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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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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学习心得_学习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个人感想(精选5篇)

2022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学习心得

2022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学习心得_学习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个人感想 篇1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越到关键时候越要响鼓重锤。不要搞“大跃进”“浮夸风”,不要搞急功近利、虚假政绩的东西。当前,正是脱贫攻坚“吃劲时候”“紧要关头”,广大党员干部要一鼓作气,真抓实干,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鼓作气战脱贫,要“精”字为先。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开对“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扶贫干部要在深入调查、反复核对、查缺补漏、认真分析上下功夫,全面准确掌握每户贫困人口数量、居住条件、就业渠道、收入来源、致贫原因等情况,因地制宜、因户而异,一户建立一本台账、一户制定一个脱贫计划、一户研究一套帮扶措施,“点对点”服务、“一对一”救助、“多对一”精准帮扶,真正让贫困户去“穷根”,奔“富路”。

一鼓作气战脱贫,要“严”字当头。干部作风是脱贫攻坚提供重要保证。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民富不富,关键看干部。干部作风,关乎脱贫攻坚成败,作风越硬效果越实。从一些地区和部门近期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地方仍在搞数字脱贫、突击脱贫甚至虚假脱贫;有的乡、村两两级压力不够、紧迫感不强,个别地区“上热下凉”的现象依然存在,中央决策部署在执行中走了样,既损害了干部形象,又损害了群众利益。党员干部既要有细的品质,又要有严的作风,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以作风建设推动脱贫攻坚,让作风的“虚火”降下来,坚决克服急躁症、漂浮症、虚假症,严防急功尽力、弄虚作假,久久为功、持之以恒,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锤炼过硬工作作风,啃下脱贫攻坚这块“硬骨头”。

一鼓作气战脱贫,要“实”字为重。扶贫工作要务实、脱贫过程要扎实、脱贫结果要真实。脱贫不停顿、扶贫不止步,实绩是最有力的扶贫助推器。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面子工程”,导致扶贫政策“失准”,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效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广大党员干部要做群众脱贫的“主心骨”,全力开拓贫困群众致富“主阵地”,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牢笼中挣脱出来,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贫困地区实际,找准推进脱贫的“金钥匙”,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真做真为、善作善成,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2022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学习心得_学习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个人感想 篇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国各地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这场战“疫”中,党员队伍发挥了积极作用,“若有战,召必回,战必胜。”习近平在讲话中提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干事创业精气神转化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员的担当与责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团结一心,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定地站在疫情防控的最前线,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凶猛的疫情,党员们不退缩,主动请缨,彰显了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先锋带头作用。疫情阻击战,是对广大党员初心使命的考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们敢于承担、甘于奉献是对新时代先锋带头作用思考中的回答。坚持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这个特殊时候要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基层党组织要以身作则,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将党的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党员干部要贴近生活,多与群众面对面的交心谈心,说通俗、正派的真心话,把书面用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话,当好政策的“宣传员”,确保人人皆知。党员干部要办实所需,结合各项惠农惠民政策,找准帮助群众脱贫的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上、用到贫困群众身上。党员干部要善于发动群众,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勤劳致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2022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学习心得_学习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个人感想 篇3

一、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使命感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省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成效逐步显现。20xx年至20xx年,全省累计实现55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一大批贫困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多,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中的短板,扶贫任务艰巨繁重,扶贫开发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期。

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20xx年是党中央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截至20xx年底,我省还有53个贫困县、8103个贫困村、576万贫困人口,要如期实现这些地方和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艰巨,时不我待。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战略高度,从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认真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决不让一个贫困县、一个贫困村、一个贫困群众掉队,圆满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准确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扶贫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使命。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屋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的576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53个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三山一滩”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对贫困县实施分类分期脱贫管理,其中国定贫困县中兰考、滑县在20xx年实现脱贫,省定贫困县在20xx年以前实现脱贫,所有贫困县在20xx年前实现脱贫。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2.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3.坚持精准扶贫,推进精准脱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获得感。

