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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的接待禮儀

職場禮儀 閲讀(2.25W)

對基層公務員而言,接待工作是不容忽略的日常性工作之一。不論是接待遠道而來的貴賓,還是接待來信來訪的人民羣眾,基層公務員在具體的接待工作裏既要有所區分,又要一視同仁。在任何時刻,對對方的重視、友好與熱情,是切切不可缺少的。就基層公務員所接觸的具體的接待工作來看,可以將其分為來賓接待與信訪接待兩大類型。在具體操作層面上,二者有所不同。一、來賓的接待來賓的接待,在此特指基層公務員在日常工作裏所接待的如約來訪的正式客人,尤其是較為重要的正式客人。有時,接待來賓亦稱禮賓,意即強調接待方對禮待賓客的關注。做好來賓的接待工作,關鍵需要在接待計劃、禮賓次序、迎送陪同等三個方面做得面面俱到。(一)接待計劃所謂接待計劃,指的是接待方對來賓接待工作所進行的具體規劃與安排。制定好儘可能完善的接待計劃,便可以使接待工作在具體操作時按部就班,有備無患。一般認為,正規的接待計劃均應包括下述八個方面的內容。1.接待方針。接待方針,在此是指接待工作的指導思想與總體要求。從總體上講,要提倡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禮待賓客、主隨客便等。從具體上講,在接待身份不同的來賓時,其着重點又應各有側重。例如,接待中央首長應強調安全保衞;接待少數民族客人,應強調尊重其特有的風俗習慣;接待宗教界人士,則應強調遵守黨的宗教政策。2.接待日程。接待日程,即接待來賓的具體日期安排。其基本內容應包括迎送、會見、談判、參觀、遊覽、宴請等。在一般情況下,接待日程的具體安排應完整週全,疏密有致。它的制定,通常應由接待方負責,但亦須賓主雙方先期有所溝通,並對來賓一方的要求充分予以考慮。接待日程一旦最後確定,即應向來賓立即進行通報。3.接待規格。接待規格,指的是接待工作的具體標準。它不僅事關接待工作的檔次,而且被視為與重視來賓的程度直接相關。接待規格的基本內容有三:一是接待規模的大小,二是接待方主要人員身份的高低,三是接待費用支出的多少。在具體運作上,接待規格的確定有五種方法可循。第一,可參照國家的明文規定。第二,可執行自己的常規做法。第三,可採取目前通行的方式。第四,可比照對等的常規做法。第五,可學習他方成功的先例。4.接待人員。要真正做好接待工作,首先有賴於接待人員表現出色。凡重要的接待工作,皆應精選專負其責的接待人員。工作負責者、年輕力壯者、相貌端正者、善於交際者、具有經驗者、通曉接待對象語言或習俗者、與接待對象民族或宗教信仰相同者,以及與接待對象相熟者,都是選擇接待人員時應予優先考慮的。選定接待人員後,一般還有兩件事情要做。其一,是要進行明確的分工。其二,是要在必要時對其集中進行培訓。5.接待費用。從總體上講,接待工作的方方面面均受制於接待費用的多少。在接待工作的具體開銷上,務必要勤儉持家,嚴格遵守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要堅決壓縮一切不必要的接待開支,提倡少花錢,多辦事。某些需要接待對象負擔費用的接待項目,或需要賓主雙方共同負擔費用的接待項目,接待方必須先期告知接待對象,或與對方進行協商,切勿單方面作主。6.飲食住宿。制定接待計劃時,對來賓的飲食住宿問題萬萬不可等閒視之。在這些具體細節問題上稍有閃失,便會直接敗壞來賓的情緒,致使整個接待工作前功盡棄。具體安排來賓食宿時,大致應注意三點:一是遵守有關規定,二是尊重來賓習俗,三是儘量滿足來賓需求。7.交通工具。出於方便來賓的考慮,對其往來、停留期間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接待方亦須予以必要的協助。需要接待方為來賓聯絡交通工具時,應盡力而為;需要接待方為來賓提供交通工具時,應努力滿足;而當來賓自備交通工具時,則應提供一切所能提供的便利。8.安保宣傳。接待重要來賓時,安全保衞與宣傳報導兩項具體工作通常也應列入計劃之內。就安全保衞工作而言,一定要“謹小慎微”。不但需要制定預案,思想上高度重視,而且還需要注重細節,從嚴要求。就宣傳報導而言,則應注意統一口徑,掌握分寸,並報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有關的圖文報導資料,一般應向接待對象提供,並應自己存檔備案。(二)禮賓次序禮賓次序,又稱禮賓序列,它所指的是在同一時間或同一地點接待來自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團體、不同單位、不同部門、不同身份的多方來賓時,接待方應依照約定俗成的方式,對其尊卑、先後的順序或位次所進行的具體排列。目前,我國官方活動中所執行的禮賓次序的基本排列方式主要有如下五種。