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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后勤管理规定(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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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后勤管理规定 篇1

从总务工作的内容和任务来看,学校的基本建设是第一位的工作,是总务工作管理其他内容的基础,是学校建设的百年大计。

国小后勤管理规定(通用5篇)

一、基本建设用地的选择,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学校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二、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必须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实验室和图书馆也要达到这些要求。

三、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食堂的建设一定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可以,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四、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集体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必须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必须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爱护公物规定

一、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三、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

五、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财产赔偿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制定食品留制度,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七、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八、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九、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门卫管理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

1、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任何人的自行车不得驶入教学区。

3、非本校机动车辆入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等)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总务处发放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外出(如需外出,必须由老师或家长陪伴)。家长接送小孩,车辆不要开进校园(下雨天除外)。

7、在校园内进行大型活动,需学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8、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社区治保室处理。

水电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由学校统一管理,学校水电安装、维修由指定人员实施,线路安装必须规范化,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2、节约用电,出操、集会或室外授课必须关灯、关风扇,放学时要关灯、关风扇、关电脑、电视,切断电源,放假要关总电源。

3、珍惜用水。如厕后冲水、洗手要关好水龙头,防止滴水或水长流现象,养成节约资源的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校园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1、校园绿化要系统地整体规划,持之以恒地搞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

2、师生要爱护花木、草坪,严禁攀树折木,采摘花果,掏鸟窝。

3、保护树木生长、净化、美化,绿化校园,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枯叶、废纸、杂物等。

4、校园内的一切花草树木,任何人不能私自更动,如需要更动必须征得校长同意。

5、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除虫、施肥、浇水、修剪。

6、各班每天对校园卫生包干区进行两次清洁,主要扫除垃圾、清楚杂草、清理积水,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活动环境。

7、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请不要随地吐痰、口香糖,不要乱扔垃圾、纸屑、瓜皮果壳、食品饮料包装袋。

8、做文明学生,大小便后要冲水、洗手,不乱涂乱刻乱写,不做有损文明形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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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

国小后勤管理规定 篇2

学校财务管理是教育教学的“先行官”,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财务管理更有效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的违纪行为拒绝执行。

2、学校经费开支制度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必须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审额。学校经费支付原则不违反财经纪律,不铺张浪费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学校添置大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2、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收支情况。

3、每学期末向教师公开福利分配情况。

二、财产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帐,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帐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总务管物,不管钱。

2、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学校财产检查制度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未对照检查)发现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人,根据情况酌情赔偿。成立学校清帐小组,每学期期未对学校的帐目进行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每学年对学校帐目(包括资产使用情况)财产向学校教代会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应予先考虑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要的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簿册征订工作,教导处预先作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资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的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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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后勤管理规定 篇3

为了加强对水电资源有的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生产及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根据有关用水用电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

水电的供应管理

第一条水电供应首先应确保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和教学的基本需要,同时又要做到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第二条水电管理部必须加强对供水供电设施的管理、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以确保水电正常供应、杜绝水电浪费。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施工单位、租赁门面的水电设施不得自行转让给他人使用,如确属需要应到水电管理中心办理批报手续。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施工单位、租赁门面因事业发展,需水电增容时,应到总务处水电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为了对突发性故障做出有效反应,水电管理部应随时检查水电运行情况,经常与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取到联系,对停水停电情况及时发出通知。

水电使用管理

第六条教学、办公、生产、生活直接耗用以及为此提供直接或间接服务的水电耗用属合理用水用电范围。包括照明用电,动力用电、饮用水、卫生用水、教学实验用水用电、生产用水用电。

第七条以下情况属违章用水用电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接用电源及安装任何电器。

(二)、利用工作之便改变原电源端口用途从事烧水、做饭、取暖等。

(三)、利用公共用水洗涤私人用品(不包括学生和住单宿舍的教职工)。

(四)、未经允许将本单位用水用电设施借他人使用。

(五)、其他违章用水用电行为。

水电工程管理

第八条学校内任何单位(包括施工单位)未经水电管理部同意,不得私自拉管接线。

第九条如需更换、移位、拆迁、拆除、停用和新装、改装电气线路及用水设备,必须按水电管理申报程序提出申请,经水电管理部审核,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后,经水电管理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申报手续不完整和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供水供电。

第十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竣工,施工方需向水电管理部移交水电、竣工图一份,以备维修管理使用。否则水电管理部有权不予接水接电。移交验收以后,水电管理部门应做好日常维护、保修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的供水工程及输变电工程由水电管理部协调施工,以便以后维修管理。

第十二条,凡因人为因素造成倒杆、断线、挖断电缆、损坏变压器,掘断水管而导致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除对肇事者按实际损失额处以经济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水电计量及收费

第十三条表计管理

(一)凡属于计费的用户均应在不同的供水点和受电点安装计量表,每个水、电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难以分装水电表计量的,经双方协商可用其它方法解决。

(二)计量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是水电管理部负责。

(三)临时用水用电(指用水用电时间不超过15天)的用户,一般应安装计量表。对未安装计量表者,应按水表流量或用电设备容量、水电使用时间、用水用电类别计收水电费。

(四)用户对水电计量表应负责管理,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计量表损坏,应由用户赔偿或负担修理费外;另测算使用水电费按2倍计收水电费。由于用户原因需要移动表位的,工料费由用户负担。

(五)由于计量表装置有误。倍率不符合等原因,造成计量不准,需要退补水电费的,可按照用水用电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双方协商解决,用户按正常使用月份交付水电费。