4.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5.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6.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合理配置扶贫资源,统筹兼顾好重点地区与非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

三、落实精准扶贫方略,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四)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300多万人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他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多万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应退则退。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和脱贫任务进行精准考核,脱贫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定期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贫困户脱贫的由村民小组提名、村级评议、乡级初核,县里组织考核审定;贫困村脱贫的由村级申请、乡级评议、县级初核后,市里组织考核审定;贫困县脱贫的由县级申请、市级初核后,省里组织考核审定,并报中央备案。贫困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并对率先脱贫的贫困县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标准另行制定。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实行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不提不切实际的指标,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制定精准脱贫攻坚规划。各级党委要按照20xx年全面脱贫的目标进行总体谋划,出台脱贫攻坚的政策意见。各级政府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把扶贫开发列为一号专项规划,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明确各自扶贫开发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53个贫困县要按照精准脱贫标准算好明细账,倒排工期,细化措施,落实任务。8103个贫困村要按照精准脱贫标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扶贫结合,坚持“五规合一”,因地制宜,找对路子,制定分期分批脱贫规划。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任务与责任,按照精准扶贫措施和脱贫规划,主动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与脱贫规划的衔接,制定分年度的帮扶计划、项目安排、资金投放规模、脱贫成效目标等具体措施。对非贫困县的贫困村、非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实行同样的脱贫扶持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各级政府要充分运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成果,研究编制贫困人口分类扶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相关政策足额安排落实财政资金。

(六)落实“六个精准”要求。扶持对象精准,聚焦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实行精准化管理,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省市县有信息平台,建设全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实现网络数据对接共享,做到贫困底数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脱贫责任清、脱贫进度清。项目安排精准,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需要什么样的项目就安排什么项目。资金使用精准,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好的扶贫项目要有资金保障,要及时足量,不能搞半拉子工程和“胡子”工程,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项专用,专资专审,专户专管,跟踪问责,避免“跑冒滴漏”。措施到户精准,坚持因户施策,因贫困原因和贫困类型施策,扶贫措施要符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村派人精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派驻的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具备完成扶贫脱贫任务的能力素质,对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要及时调整更换,不能滥竽充数、贻误战机,不能挂名扶贫。脱贫成效精准,要在精准脱贫上下功夫、想办法,出实招、见实效,真正让贫困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认同感,力戒“数字脱贫”。

(七)加强转移就业脱贫。贫困地区要围绕脱贫攻坚谋划发展,把扶贫开发与推进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通过承接产业转移、鼓励群众创业、提升产业集聚区等发展载体支撑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把更多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转移到城镇落户,实现稳定脱贫。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贫困家庭子女积极就读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加大贫困地区与城市地区产业对接力度,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国内劳务和外派劳务。鼓励市县对跨区域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适当给予交通补助。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七)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人口脱贫。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老区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老区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探索创业扶贫新模式。在贫困老区优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安排年度任务时予以倾斜,完善后续生产发展和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在老区加快落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的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八)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支持老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有序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屋财产权等抵押贷款以及大宗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支持老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补偿方式。推动相关老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国家战略,与有关国家级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发展平台,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等产业优先向老区转移。支持老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动老区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区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鼓励老区所在市县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老区企业到境外开展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商标注册等给予资助。拓展老区招商引资渠道,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贫困老区发展,优先支持老区项目申报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鼓励老区培育和发展会展平台,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边境老区开发开放,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提升边民互市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中长期规划时,对老区予以重点支持,积极谋划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优先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全面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加快落实规划项目和政策。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老区安排。探索建立老区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绿色通道,加快核准审批进程,对重大项目环评工作提前介入指导。

(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贫困老区倾斜。增加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扩大支持范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贫困老区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区扶贫开发力度,力争实现对贫困老区全覆盖。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对老区的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在公共服务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老区开发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合理扩大贫困老区分支机构授信审批权限,加大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对贫困老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信贷资金投向老区的激励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老区依法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有关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老区特色优势农作物保险产品,支持贫困老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三)强化土地政策保障。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重点向老区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贫困老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支持有条件的老区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落实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