1.排列職務。在正式場合接待多方來賓時,往往會依據其具體的行政職務的高低進行排列。對於擔任同一行政職務者,可按其資歷即任職的早晚排列。對於已不再擔任行政職務者,則可參照其原職進行排列;但講究將其排在擔任現職者之後。若是接待團體來賓,其團長或領隊的職務的高低,則是為其進行排列的基本依據。2.排列字母。舉行涉外性質的大型國際會議或國際體育比賽時,按國際慣例,可依據其參加者所屬國家或地區名稱的首位拉丁字母的先後順序進行排列。若其名稱的首位字母相同,則可依據其第二位字母的先後順序進行排列。以下各位字母相同,亦可據此類推。3.抵達早晚。對於駐外機構的負責人或是各類非正式活動的參加者,可依據其正式抵達現場的時間的早晚進行排列。此種方式,平常亦稱作“先來後到”。4.報名先後。舉辦大型招商會、展示會、博覽會等商貿類活動,或上述幾種方式難以採用時,可依據來賓正式報名參加活動的遲早進行排列。5.不做排列。此種方式又稱“不排名”。實際上,它是在難以用其他方式進行排列時的一種特殊變通方式的排列。為避免接待對象產生疑問或不滿,接待方不管具體採用哪一種禮賓排列方式,均須以適當的形式提前向接待對象進行必要的通報。(三)迎送陪同具體從事來賓接待時,迎送與陪同工作都是接待方必須高度重視,悉心以對的。1.來賓的迎送。接待正式來訪的重要客人,有時可酌情為其安排迎送、送別活動,以示對對方的重視與禮遇。基層公務員負責迎送活動時,主要需要注意兩大問題。其一,限制迎送的規模。目前,根據接待禮儀簡化的要求,有必要對迎送規模加以限制。在接待內賓時,通常不應安排專門的迎送儀式。即便有必要組織一般性迎送時,亦應務實從簡,在參加人數、主人身份、車輛檔次與數量上嚴格限制。其二,明確時間與地點,對於遠道而來的客人,東道主一方安排專人為其館來送往,往往在所難免。負責迎送來賓者所須重視的,是一定要提前與對方商定雙方會合的時間與地點。對於迎送來賓的具體時間與地點,雙方不僅要先期確定,而且通常還應講究主隨客便。必要時,在來賓正式動身前,接待人員還須再次與對方進行確認。2.客人的陪同。在來賓來訪期間,東道主一方在必要時往往會指定專人負責陪同對方。一般來講,陪同客人時注意事項主要有三:其一,照顧客人。在客人停留於東道主一方的整個期間,其陪同人員都要從始至終地對客人加以關注。在不妨礙客人個人自由的前提下,對對方的照顧要主動、周到。其二,方便客人。對於客人停留期間所提出的一切合理而正常的要求,陪同人員均應想方設法盡力加以滿足,並主動為其工作、生活提供一切方便。其三、堅守崗位。在任何情況下,陪同人員均須堅守崗位,不得以任何藉口脱崗。平時,陪同人員不僅要做到隨叫隨到,還應自覺做到在規定時間之前到崗。陪同人員等待客人是正常的,而讓客人等待陪同人員則是不應當的。二、信訪的接待信訪,是對人民羣眾來信來訪的簡稱。具體來講,它指的是人民羣眾通過來信、來訪或者打電話的方式,直接向國家行政機關反映其個人或集體意願的一種方式。由此可見,接待人民羣眾的來信來訪,既是基層公務員的職責之一,又是其聯繫羣眾,與對方進行溝通、對話的一種方式。我國政府對待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是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瞭解民意,體察民情,下情上達,上情下知,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一)基本制度負責信訪工作的基層公務員不但有責任及時、有效地確保政府與羣眾之間溝通渠道的暢通,而且還應對有關信息進行必要的甄別,以免謊報消息,誤導上級。因此,必須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的基本制度,並要求每一位信訪工作者自覺予以遵守。1.登記制度。對所有的來信來訪,都必須進行規範化的登記。登記的主要內容應為:來信來訪者的姓名或化名、性別、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職務職稱、民族、籍貫、家庭住址、聯絡方式、反映問題、基本要求、建議要點,等等。進行具體登記時,要認真負責,簡明扼要。登記後,通常要進行復核。一切有關的材料,通常均應存檔保存。2.接待制度。為了便於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與人民羣眾之間密切聯繫,加強溝通,應建立專門的接待制度,使信訪工作制度化。各級公務員尤其是負責者,要拿出固定的時間專門接待來訪者,並批閲其來信。與此同時,還應設立專用的電話線路服務於社會。接待制度一經確立,即應向社會公佈,並認真接受全社會的監督。3.轉辦制度。基層公務員對於羣眾來信來訪中所反映的情況與問題,必須認真對待。如果在本部門或本人職責範圍之內,一律要儘快解決,不得推諉、拖延;如果需由其他單位或部門辦理,則應依照有關的規定和手續,從速將其轉交辦理。