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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精选13篇)

合作合同 阅读(5.29K)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精选13篇)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未方: 身份让号码:

甲、乙、丙、丁、未五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上,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乙方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丙方______ 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丁方______ 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未方______ 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_年_ _月_ 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法定代表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到期,本合同作废,不能继续经营时,出资为零,如能继续经营,重新按原原合同执行,重新签定,如自愿退出各人出资比例为零,按剩余股东比例分配。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年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消费事项

合作人到店促进消费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约定事项,各股东消费正常现金买单。

第八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为合作负责人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负责合作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负责合作门店的运营

第九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合作期间一律不可以入资。

(二)退资

1. 在本合同五年中,一律不可以退资。

2.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3.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三).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在经营中,有意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可强制对其执行除名。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由其它四人商议后作出决定,退资的比例零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未五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二)在经营合作人因其它不可抗拒无法继续经营情况下,依该合作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先择可以结算其财产或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作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全作人同意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比例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比例交纳。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如在经营当中,有大的变动,在半数以上同意出资时,如有不出资的,强行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由不出资人承担。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零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作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未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3

第一条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甲方承包___________餐饮专营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定义

1、本协议所称的餐饮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经营的营业场所,该场所专业从事餐饮服务相关业务。

2、餐饮店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店正式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所称的合作经营,系指餐饮店由合作各方按约定承担费用及经营责任,甲方作为负责人,全权负责管理工作,对外开展业务,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营行为。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范围、经营期限

1、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餐饮店的所有投资及日常费用的开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资承担。

2、各方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

3、各合作人的出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汇到甲方银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资金时,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四条?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甲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经营。

2、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甲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的宗旨

能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并能使现有的餐厅营业额大幅的上升,充分发挥乙方的人务资源、优势并能保证,每年给餐厅带来____万以上的利润。如果当年达不到____万的利润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范围

以餐饮为主,并兼做旅游商品。

第三条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期限

1、______餐厅房屋年租金定为____万元,即每人每年____万元,乙方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一次_____讫____万元,如第一年利润没有达到____万元,合同自动终止。但当年餐饮的营利甲、乙双方各占____℅。

2、关于旅游商品的投资,甲、乙双方各投入____℅。按利润分成。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利分配:甲乙双方各占____℅。

2、在甲、乙双方协议之前(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第六条纠纷的处理

1、当双方意见不统一发生纠纷,首先要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上诉县级人民法院。

2、经营中乙方无权转让出租权,否则本合同无效。

第七条免赔责任

因外力无法抗拒的,如地震、山洪爆发、洪水等不可抗拒的损失,乙方不承担损失,同时因为国家及法地政府的政策,需要修路,拆迁等。本合同自动作废,乙方不享受任何赔偿损失,地面所有赔偿均归甲方。

第八条协议生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①在合作期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的资产,如遇拆迁时,第三方赔付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②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餐厅不能正常经营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当年的租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6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丁方:           身份证号码:

未方:           身份让号码:

甲、乙、丙、丁、未五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上,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乙方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丙方______ 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丁方______ 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未方______ 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_年_   _月_    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法定代表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到期,本合同作废,不能继续经营时,出资为零,如能继续经营,重新按原原合同执行,重新签定,如自愿退出各人出资比例为零,按剩余股东比例分配。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年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消费事项

合作人到店促进消费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约定事项,各股东消费正常现金买单。

第八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为合作负责人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负责合作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负责合作门店的运营

第九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合作期间一律不可以入资。 

(二)退资

1.在本合同五年中,一律不可以退资。 

2.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3.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三).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在经营中,有意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可强制对其执行除名。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由其它四人商议后作出决定,退资的比例零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未五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二)在经营合作人因其它不可抗拒无法继续经营情况下,依该合作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先择可以结算其财产或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作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全作人同意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比例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比例交纳。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如在经营当中,有大的变动,在半数以上同意出资时,如有不出资的,强行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由不出资人承担。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零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作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未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7

合作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店铺名称: 住址: 店铺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个人情况的审核,同意乙方将 (产品) 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街道 号的 (店铺名称)内进行销售。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为一个经营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在续约前若有第三方要求与甲方合作,乙方有优先权。

第四条由于乙方所销售的产品与甲方店铺销售的产品为错位产品,不影响甲方产品的销售,不存在于抢生意之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私自从其它渠道拿与乙方同种产品在店内进行销售。

