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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保密协议(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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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保密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内部保密协议(精选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涉及甲方的公司薪酬体系文件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任职服务期间工资实行保密制,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保密义务,负有保密责任。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着不成文的保密文件、规章、制度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任何机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知悉公司机密泄露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人事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三、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或通信中泄露公司机密,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机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向第三方传递公司机密信息。

四、乙方不得与公司人事部门以外的第三方讨论、传播、散布、比对薪资。

五、无论乙方以何种形式离职或被甲方辞退,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仍然不得向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公司机密文件内容及工作待遇情况。

六、违约责任约定: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降薪、降职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

七、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限同甲、乙双方《劳动合同》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内部保密协议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就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年度培训课程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双方约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乙方培训讲师为甲方提供_________次的顾问式指导和专题内训(平均每次3小时,具体培训内容见顾问式培训计划书)。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学员组织工作;

2、甲方协助乙方讲师进行培训需求调研;

3、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并承担所需费用;

4、甲方负责承担在培训期间讲师及乙方一位培训助理的差旅费及在培训地的住宿和餐饮安排;

5、甲方负责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甲方有权在培训进行期间,根据学员的不良反馈信息,就授课内容等向乙方讲师进行建议,以求达到培训预期效果;

6、甲方应在开课前一周将已确认参加培训课程人员名单提供给乙方,以便于乙方做好相关培训准备工作;

7、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需要再次聘请乙方讲师进行授课和咨询服务,需先与乙方联系并签约,不得与乙方讲师直接发生业务关系;

8、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9、甲方对在接受培训服务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0、所有由乙方提供的有关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培训期间提供的练习、音像资料等,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意形式或任何方法复制或传播;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次培训课程的下述具体事项:课程设置、课时、课程大纲、授课方式、培训教师名单、简历及资格确认文件等供甲方审核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于培训期间,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教具、游戏用具等授课工具;

3、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培训费用;

4、乙方负责向甲方受训学员提供培训的讲义及所需教学资料,甲方承担相应的制作、印刷费用;

5、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协议履行义务,按时提供培训服务;

6、乙方承诺在其讲师授课期间,不发布任何有关政治倾向性和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并且保证其授课内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如涉及侵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在提供培训服务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各自独立承担其自身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特殊工作需双方协作完成,需分担费用则必须双方协商并书面予以确认;

2、双方确定本协议所确定的培训时间共计为__________________课时(3小时/课时),培训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

本合约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本协议签订三日内甲方以汇款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培训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开户银行:

5、乙方开户名:

乙方帐号:

第五条、版权归属

乙方拥有对培训的教材、过程的所有版权,不经同意请勿摄像、录音及复印流传。甲方不得以商业目的和方式向本次培训以外的人员扩散或使用。

第六条、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未按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总额,每延付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约要求完成课程,或甲方临时取消课程安排。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培训费用的10%作为赔偿金;

4、若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等造成飞机航班取消或延迟,导致讲师或学员不能如期到达,双方可通过协商,重新确定培训时间,而不用向任何一方赔偿。

第八条、保密条款

“客户”是指甲方直接和间接介绍或推荐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承办的培训课程的个人或公司。

“培训讲师”是指合作培训课程中的所有各种授课人。

“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合作中的所有信函、资料、文件、软盘、数据、协议、合同、报价、教材、讲义、用户资料、建议、方案等。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妥善保存,并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乙双方对签定的一切协议的具体内容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书面共同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利用甲方在此项目中提供的信息直接与甲方客户发生业务关系。

第九条、法律效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书面通知及说明有关原因。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法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第十二条、协议期限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壹年,合作期满,甲方若需继续与乙方人员合作,可续约。

2、甲、乙双方自合作日起满四个月后,甲方若对乙方人员有质疑或不满,经与乙方沟通后,甲方可提出终止合作,本合作协议亦即终止。

3、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需要变更培训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在开课前十四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作相应更改后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其他

1、甲、乙方兹承诺签署本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2、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关保密性的业务信息。

3、非协议双方书面签字同意,否则此协议不得修改。

4、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5、此协议于订立之日起经双方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内部保密协议 篇3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审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1.审计项目名称和审计目的

1.1审计项目名称:

1.2审计目的:

2.审计服务范围和服务期限

2.1审计服务范围:

2.2审计服务期限:

2.3根据本审计项目的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审计范围,乙方应予以配合。

3.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

3.1审计依据:

3.1.1国家的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的财经制度和规定,万丰奥特控股集团的内部制度、规定、规范等以及经甲方审查过的审计实施方案。

3.1.2其他依据:

3.2验收标准

3.2.1乙方对审计服务的组织和质量控制,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等审计准则、甲方的《内部审计规范》组织本项目审计。

3.2.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应做到查证事实准确率100%,不得发生重大漏审事项(重大漏审事项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或事项提供的帐表、原始单据等资料进行核对、测算、分析、对比等审计工作,应该发现但未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或严重违反万丰奥

