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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意向合同(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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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意向合同 篇1

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当事方于20xx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签订: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精选5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方、乙方和丙方均有中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自主表达个人意愿;

2、上海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其主要营业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为 ,生产经营范围为 。

3、乙方和丙方共同持有某某公司100%股权,乙方和丙方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某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出售给甲方,并全面退还某某公司;甲方拟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某某公司新的股东。故此,本协议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目标股权转让事宜做出如下初步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证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xx万元。

2、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和丙方的转让费。

3、甲方保证对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

4、甲方保证支付给乙方的购买股权的款项为甲方的合法所有。

二、乙方保证

1、乙方和丙方承诺其合法拥有某某公司100%股权,保证其所拥有某某公司股权不存权利瑕疵和法律限制。

2、乙方和丙方承诺某某公司全部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未被设立任何形式担保物权;未被国家的有关部门查封、冻结和司法限制;保证某某公司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和使用虚假发票情况。

3、乙方和丙方保证向甲方如实披露某某公司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等事项。乙方和丙方如有隐瞒,需按双方股权交易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权交易完毕时止,乙方和丙方保证某某公司资产不会减少,负债不会增加,不会被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如发生上述情况及涉诉案件,应当自知道之时,十二小时内通知甲方。依据具体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三、初步约定

3.1甲方应与乙方、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第3.2条规定的价格,购买乙方和丙方拥有某某公司的100%股权。

3.2双方初步同意,股权转让的购买价格约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万元)。最终价格将根据甲方依照第3.5条作出的调查结果,由双方进一步协议决定。

3.3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制造、销售和分销______,也不得从事任何与______竞争的活动。

3.4 _____商标和 许可证属于某某公司所有。

3.5双方同意,在签署本意向书后,甲方将对乙方和丙方进行有关股权转让的完整税务、财务和法律的尽职调查。乙方和丙方应该全面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特别是(但不仅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文件和信息明细详见附件)。

3.6乙方和丙方应负责从有关政府机构获取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就股权转让要求的必要批准。

四、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三方若协商不成,乙方和丙方同意全额退还甲方定金xx万元。 乙方和丙方保证向甲方如实披露某某公司关于税务、工商和债权债务的真实情况。如有虚假和隐瞒,甲方有权拒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乙方和丙方必须全额退还甲方定金xx万元。如没有虚假和隐瞒,甲方不得拒签,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xx万元。

五、双方在此同意,双方之间关于股权转让的谈判是独家的,且不会与任何对股权转让已经表示或可能表示兴趣的第三方联系、谈判或与该第三方达成协议。

六、双方应接收并对本意向书以及所有在提供的当时已标明归另一方所有的或机密的信息保密,对它们的使用应仅限于有关股权转让,且未经保留信息所有权或机密信息的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公布或披露该信息。

七、时间安排

7.1 本协议签署之后,双方或各方应立即采取行动,按以下时间安排实施:行动时间乙方和丙方提供附件材料完成尽职调查进一步谈判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其他文件工商办理变更登记税务、组织机代码、银行账户变更登记

八、乙方和丙方承诺某某公司在工商变更登记之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和丙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某某公司在工商变更登记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九、甲方有权和其他人一起共同购买乙方和丙方股权,乙方和丙方保证配合与甲方和甲方选择其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十、 本协议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 篇2

本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于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由以下双方在中国鞍山市铁东区签署:

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辽宁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鞍山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北京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北京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北京五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经全部缴足,甲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并持有标的公司100%

2.北京五环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系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北京市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酒店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已经全部缴足,标的公司是酒店公司的股东并持有酒店公司100%股权。

3. 甲方同意在标的公司和酒店公司现状的基础上,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包括标的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乙方认可标的公司和酒店公司现状,并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4.就本协议附件《股权转让协议(草案)》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满意。待本协议条件成就后,双方同意按《股权转让协议(草案)》内容与格式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5.甲乙双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已表决通过转(受)让目标股权议案。各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 股权转让 是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目前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的事项。

2. 标的股权 是指甲方持有并拟转让给乙方的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3. 转让完成日 是指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