由于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铺①乙方愿意以每月租金为 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腾出 平方的地方(靠近门口)做为乙方进行营业的柜台,就此柜台在协议有效期甲方不得随便占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积,甲乙双方的产品销售互不干扰

②乙方愿意每月从自己产品月销售总额(根据一个月下来的收据)中提取 %作为租用甲方店铺之租金付于甲方。

③乙方以帮助甲方销售甲方所经营的产品每月销售总额达为 元作为租用甲方店铺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达甲方要求的的月销售总额,乙方将按月销售总额的差额部分的 %支付于甲方。(以上3条任选一条)每月租金(包括水电费)支付(合计)日为每月月底最后一天。

第五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为了共赢,相互帮助销售对方产品,各方按照帮对方月进行销售的月销售总额的 %提成作为劳动酬劳。(此条款仅供双方愿意进一步合作时作为参考,同时与第四条中给出的3条参考建议不相冲突)

第六条附加条例: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决。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九条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或是有需要补充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条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补充,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条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补充,在本协议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优化资源调整,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安全、优质、创新、高效的管理目标,促进资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共同对甲方名下的旅游包车线路资源开展合作经营。甲、乙双方 本着自愿参与、合作共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的责、权、利事项,订立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营投入

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 甲方名下的县际包车资源 (标志牌号:________________ ; 车辆号:________________ ) 开展合作经营。甲方投入 县际包车指标 ,乙方投入车辆, 乙方在甲方 指导下,安排 经营 、 管理。

1.2 合作方式

乙方按月度缴纳利润考核目标,甲、乙双方按固定分红模式进行核算,即双方合作的 县际包车 全部营运成本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定额利润。

1.3 县际包车 标志牌号码及相应车辆信息如下表所示:_______________

序号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客运标志牌号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模式

3.1 乙方负责与驾驶人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住屋公积金、发放工资等。

3.2 包车客运车队由乙方负责管理,包车客运车队的驾驶员由乙方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招聘并负责管理。包车客运车队 驾驶员工资及社保费按乙方支付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支付。

3.2.1 包车客运车队驾驶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种证照齐全,属于合法营运的驾驶员。

3.2.2 包车客运车队驾驶员中止 / 终止提供劳务服务的,所有相关手续及劳资责任由乙方承担。

3.3 包车车队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及所产生经济补偿或赔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包车客运车队驾驶员发生劳动争议及所产生经济补偿或赔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4 若国家、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执行国家、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新政策、规定。

3.5 乙方负责包车客运车队的日常运营运作(线路排班、驾驶员排班、后勤保障等工作);甲方监督、指导乙方的经营行为。

3.6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规范,落实相应工作。如有调整、变更,则以版本为准。

3.7 车辆仅用于 公司 通勤车用途 ,单程行驶里程 公里 ,若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调整核定线路,乙方可报甲方进行核准后执行。

第四条:旅游包车财务管理

4.1 合作线路财务管理按甲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2 利润考核目标:甲 方按 _________元 / 辆 / 月 的标准,每半年提前向乙方收取。

4.3 合作双方必需依法缴纳流转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第五条:车辆资产押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车辆资产押金¥_________元,在车辆正式上路营运前付清。在无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情况下,本协议书期限届满后,凭收据原件无息退回乙方。

5.2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_________元。在乙方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情况下,本协议书期限届满后,凭收据原件无息退回乙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有权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作车队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监督。

6.1.2 有权对乙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经营中的违约(指违反本协议书或其他合同约定)、违规或违法行为,有权予以制止、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6.1.3 有权制定安全、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合作车队的营运计划,组织生产例会,组织安全学习和继续教育。

6.1.4 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乙方应按甲方意见修正、整改。

6.1.5 协助解决合作车队在履行本协议书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6.1.6 本协议书及附件约定的其他甲方权利和义务。

6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应当组织包车客运车队的日常运营管理。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规范。

6.2.2 车辆技术管理方面的:

⑴按甲方规定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各级保养,落实车辆的日常修理,保障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正常。

⑵负责监督驾驶员的技术操作及安排驾驶员参加技术培训。

⑶负责营运车辆节能降耗、保修成本的监督管理工作。

⑷按甲方规定安排车辆进行车辆年审及相关检验。

6.2.3 营运经营管理方面:

⑴执行合作车队的营运计划。

⑵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⑷负责编排包车客运车队每日的运行图位。

⑸负责制定和执行驾驶员的作息计划。

⑹负责包车客运车队运行中的动态管理。

6.2.4 安全、服务管理方面:

⑴负责组织驾驶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和继续教育。

⑵负责驾驶员安全和服务的管理工作。

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应在获知交通事故信息后 15 分钟内向合作车队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交警部门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积极抢救伤员,降低事故损失。

⑷协助甲方对发生交通违法违章及交通事故的员工进行教育、落实各项处理措施。

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及其使用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安全、服务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

(6) 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为车辆购置各项保险,其中商业险承保险种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 / 责任限额不低于 150 万元),费用由乙方承担。

6.2.5 按先缴费后经营原则,以每半年为一周期,乙方必须足额提前向甲方缴交各项应付费用,并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成本核算的合法票据。

6.2.6 本协议书及附件约定的其他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乙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7.1.1 未按本协议书及其附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履行转款、汇款、支付义务,逾期超过 _________天的且金额超过_________万元以上的。

7.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车辆或包车客运车队交由第三方经营的,或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 / 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

7.1.3 一年内发生两次下述行为之一的:私自将车辆交给未经甲方考核合格或未经甲方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驾驶员驾驶的;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包括被暂扣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的。

7.1.4 发生被媒体曝光的违规、违法现象或其他不良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7.1.5 乙方的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行业管理规定,被相关政府部门追究责任的。

7.1.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车辆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挪用、出租、设置他项权、出售等),或擅自更换发动机或车架的。

7.1.7 车辆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确认车辆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

7.1.8 车辆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评被主管部门或甲方评定为不合格的。

7.1.9 车辆出现超载 _________% 以上或超载虽在 _________% 以下(含 _________% ),但一年(指自然年)内累计发生达三次的。

7.1.10 车辆被扣证或扣车累计达到_________个月,并未积极妥善处理的。

7.1.11 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甲方上级的应急指令性任务的。

7.1.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解除本协议书的。

7.1.13 同一车辆严重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7.1.14 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改行驶路线的。

7.1.15 乙方不遵守甲方有关车辆安全、车辆技术、有关制度的。

7.1.16 与本协议书相关的制度规定办法等规定视同合作经营者(乙方)严重违约的情形。

7.2 甲方有违约情形,经乙方提出后仍未改正违约行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相应赔偿(赔偿额度不超过甲方年度保底分红总额)。

7.3 甲乙双方除应按本协议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仍需按与本协议书相关的制度规定办法等的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协议书的续签及提前终止

8.1 合作经营期满后,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遵章守法,严格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办事,包车客运车队的车辆经甲方安全技术部门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各项费用如期缴交无欠款的情况下,乙方要求延长合作经营期,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的有关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8.2 在经营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协议书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终止经营手续,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免除违约处罚,同时车辆归乙方所有,乙方必须于终止三个月内提前办理车辆过户或迁出;若甲、乙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另外,须一次性缴清各项欠款及税费后,乙方才能提前终止本协议书。

终止经营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没收尚存于甲方的车辆资产押金作为违约金。在扣除违约金后,车辆资产押金余款和履责保证金退还乙方 。

8.3 本协议书履行期间,因法律或政策环境变更,或甲方进行企业改革、重组、合并,或甲方上级部门指示等原因,甲方认为应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协议书履行的,双方应就协议内容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自协商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书,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8.4 本协议书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政策性要求,或客运标志牌未能通过续期等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5 合作经营期满后,若双方未能继续合作经营,车辆由乙方自行处置。

第九条:特别约定

9.1 发生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指根据运输合同约定承运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车辆营运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赔偿事宜,包括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所有的赔偿金、案件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事故押金、交通事故预付费等,均由乙方负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赔偿金不足填补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依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追究有责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驾驶、赔偿事故损失、解聘等措施。事故车辆的损坏修复必须到合规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9.2 协议经营期内因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经甲方批准可提前报废,乙方独自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处理后,由甲方收回客运标志牌及有关证件。车辆因自燃、被盗、劫持等不可归结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灭失、毁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后续合作经营事宜需双方协商后决定。

