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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设备管理规定(精选7篇)

规章制度 阅读(6.33K)

维修设备管理规定 篇1

一、维修工程人员岗位责任制:

维修设备管理规定(精选7篇)

1、负责检修一层商场的照明、电梯等一切用电设备。

2、负责维护FF公司所属的装饰成品以及其它的维修。

3、对重大设备检修时跟进和协调工作

4、熟知检修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及照明线路的分布结构。

5、负责一层商场、公共区域及各商铺的所有电度表的计量抄录上报工作。

二、维修工程人员维修工作票制度

1、一切报修凭报修单来做维修工作。

2、工程人员接到报修单签字后立刻赶到事故现场。

3、对事故作准确判断后,在安全措施做好后,即时处理。

4、处理完毕,清扫现场,并让报修人签字确认后,报修单交工作负责人保存。

并对处理情况做详细记录。

5、在接到紧急故障时,可不用报修单,处理完毕补办手续。

6、工程人员受理报修单后,需工作间断,转移需工作负责人认可。

三、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并且工作服、工号牌穿戴整齐。

2、交班人整理报表及检修记录,并做好工具钥匙、仪表等备用器材移交。

3、交班人交接当班已完成,或和交接班的人来共同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4、接班人查阅工作记录,并查看工具等备用器材,对方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

四、维修人员巡检制度

1、线路和设备绝缘有无损坏、老化、裸露,带电部位是否有屏护,警示牌等。

2、室外线路是否有悬垂过大,离建筑场太近,固定点脱落等现象。

3、电气箱、柜盘、接线盒、刀闸空开、灯头、插座等是否有损坏,是否裸露带电。

4、保护接地(接零)干线是否损坏,支线是否锈蚀、断线、串接现象。

5、使用临时线是否办有手续、架线是否合理,开关选用,安装是否正确,有无专人管理。

6、电气设备附近是否堆放杂物、易燃、易爆品,及室外电气设备有无防雨措施。

7、危险环境的电器、线路、照明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各商铺有无违章用电现象。

9、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或问题要做记录。

维修设备管理规定 篇2

一、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二、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三、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四、维修班班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五、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音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六、在一经分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形状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牌。

维修设备管理规定 篇3

目的: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

责任:工程部维修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

程序:

1工程部根据巡检情况,制定设备维修计划。

A、检修的分类

B、小修:不拆机检查,调整、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的少量修理。

C、中修:部分拆卸、清洗、检修、调整或更换部分易损件。

D、大修:整机拆卸、清洗更换易损件、更换修复主要部件并对附属。

2装置、电气系统等进行修复处理、恢复设备性能的精度。

A、工程部根据巡检中发现问题,安排组织小修、中修。小修原则应不影响生产。如小修造成停产壹天以上,应报主管领导批准。中修计划在实施前半个月书面报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B、设备大修由工程部与生产部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协商进行。大修计划应写明检修时间、内容、检修的备品备件购置计划和检修人员等,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C、检修完毕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试车验收,检修内容详细记录存档。

3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

a在设备运行前对设备状态进行例行检查。

b严格按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运行设备。

c设备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运行情况,有无杂音及异常振动,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检查,以免发生事故。

d正常停机后,切断电源,关闭各种阀门,认真清洁保养设备并定期润滑。

e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主要设备的运行记录及润滑记录

4、设备的维修

a工程部维修人员每周两次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内容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是否超负荷、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

b维修人员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根据巡检情况对设备故障的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的大、中、小修提供依据。

c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时,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工程部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

维修设备管理规定 篇4

一、 总则

(一)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 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 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 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 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 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 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 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 设备选型与购置

1、 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 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 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 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 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 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 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 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 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 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 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 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 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四、 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 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 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 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 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 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 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 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 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 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 设备现场管理

1、 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 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 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 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 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 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 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 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维修设备管理规定 篇5

电脑管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电脑管理,确保电脑安全正常使用,有效地利用电脑及外围设备,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同时减少电脑硬件设备维修费用,现结合本公司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列入管理的电脑及硬件设备,包括公司配备的用于办公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外接CD-ROM、不间断电源等外围设备。

