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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精选24篇)

委托合同 阅读(1.8W)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精选24篇)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参与商务谈判。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面临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诉前协调、调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及时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指派 为法律顾问工作联络员,负责甲方与顾问律师的具体业务联系并处理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事务。

2、应当将其所有法律事务优先交由乙方律师办理。

3、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交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4、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法律顾问费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按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给与适当的优惠。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武汉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本着节俭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 方:         乙 方:_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因一事,委托__________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_____________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3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担保人愿意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_________________姓名及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指派郑德龙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

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办理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每年不超过15件;出具律师函每年不超过15件;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每年不超过20件;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五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为电话、qq、电子邮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当面咨询。

乙方律师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当在乙方律师办公地进行。

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领取,乙方不负责送达。

第六条: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3000元。

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以个人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其相关文件中标明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郑德龙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八条: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律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甲方之直系亲属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如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费标准80%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绝对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剂;

6、 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 与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5、乙方律师在担负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供给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运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负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载,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任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供给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请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接洽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唆使和请求,供给文件和材料等,甲方调换接洽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断定、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供给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丧失,非因乙方律师毛病运用法律等失职行动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干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批准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耽误、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的;

3、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况,致使乙方律师不能供给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任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耽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或者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矩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束缚力。或者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国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

时 元国民币标准联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给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法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E_mail: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甲方包括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关联企业。

二、工作方式

1、人员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指派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 ”项目的法律事务。

2、固定走访式制度

为加强合作,乙方律师应二周内不少于一次到甲方走访,了解情况,

3、临时性走访制度

为及时、迅速协助甲方解决问题,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义:不论是节假日,还是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只要甲方有紧急事务处理,除乙方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脱身外,乙方律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参与协商解决。

4、集体协作式制度

该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项非顾问之所长时,乙方将以全所的强大律师团队为依托,指派其他专业特长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保证甲方所托事项圆满完成

三、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提供与商铺所有者之间的协议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2)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协议范本;

(3)审阅、修改协议、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4)参与商铺所有者之间的商务谈判;

(5)与商铺所有者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6)提供与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7)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针对商铺所有者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建议;

(8)应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9)经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0)应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1)办理与商铺所有者之间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2)其他委托事项。

2.针对与商铺所有者之间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做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0.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1.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甲方一致同意本次法律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为 。

2、涉及甲方的诉讼、仲裁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收费。

七、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八、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经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协议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期限。违反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

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四、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员桑中华、刘华广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项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解答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问题、审查房屋买卖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房屋买卖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1000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产(楼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服务费__元/套。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8

委托人 有限公司因

委托人 有限公司因 事项,于 年 月日起,委托受托人江苏苏州广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参与处理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1】 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500元),或

2】 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事项,于 年 月日起,委托受托人江苏苏州广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参与处理?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1】 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500元),或

2】 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9

王某梅(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_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百分之)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整(¥),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书

致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0

聘用单位: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法定代表人:乙方:签订时间: 年月日

三台县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

20xx年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重大贡献。

一、主要工作成绩

20xx年,全所工作人员竭力为人民群众,特别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开法律服务市场,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3家,代理民事诉讼27件,代理非诉讼19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提供法律援助5件,主持调解纠纷32件,办理见证4件,协助司法行政工作30个工作日,全年完成业务收入2.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法律服务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服务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思想,坚持提供法律服务,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稳定。为此,我们制定了学习制度,坚持定期学习司法局和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使我们思想意识和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2、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法律服务工作是利用法律专业知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当事人法律问题的工作。因此,法律工作者必须要熟知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为此,我们订阅相关的法律书刊,定期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学习,逐步提高我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人员较少。

2、办公场所较窄。

20xx年4月10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1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_____)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 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_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_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_____%(百分之_____)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代 表: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书

致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我们”)在与您/您单位(以下称“委托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之时,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提高对律师服务的认识,根据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您递交此诉讼风险告知书。

我们已经详细解释了风险告知书中的相关内容,委托人已充分了解风险告知书内容,愿意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并愿承担下列风险:

一、诉讼/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未请求的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或因不恰当请求而让您的全部或部分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们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根据案情会代为提出权利主张,故前述资料以及事实务必真实可靠。

我们不接受虚假的资料和事实,也不会因委托人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并非对案件结果的保证或承诺,同时该个人判断并不一定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师不能保证相关部门一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此可能导致会见不能或调查取证不能的不利结果。此外,律师办案的进程可能受到侦查、检察、审判、仲裁等机构及相关当事方的制约。

