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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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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大约在十多年前罢,绍兴城中以前盛传过一个名医的故事。他出诊一次是一元四角,急诊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5篇)

有一次,一家城外的闺女生急病,来请他,因为他其实已经阔的不耐烦,便非一百元不去,他们只好依他,到他家以后,只是草草了事,随便看看,开了药方,就拿着一百元就走。那病家似乎很有钱,第二天又来请他,只见主人笑脸相迎,,道,昨晚吃了先生的药好多了,所以请你来复诊一下。仍旧引到房里,老妈子便将病人的手拉出帐外来,他一看冷冰冰的手,于是医生点了点头,我明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凭票付银元一百元,正下方是署名,画押。。”

“先生,这病看起来不轻呀!用药还得重一点罢。”主人在背后说。先生看出来他家很有钱就用败唛皮丸,老妈子问:“有什么用吗”先生之后说:”这可是仙药呀!要是没有你家这么严重,我就不会把我家祖传药方给你家呢说明你父亲的病十分严重,我跟你呀,有一回陈莲和先生说:“点在舌上,我想必须能见效。因为舌乃心之灵苗,这钱也并不贵,只要两块钱一盒。”我父亲沉思了会,摇摇头。我这样用药还会不见效。有一回陈莲河先生又说:“我想,我想,能够请先生看一看有什么冤衍……医能医病,不能医愈。对不对自然这也是前世的事了。

父亲沉思一会,摇摇头。

我明白父亲的病情他自我明白,用什么药业不会治好他的病的。

我是想让父亲能活的长久些,可是父亲又心疼钱,只要请来了衍太太,她是精通礼节的一个妇人,我们不就应空手着,于是给他换衣服,又将纸锭和一种什么《高王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手里,不一会儿父亲的手就顺畅了。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2

鲁迅的童年之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能拾起来,在那里其中有一朵花,虽然不是姹紫嫣红,但它却让我感触颇深。这朵花就是《父亲的病》。

文章回忆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那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和草菅人命的实质。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固步自封呢正如曾国藩在《原才》中的两句诗“风俗之原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和“风俗之于人心也,始乎微而终不可御者也。”如果这两位“名医”就是《原才》中的“一,二人”那么中国更是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如握一管如椽之笔,蘸那满腔心血,将守旧势力骂得入骨三分。正如郁达夫形容鲁迅的文字:“鲁迅的文体简练得像一把匕首能以寸铁杀人,一刀见血。重要之点,抓住之后,只消两言三语就能够把主题道破。”

这篇文章更是提醒我们,当下应刻苦学习,提升素养,不断进取发展,使我们伟大的民族摆脱愚昧,繁荣富强,这才是我们交的最好的一份读后感!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3

重新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寻着之前读到的文章内容,在一张精致的书签停留的地方,开始了今天要读的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确实先生杂文中的典型代表,读过这篇文章,便能更好的理解先生当初为何选择弃医从文,能感觉到先生那种以笔作枪的犀利!

文章着实具有鲁迅先生的特点。文章的开头先从各路“神医”说起,那些神医的故弄玄虚,草菅人命给先生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但是这些回忆总归和先生自己关系不大的,但是先生的父亲得了胀气病后,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这便是真情实感的流露了。先生以其父亲的病穿线其中,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的过程,从他们的治病救人的态度,以及那些故弄玄虚的药引。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文中便讲述了鲁迅先生在年轻时,父亲患了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于是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的“神医”来诊断。开了不少方,甚至提出许多令人无法想象的药引,如:一对原配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有了这些本该出奇效的药引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得很滋润。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刻画了当时那个年代庸医的无能以及社会的黑暗。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另大家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医病只为钱财而不顾医德。

读后也暗暗佩服鲁迅的文笔,表面上冷静地叙述了事件的始末,却暗念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妙讽刺,其实鲁迅先生批判的又何止是那些庸医,先生更加深刻批判的是当时的畸形社会!那时的社会就如同先生的父亲一样病得很重。先生对于庸医的批判其实就是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通过这篇文章,或许我更能理解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了,比起生病,严重的就更是精神上的疾病。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4

《父亲的病》这篇散文我读过几遍,在不同时刻总有不同的见解。

因为庸医的误诊,父亲的病越来越重,最后不治身亡。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病》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

