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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责任书4篇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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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建设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责任书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书

根据业主要求,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全体监理人员需与监理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建设责任书4篇大纲

一、总则

监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贯穿于监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监理工作。

二、安全监理

1、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必须履行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

2、监理组设立一名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具体负责检查承包人专职管理机构和人员到位情况,明确职责权限,检查承包人现场安全规程和安全执行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机具设备是否专人操作、保养完好,禁止违章操作现象。

4、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承包人对施工工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劳动保护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杜绝粗野施工现象的发生。

5、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特殊工种的岗位操作合格证和安全操作合格证,严禁无证上岗;爆破要有爆破证,雷管和炸药要分别保管;爆破现场要设安全警示标志,要有专职安全员。

6、各级监理人员要督促承包人对电器设备严格操作、专人负责,

监督承包人进行定期检查用、消防安全。对施工区要求设置醒目的标志牌和警示牌。

7、监理组把安全生产纳入工地例行巡视内容,一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通报,督促承包人限期整改。

三、文明施工监理

1、各级监理人员要督促承包人搞好施工场地规划设置和材料库房建设,做好防潮、防污染保护工作。

2、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承包人规范材料堆放,要求场地硬化,材料按品种、规格存放,插挂名牌,严禁无序混放,均应达到业主要求的标准化施工要求。

3、各级监理人员要督促承包人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和环保设施,严禁乱倒生活垃圾,乱排生产、生活污水,不得污染农田和河道。

4、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承包人对所有结构物设立施工名牌,做好材料进场和竣工清场工作,规范施工现场,避免杂乱无章现象。

5、监理组在竣工时检查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清场工作。

6、监理组把文明施工纳入驻地办工地例行巡视检查内容,发现问题,随时发出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7、如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性质的不同,对现场监理进行必要的处理,处理办法由驻地办集体讨论决定。

各级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书,相互监督,维护公司的良

好形象,完成施工监理任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XX年县乡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第一合同段监理组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

日 期: 日 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责任书建设责任书(2) | 返回目录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推进新一轮平安丹阳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各镇(区)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党政综合考核(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10%)。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政“一把手”为当地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责任。把领导干部抓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制订完善有关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以及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二)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不发生在省、镇江市有重大影响的司法腐败犯罪案件以及政法干警犯罪案件。

(三)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创建责任,制定本系统参与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意见,指导本系统和所辖单位认真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综治委各专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专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深入开展联系点共建工程,对基层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和帮扶。

(四)各镇(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镇(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综治委负责人,配备专抓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党政副职领导。综治委定期研究综治工作,加强对基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年度开展4次专项检查或明查暗访。

(五)加强各镇(区)综治办(创建办)建设。镇(区)综治办行政编制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常住人口5万人以下的镇(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5万人至10万人的镇(区)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10万人以上的镇(区)配备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加强镇、村(社区)综治办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综治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

(六)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公路交巡警中队和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人员配备、装备设备及办公用房符合上级规定。

(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业务指导、调处中心具体运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各镇(区)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规范运作,村(社区)全面建立调解室,村民小组以及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站,建立健全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建立调解信息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八)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把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村(社区)综治办建设以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十位一体综治办建设,人员配备、办公用房、装备建设达到上级要求。全面提高对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年内40%以上的自然村推广设立电子巡更信息点,确保巡逻防范到位。城市所在地的村(社区)综治办明确专人抓治安防范、矛盾纠纷调解和社会管理工作。城乡专职保安联防、流动人口协管员、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建设到位、经费落实、运作正常。

(九)努力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镇(区)党委、政府要将政法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执法办案经费、政法综治部门的装备设备建设所需经费、综治与平安建设专项经费以及维护稳定、“大调解”工作、“大防控”体系建设、外来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扫黄打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专职保安队伍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保障到位。村(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落实到位。

二、责任目标

(十)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阻塞铁路、公路,冲击党政机关,教师集体罢课以及聚集人数在300人以上的严重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赴京集访和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因矛盾激化赴京、省、镇江市或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的自杀、自焚、自残等事件,赴京上访人次低于上年。发生重大集访和群体性事件能依法果断处理,不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xx等xx组织的破坏活动得到严密控制和坚决打击,各项工作目标达到上级要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健全,责任落实,不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地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十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建立“大调解”与公安110接处警等其他纠纷处理机制的对接机制。各镇(区)调处中心每月向上级调处中心报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调处责任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发现、疏导、化解及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检查督导,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民转刑杀人案件发生数低于上年,不发生一次杀死3人以上的民转刑案件。

(十二)有效控制刑事发案。刑事案件和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保持平稳,增幅分别控制在5%和3%以内,“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10万元以上的盗抢案件得到控制。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十三)全面加强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初步建成“技防市”为目标,继续加快推进技防镇(区)建设、道路治安卡口建设、重点单位技防建设、公共复杂场所技防建设和居民居住区技防建设“五大技防工程”建设。在城区以社区为单位,以辖区复杂区域为重点,城区所有派出所建立与110联网的监控中心。城区出入口警务查报站安装具有后台自动比对功能的道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智能化治安卡口。年内技防镇(区)建成率达100%。技防单位、技防一条街、技防小区建成率超过70%,主要商业场、区全部建成技防街,技防村(社区)建成率超过40%。

