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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精选30篇)

读书心得体会 阅读(1.27W)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精选30篇)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3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4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5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6

根据《世说新语·文学篇》的记载,古人自身所营造的浓厚的学习氛围却是真的让后人为之惭愧不已。文人为了探讨学术知识,竞相辩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这种胸襟和气度也是后人鞭长莫及的,然而,这种涵养却是我们现在做研究和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精神,只有在互相努力地前提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让各自的研究做到飞跃性提升,也为我国强国之路的发展,伏下强有力的一笔。

未及弱冠的王弼前往吏部尚书何晏所设宴请有名望的宾客宴会,何晏把客人谈论最精彩的部分告诉他,并问道:“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我认为这个道理讲的很对,还可以提出质疑吗?)面对前辈,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王弼依然提出质疑,然而在座宾客无人能对答,王弼自问自答,反复论辩多次。何晏并没有因为王弼的出色而大怒,王弼也博得了在座的钦佩和敬仰。可以说王弼的行为在现在看来就是出尽风头惹人嫉妒的情景,而何晏等老一辈的文人却并没有因此排斥王弼,而是忘记年龄,虚心学习,可以说这种思想将有利于更好的促进学术的进步,也更有利于培养新的文化传承者,这样的胸襟和气度,这样让人折服的学术气息,让人向往,更应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深思。

太尉王夷甫见阮宣子时问道:“老子、庄子与儒家的教化有什么异同?”回答说:“将无同?”太尉很满意,便任命他为掾官,世人称他为“三语援”。而卫玠嘲笑他说:“一个字就可以调用了,为何用三字!”宣子说:“只要是众望所归,也可以不说话而调用,一个字都是多余的。”于是两个人成为了朋友。宣子没有因为卫玠的嘲笑而恼怒,而是用巧妙地语言说服了卫玠,两人在这一问题上进行学术性探讨,并没有个人恩怨的纠纷,也更加体现了文人的学术氛围和宽容的学术胸怀,这一点是尤为可贵的。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7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20xx 学会感恩,与爱同行 感恩节活动方案及文案)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汤锔芯醪坏阶髡叩耐?榛蛘弑?撸?吹故悄侵殖銎娴睦渚踩枚琳叩乃枷胨烈夥⒒樱?我獬鄢摇?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8

这个暑假我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外国小说,让我感触深刻的是书中的女主角安妮,她是一个开朗、活泼、聪明、坚强……与一身的优秀女孩子,书中写了她从孤儿院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后,住在绿山墙农舍的一段成长经历。故事感人肺腑,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安妮在生下来3个月的时候,因父母病逝了,从小变成了孤儿,在她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前,安妮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可就是在这样的逆境中,安妮依然保持着她一向乐观开朗和幻想的特性,用她特有的幻想来抚平生活的坎坷与磨难,最后乐观、自信、善良的安妮用真情和努力赢得大家的喜爱和接纳,马修理更是加倍喜欢安妮,马瑞拉也把她当做自己的孩子,她们一家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安妮在绿山墙农舍收获了太多的幸福与快乐,在这里她与黛安娜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俩人形影不离,与马修和马瑞拉朝夕相处,给了安妮家的温暖与幸福,还有她敬佩喜爱的斯蒂希老师给她传授了知识和智慧,还有平易近人的牧师阿兰夫人,连生性古板又挑剔的黛安娜祖母约瑟芬,也最终被安妮的诚恳和善良打动,也喜欢上了安妮,而且还给了安妮许多关怀和帮助,在学习上安妮很刻苦,勇攀高峰,在生活上她对朋友同学给予了关怀和友爱,对长辈尊敬、礼貌,对养育她的马修和马瑞拉始终怀着感恩之情不忘,最后安妮长成了大姑娘,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名牌大学,但为了马瑞拉,为了绿山墙农舍,她毅然放弃了,留在安维利教书,陪伴着马瑞拉,而且她还收获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基尔博特。