特控股集团有关规定的问题)。

3.2.3其他验收标准:

4.审计服务人员

为完成该审计项目,乙方应派出由师(合伙人)人,师人组成的审计项目组,其中为审计质量控制督导人,对整个审计项目总体负责。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进场实施审计前,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项目组组成人员的情况等事项,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后方可进场实施审计。

5.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甲方同意的审计成果文件,有权要求乙方出具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

5.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使用、分发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审计成果文件。

5.4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属单位提供审计所需的会计帐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对所提供的会计帐表、会计资料等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5为乙方工作提供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5.6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审计代表。

5.7提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将审计通知书抄送乙方。

5.8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可以与乙方就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有权要求乙方不定期汇报审计项目组工作进展情况,有权依照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进度及重点内容进行质量控制。

5.9按本约定书约定时间及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5.10其他: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约定书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

6.2进场实施审计前,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等交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实施审计。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查通过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工作,乙方作为专业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因甲方审查审计实施方案而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派出符合相应资质和经验要求的人员参与审计,不得随意变更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如确需变更,应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6.3乙方以及乙方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集团《审计组纪律规定》,保持正直诚信、客观公正,不得从事影响审计工作客观性的活动。

6.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计,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审计工作转委托给其他人办理。

6.5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保证审计资料、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会计责任。

6.6乙方按照审计依据的要求进行审计,在对受托事项进行研究、测试、评价,对会计记录、实物等进行必要的抽查,按照审计依据的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成果,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做到证据充分可靠、定性准确,并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乙方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全面的告知甲方。

6.7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对被审计单位委托事项范围内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处理、会计审计、内控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

6.8乙方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成果,并向甲方提供支持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的审计底稿等文件资料。

6.9其他:

7.审计服务费用及结算

7.1甲方就本审计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含税价),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约定书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等)。

7.2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的结算,按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7.2.1 一次总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7.2.2 分期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审计服务费总价 %的预付款;

按照以下审计服务进度支付:

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 %,其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日内支付。

7.3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7.4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7.5乙方为执行审计任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邮电通讯、医疗、保险以及其他费用均自理。乙方应自行对其派出的服务人员进行管理,遭受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6如因审计服务范围发生较大调整或者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审计工

作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或较大幅度的减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可以对审计费用进行增加或者减少。

8.违约责任

8.1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审计服务,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2乙方擅自转让审计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约定书,乙方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

8.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除财务问题之外的重大事项而未能及时告知甲方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的,乙方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

8.4乙方出现重大程序事务、重大事项定性失误、审计实施方案重大遗漏等重大质量问题,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5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给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约定书。

8.6甲方未按本约定书约定支付审计服务费用的,就应付金额按照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全部评估服务费用。

8.7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约定书的,应向对方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8任何一方不履行本约定书其他义务或履行本约定其他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按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支付违约金。

8.9其他约定:

9.不可抗力

9.1本约定书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约定书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

9.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书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约定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约定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9.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约定书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约定书中止履行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约定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约定书。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止本约定书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约定书终止。

10.约定书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约定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约定书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本约定书,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

10.4甲方解除本约定书条件:

10.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约定书目的的。

10.4.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本约定书义务的。

10.4.3乙方未按本约定书约定完成审计目标且未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10.4.4其他约定:

10.5乙方解除本约定书条件:

10.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约定书目的的。

10.5.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10.5.3甲方无合理理由拒不支付服务费用,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个工作日后仍不支付的。

10.5.4其他约定: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约定书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10.6.1约定书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10.6.2双方协商解除约定书并解除双方的义务。

10.6.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约定书并解除双方的义务。

10.6.4其他约定:

10.7合同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的效力。

11.保密

1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项目以任何方式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机构和甲方正式聘请的中介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内容的信息、文件、知识、数据、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实物,所有这些信息在本

约定书中总称为“保密信息”(上述关联公司、代表机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视同由甲方提供)。

11.2本约定书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1.2.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且甲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

11.2.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除非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乙方违反本约定书;

11.2.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证券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11.2.4依甲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

11.3乙方只能为本约定书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

11.4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以保存甲方提供的本约定书项下之保密信息的复制件、录音、文字记录、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文件等载体,在传送有关文件资料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确保适当及安全地储存并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视为机密。

11.5当乙方获知发生了甲方保密信息因乙方违反本约定书有关条款而被披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充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消除相关影响。

11.6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员通告其对所有甲方信息都负有普遍的保密义务,如果该等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乙方承担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律责任。

11.7所有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财产。除为进行与本约定书项下的审计工作而查阅、复

制,或在制作相关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信息拥有的权益。

11.8若本约定书项下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或乙方违反本约定书中规定的保密义务时,则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或在甲方同意下,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

11.9若乙方或其有关人员违反本约定书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负责消除影响。

11.10乙方对所获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

12.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2.1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14.其它约定

14.1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约定书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2本约定书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