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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房合同(通用5篇)

合同样本 阅读(3.12W)

样板房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样板房合同(通用5篇)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常州地税局院内

1.2 工程名称: 常州鑫悦大酒店样板房装饰工程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71.2平方米

1.4 工程承包范围

(1)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水电安装的隐蔽及明装工程:包括其中的卫浴(含卫生洁具、五金龙头)安装、

1.5 工程承包方式

按确认的施工图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的方式(部分主材甲供祥见报价单)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xx年 10 月 1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10 月 30 日。

1.7 工程款计价原则

双方经协商一致,合同价款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89036 万元,金额大写: 捌万玖仟

2. 施工图纸

2.1 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叁份正式的施工图纸给乙方。

2.2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2.3 双方均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

3.甲方工作

3.1 开工前五日内确保具备乙方入场施工的各项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3 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3.4 参与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3.5 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表,负责按本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

3.6 三工作日内确认乙方提供的材料样品。

3.7 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并收房。

4.乙方工作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由材料供应商直接进行安装及施工的项目不能视为转包及分包)。

4.3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3)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4.4 乙方必须及时发放本工程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在甲方足够支付工程款之后乙方如未及时发放施工人员的工资,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4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邵启洪 。到位率80%。

5.工程变更

5.1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工程变更协议和甲方确认的变更联系单均作为竣工结算的根据。

5.2 因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增加的,乙方应及时如实上报,甲方在乙方上报联系单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5.3 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结算价款的变更、签证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在施工前,双方确认指定印章式样。

5.4 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5.5 原则上甲乙双方应在每项变更签证实施前,商谈确定总费用;特急变更签证也应在施工后5天内谈定价款;乙方提交的变更签证结算书,应与事先商谈的价格一致。

5.6 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时督促甲方工地代表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对于乙方在签证单上明确确实时间而甲方未及时确认的,视为认可乙方费用及相关内容。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现场甲方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以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6.材料供应

6.1 按双方确认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供应。

6.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6.3 双方必须对各自负责采购或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提供产品的相关质量合格证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所有材料符合质量合格要求。

6.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先行垫付;如检测合格则检测等相关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检测、经济损失等相关费用均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不可抗力;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7.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4 因甲方原因(比如施工图纸不到位、工作面不能及时交接、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乙方抢工、窝工的,乙方应及时上报情况说明及费用索赔书,甲方在48小时内给予确认并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工期。

7.5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8.质量标准

8.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8.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8.3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800执行。

8.4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9.工程验收

9.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

(3)交付验收。

9.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2日内组织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通过)。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移交及结算手续后,结清尾款。

9.3 双方进行交付验收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9.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通过后,双方应及时签字。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10.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0.1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加变更洽商的结算模式,除设计变更外其余一律不作调整。

10.2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0.3 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按该合同第6条约定执行。

10.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价为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价加洽商变更价)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15工作日内甲方审核完成,在此期间如未审核完成即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所报结算金额并支付乙方工程完工款。

11.违约责任

11.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部分工程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双方应分清责任,按责分担损失。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

本合同存续期间,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应赔偿向对方本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但下列情形除外:

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并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误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10天的,除按本合同第11.3条处理外,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4.附则

14.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14.2 双方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的变更或补充,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应。

14.3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 其他约定事项

15.1 其它事项: 本工程所涉及时间除注明外均为日历天。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样板房合同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装修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样板房装饰装修施工图内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所有清工(包括卫生间防水施工、材料上下搬运)。不包括橱柜、楼梯栏杆、木地板安装、楼梯踏步大理石安装(但包含所有项的收口)、墙面壁纸裱糊(但包含基层处理)。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包机械工具及机械工具、施工工具消耗性(工具配套)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调试、包验收、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及维护等。

第四条:合同工期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工期为 50 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乙方所有工期节点须以乙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表为准,施工进度表须满足甲方要求及合同工期。竣工日期是指乙方完成全部工程、交甲方通过业主检测合格之日。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2、工程造价确定方式:

2.1、按双方确认的样板房装饰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要求,合同签订后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如甲方有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甲方确认加盖公章的有效签证单等计算,未经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任何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并认可施工现场已满足施工要求。并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风险,并承诺愿意承担不可预计风险。

3、付款方式:进场施工15万元做为乙方的生活费(从工程款中扣除)第40个工作日付 3 万元做为乙方的生活费(从工程款中扣除))。工程竣工后,甲方、乙方联合验收付款至工程款的 80% 经消防及甲方、业主联合验收合格及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含工程量计算底稿)后 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甲乙双方无异议签字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95%工程款, 余款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金期满一年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如有保修扣、赔、罚款,支付时一并扣除)。