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绿山墙的安妮》我好喜欢你!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9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请保留此标记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0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拥有了爱。我们也许是王室贵族,过着精致奢华的生活;也许我们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过着平凡的日子。但不变的,是家人的爱与关怀。从小到大,我见过多次父母的背影,但每一次的感触都不同。我在长大,他们在衰老,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时间如流水,一去不返。有时一个人在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们来,是否,我们正在看着同一片天空,同时想着彼此。

正如龙应台所说的,我和他们的缘分,是注定的。我们会目送着彼此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他的身影从大到小,从清晰到模糊,在彻底的消失在眼帘中,不再出现。

我们相见又相离,却很默契的,将思念融入在目送里,尽管分分合合,而那份爱却在时间的熬煮中越煮越浓,回味悠远千里飘香。

还记得上国小的时候,我挎着一个小小的书包,不停的回望着人潮后的父亲。我还记得他离开时的背影,微微的关怀中却带着舍不得。那时他的背影很高大,靠在他的背上,就仿佛枕到了全世界。他的背很温暖,很宽大,给予人一种可以放下心的安全感。

可是长大了,家越来越远,可以相见的时间越来越少。在那为数不多的相见里,我知道爱并没有消散,而是愈久愈浓。

还记得一次周末放假,父亲千里迢迢的到绵阳看我。那天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他送我回学校,我竟不知时间居然这么短暂,相见几时又要分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是强忍着不让它掉下。而在我走进校门时,悄悄地回过头去看父亲,却惊诧的发现,他望着我的背影在悄悄地抹泪。

我的泪再也抑制不住,是断了线的珍珠般滚落。父亲是个不爱言谈的人,其实他无声的守护,就是他对我爱的表达。在那一瞬间,我想过,要冲出去拥抱他。可是那仅有的矜持却让我深深地停止了我的脚步。我正在校门内,看着他的背影,目送着他渐行渐远。

如今,我已经长大,而那些小时候经常说的话,却在年龄的增长中变得越来越羞于说出口。我们父女俩,有时只是沉默着望着彼此的眼睛,最后又默默地离开。

也记得有一次周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求是和父亲看一部电影。我打开了那部当前最热的电影——《摔跤吧,爸爸》。巨大的屏幕在巨大的电影院里面闪着,里面的情节却让我的眼泪一次又一次的落下。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坐在我旁边的父亲,我偷偷的侧过脸去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眶里含着晶莹的泪花。

爱其实很容易表达,而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我读出了父亲对我深深的关怀。不是那样的轰轰烈烈,虽然平凡,虽然可以让人不轻易间忽视,但是它含着爱的味道,有着沉重的分量。爱就像埋于树根的酒,会随着时间的推远,变得越来越醇厚,香味溢出地表,弥漫于树周围,散发至空气中,回荡着悠长的浓香。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1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xx字。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2

这篇童话述说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在一个雪天里没有卖出一盒火柴,回去怕被父亲责备,只能孤苦伶仃的一直呆在街上,此时正值大雪纷飞,大家都在家里过年,不时还能从远处传来一些爆竹的声响,可小女孩不能回家,因为家里还等着她赚的钱过年,眼看没有人来,又因为寒风劲吹,她就躲在了一面墙角,好躲避寒风,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她点燃了一根火柴,也许是饿坏了,她仿佛看见了墙是透明的,里面有好多好多好吃的东西,一只烧鹅向她走来,她刚想伸手去拿,可是火柴熄灭了,什么也消失了,于是,她又划了根火柴,这一次她看见了火炉,她刚要伸出脚来取暖时,火柴又熄灭了,接着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看见了奶奶,她怕火柴再次熄灭,就点燃了所有的火柴,她想让奶奶把她带走。

