尽快实现高速信息网与企业的互联互通。

2、加强培训教育,普及信息化知识

目前,导致我国企业信息化水平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信息化知识,对用信息技术改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认识不足。因此,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多层次的信息化知识宣传、培训和推广。特别是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落后地区的企业和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信息化知识培训力度,增加这类企业的信息化意识和知识,提高对信息化的认识水平。

3、丰富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服务

日本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经验表明,企业对网络的应用水平,不仅与网络基础设施有关,还与网络信息资源的丰富程度和信息服务的水平密切相关。目前,我国政府和企业上网水平低,网络信息资源还不够丰富,在信息的形式、内容、针对性等诸方面还不能满足企业的多种需求,信息服务的方式和水平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要继续推动政府和企业上网,丰富政策信息和商务信息;促进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服务中介机构的发展,增加信息服务品种,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4、发挥专业化优势,避免重复建设

在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日本企业深深感到,广泛应用ERP是一项投资大、见效慢的工程,因此,不约而同地走上了ASP专业化经营的道路,实行业务外包。ASP涉及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应用程序、企业资源计划、电子应用程序集成、网上远程监控服务、数据中心、客户支持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规模经济性。专业化ASP商业模式,可以使客户借助网络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必要”,即必要的内容,必要的时间和必要的数量,从而创新企业工作流程,提高经营效率。我国企业应借鉴日本企业在这方面的经验,在信息化建设中也要避免“大而全,小而全”,扩大业务外包,走ASP专业化经营的道路,共享专业化经营利益,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附件一:

日本《高度信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的主要内容

日本政府为加快日本社会信息化步伐,尽快将日本建成高度信息化社会,于制定了《高度信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下称《基本法》)。该法律明确了制定信息化政策的基本方针,实施信息化战略的领导机构及信息化重点计划的基本内容,是日本政府制定推进信息化政策措施的法律依据。

《基本法》共分为四章,三十五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制定政策措施的基本方针,第三章是领导机构的设置,第四章是重点计划的主要内容。

1、总则的主要内容。日本政府认为,信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应用,将深刻改变经济和社会结构,面对这种形势,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有必要、也有责任采取有关措施推进高度信息网络社会的形成。要通过制定法律措施,在日本形成世界规模的、多样化的、自由灵活的信息网络,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使国民能够充分、方便地使用信息网络。要通过电子商务,提高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增加国民生活的方便性和多样性,扩大地区间经济交流,活跃地方经济。

建设高度信息网络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以企业为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公共团体明确分工,采取有关措施,改善环境,消除地理、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导致的不利于信息化的障碍,使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使用信息网络。

《基本法》认为,信息社会的形成,必然引起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在劳动就业等各个领域出现新问题。对此,要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以解决。政府部门要依据本法规定的基本方针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法律、财政等推进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随时将推进信息化的有关资料向社会公布;要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帮助国民了解信息网络社会。各地方和团体,要根据本法提出的基本方针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推进措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在有重点地实施政策措施时,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

2、制定并实施政策措施的基本方针。制定并实施政策措施的基本方针是:进一步发展信息网络,扩大信息网络的应用,在网络上提供文、声音、图像等各种信息,推进信息技术与信息内容的一体化,建成世界高水平的信息通讯网。

为此,要采取措施促进公平竞争;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培育拥有专门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各类人才;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社会经济活动;国家、地方及公共团体要简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透明性,为国民提供方便、高质、多样化的公共服务;要采取措施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在国际标准、研究开发、技术协作及国际援助等广泛的领域开展合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共团体、大学及企事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加强研究与开发,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3、战略总部设置。日本政府在内阁设置了建设高度信息网络社会的战略总部。总部的主要负责是:制定并实施信息网络社会重点计划,对信息化重大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并制定推进措施。战略总部设部长,副部长及委员。部长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负责全面工作。副部长由国务大臣担任,协助部长工作,总理大臣任命优秀的专业人员担任委员。战略总部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有关部门提供协助及工作资料。

