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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场项目统筹策划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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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场项目统筹策划合同 篇1

甲方:

商业广场项目统筹策划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____商业广场之项目统筹策划及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全额投资兴建综合购物中心______商业广场。

二、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______商业广场项目总体策划及独家经营工作

三、本项目之所有经营收益将设立专门的帐户受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细节另作相关财务规定)。

四、甲方责任:

(一)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须按商场基建工程进度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二)负责协调乙方与广场物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问的关系,保证提供充分的经营条件。

(三)前期所有有关本项目的市场调查费用、合同期内的推广宣传费用(包括广告设计、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会、招商会等有关本项目必须支出的费用)、乙方所组建的.______商业广场经营机构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四)有关本项目之所有宣传、推广,若以乙方名义所作的任何形式宣传,须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并得到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合同期内甲方:

:如需要将该项目内的商铺分散出售,希望在尊重乙方建议前提下,并与主体经营规划没有冲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

(六)甲方按合同如期支付乙方该项目的物业经营服务费、统筹经营策划费、租金提成、佣金及其应收的费用。

(七)乙方派驻管理人员的薪津福利、有关税项及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按时支付。

(八)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有关本合同的所有项目。

(九)合同期满后,未经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聘用乙方派驻人员。

五、乙方责任:

(一)合同签定生效后成立______广场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______商业广场经营中心,全面负责万象商业广场项目的策划、宣传、推广、招商及经营工作。

(二)合同签定后乙方根据市场调查向甲方提供如下的分析建议:

1、调查及分析

1)区域人口分布数据的调查和分析,包括:

①消费客层分布

②消费品味

③消费频率

④消费水平

⑤消费者对项目的期望

2)区内零售市场情况,竞争对手分析。

①主力客户的情况

②功能租户的情况

③潜在租户的情况

④上述租户的可能承租条件和对项目的要求

3)现有和未来的竞争对手调查

①现有竞争对手的调查主要包括:地理位置、数量、面积、营业额、定位、商户组合、经营状况、管理水平

②未来竞争对手的调查主要包括:地理分布、数量、规模、场地条件、商圈范围、开业日期等。

2、商场布局概念策划

1)商场包装、主题定位;

2)各楼层功能分布建议;

3)具体的目标商户建议。

3、规划设计建议

4、提供市场租金情况及初步租会收入测算建议

5、室内外装潢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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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象商业广场策划与经营合作合同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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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建议

6、公关宣传活动建议

(三)统筹策划及长驻经营工作

乙方将安排资深董事(公司高层领导)统筹此项工作,并由有项目操作经验的管理人员长驻本项目(派驻时间及人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配)。

与甲方有关部门共同统筹策划招商前期工作。

内容包括如下:

1、定期与甲方及工程部门开会商讨工程的进展,及时提供目标客户及行业之硬件要求,以配合整体工作做出安排。

2、联络所有目标客户及协助对本项目有兴趣之客户实地视察本项目,并商讨有关招商之进展情况,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相关策略。

六、经营工作

乙方派员出任物业经营总监及租赁部、推广部经理职位,负责在当地招聘人员并组建各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如下:

1、建立租赁部进行租务工作

1)制定租务策略;

2)组织招商队伍;

3)拟定招商时间建议;

4)拟定商铺租金价格建议:

5)拟定招商工作流程安排及操作细则:

6)全面向目标客户推介上述项目;

7)安排有兴趣客户现场考察:

8)与客户进行租务谈判;

9)安排客户签署租赁意向书及正式合同。

2、建立公关宣传推广部进行宣传策划推广工作

1)负责商场整体形象定位,策划宣传推广:

2)场内外布置、装饰及设计建议;

3)场内外定位设置广告位,增加广告收入;

4)负责广场内外的临租推广活动;

5)负责公共关系活动。

七、费用及支付方式

下列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

、物业经营服务费和统筹策划费

物业经营服务费和统筹策划费为每月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甲方须在每月5同前向乙方支付,甲方于合同签定生效日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

(备注:以上项目酬金为乙方实收金额,不包含市场调查、宣传推广及日常经营费用)

2、租赁佣金

1)乙方每新引进一个商家,在该租户正常经营一年后,甲方须支付相等于该租户壹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乙方的佣金,于第二年第一个月的5日前预付50%;其余50%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核定,若完成计划内定额任务,甲方则于核定后的第5日前全额付给乙方。

::若未能完成计划内定额任务,甲方则按照未完成任务的比例,相应扣减应付乙方的佣金,但最高额不得超过应付佣金总额的50%。

2)若客户在签署《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后违约,客户所付定金及租金和租金按金应按合同予以没收,并由甲乙双方分占所没收之金额之50%。