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

而鲁迅用讽刺的笔调写了庸医误人。以两个“名医”的药引一个比一个独特,表现了某些中医的故作高深,通过他们的相继借故辞去,表明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通过家庭的变故表达了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在感叹中让人体会人生的伤悲。

在现代,虽没有了那时封建的中医思想及怪异的“药”来故弄玄虚,但庸医和名医的字眼不断出现在我们眼前,“以药养医”的故事仍然不断在上演。

以药养医是医院将药品加价后卖给消费者,在医疗服务价格受物价局制约的情况下,不得不通过药品销售维持医院运行。而虽说要在20_年前解决这问题,但直到现在,也有一群人付不起医疗费而“停诊”。

去看病,天价的药费、检测费,名医,我们不是李嘉诚。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5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在学习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等文章后,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被他它们深厚的寓意所折服。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这篇《父亲的病》。

文章主要讲述了父亲生病后,鲁迅先生请来城中“最好”的医生为父亲治病,可治了没多久,这位医生便把事情推到了另一位“名医”身上。他们治病的方法同样新奇,治病的药引同样奇特,可是他们治病的的结果却同样失败。这不仅让先生对医生的情感从敬佩变为厌恶,也让先生的父亲经过几年的折腾后,还是离去了。读完文章后,我对医生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医生原本是救死扶伤的职业,可有些人就以医生为名,坑蒙拐骗。不仅治不了人,严重的,还让他人丢失了生命,就像文中的两位庸医一样。他们是没有职业道德的(或许这根本就不是他们的职业),也是没有思想道德的。他们不尊重生命,通过他人的生命获得财富,真算得上是“谋财害命”!之所以感触很深,是因为我的父亲最近也在生病,可我父亲受到的待遇与文章中,先生的父亲的遭遇完全不同。父亲的胃病已经是老毛病了,可那天痛得厉害就去了医院。医院立刻安排了床位,连夜把正在休假的专科医生联系来给父亲急诊。那位老中医老练地望、闻、问、切,不一会儿找到了原因,就下了医嘱。这这那那总共只用了半小时。当父亲躺到病床上时,脸上早已没了前些时候的痛苦,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日后医院的照顾更是十分周到,早晨七点半准时查房,中午可口的佳肴端到床前,深夜无论几时医生护士都能随叫随到。这样贴心的服务让我们感动不已。

晚上陪父亲散步时,突然想到,若先生的父亲处在我们这个时代,如果那时就有这样好的惠民政策,和这样健全的医疗体系,这样成熟的党,说不定老人家还能多享几十年的天伦之乐呢!新时期的我们在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着,不仅要把自己发展好,也要励志感谢社会,报效祖国,成为一名好公民,亲近社会,服务国家!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今日我读了《父亲的病》身有所感。

故事中,文中的“我”――鲁迅,他的父亲得了一种名为水肿的病。鲁迅找了一名“名医”――陈莲河,并花了大价钱让他来看病,而他的药引再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还十分难找,大家都没见过。可是鲁迅还是都找齐了,找齐后,陈莲河又让鲁迅买他的灵丹,竟要两块,这在鲁迅当年是一笔巨款。之后,陈莲河出的药都没有用了,鲁迅也不再跟陈莲河周旋了。鲁迅的父亲立刻就要去世了,而衍太太却让他大叫父亲,鲁迅只好叫让父亲不得安祥离去。这件事使鲁迅一生十分后悔认为这是他最大的错误。

所以我认为社会都有一种心病。先说陈莲河吧。陈莲河医术并不高超,医德也十分差,他的药引十分稀有,明显是想要拖时间误诊,找到药引后却来不及救人,而他却得到了钱,并且他说话悬乎,装神弄鬼,弄虚作假,也很迷信,很容易误导他人骗到钱,所以在他眼中钱是胜过人命的。还有个人是错的,那就是衍太太,他太迷信了,不让鲁迅父亲安息。大家也因为迷信相信陈莲河。

所以,这是社会的病。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8

生病,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有的能妙手回春,有的却无力回天。而医生,是决定我们生与死的关键人物。

《父亲的病》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之一,它讲述了鲁迅父亲生病期间,两个江湖庸医为了自我的钱财、名利,进而延误救治,把其治死的故事。这件事,成了鲁迅先生永远的痛,以至于专门拟文鞭笞。

印象中,医生是白衣天使,是充满威严与力量的存在。可是,在鲁迅笔下,医生们不救人反害人的形象赫然而出,使人心寒。医生把救命药丸的价钱与所谓的“出诊费”一抬再抬,让穷人们无法“看好病,吃好药”,甚至有人所以而永远离开这个完美的世界――那些医生还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样的医生根本不是在治病救人,而是在杀人!这是怎样的一个社会,这是怎样的一群人!

