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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精选28篇)

心得体会精选 阅读(2.13W)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

星期六,妈妈在书店里给我买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我拿到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打开它看了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扣人心弦,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还觉得意犹未尽。故事的内容久久回荡在我的脑海中,我想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精选28篇)

这本书里面写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就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个故事就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两个故事都很令我感动。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感人之处和自己的搞笑之处。下面,我就重点讲述一下《我们班的狗仔队》这个故事吧!它讲的是:在六年级五班里,由三个人组成的狗仔队,这三个人是:杜子腾、秦大博还有钱青毛他们组成的狗仔队,是专门刺探和编造同学的绯闻为笑话,他们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令很多同学还有老师都觉得他们很讨厌,但是,最后的结果令人出乎意料,狗仔三人组认识到了自己犯错误的严重性,于是,他们改了个称号,叫做——航天三人组。我觉得《我们班的狗仔队》这一个故事,一开始,我看到这三个人组成的狗仔队,觉得令人咬牙切齿,我也觉得很讨厌,可是,看了最后的完美结局,又觉得我想为他们欢呼,因为他们不再门刺探和编造同学的绯闻为笑话了,而且还要成为宇航员呢!我们班的狗仔队教育我们,当我们遇上了被别人编造绯闻着一种情况时,对他们要置之不理,这样,他们自然而然的就没有兴趣了,并且,还告诉我们,不要向书中说的那样,成立狗仔队,乱编别人的绯闻,这样,别人会换一种眼神来看待你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流言像把刀子,刺痛着人们的内心。而那些随便散播留言的人,令人讨厌,也渐渐令人疏远。在学习生活中,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坦诚相对,那么当你遇到困难时,大家都会热情地来帮助你,安慰你,让你感受集体的温暖。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书里主要讲的是:狗仔三人组里面的成员有:秦大博、杜子腾和钱青毛。这个狗仔三人组是专门寻找难题的,他们找到难题了,就会尽力去解答。有时,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说起笑话来,我记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请了杜子腾等等人去吃饭,他们吃完饭之后,秦大博和杜子腾去图书馆买书;结果图书馆的老板娘问杜子腾叫什么名字;杜子腾说:“我叫‘杜子腾’!”结果那个老板娘给听成“肚子疼”了,然后,那个老板娘就拿了一片帮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药给了杜子腾,让他吃下去,到了最后那个老板娘才搞明白她自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腾’。

这狗仔三人组,以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一时间,绯闻和谣言满天飞,大家的态度也很复杂,即表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终的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而三个狗仔队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新成立一个组织——航天三人组。

书中我很羡慕一位女生,这位女生很文静,也从不骄傲。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级里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队长。我最羡慕江冰蟾的学习了,她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学得很好,几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还老是被某些同学编入与黄宇航的绯闻,每次奥数比赛经常是她和黄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学们老是编她们两个的绯闻。而编黄宇航与江冰蟾绯闻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组里的,这让江冰蟾很烦恼;但是,黄宇航一点儿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绩,她都不满意。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我把阳光姐姐小书房里的书推荐给大家,这些书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欢!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3

这本书上讲的故事非常好玩,也很幽默,我非常愿意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杜子腾,我也喜欢他的外号“肚子疼”,非常好笑。

这本书一共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个是我的有意褪了色。第一个故事讲了十小章,第一章讲的是,有一次,他们上自习课,因为数学老师夏刚请假了,数学改上自习课了,课上都玩镜子反光的游戏。他们班有两个名字并列在一起,成了金童玉女,金童是:黄宇航,玉女是:江冰檐。第二章到第三章主要讲了建设我们班的狗仔队。狗仔队的成员有钱青毛、秦大博、杜子腾,女生和男生待遇不同。第四章讲了三个女生不喜欢夏刚。第五章到第十章主要讲了,除了学习,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单调的生活导致了某些男生们想象力的无限发达,为无聊而去注意一些绯闻之类的事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不要去关注那些绯闻。最后的故事却让人哭笑不得,三人狗仔队也意识到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改正错误,成立新的组织——一个航天三人组。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个故事也讲了十大章,第一章讲了一次期会考试,江冰蟾考的不好。江冰蟾是个非常好强的同学,可是在这次却输给了凌扬波。第二章讲了江冰蟾表哥方乐天来了,他们一见面就开始打,于是这次江冰蟾想换种方法,于是他们俩就掐了起来。第三章讲了妈妈揭发我是“两面派”,方乐天给《小星星》杂志的星星姐姐写了封信。第四章到第九章主要讲了他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第十章讲了星期一的时候,江冰蟾被袁老师叫去办公室谈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江冰蟾和凌扬波是小时候的好朋友,可在学习上都非常争强好胜,好强的江冰蟾战胜了凌扬波,可是却发现自己失去了友谊。友谊是如何褪色的?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友谊与竞争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友谊,共同努力学习,互相帮助。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4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5

一个闲暇的周末,偶然翻开《乔布斯传》,细细看完这位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受益匪浅。

我一向对传播正能量的传记书籍不太感兴趣,因为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境遇,我们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就算看了那么多正能量,到头来还是得自己去生活中领悟。但是这本《乔布斯传》让我感受到这位IT界巨人的伟大和神奇。他为世界带来了那颗缺口的苹果,让iPhone引领了手机行业的发展,也让ipad、MacBook引领了平板以及笔记本电脑行业的发展。他用自己的人生为我们验证了一个人可以把生命活成一个传奇,他的精神和行动力也让后人备受鼓舞。

乔布斯的生命颇有传奇色彩,他青年时期初创苹果,当时苹果未能被世界公认,后来他中断了创业之旅,历经漂泊后再次重返苹果并研制出ipod、iphone和ipad等产品。简洁的外观、人性化的系统功能等优点,让苹果企业下的产品快速俘获了消费者的心。

乔布斯56岁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当是他倏忽消逝的肉体并不能摧毁他的灵魂和品质。他的成功与财富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乔布斯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他为产品赋予理想色彩,永远追求并享受着探索的快乐。他把意念转为行动,把行动化为产品。在苹果手机上,我们足以看出乔布斯对极致和理想的不懈追求。乔布斯敢于创新,在诺基亚盛行的年代,他推出一款如此简约的产品,舍弃手机键盘造型、舍弃手机复杂的外观元素,让每个人一目倾心。

乔布斯不惧怕失败,在他30岁的时候,他因与管理层产生分歧而被迫离开亲手创办的苹果企业,这无疑给他带去了毁灭性的打击。可是,乔布斯并没有让不良情绪停留太久,他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还收购了皮克斯。最后,让苹果公司走上世界前沿,获得全世界的认可和称赞!

