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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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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1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精选15篇)

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

八、严禁超员使用。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九、配备疏散逃生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可以根据人员数量,配备逃生绳、防烟面罩、应急手电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

十、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xx年1月8日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2

各社区(村):

20xx年11月2日晚中山路45号一店面阁楼因线路老化发生火灾,失火面积近30平方米,经济损失10余万元。进入秋冬以来,气候干燥,易发生火灾,各社区村应以11月2日火灾为戒,认真做好秋冬季节的火灾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水火无情,要充分认识到火灾给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害,要进一步提高加强火灾防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社区(村)主干做为消防工作的责任人要按照责任书的具体内容明确职责,很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横幅、宣传单、网络化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各社区(村)要于11月底前进行一次防火演练,不断提高防火意识,增强处置火灾发生时的防范技能。

三、加强巡查,消除隐患。各社区(村)于11月20日前组织人员对辖区各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的企业、车站、娱乐场所等重点火灾防范单位进行巡查,不留死角,彻底消防火灾防患。

四、督促整改,确保平安。对巡查发现存在的消防设施不完善、线路老化、“三合一”场所等消防隐患及时 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上报消防部门,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一方平安。

各社区(村)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秋冬火灾防范工作书面报四鹤街道经委和防火办。

特此通知

延平区人民政府四鹤街道办事处

20xx年11月3日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3

冬以来,一些地方人员密集场所相继发生死亡多人的火灾事故。近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工作,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通告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全;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开展消防演练;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控制营业期间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民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通告指出,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4

为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优化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 20xx年6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禁止和限制通行。从20xx年7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

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禁止和限制通行

一、资江一桥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通行。

二、下列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7︰00至21︰00禁止中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

资江以北区域的五一路(资江三桥至向仓路段)、马良路(资江一桥桥北广场至资阳大道段)、汽车路;

资江以南区域的桃花仑路(十洲路路口至桥南广场段)、秀峰路(金山路至萝溪路段)、益阳大道(朝阳广场至金山广场段)、梓山路(龙洲路至金山路段)、玉兰路(龙洲路至金山路段)、龙洲路(迎宾路至关公路口段)、团圆路(迎宾路至桃花仑东路段)、康富路、萝溪路。

三、过境载货汽车通过长张高速、益阳南线高速(绕城高速)等外环公路通行。

四、因市政建设、城市保洁、工程抢险、渣土运输和生产、生活等法定事由,确需在禁行时间、路段通行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手续。

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

一、禁止通行区域

金山路(含)、迎春路(含)、三益街路(含)以东,资阳大道以南,银城南路、十洲路、资江三桥、白马山路以西,迎宾路以北的区域为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区域。

二、特别规定

七里桥车站:允许公路客运汽车经萝溪路、青年路、十洲路往返进出;

资阳汽车站:允许公路客运汽车经马良北路、车站北侧通道、东侧通道和长春路进入,经马良北路驶离。

对违反以上禁止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5

各村、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办事处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隐患早排除、火险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工委、办事处决定,自20xx年10月13日起进入森林防火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防紧迫感

20xx—20xx年度我处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压力特别巨大,容不得丝毫麻痹和懈怠。从天气情况看,今年以来,我处较往年天气干旱少雨、林草提前枯黄、林下草干易燃,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从山林情况看,办事处三面环山,林区面积大,多年森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取得丰硕成果,林木生长茂盛,可燃物载量增大,对火灾发现和及时处置形成客观困难;从社情看,林区居住点较多,耕地面积较大,入山流动人员成分复杂、分布范围广,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淡薄,给森林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思想麻痹大意、火源管理留有死角、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防责任制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办事处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各部门、各管区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办事处与各管区、村,履行森防责任的重点企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森防职责,构建“办事处-管区-村”三级森防联动机制,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全力以赴的大防火格局。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确保目标签约率达100%。

(二)强化森林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林区内及边缘地带的企业、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场所、住户等单位或业主的防火主体意识,督促其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尤其是万科青岛小镇、古月山庄景区、康大山体公园、连山农业生态园、齐长城旅游发展公司、多元集团、黄海学院等重点区域责任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切实看好管好森林,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护,确保山林安全。对山林经营单位在本区域内因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引发山林火灾事故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经营单位承担,发生两次山林火灾累计过火面积超过30亩的,办事处将收回森林承包权,终止森林承包协议。

(三)强化管区、村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靠上、周密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区域内森林防火安全。各管区全面负责并协调督促区域内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考核力度,按照工委办事处考核文件严格执行,实行倒扣分制,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安全隐患突出、防控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将严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村、单位进行重罚,责任管区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视情扣罚20xx-10000元。

