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概念范文网>文秘>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站设备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阅读(1.83W)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

1、负责设备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编制设备大修和维修方案。

站设备管理制度(通用24篇)

2、对站内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评定,落实措施,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

3、编制审定、修订并贯彻执行有关设备方面的维修、检修、检验及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定额指标等。

4、落实设备年、季检修计划,狠抓各项修理工作和维修材料的准备。

5、验收主要设备的安装、试车、调试及检修质量,并对设备事故及时参与分析调查。

6、及时准确的上报设备报表及考核指标,并按时书写上报设备管理情况总结。

7、加强对技术、管理干部和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坚持操作、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有培训合格证,持证操作制度。

8、对引进设备、专用设备配件、备件加强管理,对专用的'润滑油组织试验管理。

9、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实行综合管理,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与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车间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抢修。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

第四条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环,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受严重影响,或由于本岗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二)在生产过程中易损件及大宗消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三)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厂房、构筑物损坏者;

(四)交通事故,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第六条设备事故分级

(一)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者;

(三)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小时及以上,二十四小时以下者。

第四章设备事故的统计与上报

第七条事故统计。事故次数、事故发生时间、影响生产时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应如实记录,正确统计。

(一)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计算一次。事故时间和修复费则要累计计算。

(二)事故时间:

1、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玻璃纤维窑炉应加上影响生产的时间。

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的时间。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机,其事故时间计算为涉及的生产设备中最长停机时间。

4、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或临时安排计划检修者,其事故时间的计算统一规定为按事故设备停机到该设备具备开机状态时之间的时间计算。

(三)设备事故损失费为事故设备修复费与减产损失费之和。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备件、材料费用一律执行采购价格,人工费按发生事故单位设备系统人员平均日工资额乘以修复设备总工时计算。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改换与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因设备事故使生产突然中断减少的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套)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为被涉及的设备减产损失之和。

第八条设备事故发生后,车间要立即报告设管部,在事故设备修复后12小时内把事故分析报告书报设管部。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抢修、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事故抢修。设备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组织抢修。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抢修。

第十条设备事故分析。事故分析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机械动力部及机动技术科组织分析。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处理。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提出处理意见,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提出处理意见,由设管部领导审批。

第六章奖励和考核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奖励有关人员:

(一)能及时发现重大设备隐患,避免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者。

(二)参加事故抢修的单位或个人,能做到迅速排除事故恢复生产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三)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或使用已批准报废的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四)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从重考核:

(一)故意曲解事故定义,压低事故等级,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者。

(三)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没有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加大事故损失;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者。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3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4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5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规范设备缺陷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缺陷分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及大面积停电者。

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尚能坚持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处理

1、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如停电处理困难时,则采取转移或限制负荷等措施,争取尽快处理。

2、重要缺陷:在发现后一般24小时内应对其进行处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内计划处理。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可列入计划处理。

4、所有缺陷在未处理好前,均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发生或扩大事故。

5、每周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处理计划,然后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发现缺陷后的登记与汇报

1、发现任何缺陷都应记入设备缺陷报告处理登记表。对当时已处理,如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也要作好记录。

2、发现主设备的紧急、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生产部门汇报。

3、对于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网公司调度室联系。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6

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2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2.1危急缺陷(ⅰ):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1.1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2.1.2 sf6气室严重漏气发出操作闭锁信号。

2.1.3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损坏的咝咝声。

2.1.4注油设备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1.5断路器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2.1.6隔离开关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以至于影响运行方式的。

2.1.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异常,开关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

2.1.8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正常,内部有爆裂声。

2.1.9充油设备大量喷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计的下限。

2.1.10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2.1.11设备接头灼热、变色。

2.1.12设备外绝缘严重放电、爬弧。

2.1.13设备外瓷质部分裂纹达总长20%。

2.1.14直流电源接地。

2.1.15房屋漏雨、雪,水滴在运行的电气设备上。

2.1.16设备的主保护不能运行。

2.1.17操作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以至于不能驱动操作设备。

2.1.18与调度联系的.通讯全部中断。

2.1.19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方面的运行参数超过极限值。

2.1.20站用电全停。

2.1.21其他严重影响设备运行、出力、安全的缺陷。

2.2严重缺陷(ⅱ):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2.2.1注油设备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