第二天,人们在街边的墙角看见了她,她已经死了,死时脸上还带着微笑,谁也不知道她在昨晚看见了什么美丽的东西。

这个故事很凄凉,小女孩多少希望温暖、幸福的生活,可是她什么也没有,甚至连最起码的取暖都做不到,还要外出赚钱,虽然环境非常恶劣,但我看到了小女孩脸上依然对生活充满着渴望,对明天充满着期待,只是这种渴望与期待在那一丝丝火柴的微光中带走了一切。

生活原本就是各式各样的,而我们生活在今天衣食无忧的世界里,虽然物质上不缺少什么,但我们有时会很简单地认为生活很苦恼,相比于小女孩,我们是不是该重新认识自己的一切,做好自己的事,刻苦学习,把自己变成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才是。

大家说是这样吗?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3

看完《活着》,整个人沉浸于福贵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说,怎么样算活着?

书中主要内容,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4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5

这段时间我在家读了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我一边读一遍哭,眼泪一直止不祝

这篇文章是写一位母亲在地震来临时的举动,她有可能自己逃生,但她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她将她的孩子紧紧地抱在她的怀里,弓着并不结实的腰,用她的身体保护着她的孩子,孩子活了,她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孩子,临死前,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写下了下面的话: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她知道,她不能陪她的宝宝一起长大了,她想让她的爱伴随着她的孩子一生。我被这句话感动了,我觉得世界上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位老师,她对我很严格,但我觉得这是妈妈表达她对我的爱。我以后一定要听妈妈的话,不再和她赌气了。

笑猫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这只猫有两个特点:一是不吃老鼠;二是会笑,能听懂人说话。他和老鼠成了好朋友,老老鼠把夏宫让给他祝有一天,他看到有一位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便和马小跳一起拯救这只猴子,终于正义战胜了邪-恶,马小跳把猴子带回了家。猴子看着人的生活很舒服,也想变成人,便制造出不少麻烦,但他却浑然不觉。马小跳的爸爸用了千方百计才把猴子放回了大自然。

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尤其是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的情景让我感到十分气愤,由此我联想到了生活中有时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虐-待动物的现象,如街头耍猴的,耍猴人手拿长鞭击打被耍的猴子,命令他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可怜的猴子为了一点可怜的食物,为了不被抽打,不得不服从。每当看到这些现象,我就感到非常气愤,也非常痛心。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与动物应和-谐相处。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为保护动物做出努力吧,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因为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家园。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6

最近,我读了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以诙谐幽默的语言引领着我跟随真诚、善良的爱丽丝去穿越充满有趣和新鲜的奇境。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她坐在读书的姐姐身边感到很乏味,刚好这时,一只白兔出现在她面前,爱丽丝尾随兔子而去,不慎跌入了兔子洞,并由此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她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遇见了会笑的柴郡猫,在叶子上抽烟的毛毛虫,疯狂的三月兔,会唱歌的甲鱼,残忍的红桃王后和唯唯诺诺的黑桃国王……她不断探险,直到最后醒来。后来爱丽丝又做梦来到了镜子中的梦幻世界,她在一个巨大的象棋盘上开始了自己探险的旅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十分善良和富有同情心。爱丽丝帮三个园丁躲避红王后的迫害,还在荒诞的法庭上大声抗议国王和王后对好人的诬陷,这不得不使我对她的勇气钦佩不已。

爱丽丝不仅善良,而且很坚强。她掉进兔子洞里,出不去了,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却还是严厉地对自己说:“起来,哭是没用的!限你一分钟内停止哭泣!”。

爱丽丝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好奇心对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我们国小生,好奇伴随着我们的成长,成为我们长大后去探索奥秘的动力。

这本书,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古怪离奇却又充满幻想的童话世界,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特别是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我非常喜欢她,她那天真活泼、善良、坚强和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心的性格,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生活中的我们要像爱丽丝一样,保留一颗善良的童心,还有一颗勇于探索的好奇心,更要在生活的磨练中学会勇敢和坚强。