三、突出火灾预防,强化火源管控

(一)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横幅、警示牌等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普及防扑火知识,特别是要加大对冬至、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日期间和高防火险期间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要在主要上山路口设置告示牌,重点部位要在进山路口设卡,实行封山。黄海学院、中国小校等教育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引导学生爱护山林,严禁防火期内进山。各村、管区要将精神病、痴呆傻人员的监护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高度关注信访闹访等高危群体,密切关注动向,防范于未然。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工作

从现在开始,各村、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要按照要求配足山林森林防火管护队员,确保做到人员器械到岗到位,每个进山路口要增设检查岗,专人看护值守,严禁闲人进山,对游人入山的要及时发现并教育劝退。要严防死守,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切实管住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和其他高危险地段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荒、吸烟等非法用火问题。办事处森林管护中队要分区域落实好巡逻防火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加强日常巡逻督查频次,确保人员到岗到位。

(三)加大林下可燃物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各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山林道路两侧、墓地周围、重要林区的防火隔离带,及时组织人员,采取割除、烧除等方式,对隔离带内杂草灌木进行彻底清除。需要采取火烧清除隔离带的村,必须提前两天报告街道森林防护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确保在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防火隔离带的清除工作。坚决杜绝个人烧地阡、烧荒等违章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夯实森防基础,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一)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重点火险区巡逻检查,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火场,科学指挥组织人员扑救,保证扑火安全,同时将火情报告办事处。严禁组织老、弱、病、残等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或迟报森林火情、火灾,贻误扑火时机,对于迟报、瞒报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森林防护办公室要结合往年工作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要提前制订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灭火的有关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全年不得少于1次预案演练。不定期组织防火队员集中拉动,提高专业防火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机动能力,确保森林火灾“灭早、灭小、灭了”。

(三)加大森林防火投入

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保障力度,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足扑火灭火装备,提前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并定期检修加油,始终保持各项森防器材处于临战状态。加快水灭火点的建设进度,按照区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高标准建设6个水灭火点,确保建好、管用。

该通知下发后,各村、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督查考核办、森林防护办公室、森林防火中队等部门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督查列入考核。

附件: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灵山卫街道办事处

年10月12日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6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三、电信企业(含移动转售企业,下同)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xx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 100%。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电信企业在为新入网用户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手续时,要通过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并现场拍摄和留存用户照片。

四、电信企业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采取措施阻断改号软件网上发布、搜索、传播、销售渠道,严禁违法网络改号电话的运行、经营。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全面实施语音专线规范清理和主叫鉴权,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立即清理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电话业务,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代理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移动转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业务,对整治不力、屡次违规的移动转售企业,将依法坚决查处,直至取消相应资质。

五、各商业银行要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和支付账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xx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自20xx年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对经设区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为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作案的涉案账户,将对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全部业务。自20xx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电信企业、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因重视不够,防范、打击、整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国有电信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坚决依法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电信网络犯罪预警提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鉴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九、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7

各位家长:

根据校历和上级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生注册时间:8月31日(一天)

二、提供材料

一年级新生报名随带:

1、入学通知书。2、儿童预防接种证。3、婚育证明。4、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地址栏页和新生本人复印在正面,新生父母身份证复印在背面)。5、非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还需提供已在本招生片区生活的有效证明。(上述材料已上交的不需重复提交)

二至六年级学生报名随带:

1、素质报告单。2、暑假作业

三、正式上课时间:9月1日 星期一

四、 报名地点:各班教室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片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且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年满6周岁(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及地点

1.本片区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1)网上预约登记:20xx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2)现场报名确认:20xx年8月2日至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第二国小

3.片区内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首页、监护人、孩子本人的复印件;

复印件A4纸正反页复印,正面为户口首页和孩子页,反面为父和母页。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屋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证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若产权是孩子的爷爷奶奶,还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到市政务中心打印),以及实际居住证明(到社区开具)

(4)《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原件,须完成所有该接种的有效接种(请家长在报名前咨询接种部门是否已经全部完成接种,未完成的请报名前完成)

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在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学校留存。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8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第一条 市区范围内的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①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②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③城市道路、桥涵、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④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⑤山林(台塬)、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⑥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⑦居民住宅小区;⑧经二路、中山路、清姜路、火炬路、公园路、高新大道、东风路、金台大道、大庆路、行政大道、陈仓大道西环路口至东门十字的沿街区域。

第二条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条 除第一条规定区域外,市区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婚丧嫁娶活动可以在指定地点少量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环保等部门应大力宣传大面积、阶段性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大力倡导用更环保的电子鞭炮、电子礼花来代替烟花爆竹作为节日庆祝工具。

第四条 市区烟花爆竹销售、举办焰火晚会活动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五条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人群密集场所以及禁止燃放的地点抛掷,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影响交通秩序。禁止在建筑物内的楼道、阳台、窗口、屋顶等位置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本通告。

第六条 公安、安监、工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组织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占道摆摊设点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七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八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 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加强对本辖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民政、住建、环保、园林环卫等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各镇政府(街办)、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加强对本辖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倡导广大市民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尽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一条 严禁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本通告规定。