2.2.2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号或不正确发信号。

2.2.3重要设备遥信、遥测量不准确,遥控、遥调失灵。

2.2.4绝缘试验超标准。

2.2.5不能按铭牌出力运行且无批准手续。

2.2.6接地电阻不合格。

2.2.7工作、保护接地失效。

2.2.8瓷质部分有明显的破损者。

2.2.9隔离刀闸不能进行正常分、合闸操作,但不影响运行方式的。

2.2.10变电站事故照明不好用。

2.2.11其他比较严重的设备缺陷。

2.3一般缺陷(ⅲ):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3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告:

3.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3.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运维部经理(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缺陷月报应在每月2日前报到公司;

3.4对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由当值人员根据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进行登记和处理。

4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及注销:

4.1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4.2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7

1、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8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1、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够牢牢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态制定相应措施。

2、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加气站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日、周、旬、月检查点。

3、健全巡检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维修人员负责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和设备的全面运行动态。

4、信息传递与反馈。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向站长汇报,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记入检查表,并及时传递给设备维修工。设备维修工进行的设备点检、维修,要做好记录,按月汇总整理,并向技术保障部反馈。技术保障部负责把点检、维修情况记录在设备档案内。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

1、认真落实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实行综合管理,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2、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要求,正确使用维护好设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3、坚持“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密封、反腐”十二字作业法,严格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油“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的工作,支持“三级过滤”制度。保证各类设备平稳运行。

4、搞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加强技术学习,做到“四懂”(懂结构、原理、用途、性能);“三会”(会操作、维修、排除故障)。

5、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巡回检查”制度,每小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运转记录。

6、建立设备档案,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及时上报设备报表,按时汇报设备管理情况。

7、管理好设备的专用工具、器具、备件,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8、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遇有紧急情况,应按应急措施处理。冬季要做好设备的防冻防凝工作。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9

1.设备检修的项目、内容、时间、时长,检修需要的工种、工数、主要材料、配件、费用等由维修人员提前做出计划报公司主管部门审定。

2.停车检修之前,加气站要做好安全工作,在切断处加盲板,工作现场设安全标志,清理好设备内的气、液体,进行置换处理,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申报手续。

3.主要设备在大、中修后,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根据有关检修技术规程进行验收,进行空车、有负荷试车,确实达到质量标准,方可投入运行。

4. 设备在大、中修后的记录、资料、文件、验收证书,由修理部门整理、存档,并报有关部门。

5.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有关领导和主管设备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0

1. 本站的设备安全管理要按照国家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

2. 根据《规范》的标准要求,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进行检测。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维修,符合标准要求。

3. 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对站内的设备技术资料(电气设备、加油机油罐、油管道等)及建筑设计、竣工的图纸和验收报告资料要完整存档,妥善保管。

4. 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安全状态。

建立健全设备检查、维修的技术档案,对设备检修的内容予以记录、存档。

5.实行巡检制度,要经常巡检站内的设备发现故障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以确保加油站设备安全运行。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一、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尤其应注意在雨季前和雨季中的安全检查。

二、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有无损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

三、定期测试或不定期抽测电机的电流、转速、温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响。

四、经常检查配电屏的运行情况,仪表显示和灯光显示是否正常,三相电源是否平?。

五、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路线为双掷刀闸配幕电屏——1#2#小配电屏——压缩机1#2#控制屏——110kw压缩机电机。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2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再生干燥气——压缩机——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3

1.公司所有变电、配电设备、动力设施、照明电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移动或挪做它用,如确因生产检修等原因需改动或改变用途,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电工作业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电气维修安装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应有二名以上电工配合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不准单人单独进行。

3.各部门因生产需要所配置的变压器、配电柜、电动机及带金属外壳的电力开关等电气设施,应具备良好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线需单独设置,严禁将接地线接在建筑物和其它设备上。

4.电工承担全公司的电气设备维修任务,对生产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及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并经常检查各配电柜、开关柜和电机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生产区域是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防爆问题对安全生产有着重大意义,电机、电缆、配电及照明等均可能因过负荷、绝缘损坏、接触不良等原因成为混合性易燃易爆气体的引发火源,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加气站电器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用电区域防爆等级要求。

7.加气站须认真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8.电气设备及电线、电缆严禁超负荷工作。