教师点评:小作者思路清晰,结构安排非常合理。文章的开头就吸引了读者的眼球,接着介绍这本书的主要内容,然后就自己印象最深的内容结合实际来谈感受。而且感受颇深。从你的感受中读者们也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这本书。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7

近日去新华书店,在书之海洋中,惋叹自己太渺小,忽逢一薄书者,名曰《茶馆》,置于书山中,其渺小程度同吾也,吾大喜,捧书而视,受益无穷于其中,故有感如下: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_,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_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8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

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

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

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

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19

同学们,你们知道杨红樱阿姨吗?没错,她啊,是一位作家。她写的很多题材,都是和小孩子有关的。比如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女生日记》、《男生日记》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系列》的书集了,那么我就说说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星期六了,我和妈妈突然心血来潮,两人决定去新华书店走走,逛着逛着,我就看到了这本书,稍微的看了看,觉得还不错,就去征求妈妈的意见,妈妈也同意了,最后下决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就慢慢地开始看起来了,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计划,就是每天看20页,这样的话,差不多十天就能全部看完了。

我先看了人物介绍,这本书里面的人物真有趣啊,特别是那只笑猫的保姆狗,真搞不懂,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还会有一只爱笑的小猫咪,我来简要的概括一下吧: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杜真子和马小跳在翠湖公园碰到了帅仔和老头儿,并发现了保姆狗特别憎恨、嫉妒帅仔。笑猫感觉到要有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于是他靠地包天向帅仔邻居菲娜打听到,在帅仔来到老头儿主人家之前,它一直是主人的最爱,可后来帅仔来到它们家,主人就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使得老头儿渐渐失宠了。所以老头儿想把帅仔除掉。可是老头儿几次使出阴谋诡计迫害帅仔都被笑猫带领马小跳他们救了。直到它想利用汽车把帅仔撞死,它安然无事,自己却被撞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后悔莫及,希望重新做狗,并向帅仔透露其实是爱它的,帅仔痛哭欲死,可也只能呆呆地看着它爱的保姆狗痛苦地逝去。

过了十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想:原来我一直认为是一本童话书的《笑猫日记》尽然蕴含着这么多的人生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其实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有亲情、爱情、友情。在现实生活中,像保姆狗老头儿这样的人很多,都是为了一点点小事斤斤计较,然后憎恨他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宽容对人才行。

我们要牢牢抓住自己的命运,我们不能因为朋友的成功而去嫉妒他,这样,肯定没有好结果。我们应该为朋友的成功而高兴,然后一起进步,这样多好啊!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0

去年的圣诞节,圣诞老爷爷在那天悄悄的给我送来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书的第一个故事《买火柴的小女孩》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说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没想到,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穿马路时,被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鞋她送给了一个可怜的小男孩,就在雪花飘飘寒冷的夜里,女孩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天太冷了,没有人来卖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爸爸骂她,她不敢回家……要知道那天是圣诞节啊,富家人正在吃着丰盛的圣诞大餐,那香味真是诱人,可惜那小女孩只能闻而吃不到,又冷又饿的她蜷缩在墙角下,点燃了第一根火柴,让她感到了温暖,就好像自己坐在火炉旁,不一会儿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她点燃了第二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灭了,大餐没了,肚子还是扁扁的,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见到了一个装饰的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要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也没了,她点燃了第四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很快消失,她点燃了所有的火柴,透过火柴的光她见到了奶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不会被奶奶带走,看到了这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在印尼发生的海啸,让很多儿童和小姑娘一样的可怜,但那些在海啸中失去了亲人的孤儿和那小姑娘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几千几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饥饿会冻着,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亲人,要善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让世界充满爱。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1

生命中不能忽视的是什么?这是一个严肃而又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我一直思索而未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答案。直到看了《绿山墙的安妮》,我才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我觉得生命中不能忽视的是蓬勃的生命力。