第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四条 领用电脑时应填写电脑配备档案,记录配件情况、使用人变更情况、维修记录等。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的电脑应置放在通风、干燥,无直射阳光或阳光直射较弱的地方,并按正常操作程序操作;每天下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电脑设备电源,由于操作错误造成机器故障的,由使用人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第六条 严禁在电脑运行时搬移或挪动,如由于搬移或挪动而造成机器损害及故障的,将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第七条 严禁在电脑上装载游戏软件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如已经在电脑里面装载此类软件的,应及时卸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增添、修改软件,可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统一落实。

第八条 各部门员工,只能使用电脑里面的软件,严禁私自修改软件内容或配置,特别是系统配置软件和批处理软件。

第九条 任何人员上班时间,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公司电脑播放与工作无关的CD、VCD及MP3等。

第十条 各部门员工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严禁私自带领外来人员到公司办公室使用公司电脑。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的电脑及配件由行政人事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统一调配。未经行政人事部门同意,各部门之间、各员工之间不得擅自调换电脑及其配件。

第十二条 各部门员工未经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同意,严禁私自拆装电脑硬件

及设备。如果发现电脑经拆除后的配置跟原配置不相同,将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部门负责人如发现本部门员工私自拆除电脑,应及时制止并对当事人口头警告。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须拆装电脑,应由电脑管理员统一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任何员工不得将电脑设备外借给其它部门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借用电脑设备的,应先填好电脑设备借用单,经行政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借出,借用后如有损坏或发生故障,将由借用部门或借用人负责维修或承担维修费用。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使用的电脑及配件如有故障须维修,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好维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门查实并由电脑管理员落实维修,维修后由使用人填写维修结果验收单。维修过程中如须支出维修费用的,经办人应同时附上维修申请表及维修结果验收单和有关收费凭证方可报销支出费用。

第十五条 对于多人共用的电脑,应合理分配好资料存储空间,各人建立自己的文件夹,以便存储文件资料。多人共用的电脑,各使用人应互相监督,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各部门或各部门建立文件时,应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以免造成文件的丢失或无法查询,秘密文件或公司内部资料需加密码管理。

第十七条 任何人员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查看或修改他人的文件内容,不得删除他人的文件内容或更改文件名。若因文件泄密或丢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八条 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拷贝文件或把存有文件资料的存储工具带出公司,也不得将存有文件资料的存储工具借用给外部门人员。

第十九条 任何员工需要带软盘、光碟进入公司工作,应当到行政人事部门请电脑管理员进行软盘、光碟检测,电脑管理员对有病毒的软盘、光碟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对确认无问题的软盘、光碟,允许在公司电脑上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上网的帐户,应由专人管理,员工工作时间不能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网址,严禁查看不健康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电脑在使用共享资源时,必须按照基本的操作流程使用电脑软件,不能通过网络资源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

网络数据丢失的,将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电脑网络建立后,电脑程序和基本的配置参数不能随意改动,避免造成网络不通。如出现非人为原因造成网络不通时,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门电脑管理员进行检查和处理,不能自行对电脑网络进行更改。

第二十三条 员工不能随便移动电脑,以免网络接口与电脑接口松开,造成网络不通。同时,网络线连接电脑的接口不能随意拔开,以免线口与水晶头之间的接触不良导致网络不通。如因非人为原因出现此类情况时,应通知电脑管理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电话管理

第二十四条 电话是公司对外联系的通讯工具,应保证电话线路畅通,保障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第二十五条 电话仅用于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做私人用途。上班时间,严禁员工用电话进行娱乐、炒股、闲聊、收听信息等一切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六条 使用电话提倡长话短说,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第二十八条 电话机为公司财物,应保护爱惜。各部门要指定人员负责电话机管理,如有损坏,需及时查明损坏原因,分清责任,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如需移动电话机位置或改变电话线走向,须报物业部办理,并到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物业部不定期检查电话机、电话线完好情况,检查电话使用情况。

复印机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复印机由行政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员工如需使用,应在复印机管理人员处登记复印份数,方可复印。对于带密级的文件的复印,应参照本章第五节《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复印机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修、维护检测,如有故障应由行政人事部门通知维修部门维修,以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第三十三条 公司复印机原则上不外借使用,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借的,应经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如复印机外借期

