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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通用15篇)

委托合同 阅读(1.19W)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1

委托人(组团社): 旅行社(甲方)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通用15篇)

受托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_]77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合同》,内容如下:

一、双方资质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的旅游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合法的经营范围;乙方保证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权开展业务。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权限造成违规由责任方独立承担;双方在权限内出现过错,按协议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二、委托内容与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 ,代理甲方招徕国内旅游(全部 / 专线 )旅游线路产品;出境旅游(全部 / 专线)(注: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旅游线路产品:并代办如下招徕销售事项。(超出委托范围的代理行为无效)

1.招徕宣传 ;

2.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3.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费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和优惠的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徕的游客后,在实施操作中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操作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现不能按照乙方与游客签订的协议操作时,应提前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如出现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开展代理业务时,客人经乙方认购了甲方的产品后,乙方必须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无法操作时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徕工作阶段中出现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认购产品预留位置时,如因不能按规定交足团款,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即时取消预留计划。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在实践中可做补充协议规定,工作中出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出现经济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时,可在沈阳签约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沈阳市旅游局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 年,(期限从20_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合法的旅行社,且依法从事旅游业务,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及合作基础,为拓展旅游事业,为旅游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旅游服务,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精神,就旅游项目合作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及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的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为:

2、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上述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的接待旅行社,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条件、要求,热情接待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或旅游者,并按照《旅行社条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和规范,切实完成地接社的相关工作。

3、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可以根据对方送达的书面文件或传真、邮件的内容作为相对方合作邀约或承诺的有效依据,并将相关文件资料或传真、邮件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团队流程及团队服务质量,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旅游接待服务进行评定,以便甲、乙双方共同改进服务接待质量,甲方对于乙方不符合旅游行业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或责成乙方整改直至符合规范要求;如在甲方提出异议或整改意见后,乙方仍然继续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过错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旅游者的经济赔偿、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等),则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甲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旅游者超标准承诺等)引发旅游者投诉、索赔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团队操作,切实保证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2、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接待计划,负责对甲方旅游者的接待服务工作,保证接待服务工作的安全、周到、优质、高效。

3、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时,应当严格按照甲方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团队接待计划确认的内容执行,不能擅自降低接待服务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安排。乙方指派的导游人员应当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导游人员应当佩带导游胸卡上岗服务。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待要求和人员数额安排相应座位的接待车辆,用车为空调旅游车(特殊情况按该团计划执行),乙方安排的旅游运输车辆应当车况良好,车内干净整洁,驾驶员服务应当规范、周到。

5、乙方应当安排旅游者在旅游定点餐厅用餐,团队用餐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6、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或旅游者如发生伤亡事故或其它意外情况,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主动解决。不得逃避、推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接待服务质量引发旅游者投诉,或出现不符合《旅行社条例》或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导游人员及地接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不得诱导旅游者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

3、如果甲方旅游者在地接旅游过程中受到伤害,即使不属乙方责任,乙方也应当尽到人道主义救扶义务并协助相关单位及时处理。

4、如果乙方在旅游接待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未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造成甲方旅游者投诉,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执行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有权根据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及旅游者投诉等情况,酌情向乙方追加赔偿金额。

5、因甲方失误或过错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失误或过错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而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结算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依照当期旅游团队及实际操作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原则上在乙方出团或出票前 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百分之 (%)的旅游费用;当期旅游行程结束后3日内且无投诉时,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六、真实性的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均应保证本合同披露的及单项旅游项目接洽过程中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信息情况均合法、有效、准确、无误。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结尾落款处提供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箱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均作为甲、乙双方联系、通知对方的有效依据。只要按照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通知到对方并经查证如实的,就应当认定责任方履行了通知或告知对方的义务。如甲、乙双方相关信息资料或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否则,应当由过错方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无异议,自动顺延。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有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3

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天津之家—房东帮办(以下简称乙方)帮助销售,

具体内容如下:

一. _________房屋坐落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 产权属于< >

该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 甲方委托期为_______个月, 并将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向乙方出示。

三.乙方将负责对该房屋策划宣传,并收取200元/年费用。

四.乙方将向客人积极推荐该房屋,并引导客人看房.

五.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客人看房.