后来,我继续读完《乔布斯传》,对乔布斯的成长经历感慨万千。

乔布斯的亲生父母都是大学生,当初抛弃乔布斯是迫不得已。他们故意拖延领养时间,希望双方的父母能够同意两人在一起。最终,乔布斯被保罗和克拉克领养,合同上规定:他们必须能够乔布斯上大学。

保罗是海军退役的机械师,经常在家里面的车库里制作家具、维修机械,小乔布斯对父亲精湛的手艺非常佩服,经常和父亲混在一起。有一天,保罗制作篱笆时,对乔布斯说:“篱笆的背面虽然别人看不到,但是同样要做的非常认真。”

这句话对乔布斯影响非常深刻,在苹果公司创立之后,他经常和别人谈到。

在乔布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听别人说自己是被领养的,亲生父母把他抛弃了,特别伤心。但是,养父母并没有对他做丝毫隐瞒,而是耐心的向他解释,希望他能理解。之后,每当有人嘲笑他的身世时,他就会很愤怒地说:“他们(养父母)百分之一千是我的父母。”另一方面,当谈及亲生父母时,他显得很草率:“他们就是我的精子库和卵子库。”

乔布斯国小时特别调皮,学校就把情况通知了家长。当他父母来到学校时,并没有怪乔布斯,而是对校长说:“错并不在乔布斯,是因为你们没有激发他的兴趣。”之后,学校专门针对这件事进行了讨论,决定换一名老师来教导乔布斯。新来的老师对乔布斯关爱有加,经常用奖品吸引乔布斯超额完成作业。以至于,乔布斯回忆时说:“后来我写作业就是为了哄老师开心。”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肯定会先被爸妈臭骂一顿,再被领到办公室和老师道歉,接着写自我检讨和保证书。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到中美在教育理念上的差异,或者是差距,引人深思。

保罗在修理汽车时,让乔布斯第一次接触到了电子设备,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兴趣。乔布斯家的邻居就有西屋电气和惠普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乔布斯经常跑到他们家里面玩,那些工程师也很愿意给他介绍一些电子知识。有一次,乔布斯想制作一个频率计,缺少器件,就在电话簿上找到惠普CEO休利特家里的电话。休利特接了他的电话,并和他聊了20分钟,之后把器件寄到了乔布斯家,并给了乔布斯一个制造频率计的临时工作。不管是大公司的高级工程师还是CEO,都会这样耐心认真的对待一个孩子。在中国,有几个大公司的CEO会接一个孩子的电话?

乔布斯年轻时是一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并且不注意个人卫生,很少洗澡,身上总是带有怪味。他去找工作时,直接被拒之门外,但是经理欣赏他的个性,于是决定把它留下来。但是为了不影响他人工作,公司规定乔布斯只能上夜班,避开其他职员。乔布斯高中时经常服用迷幻药,也曾经远足去过印度寻找精神导师。这些都很让我吃惊,但是这也许和乔布斯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迥异的性格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父母决定送他到州立大学,比如:伯克利大学和就在他家旁边的斯坦福大学,并且可能会得到奖学金。但是乔布斯拒绝了,他说:“别人去斯坦福,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想要好什么,一点艺术性都没有,我想要的是富有艺术性的大学。”于是,乔布斯坚决要求到全美学费最贵的里德学院,父母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乔布斯。

到了里德学院,他从来不上必修课,只是上自己感兴趣的选修课。他曾经选过一门书法课,他说:“这其中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我陶醉。”这也给之后苹果电脑创新性的创立多样的字体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一年之后,他感到给父母的经济负担太大,决定退学。他并不是真的想离开里德学院,只是不想交学费,也不想上那些提不起他兴趣的必修课,惊人的是:校方容忍了这一切,允许他继续留在学校,不用交学费。“他有一颗渴求知识的心,这很让人感兴趣,”教导主任说。

乔布斯的好朋友沃茨尼亚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电子天才,是很多电子迷的偶像。有一天,沃茨把最新设计的计算机拿给乔布斯看,乔布斯被绝妙的设计震撼了,乔布斯敏锐的觉察到这个可以卖很多钱,极力的劝说想把它的免费公开的沃茨。最终,APPLE——1诞生了!

后来,乔布斯和沃茨成立了APPLE公司,并且逐渐壮大。APPLE的成功,我感觉和乔布斯有很大的关系。首先,乔布斯是一个彻底的完美主义者。他把每一件产品都当作艺术品,而不仅仅是赚钱的载体。他绝对不允许一切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阻碍了苹果电脑的发展,他要求硬件和软件要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所以,大家可能会发现比苹果配置高很多的电脑运行起来还不如苹果)。

苹果公司壮大之后,有很多人加入进来,但是每当有人企图把苹果公司一般化的时候,乔布斯总是坚定的站出来阻止他,尽管可能不被人理解,但乔布斯却拯救了苹果很多次。其次,在苹果公司工作过的人都曾被乔布斯强烈的“现实扭曲力场”感染过,他们本来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事,在乔布斯的一番鼓舞之后,就会全身心投入其中。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通过乔布斯,我看到了自己的缺陷所在。作为一名普通的电气检修工,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者,这一生只能跟工具和设备度过。但是,从今日起,我要像乔布斯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创新,坚持不懈,永葆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在工作上不断提高效率,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与美国人相比,我还是觉得咱们中国缺了点什么。细细想来,我感到最缺的可能就是为内心的理想敢于放弃一切的破釜沉舟的胆略。很多有才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不敢迈出关键一步;很多敢于创新的人,又急功近利,逃不脱小打小闹的狭隘。这也许就是美国为什么以区区几百年的历史能遥遥领先于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我们的原因吧。也许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我们谁也无法左右,但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我们要从小培养孩子具有创新能力,并且拥有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决心,这是一名教师能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

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6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7

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薄伽丘在《但丁传》中为了表示对诗人的崇敬,给这部作品冠以“神圣的”称谓。后来的版本便以《神圣的喜剧》作书名。中译本通称《神曲》。全诗共分三部,每部33篇,最前面增加一篇序诗,一共100篇。诗句是三行一段,连锁押韵(aba,bcb,cdc,……),各篇长短大致相等,每部也基本相等。(地狱4720行;炼狱4755行;天堂4758行),每部都以“群星”(stelle)一词结束。在诗中,但丁以第一人称记述自己35岁时(人生的中途)误入一座黑暗的森林(象征罪恶),在一座小山脚下,有三只猛兽拦住去路,一只母狼(象征贪欲/教皇),一只狮子(象征野心/法国国王),一只豹(象征逸乐/佛罗伦萨),他在呼救时出现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灵魂,对他说:“你不能战胜这三只野兽,我指示你另一条路径”。于是带领他穿过地狱、炼狱,然后把他交给当年但丁单相思暗恋的情人贝雅特丽齐的灵魂,带他游历天堂,一直到见到上帝。

在他描述的世界,地狱是一个大漏斗,中心在耶路撒冷,从上到下逐渐缩小,越向下所控制的灵魂罪恶越深重,直到地心,是魔王撒旦掌握漏斗顶端,他们从魔王的尾巴爬过地心,另一面是炼狱。炼狱如同一座高山,在耶路撒冷相对的地球另一面海中,灵魂在这里忏悔洗罪,山分七层象征着七大罪,每上升一层就会消除一种罪过,直到山顶就可以升入天堂。天堂分为九层,越往上的灵魂越高尚,直到越过九重天,才是真正的天堂,圣母和所有得救的灵魂所在,经圣母允许,就能一窥三位一体的上帝。在经过地狱、炼狱、天堂的一路上,诗人充分发挥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写了种.种形形色色,奇形怪状的神奇的景象和场景。例如《地狱》篇中,为读者展现了阴森、凄惨、恐怖的地狱氛围和对各种犯罪灵魂惩罚手段的描写:贪色者,狂风要不停的吹着他们撞击石崖;贪食者,要忍受冰冷的瓢泼大雨的洗礼;对于吝啬和挥霍无度者,则抱着大石头相互撞击;愤怒者要被淹在一条乌黑发臭的河里;而对于那些不信基督的邪教徒则不得不忍受烈火焚身的痛苦。施行暴力者要被浸在沸腾的血湖里接受惩罚。

