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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指示範文(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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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指示範文 篇1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調運糧食的緊急指示》

緊急指示範文(通用10篇)

近兩個月來,北京、天津、上海和遼寧省調入的糧食都不夠銷售,庫存已幾乎挖空了,如果不馬上突擊趕運一批糧食去接濟,就有脱銷的危險。”

為了解決日益嚴重的市場供應緊張問題,中共中央除多次發出指示,緊急調運糧食以支援最困難地區外,還採取了減少民用布的平均定量,降低城鄉的口糧標準和食油定量,並提倡採集和製造代食品等多種應急措施。

緊急指示範文 篇2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禦特大洪水的緊急指示(1993年7月31日)

今年我國氣候異常。進入7月以來,長江中下游地區接連發生大水,一些地方已超過1954年特大洪水的最高水位。沿江廣大軍民,在當地黨委、政府和軍區領導下,積極投入抗洪搶險,全力以赴,日夜奮戰,目前已取得很大勝利。中共中央、國務院特向參加這一斗爭的廣大幹部和羣眾,向解放軍指戰員,表示親切的慰問,希望再接再勵,奪取全勝。

一、當前長江洪水險情未過,黃河、淮河、海河和松花江、遼河都進入大汛時期,珠江流域仍有發生洪水和颱風災害的可能。據氣象部門分析,對此必須有高度警惕,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各省、市、自治區都要做好防禦特大洪水的充分準備,認真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措施,做到有備無患,力爭在發生不可抗禦的特大洪水時,儘可能減少損失。

二、根據我國目前大江大河防洪工程的能力,如遇特大洪水,為了保全大局,減少損失,需要在一些地方有計劃地採取分洪、蓄洪措施。各有關地區要及時做好組織羣眾安全轉移的各項準備,同時向分洪區、蓄洪區的廣大幹部和羣眾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説明小局服從大局的道理。要求在洪水面前,每個人能以大局為重,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允許違抗上級命令。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必須以身作則,加強組織性紀律性;對不服從指揮調度而造成惡果的,要嚴加懲處。

三、各地在防汛抗洪鬥爭中,必須大力加強治安工作。對製造遙言、聚眾哄搶的為首分子,對乘機搶劫、盜竊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破壞防洪搶險設施,以及其他破壞防洪救災工作的犯罪分子,可採取特別措施和必要手段堅決鎮壓,嚴厲打擊,依法從重從快懲處,以確保防汛工作的順利進行。

緊急指示範文 篇3

11月22日下午4時30分,山西省呂梁地區中陽縣喬家溝煤礦尚家峪新井(縣營煤礦)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井下當時有54名礦工,28人脱險,現在井下仍有26人被困。這是山西省九天以內第五次瓦斯爆炸事故。

山西省省政府就此發出緊急指示:第一,對已經發生的事故,在基本事實、基本情節清楚的基礎上,對業主和經營者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對地方領導幹部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責任

,儘快造成強大社會壓力遏止事故發生。

第二,對全省所有煤礦停產整頓。國有縣營礦(含已經驗收的鄉鎮礦)停產整頓一週,國營重點礦也要集中力量抓好安全檢查,確保不出安全問題。其他鄉鎮煤礦按國辦發明電25號和國辦發68號緊急通知要求辦。一方面積極進行停產整頓準備驗收,另一方面沒有驗收的不準生產。凡繼續生產(含搞明停暗開)的一律按非法經營對待,一經發生,不論是否發生事故,視同違法,在法定時間內對業主及有關責任人拘押審查,斷其水電。

第三,全省抽調1100人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煤礦安全整治和整頓驗收大檢查,省成立督查領導組,11個地市設督查組,由省、市長和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

第四,建議省委儘快召開會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緊急指示範文 篇4

各中央局,省(市、自治區)委,地委,縣委,公社黨委,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的總支和支部:

從一八年大躍進以來,工業、農業和其他各個戰線所取得的成就是偉大的,史無前例的。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越來越證明是完全正確的。人民公社在同連續兩年的、嚴重的自然災害做鬥爭中,越來越表現出無比的優越性。當前的整個形勢是大好的。相當大的一部分地區農業遭災歉收所帶來的困難是暫時的,是能夠克服的。在農村人民公社化初期產生的一平二調的“共產風”,是違揹人民公社現階段政策的,是破壞生產力的,並且妨礙了人民公社優越性的更好發揮,中央和毛主席從一八年冬季以來再三再四地指示,必須堅決糾正。一部分地方和社隊確實糾正了,基本上沒有再犯;大部分地方和社隊糾正的不徹底,有遺留問題,或者在去年冬季以後又颳起“共產風”;還有一部分地方和社隊,“共產風”一直沒有認真地糾正,繼續刮,嚴重地破壞農業生產力。為了把廣大農民羣眾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大辦農業,大辦糧食,力爭明年大豐收,為了使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這個方針真正成為全黨全民的實際行動,更好地貫徹執行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進一步鞏固人民公社,繼續大躍進,中央再次指出,“共產風”必須堅決反對,徹底糾正。必須把當前農村中迫切需要解決的一系列的政策問題,特別是關於人民公社所有制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問題,向各級黨組織講清楚。並且要求把這封指示信原原本本地讀給全體黨員和幹部聽,讀給農民羣眾和全體職工聽,反覆解釋,做到家喻户曉,把政策交給羣眾,發動羣眾監督黨員幹部認真地、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