(四)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政策。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合理调整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研究提高老区矿产、油气资源开发收益地方留成比例,强化资源开发对老区发展的拉动效应。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区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范围。逐步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提供生态产品的老区与受益地区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启动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还湿。

(五)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继续提高“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研究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好老无所养和伤病残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研究逐步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屋、公租房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加大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老区定向招聘辅助人员。

(六)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和对口帮扶。推进贫困老区与发达地区干部交流,加大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与贫困老区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研究实施直接面向老区的人才支持项目,支持老区相关单位申报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县“百县万村”活动,进一步挖掘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帮扶资源,逐步实现定点扶贫工作对贫困老区全覆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老区优秀青年入伍,引导优秀退役军人留在老区工作。加快建立省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省内发达县市对口帮扶本省贫困老区的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把扶持老区人民脱贫致富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整合各级财力和各类资源,推动老区加快发展。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影响和带动社会力量支持老区开发建设。加大对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实行年度报告和通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为老区发展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指导,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不断加强老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选派一批思想政治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老区党政领导班子,优先选派省部级、厅局级后备干部担任老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推动老区党政领导班子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长期在老区工作的干部要在提拔任用、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老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服务群众、村干部报酬待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基础保障。做好老区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老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老区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

(三)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区开发建设。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形式到贫困老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引导一批大型企业在贫困老区包县包村扶贫,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支持老区开发建设。对于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到贫困老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的,严格落实税收、土地、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开展多种类型的公益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老区扶贫开发。

(四)大力弘扬老区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弘扬老区精神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老区精神融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利用建党日、建军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不断推动老区精神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在全社会营造传承老区精神高尚、支持服务老区光荣的浓厚氛围。积极支持老区精神挖掘整理工作,结合红色旅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培育壮大老区文艺团体和文化出版单位,扶持创作一批反映老区优良传统、展现老区精神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加强老区新闻媒体建设,提升老区精神传播能力。老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等不靠,齐心协力,争当老区精神的传承者和践行者,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开创老区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五)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大政策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年年有总结部署、有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要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充分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监测评估作用,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022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学习心得_学习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个人感想 篇4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昨日召开的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上,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宜阳县等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伊川县的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立下脱贫攻坚“军令状”。大家一致表示,要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全市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进程中有更大担当。

【栾川县】

●贫困状况:75个贫困村,2.8万贫困人口

●今年任务:实现25个贫困村和7500人稳定脱贫

●脱贫目标:20xx年全县稳定脱贫

栾川县坚持每月听取扶贫开发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并启动扶贫责任追究和凭扶贫开发政绩重用干部的工作机制,为扶贫攻坚“有人干事”“有人办事”提供保障。该县将组织15个乡镇75个贫困村和各扶贫包村单位逐户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活动,确保5月10日前解决好贫困户识别不准等问题,并重新审定脱贫规划。

下一步,该县财政将切实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涉农部门将不低于当年40%的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贫困家庭倾斜,成立“栾川县惠民扶贫信贷融资公司”,为扶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

【洛宁县】

●贫困状况:98个贫困村,3.5万贫困人口

●今年任务:实现40个贫困村和1.3万人稳定脱贫

●脱贫目标:20xx年全面脱贫

洛宁县将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扶贫开发机制,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实现县级领导干部联乡包村、县直科级干部带队驻村、党员干部入户帮扶“三个层次”全覆盖。同时,要用好全省统一战线“同心”实践行动平台,形成强大合力。

与此同时,洛宁县将围绕脱贫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将精准扶贫权重增加到60%,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实行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及后备干部到贫困村挂职锻炼制度,真正把脱贫攻坚措施落到实处。

