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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通告(精选5篇)

通告 阅读(3.12W)

小区停车收费通告 篇1

尊敬的业主、租户:

小区停车收费通告(精选5篇)

您好!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日

小区停车收费通告 篇2

尊敬的业户: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 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 6x8 / 6x6

管理处

二0xx年四月六日

小区停车收费通告 篇3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小区停车收费通告 篇4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近期发现周边小区出现有人假冒燃气集团工作人员上门以燃气安检为由向住户推销产品。鉴于此情况,服务中心提醒广大业主/住户注意以下几点:

1、燃气安检应以燃气集团发布的通告,及服务中心发布温馨提示检查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均未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查。

2、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均穿着统一工服,佩戴工作证。请您注意核查。

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

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社区服务中心

20xx年**月**日

小区停车收费通告 篇5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本站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本站提供!

武汉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ο**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