4、关于重点计划。建设高度信息网络社会重点计划的主要内容:一是体现建设高度信息网络社会的基本方针;二是要形成世界高水平的信息通讯网络;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四是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五是推进信息技术在公共领域的应用;六是提高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重点计划原则上要明确具体目标和完成目标的时间。战略总部制定的重点计划要及时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对社会公布。战略总部要根据计划目标对实施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公布结果。

《基本法》于1月6日实施。政府在三年之内要对法律实施的况状进行研讨,并根据实施结果采取相应对策

延边州女干部、女企业家考察团赴日本研修考察报告日本考察报告(3) | 返回目录

延边州女干部、女企业家考察团赴日本研修考察报告

为了提高我州女干部和女企业家的素质,使她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学习先进国家及地区的管理经验,以更好地投身全民二次创业,推动我州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应日本株式会社MVR的邀请,经州委组织部同意,以州妇联副主席曹於今为团长的州内部分女干部和女企业家一行10人,于4月17日至4月25日对日本进行了为期8天的研修考察。这次研修的主要目的是学习考察两国创业女性先进管理经验,了解境外妇女组织建设情况及国外妇女参政议政发展水平等。考察过程中,考察团采取听取企业家介绍经验、实地参观学习、与日本女议员相互交流研讨的方式,先后赴日本的东京、横滨、京都、大阪等城市,参观了江户东京博物馆、皇居、银座、NHK、浅草寺、都厅展望台、富士山五合目见学等地。考察团的同志们普遍感觉不虚此行,学习到很多可借鉴的经验。日本发达的经济、先进的理念、优美的风景、富有特色的风土人情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在听取了日本国会众议员女议员阿部女士,男议员山本先生以及中国留学生的介绍后,日本经济的腾飞和日本女性在崭新的历史机遇期里享有的地位与发挥的作用,更使我们对现代日本和日本女性有了全面的了解,并带给我们深刻的启示。

一、美丽发达的现代日本

过去我们对日本的印象其实挺复杂。小时候念书时知道日本帝国主义曾经侵略中国,对中国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战争罪行。五十多年后,残留的毒气还在残害着中国人,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媒体对日本的介绍多了一些,知道了日本是亚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他们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也了解到中日交往上总是受到日本极右势力的干扰。

4月17日13点20分飞机从沈阳国际机场起飞,15点25分到达成田机场。真正身处繁华的日本都市时,我们不得不惊叹这美丽发达的现代日本,惊讶于它飞速发展的经济、充满能量与活力的生活节奏以及独具特色的建筑风格。总之,初识日本,我们一行人便被它的城市魅力所吸引。据接待我们的中泽先生、楚建国先生和翻译陈东介绍,日本全称日本国,是亚洲东部太平洋上的群岛国家,总面积:37.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亿2740万人,居世界第九位。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相当于中国人口1/13的被人称为“小国”的日本却赫然是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仅次于美国,让你不得不刮目相看!

首都东京是现代日本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IT等尖端产业云集的城市。我们在感受从江户(东京的旧称)到东京连绵400年的历史和与文化的同时,又能享受到多摩与东京各岛丰富的自然风光。这里有历史悠久、格调典雅的传统老号百货店—银座一个高品位的繁华商业街;这里有新宿--由高层大楼鳞次栉比的西口,东京最热闹的东口、新景点散在的南口构成的娱乐城;这里有古色古香、传统的老街风情依然的浅草,一家接一家的老铺飘溢着江户情结;这里更有东京都厅第一东厅舍、都议会议堂和45层202米高可以一览东京全景的展望室,以及决定东京都条例及预算等议案的场所;在NHK播放园南极广场这一新展区,可通过电视图像和展品观赏到南极美丽的自然景观和大自然的奇异景象,愉快地感受到开创电视传播新时代的NHK的技术实力。这便是用有限的国土资源创造了GDP规模约500万亿日元的日本国,这便是初识东京带给我们的惊喜。

二、幸福时尚的现代日本女性

印象中的日本女性是典型的家庭主妇,据当地女企业家介绍,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她们也的确如此。那一时期的日本大多数家庭是由父母、子女、孙儿三代组成的,丈夫是一家之主,具有绝对权威,妻子作为主妇,在家中服侍丈夫、公婆,料理家务,养儿育女,在家庭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妇女在结婚后特别是生完小孩后都要面临当全职太太还是做职业女性这一选择。然而时代在变化,飞速发展的日本经济同时也使日本女性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考察中,通过对日本女性就业、生活、参政与维权等情况的了解,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现代日本女性是幸福时尚的。