间发生故障或其他零部件严重损耗而需更换零件,其一切维修费用和更换零件费用由外借部门承担。

第三十四条 员工使用复印机要做到爱惜复印机、节约纸张、物尽其用,反对浪费。

第三十五条 保持复印室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丢弃纸张、垃圾等。

第三十六条 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复印机电源,下班后或节假日员工加班复印资料,复印完毕关闭电源后才能离开。

第三十七条 管理员有责任提供技术上的指导,属经办人操作不当造成的纸张浪费或机器损坏,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空调机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的空调机由行政人事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九条 空调机应定期检测和维护,如发生故障,管理员应及时消除,如故障无法消除,应立即通知维修部门维修。

第四十条 保持空调机的清洁,定期清洗空调机。爱护财物,严格按规定操作使用空调机。提倡勤俭节约,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前,须关闭空调机电源。

维修设备管理规定 篇6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司办公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节 办公设备分配

第一条 公司的电脑及其它办公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办公设备的使用人,由使用人到办公室签字领取,使用期限内系统、软件、硬件的安全和维护由签字领取人负责。

第二条 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因自然老化、硬件质量等客观因素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由办公室联系电脑供应商负责维修,如超出包修时间需要支付费用由公司负责支付。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电脑损坏、被盗或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如有损坏从留存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三条 电脑使用者使用完毕将电脑内的资料整理好,做好电脑键盘、鼠标、显示器等的清洁工作,以及清除电脑内病毒及木马程序后将电脑归还办公室登记保管。归还时电脑若有损坏,由使用者负责维修好后归还办公室。

第四条 工作人员的工作需要使用电脑,且将自己的私有电脑提供作为办公使用,事先上报办公室,批准后,自电脑搬进工作场所使用日开始,公司补贴提供者100元/月的电脑补贴,每月和工资一同发放,由提供者自行负责电脑的一切维护。

第三节 办公设备使用规范

第一条 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

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不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负责维修和支付维修费用。

第二条 电脑是公司员工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利用

电脑玩游戏、看影碟、炒股票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电脑设备播放反动、黄色音像、访问不健康的网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三条 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

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

第四条 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不应把装水的容器放于桌上。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确保计算机有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

第五条 计算机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

第六条 下班要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切断计算机电源开关,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第四节 附则

第一条 此制度自张贴、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修改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二条 本规章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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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设备管理规定 篇7

1.设备管理方针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最高。

2.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

2.2.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2.2.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2.4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4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设备常年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状态;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2.4.6会同财务科编制设备台帐,加强设备台帐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盘点、核实,确保帐面清晰、帐物相符;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2.4.9完成厂长交办的设备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设备分类与编号

3.1凡本厂购置的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设备、辅助性生产工具均列入设备管理范筹。

3.2本厂设备共分五类:

3.2.1型材切削加工设备;

3.2.2辅助设备;

3.2.3焊接设备;

3.2.4检测仪器和设备;

3.2.5辅助性生产工具;

3.3设备编号方法;

3.3.1本厂设备编号采用两节编号方法。第一节号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代表设备分类,第二节号码代表设备顺序号。

3.3.2设备编号的标记如下:

A B C————D

其中:A————设备大类,切削加工设备为1,焊接设备为2,辅助设备为3,检测仪器和设备为4,辅助性生产工具为5;

B————设备中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C————设备小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D————顺序号。

例如编号012—1是指型材切削加工设备下料锯中的第一台双头锯。

4.设备的购置与入帐

4.1根据本厂生产需要,由车间或设备管理员提出设备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设备科或设备员根据车间的要求进行考察,综合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提出购置计划,报分管副厂长审核。

4.3审核后的设备增置计划报厂长批准。

4.4由厂长主持与设备供应商签定设备购买合同

4.5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的外观,检查备附件是否齐全,随机技术文件是否完整。

4.6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

5.设备的安装、试车和投产

5.1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5.1.1了解设备的重量,体积(高度、宽度、长度),吊卸就位的条件,并确定其运输路线;

5.1.2了解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选用符合规定的安装场地,对于有恒温、恒湿等特殊环境要求的设备,应严格按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进行;

5.1.3准备安装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工具、测量仪器、润滑材料等;

