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概念範文網>合同>買賣合同>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通用12篇)

買賣合同 閲讀(2.54W)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通用12篇)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均屬 , 村(___組)村民,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本村村委會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夫婦長期定居外省,房屋無人居住,現甲方自願將位於 村___自然村(__組)的房屋院落( )及附屬物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宅基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乙方。

該院落建於__年,房屋為土木結構,建築面積__平米,房屋用途為住宅。該宅基地使用權證號

第二條:價格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及宅基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乙方在合同生效日一次性付清。甲方出具收款手續。

第三條:甲方在合同生效日將房屋院落交付乙方。

第四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有權追究違約利息,逾期超過一個月即視為乙方不履行合同,屆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院落的違約責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將該房屋院落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一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並已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願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及利息、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合同生效後甲方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暫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需把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徵地、拆遷、回遷等,該院落的一切權利義務全部由乙方承擔接受。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村民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2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委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2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經批准,取得位於____市用地面積____2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幢____號。建築面積____2,土地面積/2。

第三條甲方定於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單價元/2,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註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職務: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 

註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繫電話: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編號為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為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_,屬_____結構,建築層數為_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共_____(套)(間)。(該商品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佔用土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徵。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於)(不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費: 

1.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於該商品房屬於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准單位最後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後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佔付款金額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銀行(帳户名稱:_____,帳號:_____): 

1.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換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佔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餘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_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_____後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用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後,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牆面

保修_____月; 

2.地面

保修_____月; 

3.頂棚

保修_____月; 

4.門窗

保修_____月; 

5.上水

保修_____月; 

6.下水

保修_____月; 

7.暖氣

保修_____月; 

8.煤氣

保修_____月; 

9.電路

保修_____月; 

10._____

保修_____月; 

11._____

保修_____月; 

12._____

保修_____月; 

13._____

保修_____月; 

14._____

保修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僅作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消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甲方與_____簽訂的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天,由甲方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代表人/代理人:___

( )代表人/代理人:____ 

(簽章)

(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

籤於_____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裝飾、設備標準 

1.外 牆: 

2.內 牆: 

3.頂 棚: 

4.地 面: 

5.門 窗: 

6.廚 房: 

7.衞生間: 

8.陽 台: 

9.電 梯: 

10.其他: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通過( )方式,取得浙江省( )區(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經浙江省房地產管理局審核,准予上市銷售,浙江省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 ( )。

第一條: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 )日內將購房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 ) 銀行帳號:( )

第二條: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築工程質量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 )。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超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三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四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其他事故;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並須有關部門證明)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超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超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五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超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六條:本契約由雙方簽字之日超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契約,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契約在履行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 ) 份,房地產管理部門一份。(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5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屋座落於,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房屋平面圖及房產證:。

房屋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歸乙方所有,除空調及家電傢俱設施設備外。。

店面裏的商品及櫃架包括在房屋款內,歸屬乙方。

二、付款方式

甲方必須協助把房產證和建房證過户到乙方後,乙方在__年月號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幣壹拾陸萬壹仟元整,甲方收到房款後出具收據。

三、細則

甲方在__年月號前騰空搬離該房屋,可佔用三樓一間房堆放物品,待房款全部付清後徹底搬出,房產證沒過户前,經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出售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必須出示有效證件或本人親自和乙方一起去房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

辦理過户手續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何地,甲方必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而影響過户登記,因而蒙受的損失由甲方全額負責賠償。如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户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應返回全部房款。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户及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屋總價的千分之五計算違約金付與乙方。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條款,及本契約其他條款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保證已如陳述上述房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立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執1份,乙方留執1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內村上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6

出賣人:成都——有限公司

買受人:身份證號:

鑑於買、賣雙方已於年月日簽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作如下補充約定。本補充協議與主合同一樣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前述合同與本補充協議有牴觸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第一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五條補充約定如下:

買受人選擇下列第一種付款方式。

一、買受人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買受人於本補充協議簽訂的同時(即年月 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本補充協議約定房價總款為 55360元(大寫:壹佰壹拾伍萬伍仟叁佰陸拾零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伍元)。

二、買受人採用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1、買受人於本補充協議簽訂時一次性向出賣人支付按揭購房的首付款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元),餘款:佰拾萬仟元,買受人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2、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須於主合同簽訂後3日內(即xx年4月 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銀行的要求,將辦理按揭手續所需的相關文件交到按揭銀行,用於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銀行等相關單位辦理按揭手續;

2)買受人承諾在簽訂主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並同意根據所購房屋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

若買受人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5日內仍未辦理完畢按揭貸款手續的(以與按揭貸款銀行簽署《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為準),則視為買受人違約,此種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書面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

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後剩餘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覆為準。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與買受人申請的金額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並由買受人在銀行批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逾期付清,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

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後剩餘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條關於房屋交付事項的補充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賣人有權抗辯買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的請求,直至買受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買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應付款或應承擔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與出賣人辦理完畢房屋面積補差(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之間的誤差)協議的簽訂及房款找補手續之前;

3)按揭付款的買受人未向出賣人提交代辦權屬證書的資料和費用的。

2、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簽署後,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政命令、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更等)、項目施工片區停水、停電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賣人可據實延期交房而不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房屋達到主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無論買受人是否接到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買受人均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出賣人對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則按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規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買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房並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或逾期未簽署房屋交接清單的,其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後一天作為該房屋實際交付時間,房屋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過錯,未能按期交付,應視為出賣人已按時交付,房屋的保修期開始計算,與商品房有關的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維修資金、全部税費及風險即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出賣人領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時,應由買受人本人自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若買受人本人確實無法在主合同約

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可以公證委託的方式委託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續,委託代理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於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

5、房屋交付時,買受人應按成都市有關規定將所購商品房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交由出賣人代收代繳至房產管理部門指定專户管理銀行,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按時交納上述費用的,買受人應每日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同時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責任;

6、買受人承諾按照主合同對房屋用途的約定使用房屋,不做商業、辦公使用或出租給他人做商業、辦公使用;

7、出賣人有權將主合同附件六中約定的裝飾、設備更換為同檔次的裝飾、設備,並不視為違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十三條補充約定如下: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的,據實結算房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本數)時,買受人不退房。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 00%。

第四條關於附帶花園或露台的約定:

1、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築區劃範圍內,與底層房屋直接毗連的花園或露台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分割,並授權相應的底層房屋買受人專有使用,非該相應底層房屋買受人自願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綠地的共有使用權;

2、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所在樓宇附帶有屋頂花園或露台的,由出賣人統一分割,並授權購買該房屋的買受人專有使用,對出賣人統一分割,非該頂層房屋買受人自願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的使用權,不得主張任何權益;

3、買受人同意:購買附帶花園或露台的房屋的買受人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並遵守物業管理的相關管理規定,並不得改變和損害花園或露台的隔離方式及其內設臵和相關的公共設施,不得改變花園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構築物;

4、上述附帶花園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狀、範圍、面積,由出賣人在銷售時展示給享有專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但其實際的位臵、形狀、範圍、面積可由出賣人根據修建地點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買受人不得因實際狀況與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

第五條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本補充協議項下商品房房屋產權證的,買受人須全力配合辦證事宜並向出賣人出具委託手續,在出賣人向其交付本補充協議項下的商品房時,須向出賣人支付按國家規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各種税、費並提交相關全部資料。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所在項目所有物業的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日起2年內協助買受人辦理分户《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將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國土管理部門。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出賣人支付上述費用並提交相關資料,由此導致權證辦理延遲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同時應賠償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補充協議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均不對買賣雙方具備約束力,也不作為雙方交房、驗收、退房等事項的標準及條件,其內容僅供參考。

第七條買賣雙方在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無任何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下單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的購房總款的 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後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買、賣雙方行使合同解除權並導致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內買受人應協助出賣人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撤銷手續,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退還買受人購房款。