1、创业已越来越成为现代日本女性的首选

1947年,日本颁布了民事法修订法,赋予女性与男性同等的法律地位,从而打破了家庭中的家长制。近年来的状况表明越来越多的日本女性对选择两者兼顾显示出兴趣。结婚后不辞掉工作的妇女数量逐渐增多。在现有体制妨碍她们自由选择的今天,她们在工作和家庭兼顾的原则上探寻着一种适合自己的、更能为她们所接受的、理想的生活方式。于是,现代妇女创业在日本当代便不再是新鲜事了,有相当一部分妇女找到了她们的兴趣和才能发挥的结合点。

有的创办了废旧物品再利用中心,她们将那些居民家里用不着的衣物,或小孩穿小的衣服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再以低于商场价格很多的价格出售,很受家庭主妇阶层的欢迎。还有的妇女成立了软件公司,女性网站使自己的一技之长得以发挥。四、五十岁的家庭主妇在完成养育子女的任务后在社会上可供她们发挥才能的机会比较少,由于招聘有年龄限制,她们便选择了小时工和志愿者的工作。社区是最能发挥家庭主妇作用的,近年来有不少有关家庭主妇创业的报道,一些家庭主妇创办公司,如盒饭中心,为社区的学校、企业提供午餐盒饭的服务。

2、妇女中心引导现代日本女性步入时尚之路

日本的都、道、府、县、市各级政府下面都设有妇女中心这样的机构,也有属于民间财团性质的妇女中心,有的是两者结合,既属于政府机构,又靠财团支持,由两方面进行运营。各地的女性中心的建筑物基本上都是90年代的产物,设施和功能十分现代化,面积也较大。这些妇女中心使现代日本女性得以更好地参与社会、加强自身修养,深受日本妇女的喜爱。妇女中心主要有以下几个功能。

(1)唤醒男女平等的意识。为配合总理府“男女平等参画推进室”的工作,以男女平等地在各个领域参与社会为目的,实施各种学习、研修;开设有关男女平等理论的讲座,普及男女平等意识;请一些女性问题专家和学者介绍国际妇女大会的情况,帮助妇女理解会议的精神;对照日本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对现有陈旧意识进行反思,唤醒女性的男女平等意识;鼓励妇女开发自身的才能,做活跃在第一线的杰出女性等等。这一系列的活动内容,从思想上改变了日本女性传统守旧的观念,使她们得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

(2)提高女性的技能、修养、综合素质。为了促使妇女在各种各样的决策场合中能够很好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中心着力培养“社会参画女性人才”,下大力气提高妇女的素质和能力。如开办涉及结婚、离婚、家庭成员关系的有关法律讲座;讲授摄影、英语、计算机课程;为茶道、插花、音乐、诗歌、绘画兴趣小组提供活动和交流场所;经常举办一些鼓励女性创业的讲座,对活跃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想开辟新的事业的妇女予以大力支持。这些活动培养了妇女自立的技能、丰富了妇女的生活,加强了她们的内心修养。有的中心搞得相当活跃,还举办了男性讲座、男性料理教室,帮助男性提高男女平等的意识,提高男性的生活能力,帮助他们在生活上实现自立,从而为妇女创造从繁忙的家务劳动中抽身而出的机会。

(3)实现国际交流。许多地方的妇女中心在国际交流、市民交流等方面做得相当出色。她们举办促进市民理解国际支援、国际交流的各种讲座;联系联合国总部和海外的民间机构,将女性相关资料与海外进行交流;通过网络向市民提供国际上相关的信息;举办从国际化视野来看女性问题的讨论会以及一些丰富多采的交流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开阔了妇女的视野,丰富了她们的生活,使她们的思维能够跟上国际日趋变化的形势。