六.乙方将房东的房屋帮助出售后, 甲方在收到房款后的三日内,按总房款的3%的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如下条件,否则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1、保证此房屋已经腾空。

2、应保证此房屋没有使用及产权纠纷。

3、保证此房屋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

八. 甲方的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九.此合同委托期间,不影响甲方通过其他渠道出售.此合同委托期间满后,如不另行续约则自动终止。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第一条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条委托的基本事项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委托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租赁情况:____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____附送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

第三条佣金支付

1、佣金数额: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该房地产成交价百分之一计算。

2、支付时间:甲方佣金应在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取得收件收据)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他事项均按上海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

第五条补充条款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河南WQER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内容:

1委托评估目的:

2被评估资产范围:

3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4评估预定完成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评估所需全部资料之日起 个有效工作日止完成评估工作。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工作给予充分合作。在乙方评估开始前,甲方应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填列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输入计算机,做到账表金额相符、表实数量相符。向乙方全面完整地介绍资产状况和提供评估所需全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应派出熟悉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地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3.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4.应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在本协议签订时预付 元,取得评估报告时结清全部费用。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另由甲方据实负担。

若因甲方原因中途停顿或委托撤销时,除已收取的评估费不在退回外,乙方可就已完成工作量和支出向甲方收取费用。

5.按委托目的和约定用途及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三、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政策、准则的要求,针对甲方提供的财务、会计、资产等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约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完成标志为评估报告书标定时间。

2.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3.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仅由委托方为实现评估目的在报告确定范围内使用。

2.若资产评估报告可由规定的审查机关在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时使用。在此情况下,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审查确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如约完成评估报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如未及时全部提供评估所需资料、未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未派专业人员配合工作或配合不力、未及时足额结清评估费用等)致使乙方未能如约完成评估报告,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齐全导致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评估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河南SDF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DDFG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0008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1SDFG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6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试验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该项工程的检测试验内容委托乙方承担,为明确双方权益签订本合同,相关事项如下:

一、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部委、省市有关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测,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试验报告,不得弄虚作假。

二、根据甲方施工要求,积极配合,做到随叫随到,对甲方要求检测的项目,及时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三、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部委、省市有关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抽样送检。送检材料及样品应根据施工现场、真实抽样,不得弄虚作假。

四、送检样品必须按要求填写送样委托单,填写内容必须与送检样品一致。

五、乙方在接受甲方样品时,根据甲方所委托的检测项目,仔细检查样品外观状态、型号、生产厂家、规格、等级与送检委托单对照无误经双方签字认可,接受委托检测项目完成。如不符合要求,甲方应重新取样送检,否则不予接收。乙方严格做好样品的保密和安全工作,对甲方的样品及相关技术信息负保密责任。

六、甲方在领取送检样品检测报告时应该对试验报告内容、检测指标是否一致,无误后在发文薄上签字方可领取报告(检测报告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保存一份存档)。乙方将按照甲方提供的单位工程名称分别建档。如甲方对试验报告的各项数据、内容有疑问的,必须在收到报告十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解答或更正,超过十五日后乙方不予受理,由于乙方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造成的返工和补换报告乙方将另收每份报告10元的成本费。

七、收费标准:

1、根据本工程情况试验费用按本工程实际检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进行计取约 。

2、试验费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后支付人民币 元合同履约金,在本工程基础检测完成后支付人民币 ,主体结构检测完成时支付人民币 ,余下 待本工程屋面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门窗三性、中空玻璃试验检测完毕领取最后一次报告时一次付清尾款。

八、合同规定试验内容:水泥、砂、石、砼配合比、砼抗渗、砖、钢材(焊接)、砼及砼同条件试件、结构实体检测、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门窗三性、中空玻璃等试验项目(注:空气质量检测不在本合同包干范围)。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7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住所地:

乙方(代理人)营业执照号:住所地: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之“金街花园广场”的酒店公寓(以下简称“房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楼层,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房屋出租的条件:

4。1租赁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经营统一规划的合法居住、办公。

4。2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承租人负担,与甲方无关。

4。3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体情况,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每月固定支付租金,租金为¥

元/月,(即人民币大写:元/月)。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在合同期内,甲方将房屋进行抵押或转让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详见第七条)

5。2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内视使用需要统一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和装修。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