9.用电警示标志须醒目,防护用具要完好、有效。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参照有关规程做好适时修理和报废。

11.要定期检查、测试设备、管线的导静电接地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12.在停电状态下,应使用防爆安全电筒。

13.对加气站内的电气密封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

14.每季度做一次设备有效性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入档保存。

15.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16.在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气,必要时须切断电源,待雷击过后,再正常加气。

17.设备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异味、变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反映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4

1、操作人员必须对站内设备设施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2、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必须做到设备“四不超”(不超温、不超压、不超速、不超负荷),并按技术要求及时添加润滑油。

3、设备维护必须做到“三勤一定”(勤检查、勤擦扫、勤保养、定时准确记录)。“三见”(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四不漏”(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不漏油)。

4、对加气机、压缩机等在进行维护保养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5、在清洁和检修期间使用移动照明工具的,应符合防爆要求。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拉下开关,并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

6、将设备指定给专人进行维护保养,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7、做好设备的防冻、防潮、反腐蚀工作,对备用配件要定期盘库,检测试验,使其保持战备状态,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8、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9、安全阀每年必须检验一次,且必须检验合格,并加铅封。

10、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加铅封。

11、对站内线路每月定期检查一次,配电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5

1.加气站设备安全责任人为站长。

2.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政策,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须熟悉和了解各设备及外露、隐蔽工程管线的结构、性能及工艺流程。

4.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维护设备,坚持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反腐的“十字”作业方针,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5.操作人员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四定”,即:定质、定量、定时、定人。

6.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保养。

7.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要有专人管理,做到:正确操作,及时维护保养。

8.设备与管线必须严格按照额定规程工作,绝不允许超负荷运行。

9.操作人员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对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三好”,即: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用途;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

10.操作人员须每周对场站及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洁,确保设备、管道、阀门、地面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1.操作人员须每隔一小时对低压脱水装置进行巡检,观察各压力表和温度计显示是否正常,压缩机工作是否正常,各阀门是否泄漏等。

12.每班在停机状况下,对气站压缩机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在停机状态下对加气机进行一次排污。

13. 操作人员必须在交接班时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用听、看、摸、闻等方法检查设备运行的'声音、压力、温度、润滑情况、仪表情况及设备是否有异味和泄漏。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及时停车,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在未处理之前不得盲目开车。

14.维修人员要和岗位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定期上岗检查,主动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以保证加气设备、 阀门开启、关闭灵敏有效,无泄漏,无故障运行。

15.在设备的使用中应做到“日常保养为主,专业修理为辅”。

16.专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本公司制定的“设备检查维修计划”严格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设备临时出现的故障,需要提前进行检验和维修的可按原计划提前进行。

17.新购入的专业设备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设备禁止投入使用,并责令购置部门从速退货。

18.每台设备均须有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技术档案,维修记录,运行记录。

19.加强巡回检查,做好各项记录,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本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20.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消除隐患,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本班设备运行和操作记录,如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汇报,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6

一、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六个月检修一次,每二年年大修一次。

二、检维修前的准备

1、凡检维修的工作,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修,均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编制出检维修方案,检维修安全措施,签订检维修责任书。

2、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建立检维修负责人。站长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技术员负具体责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检维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设备检维修作业如需特种作业需办理相关审批。

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5、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采取惰性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

6、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

(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

四、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五、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设备管道的检维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设专人负责。

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站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站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根据加油加气站生产工艺特点,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

六、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3、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7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8

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第一条目的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9

为了分局办公设备正常的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桌椅、文件柜等。

二、办公设备日常使用和保养

1、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指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2、固定资产管理员对办公设备保养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3、办公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自行修理的,设备使用人应填写设备维修单,经分x长签字后,交固定资产管理员实施。

5、所有公用办公设备由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5、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违规使用办公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三、办公设备分类管理

1、电脑的使用管理

实行专人专管。使用人负责日常操作,非本设备使用人员不得随意使用。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使用电脑玩游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u盘,防止病毒入侵。严禁私自拷贝、泄露涉及分局有关涉密的文件资料。任何人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私人电脑。

2、电话的使用管理

电话由各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并控制使用。通话应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占线、浪费资金。禁止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3、打印机、复印机的管理

个人所配打印机由使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公用复印机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