(4)女性心理咨询。据说日本家庭每3对夫妇就有1对夫妇离婚,为了解决妇女的各种烦恼和心理问题,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妇女中心均开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室分电话咨询和面谈两种形式,由律师和精神科的医生来主持解答。可咨询的内容相当丰富,占较多比例的是夫妇关系,其次是家庭暴力、家族关系、心理问题、生活方式、职业上的烦恼。

(5)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各地的妇女中心都设有图书室,除一般性图书以外还提供有关女性问题的图书、杂志、报纸、录像,并搜集有关的资料供人阅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光顾妇女中心图书馆的不只是妇女,也经常能看到男性的身影,还有些是中学生。妇女中心在提高日本国民文化素质上也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3、时代前沿的日本女性具有积极的政治心态

据众议院女议员阿部女士、男议员山本先生介绍,日本女性所受的高等教育率与先进国家不分高低,然而日本在女性参与政治方面与先进国家存在着差距,在日本3200个市村议会中男性议员呈压倒优势,还有的议会女性议员为零。针对这一现象,现代日本妇女要求改革选举、改革议会、改革法律、改革政治的呼声渐高,积极参加地域活动的女性也越来越多,日本正逐步改善关于女性政策的决定和参与计划。日本在1980年以后有过5次国会选举,女性的投票率均高于男性。女性对政治渐渐产生兴趣,例如1999年的地方选举之际,一些女性参加“女性与政治运动”,在车站前演讲、散发宣传品,呼吁女性参与政治。6月的总选举中女性议员35名当选,成为宪法制定以来女性国会议员人数最多的一次。这种对国家和民族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人们对这些站在时代前沿的日本妇女油然而生一种敬意。

4、女性的重要话题--消除对妇女的暴力问题

日本政府一直为建立一个男女共同参政、平等从事社会活动的社会而努力着,它的基础理念就是人权的确立。然而,对妇女的施暴行为践踏了对女权的尊重,阻碍了男女共同参与社会活动的实现。日本国内《刑法》以及《卖春防止法》的制定和实施均与消除对妇女实施暴力问题有关。日本1999年5月男女共同参画审议会通过了“旨在建立一个对妇女没有暴力的社会”的方案,为实现男女共同参与社会出台了《关于促进到男女共同参画社会的形成的国内行动计划》,其重点目标就是根除对妇女的暴力。11月27日,日本总理府主办召开了《关于消除对妇女施暴问题的国际会议》,从男女共同参与社会的视点和法律制度的角度来探讨妇女的暴力问题。各地的妇女中心也大力配合,实施了多种调查,有的妇女中心还为遭受暴力的妇女提供临时避难所。由此可见政府对这一问题相当重视,日本女性也会因此而受到来自全社会的尊重与保护。

二、现代日本与日本女性带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1、日本女性的积极心态促进了男女平等意识的普及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虽然日本男女在平等问题上存在差异,男权主义曾经深入人心,日本男性的性别意识亟待提高,但坚强的日本女性却一直在积极地努力着,试图改变这种现状。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一直在强化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的性别观念,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真正落实又何尝不是需要国人共同努力的目标。在男女平等问题的落实上我们与日本的国情何等的相似,但中国女性为之努力的心态却与日本女性存在着差异,或许这是几千年文化传统的积累沉淀,是自古“三从四德”思想的影响!令人欣慰的是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日本,已经有一些男性开始抛弃世俗的陈旧观念、在家务和育儿上与妻子分担责任,还有的取得了育儿休假,让妻子上班自己在家看孩子。这些都是一些好的端倪,但愿男性能够真正理解女性,以行动来支持和帮助女性实现充实的理想的人生。

2、方便的日本文让我们倍感亲切

汉在日本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我们走在街上,但见牌匾,标志,广告大多是汉。电视新闻的幕,汉占很高的比例,而且表达的意思也基本一致。比如:空港就是机场,驻车场就是停车场,展示场就是展览馆,裁判所就是法院,报道官就是新闻发言人,大统领就是总统,化妆室就是卫生间,凡此种种。也有的用汉表示的单词猜是猜不到的。比如有料与无料到,日语的意思就是收费与免费。有料就是要付钱的服务,无料就是不收钱的服务项目。这种文上的相似,在带给我们极大便捷的同时,也让身行于日本国中的我们,深切感受到中日两国深厚的历史渊源。