(一)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是現階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

以生產隊為基礎的三級所有制,是現階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從一九六一年算起,至少七年不變(在一九六七年我國第三個五年計劃最後完成的一年以前,堅決不變)。在此期間,不再新辦基本社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試點。現有的試點和已經過渡為基本社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的社、隊,辦得好的、羣眾擁護的,可以繼續辦下去;辦得不好的、羣眾要求改變的,就停止試驗,重新恢復基本隊有制。七年以後是否需要改為基本社有制,還要看當時情況由中央統一規定。就是在將來有計劃地、有步驟地、分批分期地變基本隊有製為基本社有制的時候,也是“隊共社的產”,並不是“社共隊的產”,更不是“共社員的產”。現在歸隊所有的耕畜、農具等生產資料和隊營企業,到那時候也不轉歸社有,仍然歸隊所有,歸隊使用。屬於個人的生活資料,永遠歸個人所有。所謂“隊共社的產”,就是隊共有由社經營的拖拉機等現代化的農業生產資料。實現了基本社有制,甚至像現在的國營工廠一樣,變為全民所有制,它的性質還是社會主義的,即是説,各盡所能,按勞分配,而不是各盡所能,按需分配。

(二)堅決反對和徹底糾正一平二調的錯誤

一平二調的“共產風”,嚴重地破壞以生產隊為基礎的公社三級所有制,破壞農業生產力,必須堅決反對,徹底糾正。凡是從人民公社成立以來,縣和縣以上各級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向社平調的、縣和社向生產隊平調的、以及縣、社和隊向社員個人平調的房屋、傢俱、土地、農具、車輛、家畜、家禽、農副產品和建築材料等等各種礦物,都必須認真清理,堅決退還。有實物的退還實物,並且付給公平合理的租金、折舊費或修理費;實物已經消耗、無法退還的,作價補償,付給現款。食堂、託兒所、敬老院等集體福利事業信用社員多餘的房屋和傢俱,必須商得社員本人的同意,切實負責維修保管,承認社員的所有權,付給合理的租金。社員的住房因而發生困難的,必須堅決退回一部分借用的房屋,妥善安置。無償調用的勞動力,必須徹底清理,給以補償。除了一九年夏季已經清理退賠了的以外,凡是沒有清理的,或者已經清理、算了帳、打了欠條、拖延未付的,都必須在今年內,至遲在明年春耕以前,償付清楚。社和隊賠償平調的財物所需的款項,應該從公積金中開支,不能從今年的收入中開支,以免影響今年的收入分配。縣和縣以上各級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應該抱定決心,首先清理自己的一平二調,隨清隨退,即時兑現,做出示範,並且保證以後不再犯一平二調的錯誤。一切幹部和羣眾都必須瞭解,所有制是生產關係的決定環節,以生產隊為基礎的公社三極所有制,在當前是有利於發展生產力的,必須在一個長時期內穩定下來,絕不容許對它有任何侵犯,侵犯了的必須堅決糾正。否則,就會打擊農民羣眾的生產積極性,破壞農業生產力。

(三)加強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

生產隊(有的地方叫管理區或者生產大隊)是基本核算單位。生產經營管理的權力應該主要歸生產隊,公社和做為公社派出機關的管理區(生產大隊)不要統的過死,不要亂加干涉。公社的生產計劃,應該建立在生產隊的生產計劃和生產小隊的包產計劃的基礎上。作物安排、產量指標和技術措施,應該經過社員羣眾討論,由生產隊和生產小隊共同商量制定,由社員當家作主。公社有權根據國家計劃向生產隊提出建議,並且對生產隊提出的計劃做必要的平衡和調整,但是,公社不能不問實際情況,不聽生產隊、生產小隊和社員的意見,任意提高產量指標,機械安排作物面積,硬性推行技術措施。

社有經濟是應該發展的,但是,社有經濟必須是依靠自己的經濟力量逐步發展起來,絕不能削弱隊有經濟來發展社有經濟,更不允許用一平二調的錯誤辦法來發展社有經濟。凡是做為公社派出機關的管理區(生產大隊),應該集中全力做好對生產隊的檢查督促工作,不要直接經營生產企業。已辦的生產企業,分別下放給生產隊或者上交給公社經營,以減少同生產隊爭勞力、爭生產資料的糾紛,更有利於克服一平二調。

生產隊是統一分配的單位。生產小隊收穫的農產品和其他經營的收入,凡是在包產任務以內的,都應該如實上繳給生產隊,統一分配;超產部分也應該按照規定的比例,上繳小部分給生產隊,統一分配。

公社和生產小隊,都應該分別從上下兩方面來維護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不能從兩頭去削弱生產隊的基本所有制。

