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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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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 篇1

原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精选4篇)

住所地: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抚恤金5万余元;

2、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房屋补贴2万余元;

3、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银行存款3万余元;

4、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无锡市新村号xx室房屋产权;

5、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即原告的母亲于x年3月21日死亡,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即原告的父亲于x年11月17日死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已于x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无锡市新村112号302室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此致

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x月 日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 篇2

原 告:李 女 x年3月25日出生 汉族 无职业

现住址:xx市沙xx区民权北七街4

原 告:李(二原告系姐妹) 女 x年8月1日出生 汉族 无职业

现住址:xx市沙xx区沙龙南街 二原告电话

被 告:董 女 x年11月2日出生 汉族 系大商退休职工

现住址:xx市沙xx区xx街号x 电话:

第三人:辽宁省石英辉绿岩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刘 系公司负责人 电话:

住所地:xx市沙xx区西北路号

诉 讼请求

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给付二原告人民币各九万元。

事 实与理 由

二原告(下称原告)与被告系继母女关系。xx年代,原告之父李连成在第三人处(原辽宁省监狱)分得住屋一套(坐落于“xx市沙xx区xx街号”)并获承租权。后被告与原告父亲结婚(约x年)。x年9月24日原告父亲病逝,同年底,被告避开二原告,独自以继承人的身份通过第三人将上述房屋变更到自己名下。

原告认为,案涉房屋应属于父亲生前所留遗产,原告与被告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现被告在原告不知情下,私自将其归为己有,该行为是对原告财产权的侵害。第三人在为被告更名中,没有尽到审查的义务也对其负有责任。故原告诉至贵院,以求支持各项诉讼请求。

此 致

xx市沙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年七月十六日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 篇3

原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应继承补偿款_____元;

2、依法按份额继承其它遗产(包括房子、存款等其他财产),价值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同胞兄妹,父亲在原、被告年幼时就已亡故,____年__月母亲也患病亡故,同年底被告将原属于遗产的房屋(位于____)所得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侵犯了原告的继承权,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 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范文 篇4

原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

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抚恤金5万余元;

2、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房屋补贴2万余元;

3、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xx银行存款3万余元;

4、 请求判令原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无锡市新村号xx室房屋产权;

5、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即原告的母亲于x年3月21日死亡,死亡后,其遗产未作分割。被继承人即原告的父亲于x年11月17日死亡。

两被继承人生前育有一子一女,即原告和被告的父亲。已于x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女,即被告。

被继承人现留有遗产:银行存款3万余元、房屋补贴2万余元、抚恤金5万余元、无锡市新村112号302室房屋一套等。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对上述遗产进行处分。

依据《继承法》等相关规定,上述遗产应由原被告双方依法均等继承,请求依法分割遗产。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如上。

此致

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x月 日

相关知识

法定继承案件的几类常见法律问题

一、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认定为遗产?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可以认定为遗产,主要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嘱一共有几种形式,哪种遗嘱的形式效力最大?

(一)遗嘱一共有如下5种形式: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二)遗嘱的效力

1、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代书遗嘱与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三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法定继承是我们生活中最主要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的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要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没有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我国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是由法律规定具有强行性,任何人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