6。3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时,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并及时真实完整地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书面回复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房屋产权的转让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置条件,在签署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

7。2租赁期内在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将与他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签订后二日内报乙方备案。

八、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统一为甲方在银行开设领取租金的专用帐户,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该帐户划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时间:自年月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的租金。

九、乙方的佣金:

9。1实际租金与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之间的差额为乙方的应得佣金。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10。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项委托事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甲方同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告生效。

十三、有限公司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签字并捺手印):受托人(盖章):

年月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8

甲方(委托人):

甲方代表联系手机号: 甲方传真号码: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传真、电话和联系手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机场(码头)的接送,代订机(船)票,代订酒店住宿,代订景区(景点)门票,代租汽车,代办入境、出境、过境临时居住和旅游签证,代办国内旅游委托,提供导游服务等。

第二条 委托事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委托事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费用及服务费;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

(5)甲方应特别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及风俗禁忌,慎重选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性的旅游项目。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委托事项。乙方办理委托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短信、聊天记录等。

(2)乙方应亲自处理甲方的委托事务;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转委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取消机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机票已开出的按航空公司规定计算损失;酒店按屋价的 %计算损失(酒店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并应按合同总价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服务费不退。

(2)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改变机票、酒店或租车等委托项目的,承担损失费,服务费用不退。

(3)乙方在扣除上述损失费及违约金后,应当在甲方退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委托费用。

(4)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证件及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委托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服务费不退。

(5)甲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代订机票、代订酒店或代订车辆等单项服务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费用、服务费,并应按合同总价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降低机票舱位等级、住宿酒店、车辆标准以及委托事项标准的,应当按委托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3)乙方应当在取消受托业务通知到达日起7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委托费用,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委托服务转委托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5)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

第五条 特别说明

1、代订机票上所示的时间如与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搭乘飞机时间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根据行业惯例,酒店的入住时间是当天中午12时整至第二天中午12时整。酒店对订房、退房有特别规定的,乙方应当事先告知甲方,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委托代订机(船、火车)票有特别的改签、转签、退票等规定,乙方应提前告知,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与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等经营者因航班延误、住宿或退房、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等发生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在接受委托项目期间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以书面通知甲方时止。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签字,并付清委托费、服务费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9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评估机构,对甲方提出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该资产现行公允价格,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合同。

一、委托评估目的: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四、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使用人 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文件、权属证明、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及相应的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评估申报材料后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式 份。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六、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1、评估服务费总额

根据国家规定及此次评估之特定目的,经协商收取评估服务费总额 元人民币。 2、支付时间和方式

付款时间为本委托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预付 元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乙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的同时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权属证明、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及相应的资料。提供的资料应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2、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食宿、交通费用(这两项费用的支付可采取两种支付方式,或含在评估费用中或由甲方另行支付)及必要的办公条件,并给予协作。

3、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资产清查核实时,甲方应指定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4、甲方在未征得乙方同意,评估报告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5、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的资产评估工作条件。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对所发表的专业意见负责。

2、乙方评估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人员应主动回避。

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乙方有义务主动做好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并指派专人协助、指导甲方人员编制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报表。

5、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若因甲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报告时间。

6、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顺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时间。

九、委托合同的变更

1、委托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2、委托合同签订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评估费用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约定,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且不退还评估费用;

2、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委托合同,应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评估服务费的50%支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委托合同或执行本约定书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专业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二、本委托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其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测绘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产测绘达成以下协议:

一、测绘项目基本情况:

二、测绘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屋进行下列第 项测绘工作。

1、房产平面图测绘(含外业采集数据、内业绘图计算面积、提交成果报告书及附图)。

2、房产面积预测算(含外业采集数据、内业绘图计算面积、提交成果报告书及附图)。

3、房产面积实测算(含外业采集数据、内业绘图计算面积、提交成果报告书及附图)。

三、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说明:

四、完成时限:

1、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应在 30 天内将全部房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乙方在进场后 15 天内完成实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

2、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交测绘成果的,乙方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的时间顺延。

3、对测绘结果有异议的,在7日内可申请复测。

五、测绘项目费用

1、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测绘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测财字[20_]3号)及陕价行发[20_]74号。