安妮,是一个11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都在幻想,不断闯些小祸。假如允许你收养一个孩子,你会选择她吗?我想你们大概都不愿意收留她吧。书中的马修和马瑞拉是一对上了年纪的独身兄妹,他们也不想收留安妮,收留她纯属是因为一个误会,收养成了令人遗憾的事实。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安妮住进了美丽僻静村庄中一个叫做绿山墙的农舍。她的一言一行都将经受老处女马瑞拉的刻板挑剔的眼光以及村民的保守务实的眼光的检验,形势对她十分的不利。

但是,安妮用自己的生命热情融化了一切敌意的坚冰。这就像我们经常说的:“你对他人好,他人对你好!”这又使我想起了自己的一些经历。

那时,我的一个好朋友生病了,我主动过去关心帮助她,不久她的病好了,我们都很高兴。那一刻我感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后来,我也开始发烧,浑身不舒服,这时好朋友的她她及时出现在我身边,关心帮助我,让我倍感温暖。原来温暖是可以传递的!

在安妮身上,最令人喜爱的是那种朝气蓬勃的生命活力。她的生命力是如此健康蓬勃,到处绽放爱和梦想的花朵,几乎到了奢侈的地步。安妮拥有两种及其宝贵的财富,仪式对生活的惊奇感,而是充满乐观精神的想象力。对于她来说,每一天都有新的盼望,新的惊喜。她不怕盼望落空,因为她已经从盼望中享受了一般的喜悦。她生活在用想象力创造的美丽世界中,看见五月花,她觉得自己身在天堂,看见了去年枯萎的花朵的灵魂。请你们不要说安妮虚无缥缈,她的梦想之花确确实实结出了果实,使她周围的人在和从前一样的现实生活中品尝到了从前未曾发现的甜美滋味。

我又想到了我们的现实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安妮的那两种宝贵的财富是绝大多数人都缺失的。比如说,在电视,报纸上经常会看到一些人,因为一些生活的困难变故而自暴自弃、一蹶不振甚至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他们所缺乏的是对生命的热诚,缺少对生活向上乐观的态度。如果你碰到了挫折,不必气馁,你要有乐观的精神,相信生活会带给你惊喜。相信自己的坚持,继续努力你一定可以克服重重难关,光明就在不久的将来!生命是有张力的,你对它笑,它也会报之以微笑。人生之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每一次的挫折和困难都是对人生的历练,都是积蓄力量重新出发的新动力。

我们要像安妮那样绽放生命的活力,用热诚、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去从容应对人生之路上种.种,这就是一种成长。让我们想安妮一样始终保持对世界的惊奇和想象力,带着蓬勃的生命力走过每一天,不管别人怎么看你,你始终坚持你所坚持的!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2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可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我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之后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经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此刻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我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提高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可是我一向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会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本事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经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经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一样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可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头相互影响,哪怕是十分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经过6个中间人就能够建立联系,这是经过很多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

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能够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3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更幸福,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

可凡卡的童年呢?他父母双亡,只是靠爷爷当守夜人的报酬生活,衣服破烂单薄,连想都不感想的高级食品,他只求和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爷爷在一起。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

当我读到凡卡在老板那里受苦的时候,“凡卡真可怜!”“他能支持住吗?”我不禁这样想。对于九岁的小孩来说,挨打,挨饿,挨困已经是很难熬的事情,还要被别人捉弄,受尽了欺凌与讥笑。而且亲人就只有一个远在乡下的爷爷,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也就没有了温暖。小凡卡就是在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中打工,那情景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悲惨!