3、礼貌的言行、井然的秩序让所有游人为之钦叹

早就听说日本人是十分文明的,印象最深的是他们夸张的问候方式“点头哈腰”。然而真正置身于他们之中时,并没有想象中的做作,倒使我们从内心感觉到受到尊重后的愉悦。也正是这种传统的文明方式铸就了日本社会秩序的井然。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出现拥挤嘈杂的场面,即使只有两名顾客,他们也会自觉地前后站立而没有并排的概念,显然排队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所以,在日本购物、观光,真的是一种享受,不仅是观光它的自然风光与风土人情,就连这在他们看来是正常现象的生活方式也成为我们观赏的对象。

4、日本之行受益匪浅

此次日本之行,一些理性的理解和感性的认识结合在一些更真实更具体了。发达的日本,高素质的日本国民,讲秩序的日本人冲击着我们的视野。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个飞速发展的世界拥有着丰富多彩的妇女生活、功能完善的妇女组织、精神矍烁的妇女群体,我们这些女性工作者在惊叹之余,思考得更多的是将日本的先进管理经验与方法带回国内,传达给各个基层的妇女工作者,让我们中国的女性也能够在本世纪发挥巨大的潜能,真正和男性并肩努力,开创未来的新生活。但愿在中日今后的交往中,日本各界能够逐渐摆脱极右势力的干扰,在共同发展的过程中积极互补,携手并进。

俄罗斯日本应急管理考察报告日本考察报告(4) | 返回目录

20****年10月15日至29日,国务院办公厅赴俄、日应急管理考察团对俄罗斯、日本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俄罗斯、日本都是灾害多发国家,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早。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两国均多次经历伤亡重大、影响深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并在处置过程中逐步完善了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了符合各自国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系,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两国应急管理主要做法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俄罗斯实行以紧急状态部为核心,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垂直管理体制。前苏联解体后,在政治和社会经济剧烈动荡、国内民族矛盾不断激化的背景下,疲于应付各类突发事件的俄罗斯联邦政府承受着空前压力。1994年1月10日,俄罗斯建立了直接对总统负责的“民防、紧急状态和消除自然灾害后果部”(简称为紧急状态部),主要负责自然灾害、技术性突发事件和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救援工作。紧急状态部是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中枢机构,内务部、国防部或者内卫部队协助紧急状态部处置突发事件。紧急状态部直辖40万人的应急救援部队及装备。该部队作为独立警种,按部队建制,统一制服,统一警衔。在纵向上,俄联邦、联邦主体(州、直辖市、共和国、边疆区等)、城市和基层村镇四级政府设置了垂直领导的紧急状态机构。同时,为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中央的统一领导,在俄联邦和联邦主体之间设立了六个区域中心,每个区域中心管理下属的联邦主体紧急状态局,全俄形成了五级应急管理机构逐级负责的垂直管理模式。联邦、区域、联邦主体和城市紧急状态机构(部、中心、总局、局)下设指挥中心、救援队、信息中心、培训基地等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保证了紧急状态部有能力发挥中枢协调作用。紧急状态部成立以来,虽然俄政坛几经变化,但紧急状态部的职能和地位不但没有被削弱,反而不断得到加强,在处理国内外各类复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建立了以内阁府为中枢,通过中央防灾会议决策,突发事件牵头部门相对集中管理的应急体制。1995年阪神大地震后,日本政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纵向集权应急职能。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防救灾组织管理体制。在中央一级,平时由内阁总理大臣召集相关部门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如银行、红十会、电信电话株式会社、广播协会等)负责人共同参与中央防灾会议。该会议是日常应急管理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防灾基本计划与防灾业务计划;在地方一级。地方首长和相关人士共同参与地区性的防灾会议,制定地区性防灾计划。当重大灾害发生时,内阁总理大臣征询中央防灾会议的意见,在内阁府成立“非常灾害对策本部”(类似于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临时指挥部)进行统筹调度,另外在灾区设立“非常灾害现场对策本部”以便就近管理指挥。同时,将国土交通省的防灾局提升至内阁府内,并专设防灾大臣(又称防灾担当相)。日本政府内阁仅设二十个大臣,设立防灾大臣这个职位充分体现了日本对防救灾工作的重视。内阁府作为中枢,汇总、分析日常预防预警信息(核、工业事故、环保事件除外),制订防灾和减灾政策,以及承办中央防灾会议日常工作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由各牵头部门相对集中管理。内阁府牵头负责地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以及没有明确部门管理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总务省消防厅牵头负责火灾、化学品等工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文部科学省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济产业省牵头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海上保安厅和环保署牵头负责防治海洋污染及海上灾害工作。