(十四)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85%以上,杀人案件破案率达90%以上,力争命案必破。一次杀死3人以上以及省、镇江市挂牌督办的案件全部破获。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效果明显,重点地区、重点治安问题的整改率达100%,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性治安混乱或突出治安问题。“追逃”、“打黑除恶”工作绩效明显,涉众性经济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十五)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广泛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平安大道、平安交通、平安家庭、平安场所、平安铁路区段等十二个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辖区单位创安覆盖率达100%。重点抓好刑事案件高发、治安形势复杂的居民区、城郊结合部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企业的平安建设工作。

(十六)加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管理机构。外来人口协管员按标准配备到位。大力推进外来人口“三集中”管理模式,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外来人口居住点建设,提高“集中住宿、集中管理、集中服务”的比例。加强对私房出租户的管理,推广建立社区房屋租赁服务中心,确保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95%以上,旅馆住宿人员登记验证率达100%。

(十七)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建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国小校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法制教育。积极推行保安派驻制度,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大力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不发生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案件。

(十八)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不发生脱管、漏管和失控现象。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就业。帮教率达95%以上,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镇江市平均水平。

(十九)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镇江市平均水平。

(二十)公共复杂场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力的查禁打击。严格网吧管理,凡发现3次以上容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坚决予以取缔。继续开展打击查处“黑网吧”和进行淫秽色情活动、违法违规经营的互联网站。

(二十一)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和危险物品监督管理,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在镇江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和生产事故。

(二十二)铁路沿线四镇(区)切实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健全工作机构,落实联防责任,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二十三)各镇(区)禁毒领导机构健全,无毒镇(区)、无毒社区(村)、无毒学校创建覆盖率达100%。

(二十四)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提高。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满意和基本满意达93%以上。

(二十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充分发挥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二十六)认真贯彻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及我市有关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重大工作部署,完成镇江市及我市综治委、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十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为推动全市工作提供经验。

三、检查考核

(二十八)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市综治委会同市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按照《镇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组成检查考核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实行奖惩。

(二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市委、市政府,各镇(区)党委、政府各执一份。

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建设责任书(3) | 返回目录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局关于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结合机关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规范师德行为、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展示我校教师的时代风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师德师风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所有领导、教师、员工。

二、责任内容

(一)职业道德

(1)树立终生学习理念,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行风、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矢志不渝,坚持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反对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3)爱护尊重学生,诲人不倦,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反对家长作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劳动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2)上班期间不闲谈;(3)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4)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上班要准时签到。

(三)教风建设

(1)上课要按时进教室;(2)严禁坐着上课;(3)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4)提高课堂效率和课堂教学艺术。

(四)师德师风

(1)严格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反对以生谋私;(2)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3)严禁滥发或代购复习资料。;(4)勇于开拓创新,好学上进,反对因循守旧,不学无术;(5)顾全工作大局,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安排;(6)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工作上讨价还价、待遇上斤斤计较;(7)严以律己,举止文明,为人师表,接待家长要有礼貌;(8)反对奇装异服,举止粗俗,出言不逊,不接受家长的吃请;(9)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尽职尽责,抓好学生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反对麻痹大意,心存侥幸;(10)教师不得搞第二职业、有偿家教,严禁乱办班、乱补课。

(五)会风建设

(1)开会要准时参加,不迟到;(2)在开会期间不走动、不抽烟;(3)会议期间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三、责任考核

1、学校建立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由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对教师的监督、检查。

2、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经常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积极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建设有关活动,把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工作落到实处。

3、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要在学校网站上设立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监督信箱收集信息,更好地开展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建设工作。

4、学校要成立督查组对师德师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指导、检查、总结

5、学校督查组要对师德师风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师的劳动纪律、有偿补课、乱定复习资料等问题。

6、政教处要对学校教师在接待家长的态度、安全工作的履行、值周工作的到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进行检查和考核。

7、教务处要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情况、课外有偿补课进行检查和考核。

8、工会要对教师工作之余的娱乐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严禁教师在工作之余参与“黄、赌、毒”

四、责任追究

以上各条要求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学校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时的进行检查,对于在师德师风、“机关建设年”活动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人和事要上报教育局。

五、附则

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如有工作变动,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二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签)_______

学校教职员工(签)_______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书建设责任书(4) | 返回目录

工程名称:

为确保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 层,公寓及商业框加结构 平方米,地上 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特定本《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书》。

1、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发包施工签定合同时,应当确定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因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或克扣施工安全措施费造成的安全事故,建设单位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4、建设单位在报监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并检查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

5、建设单位在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应即会同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未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和报监,不得施工。擅自施工的按违法、违规处理。

7、建设单位在我区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陕西省、西安市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9、建设单位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下管线资料。

10、建设单位应组织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对施工活动中可能影响的周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开工时保证以上手续齐全。

12、建设单位应积极协助和鼓励施工单位实施安全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不得扣减工程安全费用。

13、建设单位不得违法肢解发包工程,任意缩短工期,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建设单位责任。

14、建设单位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积极主动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好安全隐患。

15、建设单位要经常检查工程监理合同的落实情况,发现监理失职行为要按合同相关要求办理。

16、安全监督站依法检查监督建设工程的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各方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或暂停施工,整改完善安全措施后,即监理验收合格后由监督站复查。

建设单位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