(四)堅持生產小隊的小部分所有制

生產小隊是組織生產的基層單位。生產小隊的利益是社員羣眾最直接關心的。堅持生產小隊的小部分所有制,對於調動小隊幹部和社員羣眾的積極性是十分必要的。

勞力、土地、耕畜、農具必須堅決實行“四固定”,固定給生產小隊使用,並且登記造冊,任何人不得隨便調用,小隊與小隊之間組織勞力協作的時候,必須自願兩利,等價交換,由受協作的單位以工換工或者評工記分,按勞付酬。組織生產和建立豐產方,應該以小隊為單位進行。不要打亂生產小隊的“四固定”,實行所謂“大兵團作戰”,組織“大豐產方”。已經組織的“大豐產方”,今後也要以小隊為單位分別算帳。為了便於機耕,需要調整插花地的時候,也必須使小隊與小隊之間互不吃虧。耕畜固定給小隊使用,繁殖也由小隊負責,並由生產隊給小隊和飼養人員以適當的獎勵。農具固定給小隊使用,修補添置也由小隊負責,所需費用應該計算在成本內。

生產隊對生產小隊要實行包產、包工、包成本和超產獎勵制度。三包必須落實,獎罰必須兑現。包產指標必須真正留有餘地,一定要讓包產小隊有產可超。超產獎勵主要是獎現金,在保證完成國家糧食徵購任務的前提下,也可以獎勵小部分糧食,鼓勵起產的小隊儲存一點,也允許他們多吃一點。

在保證完成包產任務的前提下,生產小隊有權因地種植,有權制定技術措施,有權安排各種農活,公社和生產隊都不要亂干涉,亂指揮。執行農業生產八字憲法,必須因地制宜,不違農時。

在保證完成包產任務的前提下,生產小隊應該充分利用田邊地角和其他閒散的土地,多種多收,可以經營牧業、林業、漁業和其他副業生產。包產任務以外的經營收入,可以提出小部分上繳給生產隊統一分配,絕大部分歸小隊所有;小隊也可以從中提出一部分做為自己的公共積累,大部分分配給本小隊的社員。

這樣一來,在一個生產隊裏面,各小隊之間的口糧標準、工資水平和勞動日的分值就會有底有低。這種差別是完全合理的,必要的,對於發展生產是極為有利的。

(五)允許社員經營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規模的家庭副業

應該允許社員經營少量的自留地。凡是已經把自留地全部收回的,應該撥出適當的土地分給社員,做為自留地。今後不得將社員的自留地收歸公有,也不得任意調換社員的自留地。社員現有的自留地,連同食堂的菜地加在一起計算,一般不要超過當地每人平均佔有土地的百分之五,超過的數量很少,或者數量雖然不及當地每人平均佔有土地百分之五、而羣眾沒有意見的,也不再抽補。在不影響集體勞動的前提下,鼓勵社員種好自留地,飼養少量的豬、羊和家禽,培育好屋前屋後的零星果木,經營小規模的家庭副業。養豬應該兩條腿走路,公養和私養並舉,公養豬應該以小隊和食堂為主,社員户養豬也應該鼓勵。公社和生產隊現有的養豬場,應該繼續保持和發展,但是,絕對不許採取向生產小隊、食堂和社員個人徵調豬、羊和家禽的辦法,來發展公社和生產隊的養豬場、養雞場。社員家庭積肥,交隊使用的,應該按質論價,付給報酬。社員自留地上收穫的農產品,不計入分配產量,不頂口糧,不計徵購,歸社員個人支配。

(六)少扣多分,盡力做到百分之九十的社員增加收入

按照目前的農業生產水平,人民公社的收入分配,還應該實行少扣多分,扣留比例不能過大,積累不能過多。分配給社員消費的部分,一般應該佔總收入(指可分配的總收入,而不是總產值)的百分之六十五左右,扣留部分佔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必須勤儉辦社,大力節約管理費用和生產費用。公積金和公益金合計的比例,一般以佔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左右為宜。某些城市郊區、經濟作物區和多種經營收入較多的富社富隊、機耕面積較大的生產單位,公積金、公益金的比例和總扣留的比例可以稍高一些;收入很低的窮社窮隊和因災減產很多的社隊,還可以再低一些。豐收的社隊,公積金可以多留一點,歉收的少留,重災的不留。今年歉收的地方和社隊,分配給社員的部分應該達到百分之七十左右。

生產隊扣留的公積金,現在看來,一般應該大部分歸隊,小部分歸社。對於收入少、公積金少的窮隊和遭災歉收的隊,他們扣留的公積金,公社提成的比例應該更低一些,或者不提成。縣一律不許從人民公社提取公積金。

公益金,社不提成,留給生產隊,並且可以分給小隊使用。集體福利事業的開支(包括集體福利事業服務人員的勞動工分),應該從公益金開支,反對把公益金挪做其他用途。

許多公社和隊動員社員從事基本建設,對這一部分勞動不計報酬,或者從當年的生產收入中計工付酬,這實際上又是一種積累。今後,社隊動員社員從事水利等基本建設,人數要嚴格控制,除了當年直接受益的以外,勞動報酬要由主辦的社隊從自己的公共積累中開支。縣以上各級興辦水利、公路、鐵路等等基本建設,必須從公社抽調勞動力的時候,除了按照規定控制人數以外,還必須由主辦的單位發給應得的工資。