为确保复印机的`安全运转,每一天开机的时间不宜过长。

打印或者复印完成后,必须及时取走文件,防止失密。

4、传真机使用管理

传真机当日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

不得使用传真传送个人资料,机密文件需经领导批准。

每一天下班后,传真设置成自动接收,防止遗漏重要文件。

四、其他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专管专用,所有办公设备都要指定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必须经设备设备负责人同意。

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养护,以免老化影响使用。

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员的过失造成丢失,要追究职责。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0

1.日检

(1)检查各紧固件的螺栓、弹簧垫是否紧固齐全。

(2)检查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开关等声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

(3)检查处理电缆接线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问题。

(4)检查信号照明系统的性能及电缆接线情况,符合完好标准和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5)检查维护采煤机电缆和电缆夹板以及底槽电缆,不得有电缆吃劲、受力和从底槽挤出。

(6)检查试验馈电开关、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的漏电、过流、接地三大保护灵敏、可靠、齐全,并有试验记录。

(7)每班必须做一次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记录,并做好记录。

(8)检查备用电气设备是否达到完好状态。

(9)清扫设备,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2.周检

(1)检查电动机的'接线柱是否紧固,有无烧伤痕迹。

(2)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状况,并做好记录。

(3)检查各控制设备腔内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烧伤痕迹,更换损坏元件,并做好记录。

(4)检查各种设备元件和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和挤坏现象。

(5)检查采煤机电动机电控箱各种元器件工作状况,螺栓松动受潮锈蚀等现象。

(6)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月检

(1)检查各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电缆插销、防爆面清洁度,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除锈除油。

(2)测量电动机、开关、变压器绝缘电阻值,对继电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整定。

(3)测量低压网络对绝缘电阻值,更换绝缘程度和轴承损坏严重的电机。

(4)电动机轴承注油一月一次。

(5)检查移动变电站高、低压侧各接线极以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烧痕、更换损坏元件。

(6)根据工作面推进度,外移移动变电站、泵站开关列车,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1

1. 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烧结厂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综合办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机动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机动科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 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 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

5. 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 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1、炼铁安全合格班组验收考评标准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2

1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

1.1风电场落实重大反事故措施的有关要求,落实上级公司下达的各项反措要求,无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缺陷。

1.2风电场内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其中一级设备应达到90%以上;年设备缺陷消除率:危急、严重缺陷100%,一般缺陷为80%以上。

1.3风电场应有两个独立的所用电源(包括一主一备或两组互备方式),所内直流电源可靠,电压和容量符合直流运行规程的规定。二次设备的防寒和降温装置应保证正常可靠运行。

1.4充油充气设备及液压、气动机构渗漏率应不超过1%。

1.5风电场内所有一次设备均应建立设备台帐,一次设备及保护、控制等二次设备的出厂说明书、交接及正常试验数据、图纸齐全、有效,并与现场实物相符。

1.6防误闭锁装置应齐全有效,并处于良好状态,安装率、投运率和完好率应为100%。解锁钥匙应按规定进行封存,并按有关上级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2设备检修、试验周期的管理制度

2.1风电场设备检修、试验周期应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规定执行。

2.2检修、试验周期若不能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必须制订由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3.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或存在达不到一级设备条件的缺陷,叫做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为3大类:

⑴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和火灾等事故。

⑵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⑶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3.2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应立即上报。危急缺陷要立即进行处理,严重缺陷应视具体情况尽快处理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3.3运行单位领导应每周检查一次所辖风电场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对本所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做到心中有数,对未消除的缺陷要加强巡视,并督促尽快处理。

3.4加强缺陷管理,规范缺陷记录簿的填写,严格执行缺陷单和传递制度,缺陷单由运行单位——生产管理部门——检修单位——运行单位,实行缺陷的闭环管理。危急缺陷立即处理不需后补缺陷单。

3.5风电场运行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统一管理,其职责为:

⑴督促各风电场贯彻执行本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⑵及时掌握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

⑶每年对本单位设备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产生的规律、原因、特点,提出年度反事故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下达。

3.6运行和检修单位均应设有专人管理缺陷,其职责为:

⑴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管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和缺陷的处理情况。

⑵建立必要的台帐、图表资料,对设备缺陷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对每个缺陷都有处理意见和措施。

4设备标志的管理制度

4.1运行设备必须具有标志牌。设备标志参照《中电投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及有关规定、标准。