当我读到“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熟睡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就是凡卡的梦,他渴望自由,渴望回到爷爷的身边。

可是他的梦能够实现吗?不,绝对不行。这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没有贴上邮票,地址不详细,还因为爷爷绝对不可能来接他。爷爷太穷了,他只是一个别墅的守夜人,根本没有可能把凡卡养活,这也是爷爷把凡卡送入城里做学徒的原因。

凡卡失去东西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凡卡的信,爷爷不可能收到,他也没可能远离这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不愁吃穿,有亲人的温暖,有老师的培养,是多么的幸福!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报答所有关心我们的亲人、朋友!把我们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4

在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5

名著是闪闪发光、耀眼夺目的璀璨明珠;名著是境界高远、令人回味的天籁之音;名著是经久不衰、薪火相传的岁月经典。而《战争与和平》就是这三句话的诠释。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俄法战争的背景下,一个个青年人为了爱情、为了事业、为了祖国而拼搏奋斗的故事。同时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令人回味无穷、啧啧称赞。

愚蠢之徒——罗斯托夫

尼古拉·罗斯托夫本来每年会有一万卢布的收入,生活也很富足。但由于受了多洛霍夫的迷惑而错入赌局,仅仅一个半小时后,这位赌徒便输掉了整整四万三千卢布。这笔钱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罗斯托夫的遭遇让我明白:有些事情,走错了一步,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我们要擦亮眼睛,拒绝诱惑。罗斯托夫的愚蠢令世人唾弃。

勇敢之人——彼埃尔

在波罗金诺会战中,彼埃尔所在的一个团负责牵制敌人,为掩护其他部队调整战略部署争取时间。突然,一名杀红了眼的法国士兵挥舞着战刀向彼埃尔冲了过来。在这生死关头,彼埃尔奋力反击。一场殊死搏斗后,彼埃尔胜利了。彼埃尔的事迹让我明白:在危险与困难面前,只有勇敢能战胜一切。彼埃尔的勇敢令世人钦佩。

顽强之人——安德烈

安德烈所在的部队是后备部队。在一次次的失败后,死亡和悲伤一直笼罩着这支部队。突然,一颗流弹在安德烈身旁炸响,他一下子跌倒在地,医生赶忙过来给他治疗。当他醒来的时候,部队已经走了,而他的伤口也发炎了,但他强打精神,强撑着到达了一个村子。安德烈的顽强让我明白:我们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而不是让他来支配我们,我们要同命运搏斗。安德烈的顽强令世人折服。

朋友们,快拿起书读一读吧,让我们一起品味其中的哲理,领悟人生的真谛吧!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6

詹天佑是我国杰出的爱国程工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就是他成功修筑的,这就是京张铁路。

从课文中,我知道当时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遭受了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和欺辱。詹天佑不怕困难,不怕嘲笑,依然接受了任务。最后修筑成功从而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灭了帝国主义的威风。我为詹天佑的杰出爱国精神而自豪。当读到詹天佑勘测线路时所说,所做,所想,心头不仅微微一阵。詹天佑对工作严肃的态度,和那不怕艰难,认真,不怕吃苦,身先士卒的工作作风,还有遇到困难,他总是为自己为别人鼓舞的爱国之心,与我们相比是如此伟大。我们平时遇到一丁点儿困难和压力就不想吃苦,没有勇气,做事马马虎虎,说别人的坏话,揭别人的短处。学习了《詹天佑》一课,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了?

詹天佑的杰出在于实践。他能根据不同的山势采用不同的开凿方法。居庸关隧道采用从两端同时凿进的办法;八达岭采用中部凿井法,使工期缩短了一半。为了解决火车爬坡问题,他又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

看到这里,我羞愧万分。平时的数学作业老是一种模式,按老师教的方法去做,如果遇到难题,用这种方法又不行,我就只会死脑筋解题。詹天佑叔叔为了国家的荣誉,创新设计了铁路路线。今后我要向詹天佑叔叔那样具有创新精神。

詹天佑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好儿子,京张铁路工地上永远开放着詹天佑这朵奉献之花,他将永远开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之中。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7

看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之后,我就特别想想写一些读后感,但我对说话之道的境界不是很高,只是回到最基础的话题,那就是想写写人生之道——成熟与成功。