2、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按测绘费用(住宅:人民币 元/㎡;商业:人民币 元/㎡;多功能:人民币 元/㎡;)支付给乙方,甲方预付测绘费 元,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待测绘成果交由甲方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同时乙方应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填写本合同《第一条》测绘基本项目。

2、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房屋全套规划设计图纸、电子图;销售(分割)方案及公用部位说明;有关部门批准的房屋坐落及房间号码编排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等)。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这些资料、文件引起的全部责任。

4、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进行测量时必须由熟悉情况的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带测,由于甲方带测人员的疏忽或隐瞒等造成误测而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

6、预测过程中及结束后因甲方设计或销售方案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重新进行测绘,费用另行结算;未及时通知作变更测绘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对有关资料进行校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甲方补正资料;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不接受测绘委托。

2、负责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须严格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公正、准确地测算,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生产的测绘成果,并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乙方负责对房屋测绘成果进行解释。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存至少6个月以上测绘成果档案以及电子资料,以便甲方查询和申请补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不得向乙方索还定金;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违约之日起2、乙方不能按期将测绘成果交由甲方、或甲方不能按期付清测绘工程产品费用,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付给产品费用总额5%的滞纳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返工。因测绘成果不合格使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由甲方提供的图纸、公用部位设明等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测绘成果资料公开或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引发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事件)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应 7个工作日内将事故(事件)情况及有效的证明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根据事故(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合同后续履行事宜。

第十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榆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联系人: 代理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mail: E-mail: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11

合同编号: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深圳市联想空间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 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策划内容

1、项目名称:2、策划范围清单:策划成果为参照参考模板 形式。

注:1、甲方提出调整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超过一个月的,在原有策划费的基础上增加20%的修改费,且需重新走策划订单流程,视为新的策划项目,按新策划单收费。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建设方向性变动,应增收策划调整费80%,且需重新走策划订单流程。

3、现场策划服务周期为1天/所学校,往返不得超过3天,每增加一所学校可顺延1天,服务最终成功形式为策划方案。不包含解读、宣讲类服务,逾期收取 480元/天 基准策划师成本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策划方案的时间:

策划期限为 个工作日(起算时间为:现场策划返程后,自收到全部策划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策划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按分公司内部策划收费标准单项收费,则总的策划费为(人民币大写) (¥ );

备注:如需开策划发票,则需加收6%的税金。

2、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总策划费,即(人民币大写) (¥ );乙方即发送策划源文件。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付款方式及时付款。

2、甲方在策划师返程三个工作日内收集策划所需全部资料,因资料不全而导致策划工作无法顺利进展应另行约定策划出稿时间。

3、乙方策划师与甲方工作人员现场与客户沟通确定的策划意向为作为策划服务的核心依据,非乙方策划师理解失误等造成的问题不做更改。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策划意向的,按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4、甲方应及时审稿,签字之修改意见应于收稿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审核未通过的策划方案著作权仍归乙方所有。逾期未通知或通知内容不明确,视为确认乙方策划。

4、在甲方未取得方案的归属权以前,甲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未通过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著作权仍归乙方所有。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策划依据及需求,及时提交阶段策划成果,在策划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修正调整方案。

6、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甲方若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的审核时间不计入策划时间,乙方的方案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7、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和对设计中产生的疑问进行协调解决。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前期所付策划费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策划方案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合同策划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须另行支付费用。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3、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工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诉请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扫描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现金户名:彭国红

收款账号:6227 0072 0081 0176 646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12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

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屋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13

(委托方)甲方:__杨桥镇卫生院__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收取杨桥镇卫生院每天的各种业务收入.。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国家对票证的使用权。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收费室收费,每日7-8小时,足月。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为委托方对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2.完成收费室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单位的收据,收费印鉴,及收费所需的各种材料。

2.协助乙方完成票证的购销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将当天的收入存入银行,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下午四点。每天的收入用记录本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收费日期,存入银行印鉴日期。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级单位(县财政局)对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者要接受有关处罚。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费总金额的1%做为劳动报酬。如现金不是当天存入银行,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否则,当天不计报酬。

2.乙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缴纳x0万的风险押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乙方若要辞去,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扣除当月15天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杨桥卫生院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1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 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 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 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 ,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

二: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此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邮编:______)

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邮编:____)

电话: (__)____

传真: (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 ____________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15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中国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德柱

(或授权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