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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的流程详细介绍(通用6篇)

入党的流程详细介绍 篇1

入党的首要要求是团员。这个我不用多说。大家都知道。

入党的流程详细介绍(通用6篇)

大学入学,想入党就要先写入党申请书。

要先向党组织申请加入党,表明你的意愿。这就产生我们表格的第一个要求时间:入党申请时间。

接着,是推优。推优是指通过班级的民意投票,推出符合资格的同学

(这里的原则和前提是要求大家的成绩要过50%)

推优是由组织部负责的。通过的同学,组织部会给各班团支书一份表格,上面有盖章。里面有统计好的时间,这就有了我们要的第二个时间:推优时间。

推优通过,才有接下来的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要建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此,我们要的第三个时间: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就是按建表的日期得来的。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是不限制的。但是有最少的考察是要求一年。多的话,三五年什么的,都是有的。到你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就要开始写思想汇报了。要求是每个季度一篇,即三个月一篇。每篇的要求字数,有人说是1500,之前有要求20xx的。所以要写多少酌情考虑,不要再来问我要写多少字的思想汇报。有人问我,思想汇报要写多少篇。这个我真的不好回答。按要求是三个月一篇。那到你转预备党员为止,这期间,你如果是一年,那就很好算,是4篇。如果是时间长的话。比如我说的三五年,那就是你自己算的了。因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最高是没有限制的。一般思想汇报会在你转预备的时候统一收上来,留着以后存入你们的党员材料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是要通过上党课和党课考试通过才可以成为预备党员滴,亲。

而且上党课的要求很严格哦。自己注意不要想逃课神马的。考试一定要过哦。其实题目很简单的,到时候上党课都会教你们的。

考试通过还有支部大会通过。还有谈话的~!这个谈话。老师会主动找你们的。其实就是和你们了解一些关于你的情况,额,类似思想动机之类的。

预备党员的考察期是一年,在考察期的最后一个月要写转正申请书,申请转为正式党员。

对了,这里补充,从转预备开始,就开始收党费,一个月0.5元。从转为预备党员开始,你的政治面貌就成为“预备党员”,不再算团员。有什么电子表格要求填的,如果没有预备这一栏,直接选择党员。一般是有预备的。

转预备也是要建表的。同时这个过程还有什么关于民意调查啦,开支部讨论大会等等,这个你们就是等通知咯。我们要的第四个时间:转预备的时间就有了。

预备党员也要写思想汇报的,要求和积极分子是一样的。

注意咯。预备党员考察期是有限制的,只有一年的考察期。如果在这一年里出了神马差错啊,就要延长考察期咯。最多延长半年考察期如果半年以后还不能按期转正,就取消资格了。如果预备期间出现了作弊、留宿异性等情况而被学院处分的话,预备党员资格直接取消。

一般是一年考察期后,按期转正。一般转正时间就是你的预备往后一年。例如20xx1210转正就是20xx1210。嗯,转正也是要通过支部大会审核的。也是要谈话滴。要求和转预备是一样的。我们要的最后一个时间:转正时间,就有啦~!

财管是属于经管系学生第二党支部的~!亲,自己记得哦,经管系学生第二党支部。

补充,每年一般是4月和12月这些入党的工作时间段。

好的,恭喜你。

成为一名光荣的正式党员了。

入党的流程详细介绍 篇2

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员推优→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参加党校学习→成为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申请转为正式党员

一、 递交入党申请书

1、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间,在大学期间均可亲自向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说明自己的入党动机。

2、 入党申请书所包含的内容: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本人成长过程中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直系亲属和本人密切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 特备提示:在进入大学前已在高中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再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或继续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如档案传递过程中入党申请书丢失,本人须向新单位党组织补交一份书面入党申请。

二、 团员推优

1、 团员推优的基本条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端正的入党动机,无挂科现象,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

2、 推优时间:每年4月、11月

3、 推优程序:团总支下达团员推优的通知→年级大班、小班组织、民主决定推优人员→辅导员提供意见→院组织部审查→校团委审批→推优名单公示

4、 推优名额:无特别限制,无固定的参考比例

三、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1、 条件:已经经过团学推优,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各方面素质较好,愿意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学生。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内党支部(或党小组)派人与其谈话→辅导员确定→党支部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定党员联系人。

3、 时间:每年4月、11月

4、 特别提示:入党的积极分子应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要写实,至少每季度1份,主要内容:对当前国际国内大事的立场、观点、认识;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认识的转变;对自身不足的剖析与认识等。思想汇报必须在参加党校结业考试前递交给辅导员,否则将失去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四、 参加党校学习

1、 学习方式:网上学习,(学习网址:),需提交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用户名可自己确定,通过审查后可进行学习

2、 培训时间与要求:每年2期,每学期期会考试后(5月中旬,11月中旬)安排。每期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同时每人上交一份手写20xx—3000字的学习总结,考试和学习总结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考试和学习总结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可重新参加下期培训。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不能发展入党。

3、 特别提示:入学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重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再次参加党校的学习。

五、 成为发展对象

1、 成为发展对象程序: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2、上报发展党员材料的时间规定(学校规定时间,学生具体上交资料时间与以下规定时间大体相近)

每学年第一学期最晚不超过12月10日,第二学期最晚不超过6月10日。但毕业班第二学期和三年级第二学期除外,具体规定如下:

(1)毕业班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4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党委审批。

(2)三年级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5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