而对于欺诈罪更是列举了十种残酷刑罚。比方说,买卖官职的,诗人就让他倒栽在一个石洞里,朝上的两只脚都被点了火。读之,让人感觉身临其境,心惊胆战。而《炼狱》的氛围和《地狱》不一样,整个气氛显得比较宁静、明朗,这里可以看到大海,天空也是蓝的。这些鬼魂接受的刑罚也不一样,生前犯有骄傲的,每一个背负着大石头在烈日下走,压压他们的骄气;生前犯嫉妒的,也就是红眼病的,在这里双眼就被铁丝缝起来;生前喜欢愤怒发火的,在这里笼罩在黑烟当中,要发火发不出来。然而只要他们虔诚接受惩戒,他们还有希望得到新生。再例如对魔王撒旦形象的勾勒,也展现了诗人想象力的非凡。撒旦是经常出现在西方文学里邪恶的象征,但丁把他描写成一个有着三个脑袋的庞大怪物。

三个脑袋,一个红色,一个黑色,一个白色。每一边有六个手臂,手臂不断的挥动,刮起狂风,把湖水吹得都结了冰。而且他的每根汗毛就像一级阶梯,但丁和维吉尔就是踏着汗毛往下走,才进入了地狱的最低层。对撒旦形象细节刻画的栩栩如生,独出心裁,读后,撒旦的可憎面目就犹如画卷般在眼前展开。在历经三界的路途中,借对不同人物在三界中地位的安排,也展现了诗人对文学, 政治,哲学等的种.种观点和态度,对当代也有很深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和思想上深受维吉尔的影响,所以诗人把维吉尔当作引导他游历地狱和炼狱的向导,并不断称其为:“亲爱的父亲”“伟大的老师”等。在政治上痛恨国家的分裂者和篡权谋私者,所以就借犯买卖圣职罪的教皇尼古拉三世的灵魂之口,宣布还在世的,镇压佛罗伦萨共和政权,在意大利制造动乱和分裂,企图篡夺世俗权力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最终会下地狱。预言式地宣告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教会干涉世俗的局面必将结束的前景。而对于公正贤明的君王如威廉二世,诗人就把他放到了天堂。但丁的这种愿望和情感,表达了新兴市民阶级摆脱中世纪教会束缚和宗教神学桎梏的要求。同时又由于诗人处于新旧交替的时代,的神学观念,中世纪思想的偏见,世界观的种.种矛盾,也在《神曲》中得到表现。虽然《神曲》中处处洋溢着对现世生活的热忱歌颂,但是但丁又把现世生活看作来世永生的准备。他揭发教会和僧侣的败行劣迹,但又不整个的反对宗教神学和教会,甚至还把宗教神学置于哲学之上,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例如,在诗中,他把维吉尔选为他幻游地狱和炼狱的向导,隐喻理性和哲学指引人类认识邪恶的途径,而把贝雅特丽奇作为游历天堂的向导,说明诗人仍然局限于信仰和神学高踞理性和哲学之上,人类只有依靠信仰和神学,才能达到至善之境的经院哲学观点。但丁又借维吉尔之口表明理性的软弱:“谁希望用我们微弱的理性识破无穷的玄梦,那真是非愚即狂”。在地狱与炼狱里,他描写人间的种.种丑恶,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都可以遇到,而且是屡见不鲜。像贪色、嫉妒、欺诈、买卖官职、唆使人犯罪、阿谀奉承、叛逆,等等。这些丑恶现象,现实中仍有,尽管时间过去了七百多年,《神曲》里的这些人物好像并不是中世纪的人物,而就是我们周围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人物。回顾现实,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但丁笔下的邪恶不仅仅是中世纪的邪恶,也是我们时代的邪恶。但丁只是替人们表达了一种意愿、一种心态,就是对邪恶的憎恨、对真善美的追求、对人性完善的期盼。而在但丁和所遇到的有名和无名的灵魂交谈,也引出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如保罗与弗朗西斯卡动人的爱情悲剧。这在但丁《神曲·地狱》第五章里描写到,维吉尔与但丁游到地狱第二圈看到一群生前犯贪色罪的鬼魂,在狂风中飘荡,撞击山崖。其中有一对鬼魂向但丁飘荡过来,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悲惨遭遇。男的叫保罗,出生在贵族世家,女的叫弗朗西斯卡,出生在意大利东部的海滨城市里米尼。保罗的家庭考虑政治上的利益,就和弗朗西斯卡的家族联姻,把弗朗西斯卡娶过来,给保罗丑陋的哥哥做妻子。但他们在这场政治婚姻中没有爱情。完全是政治利益驱动的结合。而在与年轻英俊,爱好广泛的保罗的接触中,弗朗西斯卡与之迸发了爱的火花。这件事给保罗的哥哥发现后就把两人杀害了。在地狱里,他们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悲剧。但丁听后,非常感动,当场晕倒了。这里反映了但丁作为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新世纪的第一位诗人思想上的矛盾。他一方面认为保罗和弗朗西斯卡犯了贪色罪,所以把他们安排在地狱里受刑,同时又为他们所遭遇的爱情悲剧所感动以至晕倒,体现了他对禁欲主义的批判。再有对英雄人物尤利西斯故事的详尽的描写。尤利西斯在特洛伊战争中胜利后并没有停住前进的脚步,继续开拓进取,但丁的诗也为读者展现了一代英雄传奇的一生。

同样,神曲也有很独特的艺术特色。如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阴森恐怖;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同时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使人如身临其境。其次,但丁在写人绘景时,比喻也非常简单,通俗易懂。例如,地狱里的幽灵遇见陌生人维吉尔和但丁,惊奇地盯视着他们,好像老眼昏花的裁缝凝视针眼一样。形容枯瘦的幽灵两眼深陷无神,好像一对宝石脱落的戒指。《神曲》里有很多神来之笔,堪称名句格言,充满了哲学思想。例如他鼓励世人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坚定不移地遵循理性。就像诗人维吉尔对但丁教导的那样:你随我来/让人们去议论吧/要像竖塔一般/任凭狂风呼啸/塔顶都永远岿然不动。还有但丁在《地狱》第二十六章中描写了尤利西斯这段神奇的经历时,尤利西斯鼓励同伴前进时讲的话, “兄弟们,你们尽力千万种危险到达了西方,现在我们的残余的生命已经这样短促,你们不要不肯利用它去认识太阳背后的无人的世界。细想一想你们的来源吧:你们生来不是位的像兽类一般活着,而是为追求美德和知识”。这两行诗不仅体现了但丁的人文主义思想,对我们今天也不乏启迪意义。比方说,但丁描写的在地狱的门口的两行诗,“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来告诫要攀登科学高峰的人,要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甚至如我们一心治学的人,都要有这样一种品格,毫不畏惧,坚韧不拨。