第六条:材料申报、领用、使用、审核管理:1天申报,

一般材料须提前4天申报,经甲方专业主管审核后,送交甲方材料部,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提前申报,造成工期延误、工人窝工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如实申报材料的用量,如乙方申报量超过实际使用量,乙方须全额承担甲方的损失。

2、材料到现场之后,甲方将直接交接给乙方签收使用,如因遗失、毁坏、被盗、返工、浪费、成品保护不力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现场所有材料甲方均堆积在地下室顶板上的材料堆积点。由乙方搬运至施工面,(甲方不提供搬运工具,须乙方自带)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必须符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标准、验收规定。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提出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要求。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严格用火及用电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如乙方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年。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与甲方能够随时取得联系。

乙方联系手机: 乙方联系人: ,必须随时保证通讯畅通。

3.保修期责任区分。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管理不严、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三级电源驳点(到施工楼层),水驳点到施工楼层处,以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接驳。

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及其他单位施工的相关事宜。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承包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特殊工种专业操作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4、乙方负责装饰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质保服务及施工范围内所有涉及装饰方面的验收协调,并向甲方提交全套验收资料,甲方提供电子版的资料表格。

5、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不合理的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优化建议,甲方按产生的经济效率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8、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9、乙方对其他专业的施工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如提供线位、点位、提供交叉施工作业面、含地灯孔、设备口、检修孔的开设、电气孔的开设、加固等),做好其他专业的成品保护,

11、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与交接工作.

12、工程竣工检测合格后未移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破坏的损失。

14、施工现场不提供任何住宿和办公用房条件,乙方施工人员须在甲方租的房子里面住宿但不许煮饭做菜,吃饭须乙方自行在外解决!

15、乙方必须接受总包管理,承担被总包管理内容中相应职责并与总包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16、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遵守甲方和总包方进出物资管理的规定并自行保管。

17、乙方服从甲方、总包单位的施工作业面总体安排。

18、乙方承诺施工过程废弃物每天及时清除干净。

19、乙方承诺接受业主、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如乙方因违规造成业主、政府部门罚款,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20、乙方承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建筑工伤保险等各种相关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索赔

1、1、合同签订前,乙方承诺保证民工不到劳动局投诉或政府部门上访,如有发生上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民工工资全部结清无安全罚款,甲方在7天内将该工程约定的工程款无息一次性全额付给乙方(扣除垫付的民工工资和安全罚款)。

2、工期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承诺:元/天的违约金。乙方承诺:如未按要求投入确保工期的足额工人人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甲方同时安排工人进场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

3、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质检站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如未按要求返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

4、如乙方因工程质量、施工工人人数、节点进度未能达到甲方的要求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退场,将视为乙方放弃所有工程款!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样板房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扩大销售,以建设样板房促进销售的办法,双方就曲靖市天欣苑小区样板房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天欣苑小区

工程地址: 曲靖市

工作内容:样板房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样板房室内(客餐厅、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装修的人工、辅料、主材、软装饰品等均包含在本施工合同范围内;不包含范围为,样板房室内砖砌体、粉刷、外墙收口、门窗(含阳台封窗等)、下水管及排污管铺设、煤气管及消防铺设、管安全通道,楼梯道及电梯前室装修等。

2、设计要求:甲方已出具设计意向图,乙方根据甲方的意向图进行修改,由乙方出具施工图(不出效果图),由甲方确定后做为样板房的最终施工图。

2、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 4 月 24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5 月 29 日(希望调整到5月29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5 天(室内装修30天,砖砌体要5天)若遇以下情况,工期可顺延:A、甲方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B、国家政策规定不充许施工;C、不可抗拒因素;D、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按质、按量、按时完工时,将承担500元每天的罚款。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装饰优良标准,并达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验收和认可,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材料要求:装修中所使用的材料均达到环保要求,样板房中使用的辅材、主材、软装饰品由乙方提供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及使用位置等,由甲方审核;样板房施工周期比较紧张,乙方根据合同条款中的辅料、主材、软装饰品配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及监理方应即时到现场核对,如一个工作日甲方及监理方未提出相关意见时,乙方视为送至材料合格并投入装修使用;但乙方配送的材料必须达到质量要求并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配送。

