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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出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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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假制度

中学教师出勤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按8节计,不足1节按1节计。

2、实行部门负责制,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校委会成员请假需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

4、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假条。

5、婚、丧假、产假、哺乳期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纳入绩效工资,每月奖励1天假期,学期内私假累计不超过4天的不扣出勤奖。

2、迟到扣2元/次,私假扣20元/天。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监考、阅卷等)请假者,绩效工资按照按双倍扣罚。

5、教师出勤奖每月发放一次,请假部分从当月扣除,当月不足部分从下月扣除。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纳入年度考核。

2、教职工每学期出勤满分为10分,请假4天以内的不扣分。

3、迟到扣0.1分/次,私假扣0.3分/天,旷工一次扣10分。

4、学期内迟到次数、请假节数进行累计。

5、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运动会、监考、阅卷等)无请假者,根据实际情况奖励出勤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

五、责任分工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批假、记录。

2、学校门卫负责迟到、离校、回校等记录。

3、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和公布。

六、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每学期进行汇总公布。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请假条擅自出校门视为旷工。

5、班主任接送孩子,每天奖励一节假,超出部分为私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