(七)堅持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供給部分和工資部分三七開

在現階段,在很長的時期內,至少在今後二十年內,人民公社分配的原則還是按勞分配。在分配給社員個人消費的部分中,應該控制供給部分,提高工資部分。供給部分應該佔百分之三十,不要超過,在這個比例之內,能實行伙食供給制的就實行伙食供給制,不能實行伙食供給制的就實行糧食供給制,不能實行糧食供給制的就實行糧食半供給制。實行糧食半供給制的時候,口糧還是按標準全部發給食堂,在供給範圍以外的那一部分口糧,價款由各人所得的工資中分別扣除,某些人口多、勞力少、生活確實困難的家庭,經過民主評議,可以從公益金中給以補助。工資部分應該佔百分之七十,使勞動力強,出勤多的人除了吃飯以外還能得到較多的工資。這樣做,對於把勞動力穩定在農業戰線上,對於提高勞動出勤率和勞動效率,都是十分必要的。

按月發工資,堅決廢除臨時借支。暫時做不到按月發工資的,可以兩個月發一次,至少要按季發,一定要按照各人實做多少勞動工分來發工資,多勞多得,不允許按人頭平均發。為此,必須嚴格實行評工記分。工分帳目必須按時公佈,最好十天公佈一次,至少每月公佈一次。

一切有勞動能力的人都應該各盡所能,努力勞動。因此,一方面實行部分供給制,一方面分別規定各人必須做夠多少勞動工分,這種辦法,是合理的,應該堅決執行。

機關幹部、軍官、職工和華僑等外出人員的家屬,凡是有勞動能力的都要參加公社勞動,才能享受公社的供給待遇;並且根據他們參加公社勞動的情況,決定他們是否需要補繳一部分夥食費和補繳多少。沒有經過公社允許私自外出就業的人,他留在家中的贍養人口不能享受公社的供給待遇,當然不是不發口糧、不準吃飯,而是吃飯應該交伙食費。

(八)從各方面節約勞動力,加強農業生產第一線

勞動創造一切,人是生產力的決定因素。保證農業生產第一線有足夠的勞動力,是當前保證糧食生產的中心關鍵。勞動力歸誰所有,歸誰支配,也是堅持以隊為基礎的公社三極所有制的基本環節。城鄉各個戰線,都必須繼續精簡,壓縮勞動力,充實農業生產的力量。凡是應該壓縮和可以壓縮的,都必須堅決壓縮,在農村舉辦各項事業和進行各種活動,都必須嚴格控制,並且必須深刻了解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在不誤農業生產的前提下,農閒多辦,農忙少辦,大忙不辦,絕不能事事強調專業化,常年佔用一大批勞動力,影響農業生產。凡是能用半勞動力和輔助勞動力的,都不應該用強勞動力,絕不能各行各業儘先挑選強勞動力,把剩下來的老弱婦孺用於農業生產。能用半勞動力和輔助勞動力做的事情,濫用強勞動力是錯誤的,必須糾正。經過這次精簡和大調整以後,農村中的整勞動力和半勞動力(不包括輔助勞動力),要達到農村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左右,其中整勞動力佔三分之二。以農村中整、半勞動力的總數做為一百,公社和生產隊(基本核算單位)兩級佔用的勞動力,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左右,其餘的百分之九十五左右都歸生產小隊支配;用於農業生產第一線的勞動力,農忙季節必須達到百分之八十,社辦工業、短途運輸、林、牧、副、漁、生活福利、文化教育等各項事業所用的勞動力,合計起來不能超過百分之二十。在農業沒有實現機械化、農業勞動生產率還沒有根本的提高以前,這種比例維持不變。五年內,縣以上各級各單位都不許再從農村抽調勞動力。必要抽調的時候,必須經省、市、自治區黨委批准。公社一級動用生產隊和生產小隊的勞動力,必須經地委批准,生產隊動用生產小隊的勞動力,必須經縣委批准。

(九)安排好糧食,辦好公共食堂

今年有大面積的地區遭災歉收,城鄉人口的口糧標準都不得不有所降低。豐收地區應該以豐補歉,口糧標準可以略高於遭災歉收地區,但是也要從低。國家徵購任務必須完成,種子必須按計劃留足,口糧和飼料的留量也必須按低標準落實。糧食必須嚴格實行過秤入倉的制度,徹底掃清浮誇風。在秋糧還沒有完全收割、脱粒、過秤、入倉以前,吃用更要打緊一些。在秋收完全結束以後,要按隊、按食堂為單位,一個一個地檢查口糧、種子和飼料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早解決。必須嚴格實行計劃用糧,節約用糧,閒時少吃,忙時多吃,十二個月的口糧按十三個月安排,留有餘地。必須算了再吃,絕不能吃了再算,嚴防明年青黃不接時陷於被動。

公共食堂必須辦好。“政治到食堂,幹部下伙房”,是辦好食堂的關鍵。食堂一定要由在食堂入夥的人民主管理。管理員、炊事員應該由品質好、作風好、成分好、辦事公平的人擔任,必須民主選舉,並且隨時接受羣眾的監督。食堂帳目必須按月公佈。堅決實行以人定量、指標到户、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的制度。各人節餘的糧食,願意要糧的發狠,願意要錢的發錢,堅決兑現。

