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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职业学院作业批改检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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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作业是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延续,是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促进教师更好地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推进课堂发展,推进教育教学发展,学院本着“以人为本、以内为主、以外促内”的原则,特此对学生作业制定以下检查办法。

贵港职业学院作业批改检查实施办法

一、实行作业定点专人抽查。作业检查地点设在各系办公室(特殊情况依据具体通知执行)。送检作业由督导组成员负责检查。

二、作业检查采取分系(部)分批轮流进行。各系(部)在学院进行抽查前一天完成系(部)内部全面自查工作,学院抽查分批分组到系(部)抽查,具体安排由学院根据具体检查需要而定。

三、发布通知由院系(部)两级共同完成。学院负责把通知发送至各系(部),并在校内公告;系(部)负责落实通知系(部)各位教师或各个教学班级。

四、作业检查实行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抽查。每一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样检查,抽查作业每班每课程约为1/4至1/5数量。

五、送检作业由各系(部)按要求收集,并准时送达作业检查办公地点。抽查完毕由各系(部)负责通知各为教师或各班级领回作业。

六、作业检查执行检查记录制度。各系(部)、各督导组检查作业完毕,要做好检查登记、统计,做好情况记录和签署检查人员名字,填写检查日期,以备查实。

七、作业抽查实行档案管理制度。每一次检查完毕要把抽查情况记录和书面小结材料进行存档管理。各系(部)自留存档,并把统计表记录和书面小结上交一份督导室、教务处存档管理。抽查总结的书面材料交到教导处管理。

八、检查教师批改作业的同时随同抽查语言文字不规范使用。

九、本办法由科研督导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