六、 成为预备党员

1、 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合格→支部大会讨论决议→报党总支审批→党委组织部聘请的组织员与申请人谈话→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批、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入党材料由总支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

2、 支部大会程序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并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家庭基本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有效;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并由全体到会党员讨论形成正式决议;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看法、态度和决心。

3、 几点相关事宜

(1)支部大会决议三个月内有效。非申请人原因超过三个月尚未审批的退回原报批支部,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超过六个月未报批或未审批,入党申请人入党手续无效。如再报批,原党支部必须为申请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党委讨论批准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接到组织部填发的“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同新党员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注意事项并针对入党时的优缺点提出要求与希望。对党委未能批准的,党支部要向其说明主要原因,并指出努力方向。

(3)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时间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

4、 接收预备党员必备材料:

(1) 党支部接收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

(2) 申请入党人历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3)《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 本人自传,撰写格式:标题为自传,正文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对党的认识过程,结尾为本人的署名和日期;

(5) 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6) 团总支推荐意见;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材料;

(8) 党校学习总结和鉴定材料;

(9) 本人学习成绩单。

七、 预备党员转正

1、转正期间需要做的工作:

(1)坚持继续教育、考察制度,进一步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2)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评,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考评内容主要为:入党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至少每季度要与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谈话,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的考察评议。考评结果要有重点地与本人见面,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考评意见如实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3)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小组或党支部做一次思想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书面思想小结,并在支部或党小组会上汇报。

2、转正程序

(1)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前半个月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

书面转正申请和全年思想小结主要内容:何时被批准入党,何时预备期满,要求转正的意愿;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党性意识如何,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群众关系方面的进步与成绩,入党时存在缺点的改正情况,目前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方向及其他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支委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本人在一年预备期中的现实表现、党小组和介绍人以及群众意见等,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进行转正党员的资格决议。

(5)经总支委员会审批后的预备党员材料,由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委组织部,而后由组织部报党委党委会审批。

3、注意事项:因本人原因需延长预备期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理转正手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需事先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须及时向组织部通报情况。

入党的流程详细介绍 篇3

一、党章学习小组,提交入党申请书。

1、党章学习小组是对政治上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广大青年学生在党组织的指导、帮助下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

2、党章学习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要充分利用学校各方面有利条件,学习、宣传党章和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激发广大同学的政治热情,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

3、党章学习小组原则上由学生自己组织、自我管理,各级党组织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和帮助。党章学习小组以党课为主要培训手段,并充分结合辅导讲座、座谈会、观看电教片等多种活动形式,其中集中授课不少于12学时。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对发展对象在组织发展前进行比较系统、全面的党的基本知识的集中培训,是党员发展工作中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环节。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要让培训对象比较系统地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入党条件、入党程序和手续。通过培训端正入党动机、坚定政治信念,明确努力方向。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党校和院系部总支负责组织,双向分工负责。党校主要审查、制定年度培训的计划并抓落实;确定和调整培训内容,提供培训师资;负责学员结业考核与发证工作。院系部总支主要提出年度培训初步计划,并具体负责办班计划实施,包括学员资格审查,建立班团组织,联络任课教师、安排教学进程、班务和学员学籍管理等。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采用集中授课、分组讨论活动、观看电教片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三、预备党员培训

1、预备党员培训是对新发展党员进行"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和培训,是对新党员进行的较全面、深入的再教育过程。

、预备党员培训要使新党员在进一步系统地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的同时,突出党性党风教育,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3、预备党员培训由党校统一组织,必要时与有关党总支联合组织。预备党员培训采用集中授课、分组讨论活动、参观学习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四、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工作的领导

1、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是党的建设中的一项基本内容。

党校要针对培训对象、要求、内容的不同,采取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实施的办法,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建立一支政治理论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要加强对院系部总支工作的指导,定期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方面教育培训工作。

2、院系部总支负责具体指导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的开展,并积极配合和参与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总支要指定人员负责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工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入党转正申请书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3、组织党的基本知识培训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党课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解决自身思想问题相结合,杜绝形式主义,提高实际效果。

入党的流程详细介绍 篇4

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和1989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功”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市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入党的流程详细介绍 篇5

一、成为积极分子前:

1。写入党申请书(1500字以上)

2。填入党情况简历表

3。推优并填推优表

二、积极分子期间:

1。参加党校培训班

2。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至少4篇(1500-20xx字)

2。推优过程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三、发展对象期间:

1。培养考核过程:

1)参加党内组织的社会实践(包括参观学习、时政学习、公益活动等)

2)思想汇报上交8篇

3)个人情况政审

4)党内外调查:发展对象谈话表;学生建党对象调查表(平均分数80分以下;近期有补考现象暂缓发展)

2。转为预备党员前填写相关表格: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第二面);

2)入党志愿书(支部开会成为预备党员前做,然后给相关老师审核)

3)支部开会那天要到场宣读志愿书

4)预备党员谈话(上级专派老师)

四、预备党员:

1。培养考核过程

1)实行学生党员带班制,由一名或多名预备党员负责一个新生班级的党建工作

2)出外实习的预备党员要组建党小组,并及时向党组织上交思想汇报,每个季度一篇。

2。转为正式党员前填写相关表格:

写转正申请书(支部开会转正前,然后给相关老师审核),支部开会那天要到场宣读转正申请书。

注:开会前,做好支部建党情况表;开会后,做学院请示,学院公示、通知。

入党的流程详细介绍 篇6

加入中国*的详细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欢迎广大优秀中国人加入我们中国*这个先进的组织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