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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申请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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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婚假申请书婚假申请书怎么写?婚假申请书范文

示例1

婚假申请书3篇

尊敬的领导:

我和女友×××商定于××月××日举办婚礼,需要从××月××日起请假××天,于××月××日正常恢复上班。目前手头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毕,其他工作已经交付完毕。请予批准。

祝安好!

请假人:国土资源局员工

申请日期:

示例2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员工

申请日期:xxxx年x月x日

婚假申请书怎么写?婚假申请书(2) | 返回目录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好!本人于XX年10月25日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10月19日到11月4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婚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x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x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年x月x日

附:结婚证明(复印件)

婚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婚假申请书

xx科(公司)领导:

兹有你单位员工xx,已年满xx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条款。本人决定于xx年xx月xx日举行婚礼,并依法享受婚假,望领导批准为盼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婚假天数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而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军队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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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年*月*日结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人可以享受*天婚假。自*年*月*日到*年*月*日。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年x月x日

婚假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附:结婚证明(复印件)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

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合同法》没有提及婚假天数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980]劳总薪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原劳动部一xx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