当今社会,这种情景不但继续存在,并且还出现了“升级版”。

“进了医院别想跑,一百两百算最少,五百六百不算高,一千两千也别恼;若是你往床上倒,钞票越看越嫌少;毛病身上找一找,肚子里面扫一扫;五千完事运气好,一万出院事还小;啥药值钱开啥药,反正病人有医保;三万四万全消费,五万六万照样掏;如今医院更周到,没个十万死不了!”原先在网上看到这个段子,我还觉得有点夸张,觉得不太可能。直到叔叔前阵子跟我讲述他的亲身经历,我才明白这一切都不假,都随时可能在你身上发生。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9

《父亲的病》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看标题时内心本以为是只写出鲁迅对他父亲的悔恨,可鲁迅写的“病”不只是对于他的父亲更是对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迷信。

文中最终的‘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写出鲁迅为下文的懊悔埋下了更深的伏笔,但若少年时的鲁迅没有叫唤他的父亲,让他的父亲拥有片刻的宁静的话也会改变鲁迅的一生。

再来看看“名医”陈莲河,他只用抓住人们心中的一丝期望和人们心中的不死渴念,便会开始无限的利用。一开始他是以一个出诊的方式来无限的诈取金钱,再一来不知不沉中又将误命的事倒扣在少年时的鲁迅的头上,又唤来了一个衍太太来误导少年时的鲁迅。这一来误会了全部。

用我的语言来说就是:陈莲河只用抓信人们的心里和思维就能够干出一场“完美的‘犯罪’”。

鲁迅知所以要写出《父亲的病》是为让人走出迷信,不再让陷入‘犯罪’了让人们清醒,让社会清醒。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奇风岁月》是一部完成于1991年的美国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叫罗伯特麦卡蒙。

《奇风岁月》是一本“有重量”的书,因为这本书不但长达600多页,而且20xx年,永远是amazon书店世上评价最高的不朽传奇。20xx年,永远100%五颗星的完美口碑。被全美图书馆员票选“有史以来最好看的100本书”,二十年best of the best。可见它对人的影响力是有多深。

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在一个小镇——奇风镇。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主人公 科里陪着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科里的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汽车里有一个男人被手铐铐在方向盘上,那个男人上身没有穿衣服,皮肤冰冷惨白。他一头金发剪得很短,眼睛紧闭,眼眶四周都是淤青,满脸浮肿而且扭曲变形,显然受过凌虐。那个男子的脖子上还缠着一条细细的像是钢琴弦的铁丝,缠得很紧,铁丝深深陷进脖子里,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

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但湖底的一幕还是纠缠着爸爸,精神濒临崩溃。一根绿色的羽毛成了科里手中唯一的线索……

虽然这也是一本悬疑小说,但它更是一本充满思想气息的少年冒险故事。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这本书让很多厌倦看书的学生变成是书如命的书虫,

这本推理小说真的很了不起。

一开始读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枯燥,但是我还是耐着性子读下去。后来,当我读到第四部《严冬的真相》之后,就发现自己就在其中,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后来,案件解决了,却给科里的爸爸造成了伤害,让他对人生对世界的态度和感知更加深刻。

但是书中的每一处无不表现出了奇风镇的世界,生命的真相,人生的善与恶,生与死的意义。

这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籍,它唤醒了每个读者心中的少年梦。奇风镇,一个有魔力的地方,我相信,只要你读过《奇风岁月》,你就一定会深深喜欢上它的!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合上厚厚的《苏东坡传》,心中感慨万端,种种杂绪像被书页搅动的灰尘萦绕着我,我开始思考人生,思考命运。

世界瞬息万变,人不过是沧海一粟,那么既然渺小,就无需去争夺,去奔波劳碌,争取虚幻的浮名。同时,人生在世一趟也不容易,不要让这珍贵的生命做了_诈小人,受人唾骂。做本真的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所谓“草木有本心,何须美人折”,更何况人呢?