9.3 合作经营期内,车辆更新、报废遵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9.4 凡遇上级下达指令性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安排执行任务。完成任务后,如上级向甲方提供补偿的,则甲方全额支付予乙方。

9.5 合作期间甲方从政府部门获得的与客运班线相关的政策性优惠(含各类补贴、收入)归甲方所有。

9.6 合作经营期内,乙方无论以何种形式或名义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若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或法律责任,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需对外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补偿。

9.7 在履行本协议书过程中,甲方向乙方在本协议书中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视为送达乙方。乙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的,应提前至少 7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9.8 乙方同意推举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为本协议第二合作人,乙方在合作经营期内因事故、疾病等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第二合作人继续履行乙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办理相关变更经营者手续。

9.9 停驶车辆(车辆被扣车除外)须停放到甲方指定的场地,乙方未按规定停放到甲方指定场地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 _________ 元 / 天标准向乙方收取逾期处罚金,处罚金不设上限。

9.10 在合作过程中,车辆发生的罚款、违约金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十条:附则

10. 1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修改或补充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签署后与本协议书一并执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2 因执行本协议书及日后签订的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0.3 本协议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正本甲、乙双方和甲方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 此页无正文 )

甲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9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住址: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的美容院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 年  月  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出资额、方式和期限

1、出资额:

合伙人 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XX万元,占股权的50%,为控股方。

合伙人 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XX万元,占股权的30%,为参股方。

合伙人 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XX万元,占股权的20%,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XX年XX月XX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50%,乙30%,丙方为20%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责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批权。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4)负责管理美容院的财务工作,通报三方(每月一次)。

3、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的现货和库存管理;

(4)负责管理美容院美容师的技术培训。

注: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如造成重大误失,不管谁方都要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情节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帐利润核算股份退股。

五、债务承担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2、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三方按照各人所占股份分担合作风险。三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1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剩余股东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六、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退股原则:①在合作期间股东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②退股不得发生在合伙亏损时,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②退股需提前2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③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④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⑤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愿退股: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按照100%退股:

①达到个人事业完成(个人累计收益达到30万);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股;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出资的转让:在合约期满后,允许合伙人根据美容店的实际情况转让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财务管理

1、股东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院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2500元/月,乙方、丙方为20__元/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其他方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它股东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目前以3000元以上限,随着美容院发展,上限可上调)动用,必须经所有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不允许任何股东以个人私事为由借用美容院账上钱款。

4、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承单误差部分。

5、对于经济方面经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运作,负责财务、采购及销售工作;乙方则负责做好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现金流水帐及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的保存工作;丙方则负责美容院现货和库存管理。

6、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所有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

八、禁止行为

1、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则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2、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帐。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7、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8、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三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计达到30万)或不能完成;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项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共同协商,家属不得参与,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二、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

十三、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三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10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11

广西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于____年____月达成合作经营协议书,至____月底,本场所从开业到现在经营严重亏损。最近经有双方协议,同意在今年月底起终止原订的合作经营协议,并就有关终止经营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 对魅力酒吧现有资本处理的原则。

1.广西魅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合作协议达成后后,双方承认投资总额共 万人民币(¥: 元);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元)占____股份,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 元)占____股份。

2.广西魅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由____年____月起营业到本协议书生效日止的经营亏损根据合作经营合同书规定,各方应负担的亏损金额数由各方在魅力酒吧现有股权占有的数额来冲减的方式处理。具体数据根据会计作出的盈亏报表进行数额冲减。

(二) 魅力酒吧全面结束经营时,应发放支出所有员工薪资及供货商货款场所租金等各项费用,此项开支应列入亏损处理。

(三) 广西魅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内所有物品及财产经盘点统计后统一处理得出具体数据作为公司原固定资产。

(四)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生效之日双方合作经营的协议书完全终止结束,在今后30天内甲、乙双方要继续合作,完满地处理好结束合作经营的一切有关事宜,双方各自负责支付本身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甲、乙各方在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互不相干)。。

(五)本终止协议书经双方同意,按照上述各点办理广西魅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魅力酒吧)财务结算,出具该场所财务结算书提交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六)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 身份证: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 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

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打造专属自己的装修店铺优化商品推广网站客服工作物流发货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

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开发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LQ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环保节水技术开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经营LQ污水再生里头用利用设备,开发该地区污水处理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北京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20%(税前)提成。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3、正常报价20%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50%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