【汝阳县】

●贫困状况:71个贫困村,3.7万贫困人口

●今年任务:实现20个村和9000人稳定脱贫

●脱贫目标:20xx年全面脱贫

汝阳县将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县、乡、村三级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持续完善县级领导分包、县直单位进驻、全县公务员结对帮扶体系,健全脱贫攻坚督导考核机制,促进脱贫攻坚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在精准识别方面,汝阳县对所有建档立卡信息与县民政、公安、社保等部门进行全面比对,确保扶持对象精准到户到人;在规范档案管理方面,由县领导分包各乡镇,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档、县级有平台;在对接帮扶方面,组织帮扶单位入户对接,做到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综合施策;在扶贫项目实施方面,实行县级领导分包,加强督导督查,确保重点扶贫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在加强县乡扶贫力量方面,选调高素质后备干部,充实县脱贫攻坚队伍,各乡镇也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脱贫攻坚工作。

【嵩县】

●贫困状况:95个贫困村,5.05万贫困人口

●今年任务:实现24个贫困村和1万人稳定脱贫

●脱贫目标:20xx年全面脱贫

在目标精准方面,嵩县将紧盯脱贫目标,将任务细化到每个年度。在对象精准方面,将严格按照建档立卡标准和程序,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复核工作,既不少录一户,也不误录一人;脱贫一户销号一户,返贫一户录入一户。

下一步,该县将综合运用各种扶贫措施,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实施劳动力转移脱贫3544户12289人,发展特色致富产业脱贫4216户14230人,完成2.75万名深山贫困群众搬迁任务,通过教育扶贫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社会保障兜底3102户9306人。“十三五”时期,该县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县财政列支3000万元扶贫资金,整合1亿元涉农资金,集中用于扶贫事业。

【宜阳县】

●贫困状况:88个贫困村,5.4万贫困人口

●今年任务:实现27个贫困村和1.6万人稳定脱贫

●脱贫目标:20xx年全面脱贫

脱贫攻坚必须增强群众内生动力。宜阳县将通过县、乡领导干部走访恳谈、组织农村致富能手和脱贫示范户到贫困村现身说法等方式,调动群众积极性,变“坐等输血扶贫”为“自我造血脱贫”。

宜阳县将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争取银行贷款、搞好定点帮扶对接的基础上,着力打通产业扶贫渠道,大力发展烟叶、花椒、蔬菜、养殖等项目,并利用农村淘宝项目推进电商扶贫。同时,推行产业化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

【伊川县】

●贫困状况:56个贫困村,3.8万贫困人口

●今年任务:实现28个村和1.5万人稳定脱贫

●脱贫目标:20xx年全面脱贫

伊川县是我市确定的首个脱贫县。该县在抓好贫困人口识别、致贫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将逐户制定针对性脱贫措施。同时,该县组织实施百项扶贫工程,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要求,发展主导产业;开展百期劳动技能培训,培养扶贫带头人;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分包责任,加强与贫困户对接。

下一步,伊川县将严格落实县四大班子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县直单位“一把手”、驻村第一书记和村组干部的主体责任,着力充实县、乡、村三级扶贫队伍。今后,该县每年投入扶贫资金不少于7000万元,县直分包单位投入贫困村资金不低于3万元。此外,该县每月进行一次督导排名,对连续排名落后的乡镇负责人进行约谈。

2022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学习心得_学习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个人感想 篇5

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指出,中央发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令,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扶持政策,广西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我们既面临乘势而上、实现农村全面脱贫、补齐发展最大短板的重要机遇,也面临资源不足、配置不当、措施不力、错失良机的严峻挑战。机遇与挑战相互交织、相互转化,认清了抓住了就是机会,看不清抓不住就会落伍。近年来,河池市结合自身实际,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认真总结经验,保持头脑清醒,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努力实现两不误、双促进、共发展。