4.工作日 是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

5.日 是指日历日。

第一条 本协议宗旨及地位

1.1 本协议旨在于,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就标的股权转让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股权转让的实施。

1.2 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届时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双方就股权转让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本协议双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支付

2.1 标的股权数量: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2.2 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 116014万元人民币,该价格为不变价格。

2.3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1/10,即11601.4万元,作为意向金,该意向金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转为股权转让款。

2.4 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6亿元人民币。

2.5股权转让完成日后2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44412.6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保障条款

3.1 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时或之前,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存款*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保证金。如乙方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或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过程中发生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扣留保证金。如乙方完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该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3.2 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意向金(即11601.4万元)后,至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或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标的股权出让事宜再行协商或谈判。

3.3 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标的公司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乙方尽职调查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即“乙方尽职调查期间”)。如需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予以配合。

3.4如甲方违反3.2款约定,乙方可以终止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意向金;如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或表述为达到本协议4.1款先决条件)但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届满时仍未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者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届满时仍未完成尽职调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予返还乙方意向金。

3.5如乙方在尽职调查期间,发现存在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如乙方逾期未就上述事实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视为乙方认可不存在上述事实;若在乙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2日内,乙方和/或标的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乙方(合理)满意的程度,乙方可于书面通知发出满2日后,以给予甲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3.6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定力。

第四条 股权转让协议

4.1 于下列先决条件获得满足之日起2日内,双方应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对标的公司调查了解后,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或表述为“甲方在乙方尽职调查期间内提供的材料具有真实性”。

4.2 除非双方协商同意修订或调整,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应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之《股权转让协议(草案)》约定一致,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相抵触。

五、保密条款

5.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 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5.2 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3除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机构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5.4 如本协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5.5 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终止

6.1 协商终止: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

6.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甲乙双方未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届时,甲方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或终止。

6.3 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或法律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及或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当事方于文首书写的日期签署本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持有 公司(下称标的公司)股权;

2、标的公司为合法存在之有限责任公司,于 日竞得 地块,建设面积 平方米,并已取得《成交确认书》(见附件);

3、甲方拟通过合法程序转让所持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4、乙方拟通过合法程序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有意向转让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甲方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等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审议、审批、评估等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交易方式转让该等股权。

二、乙方有意向受让该等股权,并愿意按照通过合法方式确定的转让价格支付股权转让款。

三、乙方同意在标的公司股权进入国有资产公开交易程序后,及时参加公开征集,表明受让意愿,并按相关交易程序的规定参加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纳保证金、及时出价等)。

四、若乙方最终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双方按签订的正式《产权交易合同》履行相关权利义务;若乙方最终未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则双方同意按本意向书有关约定执行。

五、本意向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意向金。若乙方最终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该意向金可折抵股权转让款。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乙方最终未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除本意向另有约定外,甲方将该意向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履行相关约定,则甲方不予退还本意向书第五条约定的意向金人民币 万元。

七、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八、本意向书自将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 篇4

转让方:________公司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公司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拥有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

2.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拥有的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甲方经过内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一致同意将其拥有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4.乙方经过内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一致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

5.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系________公司的股东;其已经承诺放弃优先受让甲方欲转让给乙方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70%的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订立本《股权转让合同》。

第一条 ________公司股权变化

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完成前,________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a)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b)________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c)________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2.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完成后,________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a)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b)________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c)________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二条 股权转让合意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

第三条 股权转让金

截至 年 月 日, ________公司的总资产为:____________元,净资产为:____________元,负债为:____________元;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的价格(股权转让金)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上述价格受让该等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已经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确认。

第四条 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乙方将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天内,将股权转让金全部支付给甲方。

2.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银行费用:因股权转让金支付所产生的银行费用,付款时由付款方承担,收款时也由付款方承担。

4.收款凭证:甲方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乙方开具有效收款凭证。

第五条 股权交割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成为________公司的股东,甲方不再是________公司的股东。

第六条 权利义务的承继

股权转让后,乙方按照其所取得的股权比例承继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________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董事变更

甲方出让本合同项下股权后,根据乙方的要求出具董事免职通知,或要求其委派的董事出具离职申请书,并承诺免职或离职董事始终不会为任何有损于________公司利益的行为,且非经授权不再代表________公司为任何行为。