5.2设备的安装

5.2.1设备平面布置图由车间、技术科和设备科共同提出,报分管副厂长审批。

5.2.2设备安装必须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

5.2.3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规定的要求建造。

5.2.4设备装牢在基础上之后,应将所有污物、水迹、铁屑、防锈油清除干净,所有在安装时进行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但设备上的密封、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件,不准拆卸清洗。

5.2.5设备零部件以清洗装配好之后,应将所有的润滑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然后用手转动各运动的零部件,要求轻松灵活,没有阻碍、震动和运动方向错误等反常现象。对于某些大型设备,人力无法搬动时,可使用适当的工具,但应缓慢及谨慎地进行。

5.2.6电气部分的安装,要求安全、准确、可靠。

5.3试车

试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5.3.1在设备机械部分试运转前,其电气部分(包括电机、示警及信号装置),应先行试运转。电机试运转前,先不要挂上皮带,待接上电源确定电机旋转方向正确后,再挂上皮带,并适当张紧。

5.3.2设备在试车前应装好防护装置,清理设备上不必要的物件,确保安全。

5.3.3在设备润滑面上要多次涂油,各润滑点应保持足够的润滑油。

5.3.4试车时空转1小时,注意温升变化。试车应从部件开始到整机逐级运转。

5.3.5开始启动按钮时,应先点动数次,观察各部位动作无误后,方得正式运转,并由低速成逐渐增至高速。

5.3.6试运转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和检查修理。

5.3.7试车中润滑、液压系统和冷却或加热系统各管道畅通无阻,阀件和机构的动作正确、灵活、可靠、无漏油现象。

5.3.8试车结束后,断开动力源,消除压力和负荷,复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装精度,检查紧固部分,清理现场,整理试运转记录。

5.3.9对照设备出厂检验证书的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立即向制造厂反映,要求原制造厂派员协助排除不合格现象,并追究责任,赔偿损失。试车检验证书和记录应归入设备档案。

5.4验收和交用投产

5.4.1移交生产的设备,由设备科在试车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车间和技术科作安装质量、几何精度检查、负荷试车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后,填写设备交用验收单,经设备科和车间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时,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要同时移交给操作人员。

5.4.4随机文件交接中产生的文件统一归入设备档案。

5.4.5新设备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作精度复查和调整。

6.设备的使用管理

6.1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6.2每台设备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当班运转记录。

7.设备的维修与定期检验

7.1设备维修分日常维修和事故维修二级。

7.1.1日常维修的内容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和防腐,简称“十字”作业。

7.1.2事故维修指出现故障进行专业维修。

7.1.3日常维修由操作者进行;事故维修由专业人员或委托外单位进行。

7.2事故维修应经过专人检验填写维修申请书,经分管副厂长批准进行。

7.3维修后的设备应由专业人员与操作者进行试车检验合格方能开车。

7.4维修卡连同试车单一并存入该机档案。

8.设备的事故管理

8.1凡由于不正当使用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的均称为设备事故。

8.2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性设备损坏不属于设备事故。

8.3设备事故分三个等级

8.3.1一般事故: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2大事故: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1000元者;

8.3.3重大事故: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事故的处理

8.4.1一般事故由班组处理并报车间备案;

8.4.2大事故由车间处理并报厂领导备案;

8.4.3重大事故由企业处理。

8.5事故的处罚。

对肇事者处以事故损失价值的10-30%罚款,并责令写出检查。

9.设备的处理与报废

9.1设备的处理与报废权限在厂长。

9.2需要处理的设备应由设备科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并估计价值经由厂长批准进行。

9.3需要报废的设备要提足折旧费,估计好残值,由厂长批准并在财务进行资产销帐。

9.4报废设备残骸应交物质回收部门处理。

10.设备档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列入立档范围。

10.2双角锯、角缝清理机,V型锯、四角焊机、双轴仿形铣、玻璃压条锯、计算机管理系统等重要设备,要一机一档分别存放,其它设备分类存档。

10.3档案内容

10.3.1设备装箱单。

10.3.2使用说明书。

10.3.3有关技术文件(如简图、零件表、附件表)。

10.3.4开箱验收单。

10.3.6试运转记录。

10.3.7维修保养记录。

10.3.8运转记录和年度汇总表。

10.3.9改造记录。

报废处理申批文件。

10.4档案由专人存放,借阅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10.5设立设备档案目录表,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