公共食堂的制度必須堅持。但是,在北方,在嚴寒季節和燃料缺乏的地方,經過縣委批准,可以允許採取由食堂統一管理、由各户分散做飯的臨時辦法,適應社員家庭取暖的需要。食堂必須自己種菜,自己養豬,大搞副食品的生產,逐步做到:糧食由生產隊供應,油鹽柴菜從食堂自己生產和經營的副業收入中解決。食堂還必須大搞瓜菜和各種代食品,實行糧菜混吃,既節約糧食,又保證吃飽。

食堂種的菜、養的豬和打的柴草等等,不能在食堂與食堂之間無償調撥。必須進行調劑的時候,一定要按照自願兩利、等價交換的原則辦事。食堂自給有餘的蔬菜和柴草,可以到市場出售,

(十)有領導有計劃地恢復農村集市,活躍農村經濟

在農村裏,應該有領導地有計劃地組織集市貿易,便利公社、生產隊、生產小隊和社員交換和調劑自己生產的商品,活躍農村經濟。除了糧食、棉花、油料等主要農產品只許賣給國家收購機關以外,其他農產品和副產品,在完成國家規定的交售任務以後,都可以拿到集市上進行交易。但是不論公社、生產隊、生產小隊和社員個人,都只許出賣自己生產的商品,買回自己需要的商品,不許倒手轉賣,從中賺錢。集市上買賣的價格,應該和國營商店的牌價大體相同,可以略高一點,也可以略低一點。對於那些國營商店沒有牌價的小商品,由交易雙方公平議價。為了加強國家對農村集市貿易的領導和管理,應該由公社一級的商業、銀行、税務等有關部門和集市所在地的社隊負責幹部,共同組織市場管理委員會,保障合法交易,取締投機活動。必須在切實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的基礎上,堅決做到活而不亂,管而不死,既要有利於活躍農村經濟,又要有利於完成國家的購銷計劃。反對棄農經商,反對投機倒把,破壞國家計劃。

(十一)認真實行勞逸結合

實行勞逸結合,保證足夠的休息和睡眠時間。必須堅決保證社員每天睡足八小時。可以實行男社員每月放假兩天、女社員每月放假四天的制度。農村中的一切活動都不得侵佔社員的睡眠和休息時間。遭災歉收、口糧標準低和冬季農事活動輪少的地區和社隊,今年冬季應該實行每日勞動六小時、五小時,以至半日勞動、半日休息的辦法。並且要注意衞生,防治疾病,注意婦女勞動力的特殊保護。耕畜也應該勞逸結合,在冬季農閒季節,必須保證耕畜得到適當的休息。勞逸結合是一種積極的措施,並不是消極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使勞動者恢復疲勞,恢復體力。今冬休息得好,才能保證明年春季兵強馬壯地投入春耕生產,力爭明年多打糧食,多增產各種農產品。

(十二)放手發動羣眾,整風整社

今年冬季,必須下決心,放手發動羣眾,普遍展開一個整風整社的羣眾運動。整風整社是調整當前農村中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關鍵問題,必須堅決依靠羣眾,大鳴大放,用領導和羣眾“兩頭擠”的方法,用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把農村三反貫徹到底,把整風整社搞深搞透。堅決反對:(一)貪污,(二)浪費,(三)官僚主義。徹底糾正“共產風”、浮誇風和命令風。反對幹部特殊化。反對幹部引用私人、徇私舞弊、打罵羣眾的國民黨作風。嚴禁幹部用“不準打飯”和“不發口糧”的辦法來處罰社員。貪污扣社員口糧的,必須從嚴懲處。黨員和幹部的一切違法亂紀的行為,都應該受到應得的處分,嚴格執行黨紀國法。嚴禁幹部壓制民主,打擊報復。堅決反對壞人壞事。同時,必須表揚好人好事,凡是頂住“共產風”的、作風好的、聯繫羣眾、實事求是的幹部,都應該受到表揚。提倡幹部説老實話。我們共產黨的一切幹部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必須遇事同羣眾商量,實事求是,艱苦樸素,絕對不能有官氣。提倡幹部深入基層,深入生產第一線。嚴格執行各級幹部參加生產勞動的制度。下放一批幹部,長期留在農村,參加農業生產,帶動羣眾安心農業生產;並且幫助社、隊幹部搞好生產,辦好食堂,搞好公社的經營管理工作,但是,要嚴格注意防止包辦代替。農村基層幹部和一切在農村中工作的幹部,都必須與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遇事同羣眾商量,發揚我黨羣眾路線和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進一步密切幹部與羣眾的關係,密切黨與羣眾的關係,進一步鞏固人民公社。並且通過整風整社運動改造落後地方和落後社隊,純潔公社各級領導機構,純潔農村黨的組織,進一步發揮農村黨組織的堡壘作用和黨員的核心作用。