3、由于乙方自身因素造成施工面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整改并自觉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保期为 壹 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五、合同价款

1、 合同单价:采用平方米计价方式,样板房单价为 2300.00 元/平方米

2、工程量:采用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式,A1户型(东南亚风格)计价面积为 114.93平方米A2-A3户型(后现代风格)计价面积为89.35平方米总面积 204.28平方米

4、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469,844.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整 。

5、结算方式:办理结算时乙方出具工程结算总价的正式发票,或甲方代扣税收的办法。

六、付款方式

1、正式进场后支付工程款的 35 %;待完成隐蔽工程(水电、防水、木做基层完工时),支付工程款的 85 %;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支付至 98 % ; 剩余2%在壹年后7天内(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2、付款帐号

开户名称:成都市中建凯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开户帐号:2404010104000068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靖金穗分理处

3、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附件或办理书面签证。

甲方指定授权 为甲方书面签字审批人,若未经甲方指定授权人审批的书面签证,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增加或变更的款项,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工程款应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并取得相应财务凭证,如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外的其它帐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价款、额度和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造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按约付款,承担逾期总款5%每日的违约金

七、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免费提供装修期间的工程水源,并具引至施工现地的主水管道,乙方负责架设施工中的临时供水及储水设施。

2、甲方必须免费提供装修期间的工程电源,并具引至施工现地的主电源,乙方负责架设临时照明及施工设备电力设施。

3、甲方必须免费提供装修期间的升降机搬运材料,乙方负责搬运材料所需的设备,如甲方未能提供升降机搬运材料时,搬运费另算,以装修项目总价的8%做为搬运费用。

4、甲方在乙方每一阶段施工完成后1天内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及签字。

5、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方式支付合同的价款及相应的进度款项;如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方式支付合同的价款时,乙方有权停工,待甲方支付后开始复工,工期顺延。

6、甲方不履行上述各种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费用,应对乙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7、甲方应积积配合乙方协调样板房装修中的其它单位,协调事项由乙方书面提出。

乙方职责:

1、积极配合甲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乙方必须组织专业对口、技术熟练的工人进场,人数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自行合理组织施工,按质、按量、按时的完成本次装修工程。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每个工序完成后,应组织自检、自验等工作,待自验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

4、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材料、报验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本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工作。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即在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剩余材料及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并具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注意环境保护。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并具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培训及技术交底,指派专人做为安检员,负责本作业人员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劳保用品。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工程装修质量保证期,如质保期内由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天内维修。

8、按照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乙方出具的装修施工图纸并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作为现场唯一的施工图纸。

9、乙方必须提供所用材料的品牌、厂家、规格、型号、使用位置经甲方确认。

八、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未果,经由工程所在地促仲裁机构进行载定。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

2、相关附件及检验报告。

3、施工图纸。

4、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及预算报价清单。(清单详附件,共 页)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存 份,乙方存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样板房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仁安〃龙城国际一期样板房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城高新园龙头寺片区

3、工程内容: (1)钢结构除锈、制作,

(2)钢结构吊装、安装,

(3)钢结构油漆等全部工作内容。

二、承包范围

以甲方提供的龙头寺样板房(J户型妖层)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包括:钢结构材料、钢结构制作、除锈、运输、检验、吊装、安装、油漆、脚手架搭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20日

合同总工期5日(以甲方的进场开工通知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涵盖设计图纸及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施工损耗、安全措施费、检测费、管理

费、利润、税金等,实行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竣工图为依据,按图算工程量8000.00元/T包干(不再计算损耗)。

暂定金额(大写):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35000.00元(含税价)。

乙方提供等额结算价款的正规建安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吕东 职务: 装饰部经理 电话:

2、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刘继成 职务: 项目经理 电话:

3、甲方工作: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4、乙方工作:工程各部位隐蔽前通知装饰部、监理公司等部门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

2、乙方在合同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不因此拖延工期。

八、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材料全部进入加工车间场地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由乙方报送月进度报表,次月2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

2、油漆、安装合格后,由乙方报送月进度报表,次月2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3、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办清工程结算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4、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质保金不计算资金利息)

5、质保期内,乙方得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无条件进行上门维修。

九、违约

1、承包人不得将不合格产品使用于本项目,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法

2、承包人签约后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肢解。否则,视承包人为违约,处乙方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且不支付工程款。

3、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时间不少于21天。发包人工作人员抽查时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20xx.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有事应向发包人工程部经理请假)

