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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装修施工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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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装修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

小型装修施工合同(精选5篇)

承包方:

承包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1.1、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日开工;于年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

1.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 0000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项目经理姓名: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效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 1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2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 1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 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人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 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支付的费用。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2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内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费用于中期工程款同时支付。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的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海滨区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二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 2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即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装修施工合同 篇2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_________,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地块,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

第七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以土地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地块的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同意采用以_________年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为上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时间为履行周期租赁时间的第一个月内。

第十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应按每期缴纳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 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交给乙方使用,应按收缴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在合同签订后 ____ 日内,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如需改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后三十天内,交回土地他项权证,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须最迟在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该土地使用权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双方补签或重新签订出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不承担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县、区)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装修施工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房屋结构: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

1.3施工内容及做法: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工期

2.1工程开工进场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第三条:工程价款

3.1工程概算总造价(大写)人民币¥元;

3.2此工程总造价为概算造价,工地进场时,由双方签字认可施工图及预算书,施工内容按预算书所列项目和施工图施工;最终造价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为依据,以实际测量的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以国家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4.2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级别、颜色,须经双方认可,详细录入合同预算书内,详见施工图中材料说明表。

4.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工艺要求或特殊质量要求,须与乙方商议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增加的费用按实计入结算。

4.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

4.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4.6施工中若甲方需要更改施工内容或更改已选定的材料,须与乙方商议确认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强行要求作业人员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延误工期以及造成的损失或多支出的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乙方按材料说明表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应;合同经双方签定后生效,若甲方对预算中所列项目的个别项目提出需要更换的,必须在乙方相关材料未到达施工现场,主材未订货之前签定补充协议;特价材料不能删除和更换。若甲方自行更换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2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甲、乙双方确认的合格产品,并应按乙方要求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供货,则工期顺延。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按供应材料总价的10%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自行铺设强化地板或实木地板的,必须待乙方收方交房后方可进场施工。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签定本合同当日,甲方必须付给乙方概算总造价的%,即¥元,大写: 。

6.2施工过程中,木作工程完工后三天之内(不含木质地面及楼梯踏步和扶手),付至预算总造价的95%(含签证),即¥ 元,大写: 。

6.3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书完成,办理交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尾款。即¥大写: 。

6.4甲方付清工程造价,详见《室内装饰工程结算书》,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饰工程保修卡。

6.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付清工程尾款,乙方有权不交付甲方使用。

6.6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需要变更或补充原合同,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增减项目的价款,按付款方式结算。

6.7如甲方装修款是向银行申办的按揭贷款,甲方应将相关凭证及文件交给乙方,结算总价的差额应以现金多退少补。

6.8甲方的工程款应支付乙方指定的财务人员,并取得相应的财务凭证,如付予其他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节假日,以及物业管理部门原因规定暂时停工,工期顺延。

(4)甲方没有按期缴纳进度款,作停工处理,工期顺延。

(5)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若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施工中如果甲方要求变更工程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等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开始计算工期。

8.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泥作工程验收;

(3)木作工程验收;

(4)油漆工程验收;

(5)竣工验收。

8.3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结算,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未经竣工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其他物品或更换门锁,均视为验收合格。

8.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拒付工程尾款,自行搬入家具、其他物品、更换门锁或入住其中,视为违约行为。乙方将对甲方违约行为进行司法起诉。

第九条:双方工作

9.1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并承担小区物管装修押金,物业管理费及高层建筑电梯使用费;

(2)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共用部位,甲方应负责和其他共有人协商,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5)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验收;

(6)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额度支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

(7)若对工程质量有疑议的,请在结算量房后3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对此问题做出解决;若对工程质量没有疑议,应在结算书送达甲方后7日内结清工程尾款。

9.2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作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办理小区出入证,并承担其费用;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影响他人。

(4)履行合同,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有施工任务;

(5)在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该工程经甲方验收之日起(量房当日起),为24个月,玻璃易碎品、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10.2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到造价扣完为止。

10.3如果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尾款,每延迟一日,以装饰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0.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2.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12.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2.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未做环保处理的,公司不承诺达到环保要求。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列条款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全部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装修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二、 工程范围:办公室装修图纸中所含的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地板砖、墙砖、办公室的石材为甲方供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四、 质量标准:合格,能充分体现设计效果。 施工工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实际开工期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日期为准)

五、 工程总价:合同固定总价为 元整 (人民币)。 结算方式:

1、 发包范围内如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决算不再调整,如发生设计变更,单项变更少于500元(包含基数)决算也不再调整。

2、 甲方视项目实际需要有权对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工程师签署的设计变更是合同文件的补充和完善,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变更的增减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价格,进入结算。

3、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疏忽,对图纸尺寸、标高等明显错误而未发现,造成影响实际使用功能或违背设计意图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由此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 施工用水、电由乙方自理。

5、 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联系单变更等均需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

六、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水电及墙体、天棚完成后(不包括装饰面)付至合同价款的30%。

3、装饰工程全部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80%。

4、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竣工资料后,竣工结算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

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6、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若不提供者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7日内,未依据承包人工程进度履行付款义务,发包人应按本次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延误违约金支付承包人(延误违约款计取从承包人递交付款申请第8日期计算);若发包人延误付款超过14日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承包人可径行停止施工至款项到位,并相应延长承包人施工工期。

8、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七、 材料选用

1、关于乙方自购材料的约定:

① 施工单位应报送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组织中应明确工程内容和用料、具体的施工工艺。施工的项目要明确、尺寸要准确,用材有说明(包括材料的型号、等级和品牌)。

②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返工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想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供应的材料(地板砖及墙砖、石材)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双倍赔偿。

八、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

2、乙方必须按设计意图及施工图纸和现行工程规范施工,甲方及监理按现行工程规范验收,确保工程达到合格。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施工隐蔽工程验收中,需甲方代表验收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4、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并由甲方、监理单位验收认定。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制止使用,责令停工、返工。如发现乙方二次使用劣质建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精心组织施工,在施工工程中,如乙方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6、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因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

7、为确保工程质量,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使用,如确因工程需要使用的,须经甲方签证,若有损坏由甲方负责。

九、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并对工人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因乙方违章作业或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地方执法部门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且乙方不得要求计取安全施工增加费。

2、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音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罚款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十、 合同解除:

乙方必须按合同中承诺的工期、质量、现场文明的要求组织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本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相关规范、地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无效时,监理或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则由甲方全额扣罚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由于上述原因,当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7日内将所有施工机械和人员清楚出场,否则乙方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十一、其他:

1、 乙方承诺主要工种采用广东高级技工,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和效果。

2、 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 由于甲方及其它配合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有权要求工期顺延,但不得要求经济赔偿。包括:

① 甲方定材料在乙方提出要求5日内为确定并确已影响到工程进度;

② 甲方在乙方提交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24小时内未予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③ 工地连续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4、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申请等应予签收,不得无故拒签。

5、 工程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工程决算后,甲方应在30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完成决算后15日内进行结算。

6、 乙方应当保证乙方推荐并购买的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若已完工程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或重作,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7、 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对业主造成的所有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属乙方责任的均不计为误工,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仲裁,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8、 决算时预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证金。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但结算尚未完成期间的维修和赔偿费用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如需维修,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三天内组织整改,逾期由甲方组织整改,费用按实在维修金中直接扣除。

9、 在竣工验收前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肆套;乙方提供的竣工图保证与实际相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正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11、乙方应积极做好场内设施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不得使用,甲方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但双方对提前使用有明确约定时除外。

12、一方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型装修施工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公正、互利互信的原则,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施工面积: ___________㎡

1.4 工程造价:总价款约(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期限为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此工期已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考虑在内,因此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否则总工期延误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0元,依此类推。

第三条 施工单位资格

3.1承接装修工程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装饰企业资质证书》。

3.2承包方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甲方的要求。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乙方负责设计,提供工程效果图、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4.2施工图纸双方交底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代表: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代表____职务______职称__________

乙方派本工程项目代表______职务_____ 职称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执本人有效证件进驻施工现场,中途无极特殊情况或未经甲方同意不准更换,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为乙方提供入场施工必备条件。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由乙方进行现场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据“物品清单”采取保护措施。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注意事项

6.3 未经批准,乙方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非承重结构及设备管线;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安装大型灯具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7.2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7.3 保护好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上、下管道的畅通。

7.4 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及时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2本工程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和赤峰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建筑装饰装修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8.3本工程按设计装修图纸材料标准选材、按设计施工图内容施工。

8.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合格后,必须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不合格限期修改重新验收,未履行验收手续的不参与决算项目的结算。

8.5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标准,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条件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发生的返工费

第九条 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9.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二日内,将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乙方必须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9.2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施工条件、支付工程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影响天数预以顺延工期。

第十条 材料使用及验收

10.1按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由乙方提出主要材料计划及建议价格,经甲方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监督质量、签定价格(做为决算价格依据)。

10.2乙方负责采购全过程的管理(运输、保管、使用)

10.3乙方进场所有材料,必须填写<<材料验收报告单>>,标明品种、规格、名称、产地、价格等详细信息,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可使用。

10.4凡经审核合格的材料,甲方以拨付工程款的形式直接支付材料价款。

10.5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证明书,不合格的材料(特别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允许进入施工场地。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污染超标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10.6进出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甲方规定履行签批手续。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1.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及验收手续,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令乙方拆除,费用由乙方自理。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决算。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设计修改意见、增减项目时,双方协商签字后施工,作为结算依据。

11.2工程变更:变更内容、增减价款,附现场签证,最终走决算。

11.3乙方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结算报告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 11.4工程验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饰装潢保修期为2年;木门保修5年(开裂、变形、漆膜脱落等现象,乙方无偿更换)。

12.2由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保修期无偿修复,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用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办法:

13.1付款方式:乙方正式进入施工现场,甲方预付工程款____万元,随工程进度甲方以支付主要材料价款形式,凭《材料验收报告单》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工程总造价5%保证金,余款付清。

13.2结算方式:工程(预)决算加签证,三级取费标准。

13.3材料价差:按预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调差,乙方必须提前5日内向甲方报材料采购计划(内容: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标准、 数量、价格信息)。

13.4保修金返还:工程竣工满一年返还2%,工程竣工满两年返剩余部分(木门部分除外)。

13.5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据验收总造价出具正式发票,税金由乙方自行上交(或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及文明施:

14.1乙方在施工中,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工作人员安全,一旦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裁。 14.3为确保施工场地清洁,要求乙方达到完工场清的标准。

14.4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及已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14.5乙方必须做好现场的防火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违约

15.1合同签定后,乙方毁约或无正当理由中途退约,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其他附件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6.3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6.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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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