同志們!人民公社已經有將近三年的歷史了,三年的經驗是極其寶貴的,我們必須很好地總結經驗,進一步發揮人民公社的優越性。三年來大規模的興修水利和平整土地、改良土壤等農田基本建設,對於農業增產,一定會陸續發揮出巨大的作用。三年來的大辦鋼鐵,也大大增加了工業支援農業的物質力量。形勢是好的,條件是有利的。中央號召全黨一致努力,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各項政策,特別是經過這次徹底清理一平二調,徹底糾正“共產風”,切實地把人民公社經營管理的一系列的必要的規章制度建立起來,把以隊為基礎的公社三級所有制穩定下來,至少穩定七年不變,不去侵犯它,不亂出新花樣,以便把廣大農民羣眾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掀起一個農業生產的新高潮,一心一意地發展農業生產,首先是糧食生產,力爭一九六一年多打糧食,獲得大豐收。並且力爭以後幾年,例如説,一連六、七年(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七年)使糧食和農業作物得到大豐收,使糧食問題基本過關,至少初步過關。中央相信,這是有可能的,只要大家努力執行中央政策,端正工作作風,就可以做到。這樣做的結果,人民公社的優越性必將得到更好更大的發揮,以農業為基礎的整個國民經濟必將獲得更好更大的躍進,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也必將取得更好更大知勝利。

這個文件,除宣讀外,各級幹部都要分期分批開辦訓練班,學習一次,二次,三次。今冬一次,明冬一次,後冬一次。

緊急指示範文 篇5

11月22日下午4時30分,山西省呂梁地區中陽縣喬家溝煤礦尚家峪新井(縣營煤礦)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井下當時有54名礦工,28人脱險,現在井下仍有26人被困。這是山西省九天以內第五次瓦斯爆炸事故。

山西省省政府就此發出緊急指示:第一,對已經發生的事故,在基本事實、基本情節清楚的基礎上,對業主和經營者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對地方領導幹部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責任

,儘快造成強大社會壓力遏止事故發生。

第二,對全省所有煤礦停產整頓。國有縣營礦(含已經驗收的鄉鎮礦)停產整頓一週,國營重點礦也要集中力量抓好安全檢查,確保不出安全問題。其他鄉鎮煤礦按國辦發明電25號和國辦發68號緊急通知要求辦。一方面積極進行停產整頓準備驗收,另一方面沒有驗收的不準生產。凡繼續生產(含搞明停暗開)的一律按非法經營對待,一經發生,不論是否發生事故,視同違法,在法定時間內對業主及有關責任人拘押審查,斷其水電。

第三,全省抽調1100人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煤礦安全整治和整頓驗收大檢查,省成立督查領導組,11個地市設督查組,由省、市長和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

第四,建議省委儘快召開會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緊急指示範文 篇6

1960年以來,糧食供應日趨緊張,糧食調運情況更加不好,5月份各調出省所調出的糧食僅完成計劃的一半。北京、天津、上海和遼寧省等一些大工業城市調入的糧食都不夠銷售,庫存幾乎已被挖空。如果不突擊趕運一批糧食去接濟,這些城市就有脱銷的危險。為此,中共中央要求有關省、區必須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把一切需要調運和能夠調運的糧食儘快地集運外調。

由於各地糧食都很緊張,因此儘管中央一再發出指示,要求抓緊時機,突擊運糧,實際上糧食調運工作一直進展不快,北京、天津、上海和遼寧等城市的糧食庫存越來越薄弱,到了隨到隨銷的地步。糧食調運情況十分緊急。

截止11月底,全國糧食庫存較上年同期減少300多億斤。秋糧上市後,糧食供應緊張的局面仍未緩和。

緊急指示範文 篇7

今年我國氣候異常。進入7月以來,長江中下游地區接連發生大水,一些地方已超過1954年特大洪水的最高水位。沿江廣大軍民,在當地黨委、政府和軍區領導下,積極投入抗洪搶險,全力以赴,日夜奮戰,目前已取得很大勝利。中共中央、國務院特向參加這一斗爭的廣大幹部和羣眾,向解放軍指戰員,表示親切的慰問,希望再接再勵,奪取全勝。

一、當前長江洪水險情未過,黃河、淮河、海河和松花江、遼河都進入大汛時期,珠江流域仍有發生洪水和颱風災害的可能。據氣象部門分析,對此必須有高度警惕,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各省、市、自治區都要做好防禦特大洪水的充分準備,認真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措施,做到有備無患,力爭在發生不可抗禦的特大洪水時,儘可能減少損失。

二、根據我國目前大江大河防洪工程的能力,如遇特大洪水,為了保全大局,減少損失,需要在一些地方有計劃地採取分洪、蓄洪措施。各有關地區要及時做好組織羣眾安全轉移的各項準備,同時向分洪區、蓄洪區的廣大幹部和羣眾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説明小局服從大局的道理。要求在洪水面前,每個人能以大局為重,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允許違抗上級命令。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必須以身作則,加強組織性紀律性;對不服從指揮調度而造成惡果的,要嚴加懲處。

三、各地在防汛抗洪鬥爭中,必須大力加強治安工作。對製造遙言、聚眾哄搶的為首分子,對乘機搶劫、盜竊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破壞防洪搶險設施,以及其他破壞防洪救災工作的犯罪分子,可採取特別措施和必要手段堅決鎮壓,嚴厲打擊,依法從重從快懲處,以確保防汛工作的順利進行。