成熟就是去书店买本书,在不知道书本的好坏的情况下,如何去选择。有时候觉得这个话题,其实就像上大学一样,我们学到专业知识,却用不到工作和生活中,甚至不是这个行业。可是工作之后发现,大学的东西根本不够用,那是因为社会是真正的大学。其实成熟跟上大学一样,它的标准并不是专业本身,而是学会利用基础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去判断。这些标准其实都是最基础的、基本的。当我们学会用理智的常识去选择和判断的时候,这就是成熟的标志了。看似简单,却很不容易。

成熟和成功的区别是,成熟是相对固定的,它则重于类似于炒菜的一些准备工作,而成功就是类似味道的问题。我一直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食堂有两家窗口,北边的生意却十分红火,那是因为味道好。尽管重量少了一些,但只要不是太悬殊的原则就好。因为我们都喜欢吃分量足味道可口的饭菜。

所以说,成熟只是成事之道,之初。成功只是成事的经验和结果。没有成熟,谈何成功。它们都是相对的,但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其他就是能力问题罢了。

所以我推断的结论是成熟是原则问题,成功是能力问题。因为有时候我们思考问题不用那么复杂,只要简单实用,真实有效,我想这就是结果了。生活最好的态度就是坦然面对并快乐着。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8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

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29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长妈妈生得那么胖,一定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

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曾经这样地问过她。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七年级,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 篇30

高晓松说:“如果没有金庸,我们的少年时代该会是多么仓皇!”的确,金庸先生是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回忆,即使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但也应该看过由他的小说所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金庸先生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缜密的逻辑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他既忠实于史实,又能通过恰如其分艺术的加工,使得虚构的人物和真实的历史人物自然无间、完美地相处在一起。金庸的小说提高了整个武侠小说的品格,被严家炎誉之为“一场静悄悄的文学革命”。

作为金庸晚期代表作之一的《天龙八部》,被许多人誉为金庸小说的绝顶。《天龙八部》也中出现了许多典型人物,如痴情而善良的大理王子段誉,质朴简单的和尚虚竹,风流王爷段正淳,复杂阴险的慕容复,兰心惠质的王语嫣,温婉柔情的阿朱,口蜜心狠的马夫人,各具特色的“四大恶人”……其中,最著名最讨读者喜欢的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乔峰,而乔峰也是金庸作品中的第一英雄,也是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一个人物。

说他是金庸笔下第一大侠绝非夸大。他与郭靖同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但比之少了几分笨拙与木讷,多了几分机智与灵变;他与杨过同为性情中人,但比之少了几分跳脱“滥情”,多了几分沉稳凝重;他与张无忌同为武林绝顶高手,但比之少了几分“剪不断,理还乱”的优柔寡断,多了几分“拿得起,放得下”的干练气概;他与陈家洛同为群雄之首,但少了几分“三心二意”与胡乱猜疑,多了几分感情专一与自信可为。

乔峰一出场就是面对一场丐帮叛乱大祸,他本在中原武林中拥有“北乔峰”的美誉,身居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武林重位,可谓誉满天下。结果一夜之间都变了;在杏子林中他被告之是契丹人的身份。而乔峰的盖世武功、威信、智慧也在应付叛乱之中表现无遗。

乔峰是一个豪迈洒脱而又命运多舛的英雄,从小在少林寺学艺,以致后来成了丐帮帮主,可谓众望所归,为中国传统的侠之大者;中期则遭人陷害,与中原群雄反目为仇,加上阿朱之死,心灰意冷,远走塞外;到了后期,真相大白,乔峰为了两国和平牺牲,成了为国为民的民族英雄。他无愧于一位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英雄。

大多数《天龙八部》的读者都有同样的感受:乔峰一出场便威风压倒群雄,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亦如此,他的作品一登场同样具有气压群雄的气概。而如今先生仙逝,虽然他留下的江湖还在,但是没有金庸的江湖,还算江湖吗?

愿先生一路走好,希望先生能在另一个世界,任能用笔,再为那个世界的人描绘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