二、费用的风险

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邮寄、复印等,均需向相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费用不缴、迟缴,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您所缴纳的律师费,均按照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收取或是我们与您协商确定,无论案件结果如何,已缴纳律师费不予退还。

三、证据的风险

您的任何权利主张,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据证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您可能面临主张得不到支持甚至败诉的后果。您的所有证据,均应在法院/仲裁机关出具的《举证通知书》规定时间和要求内出具。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您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不被认定的风险。

您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原始的,一般情况下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提供证人证言的,一般情况下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否则可能会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我们可以根据您的要求,申请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但是否受理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的结果,我们不做任何保证。

四、判决结果的风险

我们承诺会尽心尽责地履行代理人职责,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基于律师法的规定及众多不确定的其他因素,我们不能承诺或保证案件结果。

五、执行的风险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达,可能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同样,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无足够执行的财产,也将导致无财产执行或不足执行的风险。

六、律师拒绝服务的风险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不得无故拒绝代理或辩护。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四)其他合法的缘由。

最后,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

委托人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民事委托代理人适用)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律师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_____律师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以下第(_____)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除了一般代理外,还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申请执行,代为领取执行款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 庭 函

[__________]__________出庭函字第_____号

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

贵院受理的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 委托本所__________律师作为其代理人。

特此函告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2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 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 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3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 聘 者):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本单位法律服务工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为年。

二、乙方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

合同期间,乙方在法律服务所主任的领导下执业,遵守法律服务所的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1、依法办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业。年办结各类案件不少于 件;业务收费不低于 元。

2、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完成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

三、工作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申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及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四、劳动报酬、保险及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资分配形式有:乙方完成年度最低任务万元,按业务收费的提取,超过之间,按超出部分业务收费的提取;超过 以上者,按超出部分业务收费的提取,年度内实际收费低于万元的部分按处罚。甲方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金,参照司法局人劳局20xx年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执行。由甲方负责与保险事业处办理有关事宜,养老保险金由乙方自行交纳。

3、乙方的福利及职业培训依据国家规定和本所的实际情况商定。

4、乙方的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的,由乙方自行申报纳税。五、执业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

2、乙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和本所制度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甲方可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在其他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咨询机构从事法律服务。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变更。

2、乙方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求辞职并符合辞职有关规定、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在未经双方协商并办妥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擅自离开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或到其他用人单位就职。4、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正在履行中,所在法律服务所的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乙方系甲方出资聘用或培训,且同甲方另订有协议,不符合协议有关规定的。

(3)一方担任甲方的工作尚未完结。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除合同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况外,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到期方可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解除合同时乙方应交回《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七、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经协商同意后办理续订手续。

八、1、甲方实行错案追究制度:乙方因工作失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工作中,私自收案、私自收费及多收少交者,经查证属实的,上报司法行政机关,批评通报,并且有权追回有关款项和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有违约,按下列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1、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

2、乙方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违约后还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培训费按乙方培训后的服务期五年内计算,每年递减20%,服务期满五年的不再收取。

十、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设立该所的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双方由双方商定。 甲方 :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5

法律服务协议(配售股票)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 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_________,账户号码: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8

委 托 人(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简称乙方):

甲方因法律事务委托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孙春宁 律师为甲方处理 与山东宏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

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屋交付、物业费处理等

2.受委托人的权限为:

代为主张权利逾期交房违约金(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

代为办理房屋交房手续及物业费处理等全部事项

代为办理上述事项有关的调查取证

3.收取律师费方式:

A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及标准,甲方应交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该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师费,按日1%支付滞纳金。

B双方商定的分期付费方式:按照甲方实际获得赔偿金额的百分之 支付律师费,于甲方实际收到赔偿款之日付清。

4.受委托人的权限始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止于本法律事务结束之日。

5.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不得对乙方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将终止法律服务,并不退还已收的律师费,如由此而致乙方对第三者承担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支付律师费的,需支付律师费总额10%的违约金,经乙方催告十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将终止法律服务,并不承担由此而可能导致甲方发生损失的责任。

7.乙方律师应依法执业、文明执业,在法律服务范围内,尽职尽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其他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19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协议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公司旗下的 团购网站及其他网站的律师团,且仅此一家,并为乙方制作固定版面进行宣传,将乙方网站与甲方所有的网站链接,宣传广告发布的位置、尺寸、形式等具体事宜如下:

在 网下方“ 律师团”按钮,链接 律师所介绍,介绍内容内链接 官网。

在律师团论坛板块,版主位置注明 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室聊天室冠名“ 律师聊天室”

2、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职责为:

1、法律咨询:就甲方经营、管理和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解答甲方在劳动争议、合同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不包括甲方职工个人非职务行为而产生的纠纷的法律咨询);

2、法律文书服务:草拟、审查甲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合同谈判,草拟和签订合同;

3、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解决甲方在生产经营中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4、法律培训服务:应邀对甲方进行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讲座,协助甲方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

5、重大专项法律服务:包括解决纠纷与提供重大事项法律服务。 解决纠纷即受甲方特别委托、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直接处理甲方认为应由律师处理的纠纷类案件,包括诉讼、仲裁及劳动仲裁等。

提供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即针对甲方改制、股本调整、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清算、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公司结构优化及重大资本运营行为,或者出售、购买重要资产、进行重大对外投资、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等重大经营行为,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参与可行性研究、制定方案、参加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或准备各类法律文件等。

三、乙方作为甲方网站律师团的职责及工作范围【法律服务公司和律所合作协议书】

1、作为律师团板块论坛的版主,回答论坛中的相关法律咨询。

2、甲方开设“律师工作室”的视频聊天室,甲方应按网民需求做客聊天室进行相关主题法律知识的讲解。时间由双方协商,原则上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6次,每次时间为40分钟。

3、乙方应为 网会员提供相关法律的咨询援助。对于收费项目应低于求助会员当地实际最低收费标准的5%-15%。

四、约束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全部诉讼、仲裁、非诉讼法律事务应交由乙方承办。在此前提下,乙方不得接受第三方的委托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

五、合作期限及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修改合同条款、重新签订合同或者书面通知对方不拟续签合同,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并可按此方法一直延续下去。

第一年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从第二年开始根据甲方业务量双方另行协商服务费;下一年度的服务费应于下一年度第一个月内支付,依此类推。甲方为乙方在其所有网站上提供免费宣传,不收取任何费用。

2、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第二条第五项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依照《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支付乙方代理费(乙方原则按同类代理收费标准给予20%优惠)。

3、乙方受甲方委托或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法律事务发生的差旅费(包括食、宿、行等费用)等支出由甲方在法律服务费之外另行支付。

六、律师团队【法律服务公司和律所合作协议书】

1、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法律顾问主要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

2、乙方的律师应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若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因故暂时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暂时代行其义务。除此之外,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受聘律师应及时处理。

4、作为甲方网站的律师团队为乙方全体律师,但主要联系律师为 律师。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其所有网站对乙方的宣传,并且宣传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对乙方的宣传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对甲方的法律服务并解除合同。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办公条件和其它方便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翔实的事实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2)、甲方应给乙方留有合理的时间以完成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后,即向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整体结构等基本情况材料。

3、甲方应如实告知与乙方的法律服务工作有关事实情况,不得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了解与办理法律事务有关的情

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的情况,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的会议;

4、甲方应当按时缴纳另行委托代理事项有关代理费。

5、乙方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甲方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法律服务;

6、乙方律师实行不定期办公,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认真、及时的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7、乙方须保守因工作关系而获得的关于甲方的经营、技术及商业秘密;不得在同一案件或同一事务中担任对方代理人;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服务请求。

八、保密条款

本合同甲乙双方均有对在工作中涉及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它不愿为他人所知悉的信息保守秘密的义务。

九、合同生效、文本及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期限:

本合同条款已经双方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一俟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络人: 职称:

电话: 分机:

传真: 电邮: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络人: 职称:

电话: 分机:

传真: 电邮:

为了有效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获得目标项目的最终合作权,甲乙双方就居间合作具体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第 1 条 委托事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与目标项目之建设方/业主方进行直接洽谈,提供关于项目实施的重要信息,协调并促成甲方获得项目的最终合作权,且由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以合作模式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同时,为甲方实施项目的具体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沟通、协调服务等。

1.2 “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严格依本合同约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项。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居间不成功,委托事项未完成:

1.2.1 甲方未能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的项目合作合同;

1.2.2 乙方仅提供项目的信息,或联络、协助等一般性服务;