緊急指示範文 篇8

各市、地、州、縣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級各部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南方集體林區森林資源管理,堅決制止亂砍濫伐的指示》,是對林業建設的又一重大決策,各級、政府要採取有力措施,堅決剎住亂砍濫伐歪風,切實保護管理好森林資源。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省林業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績。造林綠化步伐加快,林區經濟比較活躍,林農生活有所改善,總的形勢是好的,但是,長期存在的林木超量採伐仍難以控制,森林資源不斷減少。近幾年來,無計劃和超計劃採伐嚴重,侵佔、破壞國營林業企事業單位經營範圍森林的現象普遍存在,盜伐、哄搶國有、集體林木的案件不斷髮生,流通秩序混亂,亂收亂購、黑市交易猖獗。造成這種狀況的直接原因,正如中央指出的,“主要是林業改革中某些具體政策失調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資源管理不嚴,對犯罪分子打擊不力”。為了把中央《指示》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堅決剎住亂砍濫伐歪風,加強森林資源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年森林採伐限額制度

實行年森林採伐限額制度是《森林法》的一項重要規定,是防止森林資源過量消耗的保證。國務院批准的採伐限額,任何地方和單位都必須嚴格執行。未經國務院或授權單位批准,各級都不得突破限額。林區鄉村企業加工用材和羣眾自用材,都必須納入採伐限額。生產木耳、香菇、木炭等消耗的木材也要嚴加控制。燒製磚瓦、石灰以及烤煙、烘茶等,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改燒其他燃料。

制定年度木材生產建議計劃,必須控制在年森林採伐限額的一定比例之內。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年度木材生產“一本帳”計劃。各地在執行和下達木材生產計劃時,不得突破省下達的計劃數,不允許層層加碼。任何地方和單位都不得無計劃和超計劃採伐。超計劃和無計劃採伐的木材,扣減下年採伐指標,所得銷售收入全部上繳林業主管部門用於發展林業生產,情節嚴重的要追查領導責任。

為了保證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木材生產“一本帳”計劃的執行,各級政府必須加強檢查監督。縣每半年檢查一次,市、地、州每年檢查一次,省組織抽查。檢查情況要按時向上級政府作出報告。

二、堅決依法保護國有山林權屬不受侵犯

國營林業企業、國營林場和自然保護區管理的山場、林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藉口侵佔、破壞,不允許再將國有林劃給集體和個人。各市、地、州、縣對還沒有頒發林權證的國營林業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國家批准的經營區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明確權屬、界限、登記造冊,打樁定界,繪圖存檔,在今年年底前發給林權證。有邊界森林權爭議的地方,雙方都不得采伐爭議區的林木,違者,按濫伐森林論處。國營林業單位的經營區和自然保護區,不得非法劃作他用。確需劃為森林公園和風景旅遊區的,必須按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事先徵得省林業主管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同意,按程序上報審批。自行劃定的一律無效。興辦旅遊業,不得改變國營林業單位的隸屬關係,不得改變森林、林木、林地的權屬,必須服從林業部門關於森林經營管理的統一規劃。

三、進一步完善集體林業生產責任制。

穩定山林權屬,依法保護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已經落實的林權,不再變動。成片的集體用材林,不得再分到户。已經分到户而管理不善的,可以鄉、村、組為單位或聯户組織專人統一管護,實行“林權不變,統一封山,專人看管,報酬分攤”等有利於保護森林資源的多種形式的生產責任制,以此基礎上,逐步引導農民在自願的原則下,實行聯合採伐、聯合更新、聯合造林。

四、整頓木材流通渠道

國有林區非統配材和集體林區重點產材縣的木材,由林業部門統一管理和進山收購,除二十四個重點採伐企業外,其餘均由當地林產公司收購和售銷。農具、文化用品等特殊用材,可由供銷社等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地、州林業局批准,跨市、地、州的還須報省林業廳批准,按縣林業局指定的時間、地點、樹種、材種和數量進行收購。重點產材縣及毗鄰鄉鎮不開放木材市場。

非重點產材縣的用材,要充分發揮林業部門專業公司的主渠道作用,切實擔負起從產區組織購進木材的任務,並積極搞好代購代銷、聯營經銷等服務工作。經縣批准的其他單位,或以經營木材,實行多渠道流通。

國營林場生產的木場,仍實行自產自銷。林農自產的零星木材,可在縣指定的市場上憑證自銷,也可在林業部門的收購站出售。不允許私人倒賣和販運木材。

從一九八八年起,對阿壩、甘孜、涼山州及攀枝花、雅安、樂山等地生產的木材,除保證國家和省的上調任務外,其餘商品材均列入指導性計劃,由省林業廳根據首先保證省內用材,然後適量出省的原則平衡下達,不得超計劃銷售。省內非統配木材調劑,由供需雙方簽訂購銷合同並報省林業部門備案。木材出縣、出市 (地、州)、出省,必須有縣、市 (地、州)、省林業部門簽發的運輸證明。

工商行政管理、林業、税務、物價、物資等部門要通力合作,加強木材流通管理。嚴禁無照經營、無證運輸、無證銷售和黑市交易。經營木材的單位須憑縣林業部門發給的經營木材許可證,向所在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對過去經營木材的單位和個人,應於十月底前普遍進行一次清理,凡不允許再經營木材的,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註銷,其庫存木材按清理登記的數額售完為止。