第十四条水电费收取

(一)水电管理部建立水电抄表、审核、收费工作的考核制度,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电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二)水电管理部应强化水电费回收管理,定期抄表收费;用户应按水电管理部门确定的水电费及时缴纳,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水电管理部门发出缴纳款通知单之日起7天后每日按水电费总额千分之五计收。

(三)水电管理部应及时清理欠款,对连续二个月不交水电费的用户可作停水停电处理。

(四)对租用学校房产的单位和个人的水电费,水电管理部直接向承租单位或个人收取水电费。

违章处罚

第十五条违章私自接电线、灯头,对违章者提出批评,并及时拆除电线。

第十六条对寝室绕过电表接线用电、改装电表接线或伪造、或启动电表封印,以及采用其他方法使电表计量不准的违章用电行为,按容量及实际使用时间追补电费,并按追补电费的3—6倍处以罚款。如违章用电起始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以六个月计算。由于违章用电造成供电设备损坏和重大责任事故,除负责赔偿外,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表前用水私自改动表前供水管道和水表位置,或用不正当方法使用水表停滞运行、失效或损坏的违章行为,除追缴水费外,每次应处以水费3—6倍的罚金。

节能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并采取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推广节能产品。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使用电热设备。确系教学、生产及后勤生活需要的电力空调器、电炉、大型加热设备等,必须事先向水电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各单位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报修;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甚至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

水电日常运行管理及设施维护

第二十一条水电管理部应保障学校的水电正常供应,加强对校区水泵房、蓄水房配电房、开闭所等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做好泵房机组、高(低)压配电柜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按有关行业规定做好泵房工、值班电工的上岗培训;组织学习有关安全规程、运行管理规程。并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授权总务处水电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国小后勤管理规定 篇4

后勤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的思想,树立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根据量入而出的原则,合法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使有限的办学资金在校园工作中发挥用心作用。

一、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工守法、不徇私情。

2、合法收入、严格支出。凡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贴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务必暂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校园对外的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后由校长审批才能付款结算。

4、严格掌握存库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未经批准不准透支,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

二、财产管理制度

1、各室场负责人把财产物品逐项登记,造表册。建立校园固定总帐,室场明细帐,帐物相符,每学期要逐项检查财产状况、新增财产要及时入册,自然损耗的要申请报废,审批后注销。

2、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因此每位教师复印、速印要登记。

3、领发制度。领取物品务必办理领物登记手续,以明职责,防止校产流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校产一般不能外借,若需外借,由校长审批。

4、爱护公物。注重管理,做到防湿、防晒、防锈、防腐。合理使用,人为损坏、遗失校产者照价赔偿。

5、校园贵重器材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如DV摄录机、复印机、速印机、数码相机)。

三、采购工作制度

1、校园所有采购工作务必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校园指定相关有专长的人员购买。

2、遵循“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采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利益。

3、凡是校园组织采购的物品,都务必经校产管理员、相关室场负责人、使用人同时签收,确保如数收货、入库。

四、水电管理制度

1、校园水电由校园统一管理,校园水电安装、维修由指定人员实施,线路安装务必规范化,

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2、节约用电,出操、集会或室外授课务必关灯、关风扇,放学时要关灯、关风扇、关电脑、电视,切断电源,放假要关总电源。

3、珍惜用水。如厕后冲水、洗手要关好水龙头,防止滴水或水长流现象,养成节约资源的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五、校园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1、校园绿化要系统地整体规划,持之以恒地搞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

2、师生要爱护花木、草坪,严禁攀树折木,采摘花果,掏鸟窝。

3、保护树木生长、净化、美化,绿化校园,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枯叶、废纸、杂物等。

4、校园内的一切花草树木,任何人不能私自更动,如需要更动务必征得校长同意。

5、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除虫、施肥、浇水、修剪。

6、各班每一天对校园卫生包干区进行两次清洁,主要扫除垃圾、清楚杂草、清理积水,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活动环境。

7、持续校园环境整洁、美观,请不要随地吐痰、口香糖,不要乱扔垃圾、纸屑、瓜皮果壳、食品饮料包装袋。

8、做礼貌学生,大小便后要冲水、洗手,不乱涂乱刻乱写,不做有损礼貌形象的事。

六、门卫管理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校园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

1、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务必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任何人的自行车不得驶入教学区。

3、非本校机动车辆入校务必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校园门口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等)务必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状况。属校园财产务必持有校园总务处发放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外出(如需外出,务必由老师或家长陪伴)。家长接送小孩,车辆不要开进校园(下雨天除外)。

7、在校园内进行大型活动,需校园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但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8、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校园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校园治安,或将其送社区治保室处理。

学生入校时间:上午7:30,下午2:00

学生离校时间:上午11:50,下午6:00

国小后勤管理规定 篇5

1.门卫人员值班时举止要文明、礼貌、佩带标志上岗,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

2.严格坚守岗位,每天实行24小时轮班制,从早6∶00开始每8个小时为一班。

3.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准擅离工作岗位,确保学校安全。

4.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一律要求出示有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5.上课时一律关合大门,从值班室进出。工作车辆进出及时开关大门,出租车一律不准进校门。

6.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持学校临时出入单放行。

7.发现偷盗学校公物者,应予以扣留,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学校报告,送交派出所处理。

8.负责值班室周边的卫生打扫。大门、值班室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9.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的监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