1.2.3 对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乙方未提供实质性帮助。

第 2 条 乙方权责

2.1乙方承诺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资源,投入相当的人力、财产及人际关系成本,积极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促成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合作的关系对接、提供合作条件及商务信息、参与投标活动并促成甲方中标、协助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实施项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确保甲方收取项目款等。

2.2项目前期,乙方应认真分析研究相关的市场信息,及时将项目信息或建设方/业主方的项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项目情况、招标文件、实施内容、合同条件、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总价及子目单价、供应材料等。甲方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的,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

2.3 乙方提供予甲方的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乙方保证完全满足如下要求:

2.3.1 项目情况切实可行、资金到位,施工手续齐备,已能够正常实施。

2.3.2 能对甲方取得项目合作权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构成正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3 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等完整准确、真实可靠。若前述文件资料或信息出现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时,甲方可迳行解除本合同,并对其因此所受之损失主张赔偿;且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4在项目初步磋商洽谈、招投标活动、合作合同谈判签署过程中,乙方应尽居间人之最大审慎和诚信义务,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参与项目、信息沟通、关系对接、业务公关,全力配合提供相关文件信息,辅助具体的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帮助甲方获得项目合作权并签署正式合作合同。

2.5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居间服务,以确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实施及顺利处理完结项目全部事宜:

2.5.1 协调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在整个履约期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5.2 代表甲方在项目现场负责货物交接,调试、验收等甲方要求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3 协助甲方向建设方/业主方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方案,协助甲方参与项目技术方案论证,向甲方转达建设方/业主方提出的意见。

2.5.4 积极协调建设单方/业主方依约履行其应负之义务,如项目验收、款项支付等。

2.6 在提供居间服务咨询期间,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与项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收集反馈信息,解释有关问题。

2.7 乙方应勤勉尽责,全面履行甲方所委托之全部事项,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1 以欺诈手段、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方式骗取甲方资料信息、其他不正当方式使甲方丧失项目合作权的;

2.7.2 冒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

2.7.3 怠于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的资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 使用行贿、内幕交易、不正当竞争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间服务的;

2.7.5 任何其他损害甲方权益或违法违规情形的。若有违反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亦丧失居间报酬取得权。

2.8 居间成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乙方可依本协议约定取得相应居间报酬,但相应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 3 条 甲方权责

3.1为取得项目合作权,甲方应按乙方及建设方/业主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所必备的市场资料、技术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招标公告要求各种文件资料。

3.2 若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甲方可派人协助参加为争取项目所举办的专题讲座,并同乙方一道拜访建设方/业主方或客户。

3.3 提供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支持,包括提供项目技术方案,为乙方提供技术方案论证会。

3.4甲方负责开展项目合作的实质性活动,如参与完成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领取和投递等工作,以及与建设方/业主方进行项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协商谈判、正式签署等。

3.5 若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6 居间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设方/业主方支付的相应项目款项,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 4 条 居间报酬

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乙方成功提供居间服务的项目,由甲方将与建设方/业主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备案,甲方按照以下给付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

4.2 以乙方完全严格履行其应负之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有权取得居间报酬为前提。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3 支付居间报酬前,乙方须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税务发票予甲方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4 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应(个人为18.49%,企业为17%)税费后将剩余金额的居间报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银行信息为: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 5 条 居间费用承担

5.1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除非甲方实现明确同意承

担该居间费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则,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项,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居间过程中支出的一切费用。

第 6 条 居间期限

6.1 居间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履行完毕或终

止之日止。超过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间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延长委托期限。

第 7 条 合同终止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若至 年 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项,即未促成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方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合同,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7.2 居间成功的,双方依约履行完毕各自应负之权利义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7.3 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项的,本合同亦终止。

第 8 条 保密事项

8.1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泄露该商业秘密于任何第三人。

8.2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中获悉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项目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属于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为。

8.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依居间报酬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仍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居间报酬。 第 9条 转委托禁止

9.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进行转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第 10 条 其它约定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所受之全部损失。 10.2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构成双方之间雇佣和被雇佣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权关系,乙方亦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相同或类似关系。双方为便于开展业务合作,相互间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针对具体项目出具的书面文件仅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滥用;否则,由违反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10.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采取协商解

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若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之仲裁规则仲裁,费用由乙方负担。

10.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22

律非诉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中国组委会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中国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_____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_____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___________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___________日之时再行支付___________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___________天)不高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简单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