纵观苏东坡的一生,是坚持自我的一生。林语堂称她为“大自然的顽童”,我认为很贴切,儿童最真,率性而为,而“顽”又带着倔,正是这股率性和倔劲,让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能拥有一颗快乐、平静的心。他的政治生涯在新党与旧党斗争、政权的更迭中起起落落,于他是可悲的,他像是被装在木箱里,抛到海上,随海浪起起伏伏,官场似海,他的性格决定了必然被抛之于浪尖上,是他的正直、他的直言、他的调侃讽刺,让政敌们掀起了一浪又一浪。

我想,从来没有人外方贬谪的足迹有遍布这么广的,也从来没有人在贬谪期间过得这么安然恬淡的,连政敌都嫉妒了。我觉得除了耳熟能详的儒释道完美融合的原因之外,还有几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第一,是文学的支持,在穷乡僻壤,写作是他的重要内容,有诗、有词、有信件、有墓志铭、有经典注疏,这时,他写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功用目的了,而是完全抒发本心,所以他的成就才更大。当文学回到了写本心的位置,才有了不朽的价值。第二,是众多的朋友,苏东坡有很多交往一生的朋友,每到一个地方,也广交朋友,寻访奇人异士,他对朋友倾心相待,信任有加,好多引为知己。

他像一株散发着特殊气质的君子兰,吸引着三教九流的朋友,就像他自己说的“我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记得国中看到一句话,谓之“人不痴,不可与之交”,大概有痴气的人一旦与之相交,便可长久。这些朋友给予苏东坡极大的精神安慰和鼓励。第三,则是情趣广泛,脑中总有这么一个印象。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当初读书,并不知道读书的重要,只是平来无事,自己想找点事做,才拿起书,以解自己心中的忧愁,寻求一种心理上的满足。这一切都是心中的自尊支撑着。但在默默成长中,在痛苦与烦恼的冲击下,逐渐厌倦了心理上的浅薄的满足,是书这无声的挚友使我明白,读书时为了自己获得更多的知识。在探险中,不断提高自己,丰富自己的知识。

我最喜欢夜深人静,没有喧杂的声音,自己独自遨游书的海洋,到书中做孤独的跋涉者。细细地品味书中的乐趣。读三毛的洒脱、豁达的人生;读朱自清那充满深刻道理的散文;读高尔基的人生体验;读吴承恩的神话世界……还可以再书中旅行,跟着鲁迅去看社戏,跟着鲁滨逊去航海,跟着海伦尽情地享受三天的光明。

从卡通画到童话,又到神话,接着是传说,而又真正的读到了名著,一点点在改变着,津津有味嚼文化大餐,感受散发的书香,使我耳目一新,颇有成就感。

一本好书拿在手中,你会不觉地被它吸引,难以割舍,于是全神贯注,一门心思的阅读。随着一页一页地翻过,书的妙味同它的悲欢离合相照应,别是一般滋味。虽难为人理解,却能自得其乐,古时候所谓“书痴”也该是如此吧!

读书是要专心致志!心烦意乱读不进书。古人读书不受干扰,可现如今安静已逝去。可是,我们要在时间中寻找读书的影子,不能让阅读与古人一起远去。只要我们有心,完全可以忙中偷闲,而不必非等到有许多时间才去领略读书滋味。只要用心,一样可以品味书中的深蕴,当你进一步了解书,那心境,同样令你无所止从,与书沉浮,此间滋味,也只有读书者才能领会。

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我选择读书。眼前诗人一起吟诵。可以和李白说几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和李煜说几句“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在书中可以感受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意境,在书中,有失“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自信。

读书时,抛掉烦恼,使我拥有了一片宁静的心境,随书中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痛苦而痛苦,使自己了解世间的情缘。

读书已成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寻找那属于自己的一本书。唯有书,才是寄放自己灵魂的乐园。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父亲的病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俄国的盲诗人爱罗先珂⑵君带了他那六弦琴到北京之后不久,便向我诉苦说:“寂寞呀,寂寞呀,在沙漠上似的寂寞呀!”