在但丁的《地狱》里有这样两句诗:“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吧!”当我们做某一件事,你认为正确,而遇到种.种流言蜚语,种.种舆论偏见的时候,你可以想想但丁的格言。当然向这样的名言警句有很多,在这不再一一列举。总之,但丁的《神曲》不仅在思想性、艺术性上达到了时代的先进水平,是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而且是一部反映社会生活状况、传授知识的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值得千古传诵。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8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9

这是一本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外国“武侠”小说,这是一本动人的小说,这是一本绝世佳作,这本书的名字叫《三个火枪手》。

我一看这本书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这本书情节曲折,资料丰富趣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达德尼昂的小伙子带着梦想来到了巴黎,在决斗中与另外三位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弥斯,三个人揭开了美若天仙、心如蛇蝎的绝世美女米来狄的诡计,让这个心肠狠毒的女人去了不归路,年轻人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卫士。他的前途不可估量,因为有三个忠诚的朋友陪伴在他的左右……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达德尼昂,因为他智慧、义气、勇气并存,从来不出卖朋友,机灵的他能将一个个危险化险为夷。当然其他的人物也各有特色,阿托斯长相帅气,波尔多斯性格多变,阿拉弥斯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还有与米来狄一样美若天仙的柏娜修……

爸爸说,中国有一部武侠小说叫《多情剑客无情剑》和《三个火枪手》严重相似,里面的女主角林仙儿简直就是米来狄的翻版,一样的美若天仙,一样的心如蛇蝎……

这本书揭露了人世间的美与丑、罪与恶。坏人终究会被揭开那副虚伪的面纱,好人终将会有好报。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0

早早看完了《人间失格》。做为读者,被开了上帝视角,对于主人公叶藏,看的过程中一直在怒其不争。

出生好、惹人喜欢、聪明,你看,这些都是人人想要的,他出生就拥有,怎么就把自己的人生过成了这样了?他的童年,都在看着别人眼色过的,在心里计较在着怎样才能惹人喜欢,怎样才能看着乖巧。后来,他不管不顾,随着自己的想法过了一生。要说他这一生过的好嘛?不好,或者说,这一生过得很丑吧。把人性里的丑都表现出来了,可是,这不正是活出了他自己吗?我们总是活的很假装,努力想变成人们所向往的模样,可是向往的模样是真的我们吗?好像并不是,我们总是宣扬自己的善良,自己的无私,自己的伟大,可是阴暗的呢?我们并不愿意承认,承认我们嫉妒、我们自私、我们懒散、我们贪心。

太宰治在书里写到“我对人们的恐惧,在心底与日俱增蠢蠢欲动着,但在现实里,演技却日渐成长。”这是他的成长,也是每一个人的成长。由孩童时的无忧无虑,到成年后的左右顾虑,好像生活少了点真实,我们总能笑,却不是因为快乐,因为演技,我们需要演戏,我们不敢展现恐惧,总是要在惶惶不安中扮演着冷静,可又多少人曾躲在自己的天地里悄无声息地哭泣。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戴上面具,开始学会演戏,终究逃不了变成这世俗中的一员。我不愿意变成太宰治,一步步看穿自己,一步步走向地狱。我宁愿戴着面具,扮演着自己,终究是一场莫名的荒.唐。

《人间失格》里叶藏很荒.唐,他荒.唐在颓废、在贪婪、在懒惰、在贪心,这些都太丑了,尽管他落得这般田地,我也不会可怜他。他不懂得挣扎,一味看向深处,一直盯着深渊的人,深渊也在盯着你,他便是被深渊所吞噬的一员。人的强大在于,有自控力,即在诱惑面前,懂得舍取,一味看向人性,却忽略了人的自控力,最终只是放纵自己掉入这深渊。在书里看到自己,却又害怕是自己,我知道人的本质从来都带有灰暗色彩的,却又害怕自己被这灰暗吞噬。要说生活,多去触碰阳光吧。

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太宰治

人,是不会自我教授妙谛真言的。我们所能看到的,不过是在岁月的增长中慢慢浮现在眼前的东西罢了。那么多的真知灼见,也不过是在生命的尽头才能拥有的领悟,这是太宰治的遗作,书的成功大概也是于生命尽头所留下的伤感,才真正能准确的表达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悲悯吧。

太宰治是什么样的人,只有书能表达,可悲又可怜的是,他跌跌撞撞的这些年里,终究没有一个能让他真正倾诉的人。到头来回忆人生,也就留下一本书便匆匆离去了。这世间究竟可以消极到什么地步,我们并不知道。《人间失格》是个偷窥镜,让我们看看消极的人生里,自己这个角色究竟在想什么?

晃眼而来,我自己的生活也不过是平静,天大的悲伤,突然的狂喜,也不只不过是我自己世界的跳动。持续的消极,才是最大跌宕。有什么要消极的呢,你不是一直很努力吗?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1

最近在读南怀瑾先生写的《论语别裁》,虽然还没有读完,但是,感慨颇多。几乎每翻开一页,没读完一章,都能让我心情愉悦,思如泉涌,让我不得不写点东西出来。正如论语里所说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然而,正是在《论语别裁》的“学而第一”部分里面提到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让我开始感叹于南怀瑾先生的睿智,感叹于他对《论语》一书深刻的洞察力和精辟独到的分析。

看到这句话,就回想起上中学时,在课堂上跟着老师一丝不苟认真地读孔圣人经典的情景。对于老师的讲解,学生都深信不已,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考试时解释“子曰”,大家也是千篇一律的标准答案。当时的学生,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只求只字片解,其实只是因为文学修养还不够,自然没有能力去分析甚至批判了。正如南怀瑾说的,文学革命,你都不知道什么是“命”,如何去“革”?

读了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开篇的“学而第一”部分,才发现这三句耳熟能详,曾经以为意义再明显不过的“子曰”,在南怀瑾先生看来,居然还有另外一层完全不同的意思,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做学问,要有思想,不断地见习和体验,并反省,就是学问。能够从不断的体验反省中经常得到“会心一笑”,那就是“不亦说乎”了。做学问是件清苦的事,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人了解,没有人欣赏。但是孔子说只要有学问,自然有知己。因此他接着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寂寞凄凉的时候,有一个知己来了,那是非常高兴的事情。而这个“有朋自远方来”的“远”字,并不一定是指空间距离上的远,也有可能是时间。孔子的学问,是五百年后的汉武帝时期才兴起的,董仲舒弘扬孔学,司马迁撰《史记》,非常赞美孔子,这个时间间隔得有多远!这五百年间,孔子是非常“寂寞”的!第三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就是说做学问的人,乃至一辈子没有人了解,也“不愠”,不怨天尤人。

孔夫子还说过,“无友不如己者”。在中学时学到这句话就很诧异,如果每个人都只交比自己强的朋友,那世间没有人能有朋友了!孔老先生岂不很势利?其实,夫子的意思是,对朋友要“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看待朋友,有看到他们的长处,看到他们做的比自己好的地方。亦如民国时期佛教大德印光法师所言,“看一切人都是菩萨,唯我一人实是凡夫”。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啊,孔子的智慧,有多少竟被我们轻率地误解了——甚至加以嘲讽和打压。