(二)运转高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机制。

1.反应灵敏、功能强大的信息报告体系。

俄罗斯紧急状态部下设危机控制中心,负责整理、分析每天来自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提出处理建议,视情况上报总统,并分送有关部门和地方。危机控制中心内设信息中心,建立了信息自动收集分析系统、指挥系统和全天候值班系统,2分钟内可以将有关情况传至其他相关部门。当重大事件发生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达信息中心,进行统一的协调和指挥。目前,俄紧急状态部正准备将涉及交通事故、医疗救护和刑事案件的报警电话,全部统一到消防报警电话,以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的综合性和统一性。在基层,全俄境内每个村、居民点建立了信息员制度,信息员主要责任是将灾害情况及时通过网络报告紧急状态部门。俄十分重视信息的国际交流,比如与美国签订协议,两国共享国际灾害方面的卫星图像信息。

日本设有内阁情报中心,负责快速收集和整理国内外的情报,同时建立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紧急联络通讯网,强化了中央防灾无线通讯系统。首相官邸除了常规通讯设备外,还在危机管理中心装备了与事故现场联系的多功能卫星转播通讯设备。灾情发生时,信息交流与共享主要依靠完善的地面固定通信系统,同时也利用通畅的专用无线通信网络。通讯网络主要包括中央防灾无线网、消防防灾无线网、县市防灾行政无线网、市街区防灾行政无线网、防灾相互通信专用无线网等多个系统,防止大规模灾害造成通信线路拥塞。这些网络纵横交错,形成了一个整体的、覆盖全国的应急对策专用无线通讯网,为日本政府收集处理信息提供了高科技支撑。值得一提的是城市街区无线网系统,由户外扩音器、家庭受信机、车载无线电话移动系统,以及市街区公所、学校、医院等防灾相关机关的防灾网络系统所构成。一旦有灾情,可以在5分钟内将灾害信息通知有关居民,避免引起社会恐慌。日本政府计划到XX年,建立起全国危机警报系统,直接向国民报告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导弹袭击等各种突发事件信息。日本政府重视灾害信息资料的积累和研究,1998年倡议成立了亚洲减灾中心,目前已有25个成员国,成员国可以共享灾害信息和救灾经验,现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灾害信息收集中心之一。

2.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精良的应急队伍。

俄罗斯紧急状态部拥有联邦层面的消防队、民防部队、搜救队、水下设施事故救援队和船只事故救援队等多支专业力量。其中,国家中央航空救援队拥有多种专业的救援设备和技术,如直升飞机和运输机、航空器材特种汽车、纤维光学设备、液压气压装置以及特制潜水服和呼吸装置等。为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俄罗斯建立了领导培训体系、专业救援人员培训和考核体系。俄罗斯紧急状态部下设了俄紧急状态部民防学院、国家消防学院、圣彼得堡国立消防大学、伊万诺夫国立消防大学等8所教育机构。成立于19****年的圣彼得堡消防大学,现有教授、副教授160多人,培养了大批应急管理领导和专业骨干。

日本政府的应急救援机动力量主要包括消防、警察、自卫队,消防部队是其中的中坚力量。1995年阪神地震后,日本政府正式建立消防援助从。XX年,消防部队共有94万人,数量是警察人数的四倍。此外,危险品企业必须根据《消防法》和《石油基地灾害防治法》设立消防队伍。大规模灾害发生时,消防部队可调度全国先进设备、人力物力资源进入灾区进行救灾、灭火、救助等行动,消防部队还有8架专用直升飞机,1小时内可以达到辖区内任何地方。据了解,为提高广大家庭自救能力,日本家家户户门窗附近都备有矿泉水、压缩饼干、手电筒和急救包。