这应该是真实的,但在我却未曾感得;我住得久了,“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只以为很是嚷嚷罢了。然而我之所谓嚷嚷,或者也就是他之所谓寂寞罢。

我可是觉得在北京仿佛没有春和秋。老于北京的人说,地气北转了,这里在先是没有这么和暖。只是我总以为没有春和秋;冬末和夏初衔接起来,夏才去,冬又开始了。

一日就是这冬末夏初的时候,而且是夜间,我偶而得了闲暇,去访问爱罗先珂君。他一向寓在仲密君的家里;这时一家的人都睡了觉了,天下很安静。他独自靠在自己的卧榻上,很高的眉棱在金黄色的长发之间微蹙了,是在想他旧游之地的缅甸,缅甸的夏夜。“这样的夜间,”他说,“在缅甸是遍地是音乐。房里,草间,树上,都有昆虫吟叫,各种声音,成为合奏,很神奇。其间时时夹着蛇鸣:‘嘶嘶!’可是也与虫声相和协……”他沉思了,似乎想要追想起那时的情景来。

我开不得口。这样奇妙的音乐,我在北京确乎未曾听到过,所以即使如何爱国,也辩护不得,因为他虽然目无所见,耳朵是没有聋的。

“北京却连蛙鸣也没有……”他又叹息说。

“蛙鸣是有的!”这叹息,却使我勇猛起来了,于是抗议说,“到夏天,大雨之后,你便能听到许多虾蟆叫,那是都在沟里面的,因为北京到处都有沟。”

“哦……”

过了几天,我的话居然证实了,因为爱罗先珂君已经买到了十几个科斗子。他买来便放在他窗外的院子中央的小池里。那池的长有三尺,宽有二尺,是仲密所掘,以种荷花的荷池。从这荷池里,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养出半朵荷花来,然而养虾蟆却实在是一个极合式的处所。科斗成群结队的在水里面游泳;爱罗先珂君也常常踱来访他们。有时候,孩子告诉他说,“爱罗先珂先生,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哦!”

然而养成池沼的音乐家却只是爱罗先珂君的一件事。他是向来主张自食其力的,常说女人可以畜牧,男人就应该种田。所以遇到很熟的友人,他便要劝诱他就在院子里种白菜;也屡次对仲密夫人劝告,劝伊养蜂,养鸡,养猪,养牛,养骆驼。后来仲密家果然有了许多小鸡,满院飞跑,啄完了铺地锦的嫩叶,大约也许就是这劝告的结果了。

从此卖小鸡的乡下人也时常来,来一回便买几只,因为小鸡是容易积食,发痧,很难得长寿的;而且有一匹还成了爱罗先珂君在北京所作唯一的小说《小鸡的悲剧》⑷里的主人公。有一天的上午,那乡下人竟意外的带了小鸭来了,咻咻的叫着;但是仲密夫人说不要。爱罗先珂君也跑出来,他们就放一个在他两手里,而小鸭便在他两手里咻咻的叫。他以为这也很可爱,于是又不能不买了,一共买了四个,每个八十文。

小鸭也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放在地上,便蹒跚的走,互相招呼,总是在一处。大家都说好,明天去买泥鳅来喂他们罢。爱罗先珂君说,“这钱也可以归我出的。”

他于是教书去了;大家也走散。不一会,仲密夫人拿冷饭来喂他们时,,在远处已听得泼水的声音,跑到一看,原来那四个小鸭都在荷池里洗澡了,而且还翻筋斗,吃东西呢。等到拦他们上了岸,全池已经是浑水,过了半天,澄清了,只见泥里露出几条细藕来;而且再也寻不出一个已经生了脚的科斗了。

“伊和希珂先,没有了,虾蟆的儿子。”傍晚时候,孩子们一见他回来,最小的一个便赶紧说。

“唔,虾蟆?”

仲密夫人也出来了,报告了小鸭吃完科斗的故事。

“唉,唉!……”他说。

待到小鸭褪了黄毛,爱罗先珂君却忽而渴念着他的“俄罗斯母亲”⑸了,便匆匆的向赤塔去。

待到四处蛙鸣的时候,小鸭也已经长成,两个白的,两个花的,而且不复咻咻的叫,都是“鸭鸭”的叫了。荷花池也早已容不下他们盘桓了,幸而仲密的住家的地势是很低的,夏雨一降,院子里满积了水,他们便欣欣然,游水,钻水,拍翅子,“鸭鸭”的叫。

现在又从夏末交了冬初,而爱罗先珂君还是绝无消息,不知道究竟在那里了。

只有四个鸭,却还在沙漠上“鸭鸭”的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