(如客户因特殊情况违约,看情况特殊处理)。

3、项目全年收入提成

1)乙方在计划定额内完成任务,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商铺全年租金总收益的1%作为提成。

2)乙方在完成计划定额后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商铺租金甲方按30%向乙方支付提成。

3)宣传推广之收益(如:场内外广告牌、临时商铺、广场活动等一切非固定商铺租金收益),双方商定一个计划任务数,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份的收益甲方占70%,乙方占30%。

4、派驻人员待遇

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派驻人员(物业经营总监、租赁部经理及推广部经理)的薪金福利、有关税项及一切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1)薪金(按每年12个月工资计算,于每月5日前支付):物业经营总监月工资为:壹万伍千元人民币

租赁部经理及推广部经理月工资为:壹万贰千元人民币(备注:若合同期超过一年,每年工资应适当浮动,浮动率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商定。

2)福利

①享受劳动法规定的节假休息同。

②甲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乙方派驻人员南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代为缴交。

③甲方负责乙方派驻人员每年一次的带薪探亲费,及按需要往返广州的培训、工作交流的差旅费。

(备注:以上均为飞机票费用)

④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派驻人员的住宿问题。

提供配备家私、厨房用具、电器(包括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话、电视)的套房。

⑤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派驻人员上下班的交通问题。

八、违约责任

、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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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象商业广场策划与经营合作合同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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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甲方利益之行为,甲方有权即时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并加以改正;如乙方未能及时改正下,在有确切证据前提下,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发现甲方于合作过程中有任何损害乙方利益之行为,乙方有权即时要求甲方停止该行为,并加以改正;如甲方未能及时改正,在有确切证据前提下,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商场所有设施完善前提下,甲方交付商场给乙方经营后,如乙方在经营二十四个月未能完成商定任务指标,。

经营期内,如乙方实际完成的任务情况与计划内定额任务相差悬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之所有应得费用,甲方须按拖欠金额每日2%计算滞纳金并支付乙方;如拖欠款项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约,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合作期限

合作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签约两年期。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解决,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署后随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商业广场项目统筹策划合同 篇2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因为与甲方就(项目名称)全国招商一事,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项目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乙方是否在运作本项目,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面条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21)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做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做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前合同的履行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5.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业广场项目统筹策划合同 篇3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业主: ;

3、工程地址: 。

二、工程建设内容

乙方完成比选文件和该项目财政评审报告中的全部建设内容。

三、合同总价

1、签约合同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此工程总造价包括工程实施区范围内的平整土地费、苗木费、苗木运费(含二次转运)、包装费、打窝费、栽植费、支撑费、养护费、其他材料费及运费、安装费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包括为确保安全产生的费用在内)。

2、项目结算总价:以审计机关审计结算价为准。

四、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依据苍溪县滨江路苍中校至航电段绿化项目的设计要求,在林业和园林局技术人员指导下按工程进展程序施工。

项目所用苗木必须是“两证一签”齐全(苗木进场同时提供)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树种,植株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树形优美;同一品种相同规格的树种高度基本统一,分枝点、冠形基本一致,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所用大树(本项目中胸径10cm以上)必须先经林业和园林局现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采挖,没有通过验收的大树和经验收不合格的大树,不能进场栽植。栽植后必须保证苗木挺直,并进行支撑, 支撑杆要求确保安全,美观一致。所用地灌植物必须达到设计的高度要求,栽植时要达到设计的密度,成活后应当及时进行整形修剪。乙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所有栽植植物的地方均需换填优质种植土,栽植工作完成后要加强管护,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成后胸径3cm以上树木成活率达100%,小灌木及地灌植物成活率达到98%以上。

六、工期要求

本工程 开工, 完工; 工程养护期壹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满1年为止,在最后一次验收时补植的树木需延期半年以上判定成活。

七、安全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在施工地段要安装施工围栏,在施工重点路段的施工点要设置醒目的安全告示牌,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行施工现场;参与施工人员要配戴安全帽,要购买意外伤害险;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不得有垃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要当天清理干净。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建设完工验收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乙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形象进度达到50%时,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

3、乙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形象进度达到85%,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

4、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20%。

5、养护期满,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经审计后的工程余款。

九、违约责任及其他

1、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甲方违约金。

(1)未按工序施工,即未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进入下一工序,确定为建设质量不合格;

(2)苗木质量经检查不合格仍进场栽植;

(3)未按工期中时间要求完工;

(4)不按甲方要求开展工程养护。

2、乙方所做工程经检查合格,甲方无故拖欠工程款的,甲方按下欠工程款总额的5%支付乙方违约金。

3、乙方若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民工工资保证金中代为支付,不足部分在乙方应得的工程款中扣减,并处乙方所欠民工工资金额5%的违约金。

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失效。本合同为不可撤消合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其余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