《论语》,经历了汉朝董仲舒的篡改和宋朝朱熹的注解统一思想……到当今的大师、教授、专家……拿它说事,其真实面目已经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明朝以后,朱家皇帝下令以四书考选功名,而且必须采用朱熹的注解。因此六七百年来,所有四书五经,孔孟思想,大概都被限制在“朱熹的孔子思想”中。换句话说,明代以后的人为了考功名,都在他的思想中打圈子。因此,这也成了孔子思想为再后来的人们说诟病的一个重要起因。

从《学而》中,我们还能感受到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入则孝”,我们都能明白,这个学生在家里是个孝子;“出则弟”就是在外面,对朋友,对社会,对一般人就能够友爱,扩而充之爱国家,爱天下……记得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否能与你交朋友,就先看他在家里是否是一个孝子。这就是“入则孝”,若在家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做到“入则孝”,何况在外,怎能做到“出则弟”?与别人交朋友呢?在学校同样如此,同事之间也要做到“出则弟”,学校是一个大家庭,老师之间要讲友爱,讲团结,才能把人作好,才能把事作好,才能爱自己的学生,才能教书育人。

“谨而信”也提到做人做事要非常地谨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要言中有信,也要谨慎处世而信,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一切都要言而有信,答应了别人的事要做到,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为人师表。同时又“泛爱众”,一个人有了伟大的胸襟,能够爱人,在学校里,彼此之间的友爱,对学生的爱,扩而充之,就能爱天下人就如爱自己一样。假如一 个人对这些都做到了,就能“而亲仁”,就能再亲近那些有学问,有道德的人,就能与他人和睦相处,也就能做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了。也就是说,学会了做人,做好了人,还有更多更好的心情,更多更好的精力再去“学文”,热爱文学的就做文学家,热爱科学 的就做科学家,热爱艺术的就做艺术家等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所在,兴趣爱好,去以量力而行。

近年来,“国学热”渐渐兴起,曾经抛下的经典,今朝又被重拾起。人们开始重新解读祖先的遗产,圣哲的智慧,国学大家们逐渐走入了我们的视线。我尊重每一位内心纯良的学者大师,没有他们对历史的悉心研究,哪里来的社会进步?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亦步亦趋追随高人的脚步。今天是这个声音,我们顶礼膜拜,明天有人出来反对,我们又趋之若鹜,唯其马首是瞻。从众心理,是社会心理的普遍现象之一。所谓从众,是个体在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意见,使自己的言语、行为保持与群体一致的现象。从众、迷信权威是给自己内心的禁锢。其实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众所周知,《论语》是孔子及弟子的言行记录。作为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思想家的孔子生活在距离我们约2500年前的春秋时期,真实的孔子不复存在,唯有思想流传百世。而对他思想的理解,我们也只能揣测和研究。孰是孰非全靠自己内心的判断。

《论语别裁》是南怀谨先生对《论语》的解释。整本书都在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包括为政还是做学问都是以做人为基础的。我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反思的人,对于《论与别裁》可能理解的不深,只能记下自己一些零星的感受。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2

《三个火枪手》中的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不仅使读者跟随书中的故事一起喜怒哀乐。它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嫉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止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作者把他们的友情,忠诚和正义感通过一个个故事描述得淋漓尽致。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和学到了很多,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需要朋友。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把友谊只挂在嘴上,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故事的最后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还是各奔东西,只留下达尔达尼央一个人,多少有一点点悲剧性。但是他们那种敢打敢拼,团结友爱,遇到困难决不退缩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们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曾经的冒险经历,依旧是我回味无穷。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3

《东周列国志》讲述的是20xx多年前,周幽王腐败无能,使得各路诸侯纷纷谋反,天下大乱。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介子推。他跟着着晋文王重耳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我很敬佩他的忠诚,有一次他在帮助重耳登上王位的途中,重耳很多天没吃东西,饿得很是难受。于是介子推便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煮给重耳吃。我想介子推一定也很多天没吃东西了,但他为了重耳,能割下自己的肉给他吃,可见介子推的忠心。他使我想到了我国在抗日期间,也有许多对祖国忠心耿耿的英雄。如王二小,他为了祖国,把敌人引进我军的埋伏圈内,但自己却牺牲了性命。这难道不是对祖国的忠心吗?明知把敌人引进埋伏圈自己会死,但他还是义无返顾的去了。但还有一些对祖国不忠的人,就是那些汉奸,他们没有经受住敌人的威胁,而成了对方的走狗。

介子推还有一点令我敬佩那就是他很孝顺。在重耳登上王位的时候,重耳要他当官,但他不肯,要回家赡养老母。于是重耳便放火烧山,但介子推宁愿被烧死也不愿出来。一开始我读的时候,我觉得介子推很傻,放着大官不做,却要回家赡养老母。但我转念一想,介子推的父母抚养了介子推,但介子推年轻时就跟重耳四处闯荡,现在清闲了,就应该孝顺父母。但社会上有些人却跟介子推相反。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说有一位30岁的人,他离家出走了,因为父母没有满足他的愿望。我觉得,他这么大不务正业还要父母抚养,还跟父母要这要那,不满足就离家出走实在是不应该。

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同学们!一月不见,可曾想我马庆原么?今天我为大家带来的书是《东周列国志》,相信很多同学都看过这本书,不少同学都写了读后感,现在,让我来谈谈我对《东周列国志》的感受。

西周的最后一个皇帝"周幽王"为了褒姒的一笑竟大动干戈,点燃了烽火台,弄得诸侯团团转,结果敌人真的来了,他又点燃了烽火台结果诸侯们一个都没来导致了西周灭亡。这是多么愚蠢的做法,这和"狼来了"的性质不一样么

《卧薪尝胆》最让我敬佩的人是越王勾践。他在越过辅佐君主。一次,吴国为了报以前越国侵犯的仇,发兵伐越,结果大败,后来吴国君主死后。波的儿夫差继位吴王。他打败越国后,越国勾践求饶,吴国答应了。与施工见到了吴国养马,而且整天穿着童仆的衣服,天天斩草料喂马,还舔过夫差的大便,夫差见勾践如此忠心于他,就放松了对他的警惕。其实,他每天都要卧薪尝胆,不忘国耻。就这样,20xx年后,文中训练的精兵终于灭了吴国。他那种短时忍辱,最后报仇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假如我们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结果不堪设想时就完了。

最后秦王赢政统一六国,但他逼迫百姓们修建万里长城,是百姓们感到绝望。后来陈胜和吴广将军举行了农民起义,秦朝灭亡了。

从西周到秦朝,都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没有永恒的国家,也没有永恒的皇帝,只有永恒的人民,还有永恒的忠臣,谢谢!这是我的理解。我们大后天见。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4

这篇《和时间赛跑》使我真正的体会到了时间的重要。

最疼爱“我”的外祖母去世了,“我”很伤心。爸爸妈妈看得出“我”的心情,却不知道怎样安慰,总是说;“外祖母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时间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听了这些话,“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从那开始,“我每天和时间赛跑。比如;和西北风比快、和太阳赛跑、两三天写完暑假作业等等等等。从小养成和时间赛跑的习惯使”我“长大后受益无穷。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只要和时间赛跑,你就会成功。

