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结合本院实际,现将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壮族三月三:4月20-21日放假,共2天。4月22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
三、请各部门安排好相关工作,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维稳工作检查。学生工作处及各教学系放假前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特此通知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