3.科学防范的应急理念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的全民教育,设有防灾日,每年都组织大量的相关活动。日本将培养危机意识、普及应急知识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同时,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建立了各种各样志愿者组织,以达到应急知识自学和帮教的目的。截止到XX年底,全国2418市町村中有1988个市町村成立了115814个自主防灾组织。其中,有13012个妇女防火俱乐部组织,约200万人;有5632个少年消防俱乐部,约43万人;有14461个幼年消防俱乐部,约126万人。各地还建设了一批面对公众的防灾知识宣教馆,免费对公众开放。XX年、XX年发生在新泻县长冈市的两次7.0级以上地震,无一人死亡,90%遇险者依靠自救、互救脱险。

俄罗斯除了在中学开设安全和逃生课程外,紧急状态部还有计划地向居民宣传安全防范和自救的知识。宣教工作一直深入到社区,主要针对老人和小孩等特殊人群开展宣教工作。

(三)权威、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俄罗斯1994年颁布了《联邦紧急状态法》。该法主要包括紧急状态范围、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该法律属于宪法性法律,如果紧急状态地区法律与紧急状态法相抵触的时候,紧急状态地区法律可以被总统中止,这为紧急状态下行政权力和立法权力的超常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俄罗斯紧急状态法律体系包括150部联邦法律和规章、1500个区域性条例,以及数百个联邦紧急状态管理部门发布的内部命令。20****年,俄罗斯又通过了新的《反恐法》,进一步完善了俄罗斯的紧急状态法律体系。

日本形成了以《灾害对策基本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其中包括1961年整合多项单一法规制定的《灾害对策基本法》,以及其后制定的《灾害救助法》、《建筑基准法》、《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地震保险法》、《灾害救助慰抚金给付等有关法律》等。1995年阪神大地震发生后,日本又陆续制定了《受灾者生活再建支持法》、《受灾市街地复兴特别措置法》等法令。这一系列专项法律,赋予了国家在防灾行政上强大的公共权力,明确了防灾体制及国库负担制度,并规定了公共事业单位、一般居民等防范参与制度。

二、巨灾应急机制

在俄罗斯和日本,一般把地震、洪水、台风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称为巨灾。为减少和应对巨灾的发生,两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统一领导、协调有序的巨灾应急机制。

俄罗斯所有突发事件控制中心都承担指挥中心的职责,管理着各自的应急救援力量和救援技术支持机构。紧急状态时,俄政府采取如下处置措施:

一是启动俄联邦紧急状态系统,①各跨部门委员会的组织系统各就其位,执行紧急状态预案;②做好应急资源调动准备工作;③搜集信息,提前公布紧急状况区域;④预测与评估可能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⑤实施抢险救援以及救援人员安全保护工作;⑤适时开展国际合作等。

二是启动民防救援系统,①向灾民提供生活救助;②协调内务部门和卫生部门采取救援行动;③派出搜救队伍协助救援。

三是设立危机管理中心,①负责调配有关物资装备资源;②保障中央与地方间的信息沟通;③监测早期处置进展情况。

四是派出航空部门配合处置重大灾害。

五是对媒体进行控制和规范,①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向公众发布有关政府信息;②依法加强对媒体的管理,防止“有害”、虚假信息传播。

进入紧急状态时,政府按以下程序运行:总统发布实行紧急状态命令后,立即向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和杜马(议会下院)通报,并送联邦委员会批准。在实行紧急状态的联邦总统令中,需要阐明实施紧急状态的原因、地区范围、保障紧急状态处置的人力和物力、限制公民和法人权利的范围、负责处置紧急状态的国家机关以及实行紧急状态的期限。联邦委员会批准后,总统的紧急状态令立即通过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传播给实行紧急状态地区的居民。实行紧急状态时,主管对外事务的联邦权力执行机关在三天内将相关情况通知联合国和欧洲委员会秘书长。在俄联邦个别地区实行紧急状态时,主管对外事务的联邦权力执行机关自联邦委员会通过批准总统紧急状态命令之时起,一昼夜之内将有关情况通知邻国。