4、承包人的工程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工作人员抽查时发现承包人的工程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5、承包人若与施工现场其它施工方发生打架斗殴,不论责任在谁,不论责任大小,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500.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6、发包人工作人员随时巡视工地,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按下款执行:

(1)第一次发现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限期整改;

(2)同一问题第二次发现时,除按上款执行外,对承包人追究¥20xx.00元的违约金,此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进入竣工结算。

(3)同一问题第三次发现时,发包人立即终止合同,工程结算按已完工程量的50%计算。

7、发包人工作人员巡视工地时,发现承包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20xx.00元,此款不进入竣工结算。

8、所有材料到施工现场验收后,承包人在本工程未完成前,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把材料外运出现场,否则按外运材料总价的5倍承担违约责任。

9、承包人应按照城建档案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工程竣工资料,否则,发包人将拒绝接受竣工资料并不予办理工程结算,造成工程结算延期等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凡因承包人未按照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国家标准施工,造成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发包人将按实际检测值与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国家标准要求值差额按本工程计算标准的1.5倍价款在结算中扣除。

11、工期每延期一天,处1000元罚款。

十、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方式解决,任何一方提请诉讼均由乙方提供无过错证据,否则视为乙方有过错。

十一 、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样板房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九环•紫荆城样板房工程施工承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约 270平方米(设计图纸面积)。

二、承包范围:

1、工作范围:4#楼西单元一层大堂、电梯厅,一层至三层楼梯间、301房、302房

2、工作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建筑图纸和装修要求及国家精装修验收标准完成以下工作:

1)、砌体、构造柱、二次结构施工,地面水泥砂浆找平细拉毛(完成至不贴地面砖),外墙水泥砂浆抹灰,内墙混合砂浆抹灰、刮腻子、刮仿瓷涂料,天棚混合砂浆抹灰、卫生间防水,机电、门窗安装的塞缝、收边、收口,阳台栏杆、楼梯栏杆制作、安装、油漆。

2)、材料人工搬运,外墙脚手架搭设,必要的现场安全防护。

3)、窗边打胶。

4)、卫生清理、成品保护。

5)、除砌块、钢筋外的其他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含机电材料)。

6)、三层顶、四层顶堵洞、防水。

7)、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施工工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本承包范围全部内容。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五、承包价款

以结算价为总承包价。

六、结算方式

按湘建价【20xx】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xx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宁乡建设造价20xx年第2期价格计算总价,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xx〕396号文调整计取。总包单位提供的材料按定额消耗量扣除。

七、付款方式

1、全部承包范围的施工内容完成后经监理方、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凭甲方审定确认的工程结算总额,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结算总额的95 %;留存结算总额的 5% 作为质保金,两年后返还。

2、上述付款由乙方填写工程结算款,经监理部负责人、甲方工程部签证确认甲方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七日内付讫。

八、技术要求和设备、材料

1、乙方进场的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必须符合本合同主要材料清单约定的品牌、规格、产地的要求。必须由甲方工程部、监理部负责人验收、核对、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在上述要求范围内的材料、不得进入现场。

2、乙方如在施工中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本合同要求以及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材料,甲方、监理方有权制止施工和要求乙方拆除重建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

3、乙方应对进场的设备、材料妥善包装和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失窃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质量验收标准与质量保证期

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建设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质量保修期两年。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因材料或施工不良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因素损坏)。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问题解决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重大问题可另议),每超过一天,则按500元/天处罚,罚金在质保余款中扣除。

十、工程变更

双方按如下方法确认工程变更:

1、甲方出具的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涉及到工程承包总额增减的,按实际发生额增减承包总额。

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材料的增减、换用,须经甲方确认同意,方可实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材料品牌、数量、厂家而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相关联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土建施工图纸和文档资料。

2、组织技术交底。

3、提供乙方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

4、监管设备、材料和施工质量,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5、按合同约定时限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十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供货商货款。

2、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人的管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乙方施工用水、电须装表计量,并承担费用。

3、施工期间应允许其他专业施工队伍跟进施工,并应积极配合和提供方便。

4、自行解决施工人员办公与生活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设备、人员无条件撒离,不得以任何原因滞留占用甲方场地和房屋。

5、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及时配合其他专业做好预留预埋。如造成其他专业停工、窝工、成品、半成品损失,全部费用由乙方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按 100 元/天向甲方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 如乙方的材料、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或返工,由此而给甲方造成关联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或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其他

1、为便于施工现场管理,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场代表。乙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联系处理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