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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協議(精選15篇)

承包合同 閲讀(2.82W)

林地承包協議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改造和發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經營,經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  

林地承包協議(精選15篇)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稱、四至和麪積: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東: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允許繼承、轉讓,在承包期內,如有開發、徵收,林木徵收費歸乙方所有,林地徵收費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內禁止葬墳。  

六、承包期結束之日,甲方終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所有權。  

七、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共同遵守,違者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會一份,林業工作站一份,簽字後生效。  村委會(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

乙方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合同範本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3

集體林地承包協議書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快現代林業旅遊觀光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xx縣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推進綠色生德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單位:畝、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組:

樹種樹齡

面積(株數)

林地所有權

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綠化所承包荒山並監開發旅遊農業生態養殖。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所承包經營林地和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護權,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旅遊觀光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並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規劃旅遊生態放養經營權。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徵佔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全部投入賠償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旅遊觀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改造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並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林木需要採伐時,要提出採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方可採伐,並按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採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

(4)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5)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旅遊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6)如遇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合同約定未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規劃林地的旅遊生態種養的項目建設發展,享有自主經營使用權,甲方及生產隊村民,村委會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徵用、佔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其項目規劃發展等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價格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後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後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六、附件

(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鑑證機關(蓋章):

經 辦 人(簽字)

日期:

林地承包協議 篇4

集體林地承包協議書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進一步調動廣大林農生產的積極性,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坐落在 片林地發包給乙方,地名 大班號 小班號 面積合計 仟 佰 拾 畝 分 釐,(詳見附表)

二、該林地所有權屬甲方,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承包方只能用於種果樹,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間乙方應向甲方繳納林地使用費,林地使用費標準每畝每年 整,合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費一次性繳清。

四、甲乙雙方享有《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

1、承包經營期間內,乙方不得違法將林地用於非農建設或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也不得違法將林地連續拋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採石、取土、築墳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流轉,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時,應該事先徵求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其他方式流轉的,必須在 天內將合同報發包方備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甲、乙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下列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具體規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現拋荒2年以上時,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拋荒費,從連續拋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畝按 元標準收取,若出現違法將林地用於非農建設,依法給予處罰。

2、甲方干涉乙方經營自主權或不提供應盡的義務的服務時,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協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業站一份,縣林權辦執一份。 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 承辦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合同範本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6

甲方:林場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國有____縣朝陽林場(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就承包甲方木營子工區1林班11小班136畝林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第1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三十____日止。

第2條:承包地面積為136畝。四至為:東至林道、國有楊__;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國有楊__;北至集體農田壩埂。具體位置詳見附圖。第3條:承包費為人民幣貳拾柒萬貳仟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拾柒萬貳仟元,餘款________年____月三十____日前交清。

二、雙方權利、義務

第4條:甲方保證對發包的136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5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136畝林地另行發包或他用。

第6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林地使用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承包期內,該林地只能用於農、林業生產,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第8條: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護房一座,面積不得超過1畝。合同期滿後,乙方應該無償拆除,恢復林地原貌。

三、違約責任

第10條:因林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第11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將承包地用於搞工業生產或永久性建築等非農、林業生產,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12條: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徵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餘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第13條: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四、其他約定事項 第14條: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15條:在合同期內,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16條:本合同已經過甲方全體職代會討論通過,會議記錄附後。

第17條:在合同履行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該重新協商,並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18條:林地四至圖、甲方職代會記錄以及雙方所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19條:本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20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____縣人民法院。

第21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國有____縣朝陽林場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7

林地家包字[ ] 號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鄉(鎮) 村 組,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鄉(鎮) 村 組農户

代表人:

住所: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承包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況

第一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    ,坐落 龍湖 鄉(鎮)小竺 村  組,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二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    ,坐落 龍湖 鄉(鎮)小竺 村  組,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三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    ,坐落 龍湖 鄉(鎮)小竺 村  組,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第四宗山:

林地名稱(小地名):    ,坐落 龍湖 鄉(鎮) 竺由 村  組,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從1982年1月1日起至2052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批准,不得用於非林地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的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

2、甲方有權依法按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檢查、監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非法損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其產品,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承包期內,乙方轉讓林地,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林地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不得改變承包的林地用途,應依法採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取土等破壞森木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為損失額的 %。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代表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⑴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⑵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鎮)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鑑證單位)各執一份。備份一份。

發包方(蓋章): 負責人簽名:

承包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8

發包方:______村______組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路 ;西至: 水庫

南至: 路 ;北至: 東莊組

二、承包時間為年,即年月日—年月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裏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佔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後,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發展上有優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想繼續承包,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優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9

發包人:重慶建工四建____縣鳳凰山健身梯道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縣鳳凰山健身梯道一標段  

2、工程地點:____市____縣  

3、工程規模:㎡,框架結構。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  

1、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機具、包工期、包驗收,乙方自行提供乙方承包範圍內所使用的一切機具、設備、移動電纜。  

2、承包範圍:本項目工程施工圖及設計變更中所包含的所有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安全防護工程、砼工程。  

3、乙方提供的輔料:對拉螺桿、樑卡、鐵絲、釘子、雙面膠、封口膠、c套管、砼套凳、內撐、蝦扣、手套、雨具等低質易耗品。(結算單價中已包含本項所有內容,結算時不再計費)  

4、乙方的輔助用工:

(1)配合甲方分墨放線、施工管理及複查;

(2)搭拆四口五臨邊、人行通道口安全防護棚;

(3)週轉材料的維護、保管;

(4)卸料平台安裝和拆除;

(5)結構尺寸誤差20以上的剔打;

(6)不同砼標號間的鋼絲網隔斷或後澆帶鋼絲網割斷;

(7)刷脱模劑。

(8)外架標杆刷漆。

(9)水電、消防、放線孔預埋盒安裝、拆除;

(10)外架爬梯搭拆及臨時檢查樓梯搭設;(1

1)乙方所用材料的上、下車、週轉及分類堆碼、人工二次及多次轉運;(1

2)爆模後的砼清理乾淨後重復使用;(1

3)樓層泵管加固,地錨埋設;(1

4)天棚望板砂磨;(1

5)管道安裝、拆除、樓層除渣,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乙方自備的機具、材料、設備自己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三、工程工期:  乙方必須在60天內完成七星樓主體工程施工,45天內完成踏步、平台及錨杆擋土牆主體結構的施工,二次結構施工工期以滿足甲方現場要求為準。(工期計算以乙方進場時為準)  

四、工程質量:  合格,力爭優良。  施工工藝為木模。  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變更和國家現行規範標準進行施工,並且各項工序必須通過質檢站、建設方、監理方和施工方的驗收,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如在施工中不聽指揮,不嚴格把好質量關,甲方有權進行罰款和辭退,罰款從乙方當月工資中扣除。  甲方提供的木模板,乙方須按甲方指令進行合理配置,嚴禁浪費。甲方將按1層柱模和2層樑板模的標準進行配置,如有損壞,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進行更換,如未經許可擅自進行切割木板,甲方將按模板原價的雙倍進行罰款。乙方配置好模板後,一律不準將圓盤鋸放在樓面施工作業區內,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開出的配合比配料,嚴格控制水灰比、坍落度,如在施工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操作施工,造成板厚度不夠、超厚、平整度不夠、板面開裂、蜂窩、麻面等一切費用(含材料費和人工費)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結算辦理:  

1、計算方式:以所澆築的砼立方量綜合價進行計算。  

2、計算單價:有模板部份按綜合價160元3(砼立方米計算),無模板部份按綜合價50元3(砼立方米計算,含塔吊或泵送)。  

3、以上單價為綜合價,此價格已包含的內容有:

1)綜合腳手架、外腳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砼攪拌、振搗、收面、養護等工序;

2)四口五臨邊、安全文明施工、掛安全網、鋼管刷漆、人工二次及多次轉運、乙方自用的卸料平台安拆、防護用工等;

