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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领补贴政策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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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补贴政策已经有了新的变化,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残疾人领补贴政策新变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残疾人领补贴政策新变化

近日,有消息称,浙江省从今年开始将推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康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以上四类残疾人福利补贴,且四类补贴不计入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收入。台州市有关部门正在探讨起草相关文件,具体政策有望在4月份出台。

此前,浙江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台州市将根据省相关文件和政策制定相应的政策。“我们基本上会在省里的政策上做加法,不会做减法。也就是说受益面以及金额相比省政策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台州市残疾人数占人口的6.36%,一共有36.6万人,此次政策的调整,将使残疾人受益人数受益数量增加。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根据省新政,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方面,我省将受益面扩大至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将范围扩大至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的补贴;并对符合条件的在机构集中托养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

康复补贴康复补贴将受益人群从0至6周岁扩展至0至18周岁,取消了原来按家庭经济情况给予分档补助,统一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从1.2万元提高至2.4万元;并对0至6周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基本服务,增加补助年限;对残疾人自费配置人工耳蜗等辅助器具给予适当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扩面为所有持证残疾人,对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按照家庭经济情况、残疾程度等分别给予部分或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