这篇文章的标题”和时间赛跑“其实就是珍惜时间的意思。因为时间永远不会回来。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一挤,总会有的。这句话说的很对。无论多少事,一天都能干完,因为我们挤出来时间了。别人在喝咖啡的时候我们可以不喝咖啡,去做一些其他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看看书、研究一下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这样一来,别人在这个时间里就没有得到看书、研究的成果。时间,它本来就是要挤的。每人都有那么多时间,关键是看在他怎么分配时间。如果他珍惜每分每秒,那么他的人生将会过得十分得美好、充实。如果他不会分配时间,那么他只能被如今这个社会所淘汰。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就是不会分配时间的人,做事情总是拖拖拉拉,让时间无声无息地流走了。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无穷。它告诉了我怎样珍惜时间。我以后每天中午要抽出看电视的时间背单词,晚上抽出一小部分吃晚饭的时间看看书。我一定要把握住每分每秒,做自己时间的主人!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5

威利。旺卡的糖果厂主要以生产各种美味的糖果和巧克力而闻名于世。

一天,旺卡发出一则广告,说:他在巧克力的包装里放了五张金券,哪五个孩子能得到这五张金券,就可以到工厂参观一天。全世界的孩子都渴望自己成为幸运儿。

奥古斯特、瓦卢卡、紫罗兰、麦克、查理这五个孩子幸运地得到了金券。他们随家长一同来到了旺卡的糖果厂。

他们在巧克力工厂里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绿色的糖果树上挂着红色的果子;薄荷糖草地;巧克力瀑布及巧克力河……让孩子们大开眼界。奥古斯特是个贪吃、不学无术的孩子。一看到巧克力就兴奋不已。他贪婪地吃着,最后掉进巧克力河里,差点被淹死。

剩下的四个孩子继续往前走。他们来到了一艘巨大的蓝莓飞艇上,这里生产的一种口香糖能使你嚼出各种美食的味道。吃到这样的口香糖就不必再做饭、吃饭了。一心想争强好胜的紫罗兰,拿起一块口香糖放入口中,她果然嚼出了番茄汤、烧牛肉的味道。旺卡劝她快吐出来,可她非要逞能,继续嚼着口香糖。由于这个口香糖还没有完全研制好,所以当紫罗兰嚼到甜品的感觉时,她被变成了一只蓝莓。

瓦卢卡在家里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当他们来到果仁车间时,看到许多松鼠正在剥果仁。瓦卢卡太喜欢这些小松鼠了,她决定要一只。于是她命令爸爸给她要一只。爸爸立刻向旺卡要,旺卡告诉他们小松鼠不喜欢别人动它,更不喜欢别人动它的果子。可瓦卢卡太任性了,她才不听这些,她几步跨到松鼠面前,刚要伸手去摸松鼠,就被一群松鼠扔进了垃圾道。

麦克因为他的狂妄被抻橡皮糖的机器抻成了扁巨人。

这四个小朋友各有各的致命缺点,谁都没有完成这次参观,并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只有查理这个关心、热爱家人的孩子完成了这次参观。旺卡决定让他做工厂的继承人,但不能带他的家人一起去。查理坚决地说:“如果是这样,我就不去了。我不能离开我的家人。虽然我的家很贫穷,但我爱他们!”旺卡被查理感动了,不但让他当继承人,还同意他和家人在一起。查理开心极了。

这是一个电影,它的名字叫《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这篇童话不但惊险、刺激,而且让我们知道了不要象奥古斯特那样贪婪;瓦卢卡那样任性;紫罗兰那样逞强;麦克那样狂妄,这样最终会害了自己。所以我们要向查理学习,做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好孩子。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6

整本书可以说是马奇家四姐妹和男孩劳里的成长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更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乔是一个假小,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但这是纯真的友情,她想让梅格嫁给劳里,后来又想让艾美、贝思嫁给他,乔认为他们很般配,最后劳里向她吐露意时,她才发现,挡在中间的是自己,应该尽快把自己处理掉。于是她选择了逃避,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乃至付出生命,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戴,面对她的死,所有人都伤心欲绝。我想,即使是一个最自私的人,也会为之痛惜;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虽然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艾美想作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扶弱助贫,变得成熟稳重了,最后,和劳里建立了情。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7

在大学读书期间,就一直对外国文学怀有强烈的好感。只要是流芳百世、受到后人推崇的作品,我必定会去读一读。通过外国文学这门课程,我认识了许多伟大的、著名的文学大师,如巴尔扎克、托尔斯泰、莫泊桑、司汤达、欧亨利、福楼拜等。他们不朽的作品我也拜读了不少,从中收益匪浅。工作以后,我尽量买些自己特别喜欢的文学作品作为珍藏本,一直读了又读。每次读,每次总有不一样的思考。

近期看完了《包法利夫人》,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眼前总浮现着可怜的包法利夫人的脸庞。闭上眼,我又在回想着她从纯洁到堕落直至自我毁灭的人生历程,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是的,也许包法利夫人是咎由自取,但仔细思索,却又发现她其实是当时社会的牺牲品,是千百万妇女真实生活的写照。作者福楼拜正是通过这位包法利夫人,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戕害人性,腐蚀人的灵魂,甚至吞噬人的罪恶本质。

女主人公爱玛原本是一位天真淳朴的可爱少女。她的父亲为了培养女儿的贵族气质,把她送进了卢昂的修道院学习。在那里,爱玛成天满脑子的情爱,渴望日后能与一位白马王子生活在一起。可以说,这时的修道院教育,已经慢慢腐蚀了爱玛纯洁的心灵。后来,她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同刚死了老婆的乡村医生结了婚,成了包法利夫人。起初她以为这就是自己所追求的那种浪漫生活。可是时间久了,她越来越受不了这种平凡的日子了。特别是她发现自己嫁的人并不是理想中的白马王子。不可否认,包法利医生平庸无能,感情迟钝,但是却是很真心地爱着自己的妻子。所以当看到他最后得知真相后抑郁而死之时,我对他充满了无限的同情。

其实看完整本书,我发现,包法利夫人本不是个坏女人,她还曾躲避过别人的追求,一心一意地帮助丈夫成材。无奈丈夫太无能,太不争气,一次次地让她失望,从此她一步步走向堕落,越陷越深,到最后不可自拔,高台债筑,不得已选择了死亡。对于包法利夫人,我有着自己的愤怒。借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来形容她,那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看到她为了能与情人约会,撒谎,骗人,借钱,满足自己的欲望,无视丈夫与女儿的存在,我就很痛恨,但是更痛恨那些伪君子,如玩弄女性的罗多尔夫、莱昂;高利贷者勒乐等人。跟随着作者的文字,我亲眼目睹了一位少女的不幸人生。