3)乙方提供的輔料、輔助用工、施工機具、攪拌站搭拆、蓄水池砌築等。以上項目乙方不再另行計費。  

4、如乙方未在合同約定工期內完工,甲方將按結算總價的90%支付工程款。  

5、因甲方需要的計時工,乙方必須給予配合,甲方按60元天按實簽證。若乙方不配合,甲方按實際產生的費用對乙方進行雙倍罰款。  

6、乙方所有承包項目施工完畢,並且通過驗收後甲方____月內和乙方辦理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每月按工程進度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支付80%,乙方進場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民工身份證複印件,並每月向甲方提供發放工人工資清單備案,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竣工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付清所有工程款。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後不按實發放給工人所造成的責任和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定期對工人組織安全學習,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施工,如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整改後再進行施工。施工單位或甲方對乙方的安全、質量隱患(事故)的處罰,乙方必須全額接受。如在施工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八、違約責任:  施工過程中,凡因乙方自身如資金、勞動力、技術力量、管理等原因,導致工程實際進度緩慢和停滯,經甲方催促仍不見效果,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按乙方總產值的60%辦理結算手續後,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施工現場,60%的工程款甲方在____日內付清。  本工程乙方自願繳納履約保證金伍萬圓(:50000元),該保證金在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性無息退付。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違約行為,違約金及罰款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不按甲方要求組織勞動力或施工機具入場施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且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不退付。  甲方在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後,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施工、爬塔吊、關閘限電,如有違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5000元次的罰款,罰款從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九、特別約定條款:  

1、乙方工人不得偷盜和私拿工地的所有材料,如有發現,將以原價的10倍進行賠償,並處以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並追究刑事責任。  

2、如乙方施工工人在現場發生打架、鬥毆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勸阻,否則甲方將按1000元次進行罰款。  

3、乙方必須在約定工期內完工,並經建設方、監理、質檢站、施工單位、甲方驗收合格。如發生停水、停電、原材料缺乏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按實際延誤的天數給予工期順延,不作其它任何賠償。  

4、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後不按實發放給工人所造成的責任和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工人進場____日內必須向甲方交付其與工人簽訂的用工合同和第____月工資表,否則甲方第一次工資不予支付。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1、本合同屬雙方自願行為,雙方均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違約糾紛經協商無效的,由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

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作實質性的變更或訂立補充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  

2、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工程款後合同失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慶建工四建____縣鳳凰山健身梯道項目部乙方: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電話:身份證號碼:  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一帶荒山承包給乙方作茶葉及經果林種植開發,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荒山面積及範圍:

1、甲方將組所有的位於一帶荒山承包給乙方進行茶葉及經果林種植開發,四至界線及面積以附圖標誌和界樁為準。

2、乙方在承包面積內以種植茶葉為主。承包面積內80%以上用於種植茶葉,其它可用於經果林種植。

二、承包期限、開發期限、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為四十年,從20xx年4月27日至2048年4月27日止。

2、開發期限為八年,從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4月27日止。乙方必須在此期間開發種植完畢,到期未開發視為乙方放棄開發種植權力,甲方可無償收回另作安排。

3、承包費按每年人民幣(¥:元),該承包費只能用於甲方組公益事業或分配給村民。

4、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即付人民幣(¥:元)給甲方。餘款人民幣(¥:元),於20xx年4月27日前付清。

5、甲方收取乙方承包費後,應按相關規定或約定正確分配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引起甲方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荒山及原始附着物享有所有權,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權和管理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2、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經營生產活動。

3、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村民。

4、乙方應自覺遵守地方的村規民約。

5、本承包土地一旦被國家徵用,乙方無條件讓出。國家補償承包地上的經濟作物及地面設施費用,屬乙方開發的歸乙方,乙方尚未開發的歸甲方受益。國家政策性補助,按政策規定的受益人進行兑現。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合同條款,否則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除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外。違約造成的損失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如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上級政府部門解決或提請司法解決。

