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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期盼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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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支部:

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期盼思想汇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 10 月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会议主要议程之一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作为带领 13 亿人民的执政党,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进一步强调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意义。我想每一位法制工作者,都会为国家法治建设大踏步前进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充满期盼。

一、期盼四中全会把国家法治建设提升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之一。 7 月29 日,在新华社发布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新闻稿中,中央已经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前,“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里,我们可以清晰看出,党中央已经把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些关键词,紧密联系在一起。中央全会继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之后,紧接着就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已经预示着法治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期盼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的决定,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全面具体部署。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我国法治建设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新时期法治建设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对社会法治状态提出新的要求。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和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 周年纪念大会上,xx首次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可以说,党的十八大报告和xx公布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已经为我国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指明了方面,作出了规划与部署。我们完全有信心、有理由确信这次四中全会,必将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更加全面具体部署,使我国法治建设无论是在党和政府层面,还是在国家和社会层面,都得到全面系统的整体推进,也更加符合法治建设之客 观规律。

三、期盼四中全会中共中央能够成立统领党、国家和社会法治建设的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并将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重要成就。但对于法律人,长期以来,我们也感到在党、国家和社会层面,缺少一个专门机构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依法治国的组织实施。就党的层面而言,现在各级党的政法委,其工作重心仍然是协调各级公、检、法、司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组织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虽然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不能涵盖法治建设的全部内容。就地方而言,虽然绝大多数省份都成立过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但由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其工作重心侧重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导致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及其日常活动都有较大的局限性。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期盼中央能够成立统领党、国家和社会法治建设的专门组织领导机构(中共中央法治建设委员会或者中共中央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并将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四、期盼四中全会能够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 周年纪念大会上,xx对宪法的实施给予了特别的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当前,“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因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可以预见,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宪法实施的监督职权,建立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 制度,必将在四中全会上迎来新的发展。

五、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将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领域大踏步迈出新步伐。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13 亿中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执政党。各级人民政府是宪法和法律的主要实施者和执行者。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对于推进法治中国至关重要。要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带民风,只有这样,我们才算牵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牛鼻子”。

在 xx 年 9 月 19 日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就作为党的一项重要执政能力提出来,“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要求全党“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以国务院xx 年颁布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标志,中央政府第一次全面系 统地对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明确要求。10 年来,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都取得了重大成就,法治观念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发挥越来越大。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四中全会一定会在党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领域大踏步迈出新步伐。

六、期盼四中全会能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看到,当前我国司法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司法受到地方利益和行业利益干扰、一些依法办案受到非法干预、少数法官检察官贪赃枉法、司法人员监督管理和职业保障不够、冤假错案时有发生等。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目标要求,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这其中,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推进审判、检务公开,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重要改革,必将使我国司法制度朝着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改革方向阔步前进。目前,中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着手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 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七、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监督和考核制度,把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 党的十八大创造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对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在实践中的深化和具 体化,可以说,抓住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具体表现和内容,对于考察识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具有现实指导意义。xx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和在中央组织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xx的讲话,直接把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与领导干部考察识别挂起钩来,无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如何落实xx的讲话,就是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监督与考核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发表讲话、作出决策、作出批示、签发文件等具体领导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监督与考核,既考核依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也考核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八、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做出加快修订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重大决策,力争使两部法律能够在明年初春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审议通过,彰显国家法治的决心与力量。 1999 年4 月29 日九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复议法是行政机关内部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 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行政复议已经成为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1990 年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行政诉讼法是人民法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已经成为法治生活中的日常现象。但由于两部法律制定时间较早,很多条文已将不能适应我国民主法治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亟待修订完善。当前,中央有关机关已经启动了两部重要法律的修订工作,贵州省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部署,xx 年成为全国八个行政复议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西部地区唯一试点省份),试点 3 年来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复议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我们期待着四中全会能够明确要求加快修订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步伐,更加期待能够在 2015 年全国人大会议上能够见到两部法律的修订审议稿。

九、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对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出进一步明确要求,以此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评价标准和社会监督依据。 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法治建设是社会科学,科学的东西就要遵守客观规律,按照科学的方式方法推进,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方式方法。过去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很多人认为法治建设是软任务,看不见、摸不着,更无从评价和考核,这往往导致法治建设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性地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就是要使法治建设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成为科学发展的硬任务,让各级国家机关真正重视起来,让人民群众能够对照加以评判和监督。目前,省政府法制办正在按照要求组织起草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因此,我们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对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出进一步明确要求,以此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开展的相关制度建设。

十、期盼四中全会能够在总结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在推进反腐败制度化、法制化方面作出新的重大决策。 xx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明确要求,“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反腐败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反腐败,既是纪律检查要求,也是法治建设的要求。在反腐败制度化、法制化方面,我们还要在全面总结反腐败经验基础上制定《反腐败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示法》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推动反腐败与廉政建设制度 化、法制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