日本政府通过《大规模灾害时消防及自卫队相互协助的协议》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跨区域协作机制、消防、警察和自卫队应急救援机制,强化了中央和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统一指挥、分工合作的力度。发生巨灾时,为提高运转效率,首相设置非常灾害对策本部,统一调度指挥。

一是建立跨区域防救灾机制。阪神大地震前,只有18个道府县、586个市町村签订72小时相互援助协议;阪神大地震后,已有47个道府县、XX多个市町村签定了72小时相互援助协议,日本联合防救灾形式已深入基层组织。

二是基本确立消防、警察和自卫队合作机制。首先,互相提供灾害情报,开展日常协作演习。其次,灾区附近的警察厅和消防厅,设置专门的联络人员,协调灾区附近的机构以及灾害现场工作。

三是自卫队承担警察部队和消防援助队空运任务,警察确保道路畅通。如警察不在现场时,自卫队、消防队员可替代警察行使此权。上述对策措施具有很强的可行性。例如,XX年5月26日宫城县东部发生七级地震。地震后6分钟,首相官邸危机管理中心就迅速成立了地震对策室,召开了政府各部门的紧急会议。紧接着,国土交通省、海上保安厅、总务省等部门纷纷成立了对策室或联络室。十多分钟后,宫城县警察总部的摄像直升机已向首相官邸传送在空中摄影的灾区图像了。一个多小时后,内阁防灾大臣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政府的救灾措施。与阪神大地震相比,这次日本政府反应迅速,应对有力,充分显示了其行政组织应急管理的能力。

三、体会和启示

(一)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综合协调职能是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应急处置效能的关键。

虽然俄日两国应急管理组织形式不同,但从两国中央层级的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历程来看,都有由分到合、由弱到强、由虚到实的共同特点。历经几十年的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两国政府都明确了主管部门的中枢地位,强化了应急机构综合协调职能,形成了以强有力的机构为核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建立了专设、专职、专任、专管的统一组织管理模式。目前,我国按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分别由不同行业或专业部门负责相应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设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发挥运转枢纽的作用。为加强各部门的协同应对能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其综合、协调职能,确保作为运转中枢的权威性。有利于其在常态下能够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夯实工作基础;在非常态下协调各方面力量,实现快速反应,提高应急处置的效能。

(二)上下贯通、左右共享、良性互动、及时准确的信息报告是应急体系高效运行的基础。

俄日两国都将提高信息采集、研判、预测预报、快速传报能力作为工作的关键,注重加强对灾难性事故或事件的风险分析和管理。两国都建立和完善了统一的指挥平台及相关的信息报送、资源共享机制,以及政府公众良性互动机制。其软件应用系统比较成熟,为准确、规范、快速分析处理应急信息提供了支撑平台。通过此平台,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可以实时掌握全国相关突发事件情况。俄日两国信息报告工作的主要做法有:一是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在社区、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建立监测点和信息员制度;二是重视应急管理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特别是预测预警系统开发;三是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发布机制,积极引导新闻报道,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在我们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信息报告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建议今后在继续发挥各级政府在信息报告工作中全渠道作用的同时,不断拓宽渠道,发挥媒体相互联网的作用。另外,结合实际,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信息发布机制。

(三)加强科普宣教、全社会共同参与是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有效途径。

两国都是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近年来还频繁受到恐怖袭击的威胁,但是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相对较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两国基本形成了全民宣教、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危机意识较强,具备较高的自救互救能力。建议进一步加强面向不同群体、形式灵活多样的科普宣教,使大家有意识、会自救、能相助。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针对不同人群建立形式多样的志愿者队伍,如企业建立专业化志愿者队伍、大学建立宣教志愿者队伍、社区建立隐患排查志愿者队伍等。

(四)建立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是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

经过多年的发展,俄日两国已经形成了通过经济政策推动应急管理发展的有效途径,比如通过实施缓征或减免税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等财税政策,加快受灾地区和企业恢复重建步伐;采取税收等方面的奖励、补贴措施,鼓励和支持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加大保险业的参与,全社会共同应对风险并承担其影响和损失。这也是我们目前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