这部小说值得一读的地方还在于它的艺术特色。最令我难忘的情节有很多,如多次写到的包法利夫人的心理以及她最后喝砒霜自尽的痛苦神情的描写,表现了福楼拜作为一位杰出作家的语言造诣,再次让我感受到了不朽作家借助文笔揭露社会的强烈道德感。在我心里,这样的作家才称得上是伟大的,他们用文字记录了社会的现实,批判了社会,是真真正正具有责任心的作家。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当命运在现实社会中不妥协时,这就是现实的残酷。不是想象的会和现实相同。完全不尽然,因为包法利夫人就是一个现实与理想的化身。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8

《四世同堂》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9

林徽因,出生于杭州的一朵白莲,是不染纤尘的一代江南才女。她将她的灵气带出了杭州,带入了上海,带到了伦敦。她以她的与众不同让徐志摩为他等待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怀想了一生。

书中有一情节深深感染我,写的是林徽因去世后,有一天,金岳霖请朋友吃饭,席间他起身向各位朋友俯首徐徐地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这是怎样的的一种情怀?又是怎样的一种怀念?以金岳霖这样哲学大师,应该是最看透人生的本质的,他却终其一生都心甘情愿地跟在林徽因旁边,真是“读你千遍都不厌倦”,那又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才能如此吸引他的目光。

作为女性看林徽因,可能最羡慕的是林徽因能遇上那么好的丈夫。当林徽因坦诚爱上金岳霖,当林徽因同徐志摩超乎寻常的接近,梁思成都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信任,不离不弃。这在一般人是绝对做不到的。那又是一种怎样的胸怀。

理想的人和理想的人际关系,是我看这部传记最大的感受。林徽因是个超凡脱俗的人,她周围也有一帮超凡脱俗的人。这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每个人都是过客,缘起缘灭都是前世今生早就注定的,今生我们擦肩而过,来世或许就会有那一次回眸。不需要刻意的去记住谁,也不需要刻意的去忘记谁,前世的债今世会来偿还,今世未了的情来世可以再续。但是谁又能知道,到底有没有那奈何桥,前世今生,我们在乎的那个人,来世是否还可以记得或者会忘记!

林徽因是美丽的,是智慧的,纵然是病魔缠身,仍然写了很多诗词并为中国的建筑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而且还参与了国徽的设计,了解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总会让我们感慨万千,深思千万。她的生命只有51年,对于现在人来说,这个时间并不长,但是对林徽因来讲,51年刚刚好,不长不短,她在有限的51年里做了自己该做的,奉献了自己该奉献的,没有大起大落,亦没有大喜大悲,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留下了温暖。

一直喜欢一句话,女人的一生应该这样走过,10岁而乖,15岁而聪,20岁而甜,25岁而美,30岁而媚,35岁而庄,40岁而强,45岁而贤,50岁而润,55岁而醇,60岁而慈。试着爱上自己,做到随遇而安,笑响会点亮整个人生,你就是人间四月天。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0

《毛毛》这本书是德国幻想大师米切尔·恩德的作品,又名《时间之谜》,讲述了时间窃贼与小女孩毛毛不可思议的故事。

《毛毛》讲述了一个离奇古怪的故事:一个不知年龄,不明来历的小姑娘毛毛,拥有别人没有的灵敏听力,用“倾听”帮别人解决问题和纷争。她曾有许多好朋友,一起度过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时光。突然有一天,这份美好被打破了,一群名为灰先生的时间盗贼们出现了,他们盗取了大人们的时间,还让大人们都把孩子们送到了同一个地方去,这一切都是为了“节省时间”,毛毛很难过。有一天,毛毛遇到了时光老人候拉,知道了时间的秘密,同时,她也肩负重任打败灰先生。经历千辛万苦,毛毛成功把灰先生全部消灭,恢复了大家的时间!她还发现了世界和人类的大秘密,即“时间就是生命”!

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不管饕餮的时间怎样吞噬一切,我们要在这一息尚存的时候,努力博取我们的声誉,使时间的镰刀不能伤害我们。”

我们生活中有许多诱惑,如电视、游戏、网络等,不管沉迷于哪一项,都会浪费无数宝贵的时间,影响我们的学业。我们要锻炼出自己的自制力,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不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

我平时是个非常不懂得珍惜时间的人,早上起床磨磨蹭蹭的,足足有二十几分钟被我浪费掉的,天天慢吞吞地写作业、吃饭、洗澡。有时在课堂上不注意听讲,该学会的知识没学会,回到家还要再学,有时写作业粗心,写错了还要重写。这时,灰先生就轻易夺走了我的时间,我就没时间玩,没时间去练唱歌、练琴、看书。

以后,我要珍惜时间,让我成为时间的主人,与时间赛跑。认真地学习,快乐地玩耍,要合理的安排时间。希望大家有空去细细地品味一下这本关于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不可思议的故事的好书吧!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1

《你一年的8760小时》这本书里艾力写道:”心灵鸡汤吃多了,味道也不同:有的咸,有的甜,有的辣。吃多了,肚子会坏,步子会慢,脑子也会乱。有些时候,把鸡汤和道理放在一边,先迈出一步,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修正。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成为那个懂的很多,会的却不多,最后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一事无成的人。“ 所以他在开头就给读者表明,这本书也讲道理,但是讲方法。教别人任何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吗?本文是小编读《你一年的8760小时》心得感悟,欢迎大家阅读。

上个月的某段时间,我明显感觉自己生活,工作力不从心。工作上虽然早出晚归,勤奋辛苦却总因为一些小事而犯错,向几家杂志社投稿,每天兴致勃勃的打开邮箱却每天都是空白的无人问津,找到新发行的某杂志的编辑,他却礼貌性的对我说,你的文章挺好的,但是不适合我们的杂志,感觉太官方了。

于是我沉默了,即便去读很多的书,即便有朋友安慰我,对我却没有任何的帮助。我那阵子就在消沉的情绪里,一天天的打发着时间。然后当我拿到了手中的这本书《你一年的8760小时》的时候,我开始以为这本书就是一本简单的时间管理类的书籍,然后看了一眼作者,艾力。说实话,对艾力的最初印象就是,《奇葩说》这个综艺节目一名辩方选手。我又自己很主观的理解为,这又是一类有点小名气就开始写书的人。

但是,当我认真看完整本书之后,它改变了我之前对这本书的偏见。我被他的努力和拼搏给折服了。俞敏洪给他的评论是:”一个人,即使没有任何背景,靠着日复一日的坚持和努力,学会聚焦,在一个领域做到极致,也能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艾力,他是有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羡慕的成绩。毕业于北大名校,新东方最年轻的演讲师,参加过全国无数次的演讲。单凭毕业名校这一点,我想他就已经可以找一份高薪又舒服的工作了。但是他没有,他在26岁的年纪里,从新东方两万老师里脱引而出,成为集团里最年轻的演讲师、培训师,网上制作“酷艾英语”的视频,教大家英语赢得了点击量5000万的成绩,他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这本书就是写下他这一路的经历和故事的。

我想很多人应该和我一样,一面在平淡的、无趣的生活里渴望鸡汤来给自己一剂清醒,但是另一方面又排斥这个满是鸡汤味的社会。我经常在想,鸡汤能给我们什么呢?今天因为拖延没有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然后找到一篇鸡汤文,读完后热血沸腾,但是有用吗?回到现实生活中后,该拖延的工作还是拖延,抱怨工作但是不能改变的状态还是在抱怨,觉得现实很骨干于是理想变得越来越远了。然后我静下心来认真审视这一切的时候,我觉得鸡汤并不是一无是处,鸡汤也不是灵丹妙药。它适合一种人:本身拥有执行力,拥有冲劲的人!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2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3