脱贫规划与乡村规划统筹衔接,注重相融共进

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工作是互相关联、辩证统一的整体。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乡村建设是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的重要路径,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两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必须统筹衔接、同步推进。河池市注重从实际出发,在脱贫攻坚规划中,综合利用现有资源,有机衔接乡村建设相关工作任务,深化拓展相关工作内容。同时,将脱贫攻坚、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民俗文化特色开发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考虑,同步实施,着力完善农村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以产业发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特别是在制定河池“十三五”规划建议时,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将“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建设美丽河池”进行统筹规划,提出增强发展的协调性,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农民脱贫致富与农村面貌改善,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在工作举措上,把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融为一体,提出“锁定目标、分段推进、基础提升、产业带动、能人带动、科教引领、保障支撑、易地发展、连片推进、生态维系、责任保证、健全机制”的工作思路,制定以村为单元、以屯为基础、以农户为对象、以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规划,做到扶贫项目与乡村建设项目覆盖到村、屯、户和人。在发展贫困地区生态产业中,强调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产业化,走出一条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发展之路。在推进移民搬迁脱贫的同时,突出把移民搬迁安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与石漠化治理同步实施、与特色城镇同步建设、与整合政策资源同步深化、与民生保障提升同步推进,创造了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现代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连片推进与多点开花统筹衔接,注重点面齐推

在脱贫攻坚上,河池市大胆突破零敲碎打旧办法,变“点式开发、点状发展”为“连片开发、连片发展”,集中力量支持连片贫困的村域、乡域、县域整体推进开发扶贫工作,率先在广西探索实施整市推进扶贫产业建设、“整乡推进”开发扶贫示范区建设和连片推进旅游开发扶贫示范基地建设。整市推进核桃产业发展,核桃种植面积从20xx年的13万亩增至241万亩,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核桃产业基地。全力打造开发扶贫“整乡推进”大安示范区取得明显成效,该乡2.1万多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xx年的2978元增长到20xx年的5500元;贫困人口从20xx年底的9116人减少到20xx年底的1503人,减贫速度是往年的4倍以上。坚持以大安为示范,要求11个县(市、区)每年各建设1个开发扶贫“整乡推进”示范点。在乡村建设方面,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面、整体推进”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巴马国际旅游区6县(自治县)、革命老区、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连片推进城乡交通、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环境和农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同时坚持以规划为导向、以产业为重点、以特色为抓手、以增收致富为目标,依托六宜高速公路、河百高速公路和红水河、龙江河、盘阳河为纽带,实施大县城战略,推进沿江沿河沿路特色城镇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县域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统筹衔接,注重合力共推

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都是庞大的系统性工程,覆盖面广、任务繁重,在建设过程中离不开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更离不开群众的主体力量。为此,凝聚各方智慧、汇聚各种资源、形成推进合力是关键之举。河池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确保主体力量有效凝聚,形成整体联动、资源整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格局。为便于更好开展工作,河池市将脱贫攻坚指挥部和“美丽河池”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安排由市委一名领导主抓,并建立两项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工作良性互动、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加强贫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驻村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群众参与建设的主体作用,探索创新“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模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全市各村屯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成立村屯党群理事会,通过党员带头,党群理事会协调,采取党组织引领、充分放权、民主决议、群众评议等办法,深化拓展屯级党群理事会党领民办基层治理模式,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减少了工作的阻力,破解了工作难题。在资金整合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统筹、跨部门多领域的资金整合机制,注重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坚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计其功”的原则,将扶贫开发、乡村建设、石漠化治理、移民搬迁、环境建设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向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中,并采取“财政配套、项目整合、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的“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形成综合性、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真正打破资源“条块分割”管理现状,突破各部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投入无章、建设无序、浪费资源的困境。此外,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乡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东西扶贫协作、强化定点帮扶,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贫困村的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帮扶,全力破解资金短缺问题,为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注入活力。

完善机制与督查问效统筹衔接,注重成效保障

检验工作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必须用成效来衡量。在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中,河池市制定出台了科学、规范的保障机制,以科学的运行管理机制和责任倒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两项工作不断档不停步、持续有效推进。实行最严厉的惩戒问责机制和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将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绩效考评范围,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的考核权重。建立完善“大督查”制度和月季督查通报制度,促进督查问效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同时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将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的实际成果作为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全力把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不断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