第十二条 各县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告,分别划定县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宝鸡市公安局:0917-3268334、 110;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0917-3260359、 12369

宝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917-3260514、 12350

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0917-3206789

年2月3日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9

为方便市民朋友普通摩托车年检的需求,德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楼办证大厅4月份整月无休即清明节、周末正常上班。同时,每天上班时间提前半个小时(早上:07:30;下午:14:30)。

还未年检的普通摩托车可到交警大队办理。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10

各行政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现就严禁我镇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镇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凡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凡用公款赌博或以赌博形式行贿受贿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赌博案件的查办,对参与赌博的人员要查明身份,凡涉及党员干部的,要逐件登记,除严格依法处理外,还要及时向镇纪委报告,追究纪律责任。凡瞒报、拖报、漏报或因徇私、失职致使党员干部逃避党政纪处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全镇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陋习。要加强对家属的管理,教育他们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对所分管块口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决刹住赌博的歪风。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五、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明察暗访、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的治理力度。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镇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94-4669

年3月31日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11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吸食毒品的通告

毒品严重危害国家和民族利益,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根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吸食(含注射,下同)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和非法使用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都是违法行为。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含外地来昆人员)、外藉人员,一律禁止吸食毒品。

二、凡吸食毒品的人员,必须在本通告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单位保卫部门进行登记,农民到乡人民政府或办事处登记。

三、凡吸食毒品人员,只要在本通告规定的限期内主动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行戒除或者到戒毒所集中戒除的,不予追究;在限期内不戒除或没有戒除的,由有关部门送交县(区)以上人民政府举办或授权有关部门举办的强制性戒毒所予以强制戒除。

四、对在本通告规定限期内拒不登记的吸毒人员,从严处罚并实行强制戒除。对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毒品的人员,实行劳动教养。

五、对容留、教唆他人吸食毒品,依照全国人大常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从重处罚。

六、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都要把禁吸毒品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体市民都应当积极参加禁毒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检举、揭发吸毒人员的义务。对已戒吸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和家庭应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对检举揭发贩卖、运输、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和在禁吸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检举、揭发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昆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12

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许撤字【】第号:

你单位于20xx年7月经我局审查批准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号为),但因保护地下水资源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及《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对你单位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号为)。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将原行政许可证件交到XX市水利局审批办。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X年XX月XX日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13

为加强城市管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机动三轮车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本市市区内的机动三轮车管理及相关活动。

二、本通告所指的机动三轮车包括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三、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三轮汽车禁止在以下范围内行驶:东环城路—小南街—北亚泰大街—北环城路—西环城路—越野路—创业大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光谷大街—国道102线—东南广场—南环城路—新城大街—世纪广场一世纪大街(除国道工。2线外,均含以上道路)。

四、为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办理机动三轮车注册登记和转入手续。

五、原以从事机动三轮车营运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本市居民,符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六、下肢残疾人确需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必须持购车发票和市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证明,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处办理车辆号牌和准驾证。持有合法手续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严禁载人、载货和转借他人使用。

七、在清理整顿中,凡无照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无照从事经营活动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从严处理。

八、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于仍在禁行范围内行驶机动三轮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九、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年十一月三十日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14

学校广大师生:

在本次高一年级期会考试中,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的生物学科,第十九考场,高一A6班赵浪、高一B3班陈光金违纪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被监考老师当场没收,两位同学已承认违纪行为;同考场,高一A8班杨明惠在考试期间,夹带其他生物试卷进行作弊,该同学已承认作弊事实。据此,给予赵浪、陈光金两位同学违纪通报批评处分;给予杨明惠同学通报批评处分,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的语文学科,第七考场,高一A10班杨光香违纪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利用手机传抄答案,被监考老师当场没收;第二十考场高一B4班邱游凯郦在考试期间,翻书及夹带进行作弊,两位同学已承认作弊事实。据此,给予杨光香、邱游凯郦两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为严肃考风考纪,端正学风考风,希望各位老师在考试中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违纪现象将从严处理。

特此通报

教务处

11月20日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篇15

尊敬的皇家滨城业主/住户:

您好!近日,物业服务中心接到多起业主反映高空抛物特别严重的投诉,经常有人不自觉的往楼下扔烟头、果皮、杂物等生活垃圾,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非常危险而且不道德的。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请大家自觉维护小区的整洁、培养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这是我们每位业主(住户)的义务。望广大业主/住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抵制不文明高空抛物的行为。同时敬请广大业主和住户注意以下几点:1、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不要高空丢弃垃圾、废弃物及倒脏水;2、各单位楼道都有垃圾桶配置到位,请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3、请将靠窗边的物品固定好,勿在阳台上悬挂衣物、拖把等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危险;4、请各装修户业主告诫工人勿乱扔东西。5、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住户)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皇家滨城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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