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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

人事政策 阅读(1.48W)

养老保险是老人生活的依赖,退休老人更加关注自己每个月的养老金,在职员工也想知道每个月交了这么多养老保险之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养老保险的政策最新消息,一起看看吧。

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

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随着通货膨胀的愈演愈烈,晚年保障显得越发重要起来。为了给自己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很多人都选择了养老保险这一方式,这就使得养老保险的需求量增大。相关部门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出了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以此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的种类

城市有:

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农村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有商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

按照目前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满20xx年,即必须满180个月。中间可以中断,不影响领取养老金,但如有中断,会影响养老金待遇。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二局人士曾对外表示,“最低的缴费年限是20xx年,从社会保险可持续来看,这是非常不利的,这个问题在业内已得到共识”。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现状来看,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确需要适当延长一些,这是一个必然趋势。

朱铭来解释道,此前确定的20xx年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因为我们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处于体制改革时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确定最低缴费年限时,要考虑到当时有些职工处在下岗的阶段,后来又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年限规定较低。但是未来的劳动力市场一定是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中的,所以延长最低缴费年限是可行的。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也持有同样的看法,他表示,最初制定最低缴费年限为20xx年的时候,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刚开始建立社保制度,那时许多企业员工已四五十岁了,以前从未缴过社保费,从建立社保制度开始缴费只有十多年就该退休了;另外还有自谋职业者、非全日制工,为了吸引、鼓励他们参加社保,就把最低缴费年限定为20xx年。

但现在人们预期寿命延长,退休年龄延后,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自然变长了。而且苏海南表示,人们对最低缴费20xx年的理解也有偏差。按规定,凡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单位一年就应缴一年社保费,一直缴到退休,并非只缴20xx年就可不缴;而自谋职业者如只连续缴费5年,到退休年龄时只能领取很少的养老金。所以,适当延长缴费年限,既是适应人们预期寿命延长的需要,也是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生活的需要。

朱铭来认为,延长最低缴费年限是有一定好处的。一方面对于缴费的劳动者来说,缴费年限边长,未来养老金的给付金额就有了更好的保证。就是缴得越多今后拿的就会越多。比如现在如果劳动者仅满足20xx年最低的缴费年限,到了养老的时候,可以拿到养老金,但是拿到的金额是很低的。随着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断增加,提取时可以提出的金额也是不断上升的。提取金额增加,才能真正起到保险的保障作用。

另外一方面,对于一些企业来说,适当延长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起到督促缴费作用。因为现在有一些企业缴费年限过低,最低缴费年限期满之后就立刻与职工断绝了劳动关系,职工不能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所以延长最低年限对企业也有刺激作用。

虽然业内专家纷纷认为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好处多多,也是情理之中,但很多缴费者并不这样认为。且对于没有稳定工作的人来说,反对声音强烈一些,为延长最低缴费年限可能会加重生活负担。还有一些缴费者认为,这只是为了弥补养老金缺口、缓解养老金压力。并质疑,前人改革所带来的代价为何要由自己承担。便由此产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存在意见的分歧。

对于如何做好分歧的协调工作,朱铭来认为,主要还是由于一些宣传的工作没有到位。在改革前让民众了解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并在改革后,用数字说话,让民众看到养老金在提取额度上确实有所增加。现在还只是要求民众加大责任和义务,并没有说明这之后会带来怎样的好处。这就需要由社保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让民众认识到延长缴费年限的利弊,才能更好地做好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