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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成立居委会的批复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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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成立居委会的批复范文 篇1

乐平矿区社区管理委员会:

同意成立居委会的批复范文(精选5篇)

你矿区社区管委会《关于要求成立乐平矿区北安社区居委会等13个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已收悉。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社区管委会在矿区驻地设立北安社区居委会等13个居委会。乐平矿区现有办事处6个,新设立13个居委会, 8387户,26200人。

1.涌山办事处地处涌山镇,新设立2个社区居委会:

(1)北安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911户,2698人。

(2)南平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777户,2544人。

2.沿沟办事处地处涌山镇,新设立3个社区居委会:

(1)东区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1144户,3306人。

(2)南区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820户,2723人。

(3)北区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422户,1076人。

3.鸣山办事处地处乐港镇,新设立3个社区居委会:

(1)东鸣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546户,1970人。

(2)鸣山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345户,1192人。

(3)工人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499户,1867人。

4.桥头丘办事处地处礼林镇,新设立2个社区居委会:

(1)桥头丘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459户,1403人。

(2)万山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195户,487人。

5.钟家山办事处地处接渡镇,新设立1个社区居委会

钟家山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189户,701人。

6.高家山办事处地处后港镇,新设立2个社区居委会:

(1)高家山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699户,2090人。

(2)南家苑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1381户,4143人。

二、北安社区居委会等13个居委会成立后,尽快启动交接事宜,其资产处置、组成人员、办公场所、管理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税收分配等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及有关协议执行。

特此批复

20xx年五月二十日

同意成立居委会的批复范文 篇2

八桥镇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双城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八桥府〔20xx〕55

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大渡口区委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大渡口委发〔20xx〕14号)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成立双城社区居委会。

二、双城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北接山海路,南抵双山路,西邻尚宾大道,东至双林路。

三、你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区内有关文件规定,依法组建社区居委会,抓好社区居委会队伍、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社区居委会顺利开展工作。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20xx年5月3日

同意成立居委会的批复范文 篇3

新安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成立百合等社区居委会的请示》(新街办报〔20xx〕30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苏发〔20xx〕15号)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百合、盛世、玫瑰、巨融、金鼎等5个社区,成立5个社区居委会;

二、你街道申请设立的辰华、陆塘、老庄等3个社区,因规划范围内居民户数未达到20xx户,暂时不予成立社区居委会,现有管理体制不变;

三、你街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尽快完成相关社区居委会组织设置、建章立制、功能完善等各项工作,及早使社区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正常轨道。

此复。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xx年9月18日

同意成立居委会的批复范文 篇4

瑞安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建立瑞安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湖岭调解室的报告》悉,经研究,同意建立:“瑞安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湖岭调解室”。

此复

瑞安市司法局

20xx年4月16日

同意成立居委会的批复范文 篇5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深圳分公司的请示》(东证字〔20xx〕第18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证监会公告〔20xx〕2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深圳市设立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专门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公司设立后,你公司总部及其他分支机构不得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公司的筹建工作,依法配备人员,健全完善业务制度和设施,并向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申请验收。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当自通过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到我会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自领取《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和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示工作。

四、分公司取得《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在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超越核准范围经营。

五、分公司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及公司住所地、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