桐华的大部分小说曾经伴随我那青葱岁月和懵懂无知的打工年华。不过让桐华一炮而红的应该还是非《步步惊心》莫属。如果要问在那么多的作者当中,为何偏偏钟情于她?也许就是折服在她对于人物内心描写非常细致,笔风非常的成熟细腻,虽然言爱,可是结局更接地气,她把现实的无奈描写的淋漓尽致,但更多的是过程的描述触动人心,我想这才是桐华所有小说的魅力所在,并且经久不衰,让我们这些脑残粉能够在看到写有她大名的著作就毫不犹豫的选择去看。譬如《那些我们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小波听说罗琦琦大学联考状元去看榜,明明就是简单的描述,可是桐华就是有那个魔力让你跟着情节自动代入角色,随着他们的心境起伏。而在《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苏蔓对宋翊的执着,也在桐华的笔下,让我忍不住对苏蔓产生了心疼的感觉。不可否认,桐华在这块真的是相当娴熟的写法。

所以这次的《那片星空那片海》,我一看到是桐华的大作,毫不考虑的选择了。只是看完之后却略显失望。。。。也许桐华希望能够摆脱《来自星星的你》里的那种不同感觉,所以加入神话部分,让男主的鲛人身份带有梦幻童话色彩,可惜不知道是该说因为她实在太忙,精力有限,还是说其他原因,反而觉得整本书没有了以前那种深度的人物内心描写,更多是放在情节上面的推敲,虽然这样一来可能会更符合电视剧的需要。或许真的是受到她现在工作(电视剧制作人)的影响?哎╮(╯▽╰)╭,已经不得而知了。。。。

当然不可否认这本书还是有它出彩的地方,首先封面的设计确实很有梦幻感觉,切合此书的宣传理念,而书中,在描写小螺和吴居蓝的相处,他们的恋爱场景,那些对话以及小螺的坚持,还是能够让我们对于爱情心生美好的幻想。而当吴居蓝终于确定了和小螺的恋人关系时,送给小螺那首纪伯伦的《论爱》,真心觉得吴居蓝还是比较浪漫的主哈。

虽然最后的最后,结局还是有点悲情色彩,而作者也没有很明确的讲明,因为灵珠在小螺身上,所以吴居蓝可能无法再像以前活上千万年。不过两人总算还是结婚了,并且小螺还问了violet问了关于男人鱼的童话故事里,agnete为金发人鱼生了孩子,是否是真的。Violet告诉小螺是真的,这一切应该告诉我们还好,能算是个好结局吧。

所以这是桐华大大打算改编成电视剧的剧本吗?如果是,我只能呵呵了。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国家,祖国是我们的依靠。如果祖国贫穷落后的话,会被人侮辱。只有国家强大了,人民才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前几天,我看了《林则徐传》一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19世纪初,英国不断向我国偷运鸦片,从每年4000多籍增加到千万多箱,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和人民的健康。1838年年底,道光皇帝派林则徐去广东禁烟。1839年3月,林则徐到广州后,他一面加紧整顿海防,一面限令外国烟上交出鸦片,不然就处死刑。他还在乎们进行了有名的“虎门销烟”,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就在这大快人心的时候,腐败无能的道光皇帝听信奸的谗言,把林则学撤职,流放到了新疆。

对于林则徐的遭遇,我深感不平,又为中国有这么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而感到气愤。我十分崇拜林则徐那高昂的爱国热情,还有他那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和帝国主义的精神,我为祖国有这么一个爱国斗志而感到无比骄傲。啊!林则徐,你不愧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了,清政府妥协投降,与英帝国主义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从此,将我们伟大而神圣的祖国,推向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渊。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了许多许多。我深深感到:要想建设一个繁华富强的国家,不仅要有优越的社会制度和真诚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且还要有一批忠心报国的好官员。

新中国已经成立60周年了,特别是20__年,10月1日的国庆大阅兵,让我们看到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伟大的中华民族,已经昂首挺胸,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富裕。还有谁敢践踏我们的祖国呢?还有谁敢欺侮我们中国人呢?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5

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6

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7

在一个美妙的午后,笔者有幸浏览到现代经济学之开山之作——《国富论》,笔者便怀着几分激动与崇敬之情开始了这一次的神游之旅。需要在那里在那里说明的是,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需要在那里说明的是,《国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亚当·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科的诞生,亚当·斯密也所以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加劳动生产力的手——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段——分工。因分工而引起交换,由交换而产生交换媒介——货币。再由货币解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进而联系析商品价格及商品价值,以及价格的构成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

进而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整个政治经济体系,阐述其内在联系。《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因《国富论》作为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和理论,也正正因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尤为感为如此,它有许多发人深思之处。而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的观点尤为感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兴趣。所以,本文也是笔者对于《国富论》中分工观点的有感而发。“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

为了使读者决定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是亚当·斯密在第一章的开头语。为了使读者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亚当·更加明白分工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亚当·斯密进而举了扣针制造业的例子来加以说明。由此,咱们也明白正因有了分工,同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86工作量。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点,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工作量。

其分工而日渐提高。劳动者熟练程度的增进,势必增加他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第二点,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要损失不少时刻。有了分工,就能够免除这种损失。第三点除这种损失。第三点,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亚当·从分工开始,亚当·斯密接下来谈到分工的缘由:人类的物与物交换。正因人类有物与物交换的意愿、需求,继而产生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又引起更大范围的物与物交换。

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亚当·谈到“的物与物交换。在那里亚当·斯密谈到“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造弓弩的人,他往往以自我制成的弓弩与他人交换家禽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正因交换所得却比较多。

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弩为业。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房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禽兽肉为酬。于是,他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我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这样一来,人人都必须能够把自我消费不了的自我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拿来换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得自我所需要的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练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8

前几天,我读了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环游地球八十天》,文中的主人公福格先生令我记忆深刻。

福格先生是一位居住伦敦的标准、刻板的英国绅士,每天都严格按照计划做事,绝不浪费一分钟。有一天,他和朋友们在一起聊天,大家都认为环游地球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他却坚定地认为,只要八十天就可以。他和朋友们都坚持各自的观点,争论的很激烈。于是,他决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如果他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并按时返回,就会赢得两万英镑的赌注;否则就输给他的朋友们两万英镑。途中他经历了千难万险,但是却从不气馁,最后终于在约定时间前一秒钟赶回来,获得了胜利……

看了这本书再对照我自己,我深感羞愧。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分秒必争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而我呢?每次晚上出去玩,答应妈妈九点半回家,却总是不知不觉玩到十点;吃完晚饭写作业,计划七点半开始,却一会喝水,一会上厕所……不磨蹭个半小时绝不开工;和同学约好一起玩,总要比约定时间晚几分钟到,看着同学们埋怨的眼神,我总是满不在乎地想:这有什么呀,不就是晚到几分钟嘛……

这本书对我触动很深,它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守时是人应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一个人只有做到了诚实守信,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也才有可能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