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文化室管理制度 篇1
为活跃村民业余文化生活,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村文化活动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文化活动中心由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村文化活动中心主要为村民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凡来村文化活动中心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五、村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1、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工作。
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运动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6、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村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村级文化室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努力创造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控制。
3、职责
3.1管理部指导、策划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3.2物业服务中心根据要求组织或配合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
4、程序
4.1社区文化活动的分类
4.1.1便民服务:包括家政、医疗、修理、咨询、中介、便民购物等活动。
4.1.2文体活动:为开展健身、健美、娱乐、知识讲座等活动创造便利的条件,提供场所和设施。
4.1.3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介手段,如宣传栏、刊物、报纸、媒体等宣传报道社区的良好形象,提升物业品牌。
4.1.4管理部组织各部门与其他物业小区的工作交流、重大活动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4.2社区活动的计划、策划和实施
4.2.1根据公司要求,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小区业主委员会订立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并自觉遵照执行。各物业服务中心每年12月1日前应编制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报管理部。
4.2.2管理部根据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目标,按照《服务实现的策划程序》的要求,制定社区文化工作方向和目标,于12月15日前制定公司的社区文化活动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3各部门要把本年度社区文化策划方案的内容,落实到部门年度和月份工作计划中。
4.2.4社区文化活动的实施
管理部负责公司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负责对各物业服务中心举行的各种社区文化活动进行指导、配合和跟踪。
相关部门在每次社区文化活动之前确定实施方案,经管理部审核后,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各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年度计划,每月25日前制订出下月社区文化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管理部,管理部结合公司的下月活动计划,于当月的28日之前整理出公司整体的社区活动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相关组织部门大型活动应至少提前15天、小型活动至少提前7天发布活动的信息。发布的方式可采取条幅、海报、宣传单、公告栏、短信等形式进行,组织部门落实发布,其他部门配合。
4.2.5社区文化活动的总结:每次活动结束后,组织实施者应编制《社区文化活动总结》,反映活动情况,总结活动效果,分发到各部门。
5、相关文件
5.1《服务实现的策划程序》
6、相关记录
6.1《社区文化活动总结》
村级文化室管理制度 篇3
1、凡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服务人员管理。
2、要爱护中心公物,不得擅自拿出、搬动或更换活动室内器具、物品。
3、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脏物等,保持室内清洁。
4、严禁携带幼儿入内玩耍打闹,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楼内安静。
5、禁止在楼内存放自行车。
6、楼内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移动损坏。
7、对于不听劝阻的流窜人员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8、活动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