不允許擅自越權代辦,也不得藉故不轉、不辦,或拖延其轉辦時間。4.催查制度。轉交其他單位或部門辦理的來信來訪,必須有所回報。必要的話,還應指定回報的期限。對某些重要的信訪案件,信訪部門接規定應在一定時間內對承辦單位或部門進行催促,即催辦。具體承辦單位或部門則應對其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專人負責查處,並限期結案,即查辦。催辦與查辦互相關聯,共同構成催查制度。5.報告制度。信訪部門通常應對本職工作進行經常性的總結。一般每個月應進行一次統計分析,每個季度應進行一次綜合研究,每半年或一年應進行一次全面總結。任何有關信訪工作的統計分析、綜合研究、全面總結,任何與信訪工作相關的突發性、關鍵性事件,均應依照有關程序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機關報告,並通報其他有關部門。(二)日常工作要使信訪工作有所收效,需要基層公務員從大處着眼,從小處着手,全心全意地處理好下述日常性、事務性工作。1.來信的處理。處理人民羣眾來信的工作,一般稱為辦信。基層公務員在辦信時,除了應當及時查閲、及時處理、及時答覆外,還須按照下列有關程序進行。其一,拆封。通常應作到當日接信,當日拆啟。拆啟來信時,一般均應註明拆啟日期或加蓋日戳,並進行編號,以供日後查閲。其二,閲信。拆啟來信後,應儘早認真閲讀,不準拆而不閲,或閲信時漫不經心。閲信時,應客觀冷靜,理清頭緒,掌握重點,全面瞭解其內容。其三,登記。閲信之後,應對其認真登記。進行來信登記的具體內容,則應遵照有關規定而定。其四,報轉。大凡重要來信,都要報轉。報,是指報請領導閲批。它要求報得準,既不漏報,又不濫報。轉,則是指將來信轉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處理。它要求符合規定,不亂轉,不錯轉,不得轉給來信直接所涉之人。其五,答覆。對來信者,必須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必要的答覆。即便其反映的問題一直懸而未決,也不宜不理睬來信者。來信報轉後,一般可告知來信者。其六,存查。結案之後的一切來信,都應整理歸檔,以備查考。與此同時,要對來信予以保密。不論是來信者的姓名或來信的內容,均不得隨意向外界公開。2.來訪的接待。對待任何登門來訪的人民羣眾,基層公務員都要認真予以接待。應特別關注以下三點:其一,接待地點。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均應設置專用的來訪接待室。一般而言,來訪專用的接待室應乾淨整潔,保持肅靜,並且易於保密。除此之外,還應交通便利,易於尋找。為此可在附近懸掛指示牌,並在其門上懸掛醒目標誌。其二,接待人員。接待來訪者的工作人員,大體上可分作專業人員與非專業人員兩類。前者是指信訪部門的工作人員,後者則指非信訪部門的其他基層公務員。不論是專業人員還是非專業人員,在來訪者的眼中都是國家行政機關的代表。因此,在接待來訪者時,均應以禮待人,平易近人,熱情助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對來訪者不理不睬,怠慢輕視,推諉訓斥,或者譏刺挖苦。其三,接待程序。正式接待來訪者時,有必要遵守必要的接待程序,以示接待的正規化和對對方的尊重。來訪者抵達時,應起身相迎,握手問候,併為其讓座,對對方以尊稱相稱。當來訪者反映問題時,應認真傾聽,作好筆錄。必要時可請對方簽名或進行核對,但不可誘導對方。對對方提出的要求,不宜急於表態,而應遵守規定。當對方告辭時,應起身相送,並主動道別,切不可逐客。倘若必要,應主動與來訪者保持聯繫。3.電話的接聽。打電話反映問題,是近年來人民羣眾來信來訪的一種新形式。對於人民羣眾為反映問題而撥打來的每一個電話,基層公務員均應認真對待,認真處理。其一,設立“熱線電話”。有條件的單位或部門,可設立專用的“熱線電話”,為人民羣眾參政議政、監督舉報、反映問題主動提供方便。“熱線電話”設立之後,應利用大眾傳媒公佈其專用號碼與值守時間。其二,指派專人接聽。凡正式設立的面向社會的“熱線電話”,應安排專人負責接聽;並建立健全其崗位責任制。對其基本內容,一般應進行記錄或錄音。必要的話,還須報轉答覆。其三,注意通話態度。基層公務員不論是否專門負責“熱線電話”的接聽,在其接聽人民羣眾撥打進來的反映有關問題的電話時,均應注意自己的通話態度,表現出自己高度的政治責任心與為羣眾服務的熱情。一定要做到來者不拒,有問必答,熱情以對。不允許一推了之,含糊其詞,或傲慢無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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