第八条 官方手续

甲乙双方应当通力协作,办理本合同项下所述股权转让所需办理报批、登记

等相关官方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及时签署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官方手续所需的法律文件。

第九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a)甲方保证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已完成与签署本合同所必要的内部及外部认可手续;

b)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股权始终未设置任何担保物权,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财产保全措施,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

c)甲方保证将及时提供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及信息,且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保证:

a)乙方保证其具有符合日本法所规定的主体资格,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已完成与签署本合同所必要的内部及外部认可手续;

b)乙方保证其拥有支付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款的资信能力;

c)乙方保证将及时提供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及信息,且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可以因如下情形解除本合同:

a)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b)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c)一方虚假陈述、隐瞒或遗漏重要事实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据本条第1款第b)解除本合同不影响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在内的法律责任;

3.依据本条第1款第c)款解除本合同不影响提供虚假陈述方、隐瞒方和遗漏方向对方承担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在内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恪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于违约责任明确之起10日内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a)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对方以及其他当事人的技术、商业和管理方面的秘密信息,b)因作为________公司的股东所获知的上海华加及其他当事人的技术、商业和管理方面的秘密信息,应当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权利人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目的及任何方式泄露;

2.甲方保证其委派的参与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的人员以及在________公司工作过的人员承担本条第一项所述的保密义务,保证不利用本条第一项所述的秘密信息从事对________公司有害或竞争的行为;

3.本合同签署后,不论本合同是否产生效力,不论本合同效力保持与否,保密义务的内容均对甲乙双方产生约束力;因违反本保密义务产生的违约责任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争议解决:

a)因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b)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机关是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差旅费,由仲裁败诉方承担。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并正在仲裁中的部分,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当立即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尽可能快的形式以适当的语言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在通知后7日内将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及本合同不能及时有效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当事人以获得其确认;

2.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给本合同履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3.甲乙双方应当依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解除或修改,或者免除本合同部分条款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税金及费用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税金及费用,均依据相关法律由法定主体缴纳。

第十六条 可分割性和组成

1.可分割性:

a)本合同的部分内容被有权政府或司法机构认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b)本合同的部分内容被认为无法有效履行,并不影响其他部分内容的履行;

c)甲乙双方应当尽可能将无效部分及无法有效履行部分变更为尽可能符合甲乙双方本意的内容。

2.合同构成: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修改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此而达成的附属文件、补充文件、修改文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七条 不可转让性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为甲乙双方各自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主体。

第十八条 标题

本合同标题为方便之用,不对甲乙双方及上海华加的权利义务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

第十九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式通知、要求及其他联络,均应以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挂号信件、传真等有效方式递送或发出。

上述通知、要求及联络方式于送达被通知方时生效。

第二十条 完整的合同

本合同所述事项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完整合同;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存在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商谈、承诺、合同等,则以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上海签署,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与________公司各持一份,其余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使用。

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兹就本合同的内容作如下签署认可: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署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署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职务:

电话: 传真:

受让让(乙方):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职务:

电话: 传真:

鉴于:

1.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在 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业务范围为: ;

2.转让方 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在 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持有公司 %的股权;

3.受让方 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在 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

4.转让方将其持有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上述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目标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1.1 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协议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 根据1.1条之约定计算,双方同意转让方以总额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将协议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3 双方确认,上述协议股权转让款已包含对交割日之前因目标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判断、评估、计算。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

三、有关公司盈亏的分担

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受让方根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与亏损。

四、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之日起 日内,公司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变更,转让方、受让方均应予以配合。

五、承诺与保证

5.1 转让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均已获得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

5.2 转让方承诺并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其拥有完全、不可争议的处分权,该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并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转让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受让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转让方承诺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以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在这些手续完成后,受让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所转让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

5.4 受让方承诺并保证按时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六、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因战争、动乱、罢工、自然灾害等主观上不能预见、客观上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致使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其应将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对方,并须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经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

七、相关费用负担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八、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适当、全面地履行各自所承担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8.2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的转让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8.3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2 若因履行本协议或对本协议解释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各方在发生争议之日起30日内未能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0.1 本协议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协议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