4.2运行中的所有一、二次设备本身、分线箱、操作开关、仪表、按钮、指示灯、熔丝、开关、刀闸、端子排、电缆(包括电缆重要的转角处)等均应有清楚、合格的标志牌。

4.3各间隔的进出线处、母线门型构架安装相位牌,变压器套管应有相位标志,主变风冷、铁芯及夹件接地刀闸等附属设施应有标志。

4.4一次运行设备标志应齐全、正确、清晰、规范,应使用双重名称。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控制屏(柜)前后屏楣均应标明屏的名称。屏面和屏内设备、控制开关和保护压板等采用统一的专用或打印的标签(大小规格化、布设位置统一化)。

4.5同一风电场电缆牌、端子的样式、距地(底)面高度标准统一,端子护套、端子排一般应为打印标志并统一,电缆穿过墙、楼板前后应有标志牌。

4.6保护屏、远动屏、交直流屏、电度表屏等屏面上重要的操作把手、按钮、压板标志使用专用标志(不允许手写),其标注情况与压板图对应,不使用的压板由维护单位拆除保存。

4.7停运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在前后屏楣贴上“已停运”标志,未投入运行的屏悬挂“未投运”标牌。风电场闲置的设备应将运行标志拆除。模拟图板上的.主接线图要与实际相符,模拟图板上闲置间隔、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5变电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5.1设备评级办法

⑴设备评级工作是加强设备管理,掌握和分析设备运行状况的一项有效措施。通过设备评级工作,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和鉴定,及时消除缺陷,使设备经常保持在无缺陷状况下运行,以保证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⑵设备评级工作应科学、准确,由运行单位组织进行,评级结果进行汇总后,上报公司运行部门审核确定。公司将评级结果和三级设备的主要缺陷上级公司的有关部门。

⑶变电设备每季度评级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级,建立评级记录,计算出设备完好率、一级设备率指标,并提出设备升级规划。

⑷变电设备按完好程度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与全部设备之比值称为“设备完好率”,一级设备与全部设备比值为“一级设备率”(以百分数表示)。

一级设备率=(一级设备单元数/设备单元总数)×100%

设备完好率=[(设备单元总数-三级设备单元数)/设备单元总数] ×100%

⑸设备评级要综合衡量,以单元内各设备总的技术状况为准,如一个单元内的主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一、二级者,应评为二级,同时有二、三级者,应评为三级。

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自动化设备评级还应结合其专业管理规定进行。

5.2设备评级的单元划分:

⑴主变压器(包括附属设备)每台作为一个单元,包括变压器、刀闸、中性点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

⑵主变压器一次间隔为一个单元,包括开关、电流互感器、刀闸、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

⑶主变压器二次间隔为一个单元,包括开关、电流互感器、刀闸、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

⑷所用变压器为一个单元,包括变压器、开关、刀闸、熔断器、避雷器、连接设备、电缆及所用盘等;

⑸无功补偿设备(电容器、并联电抗器、静止无功补偿装置等)每台(组)及其连接设备作为一个单元,包括其附属设备如开关、刀闸、熔丝、串联电抗器、放电线圈、电压(电流)互感器及构架等;

⑹每条(段)母线作为一个单元,包括母线、刀闸、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及构架等;

⑺每条线路作为一个单元,包括开关、电流(压)互感器、刀闸、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

⑻每台消弧线圈(包括刀闸及示警装置)为一个单元;

⑼防误装置为一个单元,包括模拟图板、系统主机、锁具、电脑钥匙等;

⑽风电场防雷接地作为一个单元,包括风电场内避雷针和接地网等;

⑾所内土建设施作为一个单元,包括消防、照明设备等;

⑿直流电源作为一个单元,包括蓄电池、直流配电盘等;

⒀每套通讯设备作为一个单元;

⒁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评级以每一被保护设备(如线路、母线、变压器等)所配备的装置为一个单元;

⒂远动装置以每个风电场所设备为一个单元;

5.3设备评级标准

设备的评级标准见附录c《风电场设备评级标准》。

6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6.1要根据设备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制定风电场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6.2要按照有关的技术规程、标准要求,定期对一、二次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和轮换。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3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定期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2、废气治理和排放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应设立管理台帐。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附件: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