五、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包,若乙方不再續包,承包範圍內土地上的植物及一切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窯上鄉人民政府、國土所各備案一份。合同附件:鄉國土所出具的承包範圍四至圖,甲、乙雙方簽字認可。本合同雙方簽字,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11

甲方:常寧市 鎮 村 組 户主:

乙方:

為了大力發展油茶產業,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進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使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於油茶林業開發事業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使用權承包規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常寧市 鎮 村組,向乙方提供適宜種植的林地使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説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權後,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合使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權承包期限從二0年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需要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須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權承包給經營者使用期間,政府發給甲方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證及自留山使用證中的使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根據生產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其它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權的報酬,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 元,當年承包款於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發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林業基地上進行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行建築工程設施、採石、採礦、取土(國家徵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徵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協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是,

1:甲方必須提供承包使用權林地範圍界線附圖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併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頁,附件 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常寧市洋泉鎮東元村委會意見: 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12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組 户 主:

身份證號: 住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吉林省集體林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造林,樹木歸乙方。

宗地號: 單位:公頃、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 元人民幣(大寫)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經同甲方協商,承包的林地用於林業生產和發展林下經濟,不得改變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採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在一年內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變林地用途(建築、開礦等)時,應同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益。乙方應落實管護措施,林木採伐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權,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經營保護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舉報乙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如遇國家徵用林地,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

5、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技術、信息等服務; 6、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二)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本合同約定的林木所有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組織林地、林木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轉,享有在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臵權;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扶助金;屬於公益林的享有生態補償權。如遇國家徵用林地,享有林木補償費、安臵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享有林地補償費的%。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彙報;

4、依法保護、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採伐跡地、小片荒和其他無立木林地應及時造林。不得因發展林地經濟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經營;

5、承包期內林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方式流轉的,當事人雙方應簽訂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按法定程序方可進行;承包期內可以繼承。

6、乙方應依法採伐林木,採伐後應及時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轉租他人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護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及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乙方賠償損失並支付林木價值 %的違約金;

(三)乙方沒有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應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損失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進行建築、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對乙方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五)本合同約定的受讓的林地應及時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林木繼續存在,雙方應續簽合同,具體條款按當時情況重新制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林業局、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發包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方簽字: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14

甲方:林場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國有朝陽縣朝陽林場(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就承包甲方木營子工區1林班11小班136畝林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第1條: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條:承包地面積為136畝。四至為:東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北至集體農田壩埂。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第3條:承包費為人民幣貳拾柒萬貳仟元。20xx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萬貳仟元,餘款20xx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雙方權利、義務

第4條:甲方保證對發包的136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5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136畝林地另行發包或他用。

第6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林地使用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承包期內,該林地只能用於農、林業生產,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第8條: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護房一座,面積不得超過1畝。合同期滿後,乙方應該無償拆除,恢復林地原貌。

三、違約責任

第10條:因林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第11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將承包地用於搞工業生產或永久性建築等非農、林業生產,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12條: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徵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餘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第13條: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四、其他約定事項

第14條: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15條:在合同期內,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16條:本合同已經過甲方全體職代會討論通過,會議記錄附後。

第17條:在合同履行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該重新協商,並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18條:林地四至圖、甲方職代會記錄以及雙方所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19條:本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20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朝陽縣人民法院。

第21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國有朝陽縣朝陽林場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協議 篇1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裝修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 元人民幣。  

第二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並註明所需要 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應的水電材料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第三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210-及《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27-並參照《____省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標準及其他 》及《____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施工技術差及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兩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第四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  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於施  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衞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5.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潔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現場,日常用水、用電等必須注意安全,工地發生工傷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現場。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供的裝修材料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 關於工程價款、承包內容、施工工藝、結算的約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驗收合格後支付工錢的50%,水電完工後支付30%,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20%  2. 乙方承包內容:  

1).水電開槽、佈線、穿線、埋槽  

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每天現場整理裝袋)  

3).水電施工的穿牆、打孔、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