第八條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來對待相對人在履行合同時的通知、告知事項,如因重大事項需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則應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相對人,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後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在本協議簽訂後,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電話等通信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2日內告知對方。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後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出賣人在本補充協議簽訂之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示範文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或者城市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及文件,買受人已瞭解並知悉上述法律法規、示範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予以了説明,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出賣人已對《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及本協議中所有作黑體字標識的條款對買受人進行了充分説明,並對其他條款根據買受人的重述進行了説明,買受人在此承諾無異議。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

授權代表: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7

為確保乙方與————簽訂的——號《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第—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情況。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三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大寫)——元。貸款期限為——年零——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户之日起計算,即——年一—月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貸款轉存憑證不一致時,以第一次放款時的貸款轉存憑證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抵押登記完成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及利息(包括罰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信用卡透支本息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費用等)。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沙¨九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或質押權利。

第七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借款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木息,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代為保管。保險期間,抵押財產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新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抵押物,並辦理保險手續。保險單必須註明乙方為該保險的第…·受益人,並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甲方應重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户。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乙種處理方法司書(選擇:—

—、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經乙方同意,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本合同雙方約定採用—亡述第——種處理方法。

第八條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於質押;

三、經乙方同意,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本合同雙方約定採用上:述第種處理方法。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的損害賠償金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

第十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經乙方書面同意,重新提供新的抵押或質押。

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氏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時,乙方有權解除借款合同,並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期內,借款人累訓虧個月(包括訓—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木息、信用—卡透支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二、借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自乙方發[1,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以掛號寄出日引司為準),借款人仍未能清償貸款木息和相關費用白

三、借款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歹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遺贈人、{隘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腹行借款合同的:

四、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卜條、第十…‘—條約定

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導致乙方解除借款合同並未獲清償的。第十四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共有人同意本合同第——條所列抵押物用:廠抵押,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五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句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予以扣劃。

第十六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借款人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清償借款人信用卡帳户透支本息;

五、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後的剩餘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及信用卡透支本息,乙方可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九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若所得價款不是一、,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二、本合同甲方為·個人的,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羞公章。

同甲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有共有人時,共有人是個人的,經共有人簽字;共有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經共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8

公證書___年第___號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營業執照/社團登記證號碼: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或身份證件編號:______。

公證事項:商品房預售合同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處申請辦理前面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

經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了前面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具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甲方轉讓的房屋期權坐落於______,暫測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相應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系甲方經政府批准投資、開發的《______》外銷/內銷商品房。甲方對該房屋期權持有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房屋期權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查無預售、抵押及其他權利受限制的登記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該房屋期權可依法轉讓。

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實。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甲方以____________元整將上述房屋期權轉讓給乙方,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日期及違約責任等條款具體、明確

依據上述事實,茲證明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與___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簽訂了前面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鑑屬實。

該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___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9

賣方: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___________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______審核,准予上市銷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銷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市外證字第___________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房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止。

上述面積已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______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契約後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______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税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七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金額的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____________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雙方凡因履行本契約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

甲主: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4、_________;

5、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_________。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商品房平面圖(略)

附件二: 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略)

附件三: 商品房裝飾、設備標準(略)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1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廣州市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正,¥___________,由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定於乙方交付房款後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六條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可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補地價有關手續);在條件允許下,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有關轉名手續。

第七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甲方支付,交付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契約一式貳份。

其中甲方留執壹份,乙方留執壹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私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12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願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___________。

該房屋用途為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面積為準)。

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_____字第_____號,所有權人為_____。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並確定後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委託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户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託丙方為其提供代辦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並經乙方確認。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於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於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_____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户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交付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户手續後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税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二)銀行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後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後,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税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户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

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後,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並簽訂《物業交割單》後,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

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户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並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户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提供該房屋過户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户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丙方義務

1、見證並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户、貸款的相關手續。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並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採取中立態度,並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後,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

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立契過户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某某機構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於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