五、堅決查處和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

各級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要立即組織力量,對一九八五年以來的亂砍濫伐,包括地方各級領導人擅自批准的超計劃採伐和侵佔破壞國有林等毀林案件,進行認真清理。

哄搶、盜伐國有和集體林木是違法犯罪犯罪行為,必須依法處理,該判刑的要判刑,決不能手軟。對挑動羣眾哄搶破壞森林、傷害護林人員的犯罪分子,必須從速從重依法懲辦。在國有林區、集體林區重點產材縣亂砍濫伐嚴重的地方,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破壞森林資源的犯罪分子進行嚴厲打擊。打擊的重點:一是為首組織、策劃、煽動盜伐濫伐,致使森林資源遭受重大損失和盜伐濫伐林木數額巨大的犯罪分子;二是以暴力威脅阻礙執行公務的林政管理人員、護林人員和木材檢查站人員的犯罪分子;三是偽造、盜竊、倒賣木材採伐、流通票證的犯罪分子;四是國家工作人員中,支持、參與、包庇、煽動羣眾毀林和玩忽職守,致使森林資源造成重大損失的犯罪分子。五是在貫徹中發[1987]20號文件中,造謠惑眾,頂風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選擇一批大案要案,大張旗鼓地公開處理,以震懾犯罪分子,教育幹部和羣眾。

六、實行預留森林資源更新費制度

除房前、屋後、自留地上的零星木材以外,按木材銷售收入的百分之五至百之十預留森林資源更新費,用於更新、造林預留的更新費,歸林權所有者所有,由鄉林業站代管;尚未建立鄉林業站的地方,由縣林業局或區林業站代管,存入銀行,嚴禁挪用和平調。在限期內完成更新、造林計劃的,如數領回;逾期不更新、造林的,由鄉林業站用這筆資金統一安排造林。

七、合理調整林業税收、整頓林業費用負擔

繼續執行對森工企業和國營林場已實行的減免税、費的優惠政策。沒有落實的要認真落實。

國營森工企業上交的所得税,應本着有利於限制森林過伐、保護森林資源的精神,在不超過一九八六年實際上交的原則下,確定一個合理基數定額上交,增長部分留給企業和當地森工企業主管部門,用於造林、營林和消化企業多出的勞力,由財政部門監督,專款專用。對因過去集中過伐、資源已近枯竭、經濟困難的企業,可以給予減免所得税的照顧,由林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報同級政府酌情處理,減少的税收按現行財政體制負擔。

八、充實林業基層管理機構,強化林業管理職能

我省林業基層力量十分薄弱,縣鄉級森林資源和林政管理機構的人員急待加強。要充實林區的縣級林政管理機構,重點林區的區和重點鄉要在上級核定的黨政機關編制內配備專職或兼職的林業助理員。要加強木材檢查站工作。林政檢查人員的執法標誌和證件,由省林業廳統一制發。

九、落實領導幹部保護森林、發展林業任期目標責任制

“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制止亂砍濫伐,應當作為各級領導,特別是縣一級領導的重要任務”。要正確處理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關係,不能用破壞森林資源的辦法致富翻番。要把造林綠化和跡地更新、護林防火、制止亂砍濫伐、保證森林資源增長,作為考核縣領導幹部政績的內容。對出現毀林事件制止不力,使森林資源遭到重大損失的,要追究縣領導的責任。縣政府除每年檢查一次,並向省政府作出報告外,任期屆滿時還要向下屆政府作出交待。

過去的有關規定,凡與中發[1987]20號文件和本規定不符的,均停止執行。

緊急指示範文 篇9

各省、市、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

當前,許多地方再次出現了亂砍濫伐森林的歪風,並且,這股歪風還在繼續蔓延擴大。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有關的黨、政領導機關,對違法毀林事件的嚴重性認識不足、打擊不力,有的甚至不抓不管,聽之任之。必須使同志們明白,當前,森林工作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如增撥撫育基金、控制採伐計劃、調整購銷價格等問題,有的還沒有解決,或沒有完全解決,林區羣眾生活還有一些實際困難等等,這些都必須有準備、有步驟地一一加以解決。但是,這需要相當的時間。而對當前的違法毀林事件,決不可藉口工作中存在缺點就可以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國家制定的有關森林的法律、法令,體現着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廣大羣眾的擁護,甘願犯法毀林只是極少數,姑息放縱這些極少本文由本站數犯法者,是對人民的犯罪。只有對少數犯法者堅決給以打擊,才能有效地剎住這股歪風,鼓勵更多的人保護森林,發展林業,否則,百年樹木,毀於一旦,將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為此,特緊急指示如下:

一、中共中央、國務院責成凡有森林地方的縣委和縣人民政府,負責監督護林法令的執行。望立即採取果斷措施,限期制止亂砍濫伐森林事件,無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和破壞國有的和集體新有的山林,都必須徹底追查,依法懲辦。對這些犯法者制止不力,就是失職,上級黨委和政府必須追究縣委書記和縣長的領導責任。

二、對於破壞森林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要分別情況,該退賠的必須退賠,該罰款的必須罰款,該判刑的要依法判刑。不管什麼人,也不論是哪一級幹部,犯法者同罪,不得姑息、包庇,或者藉故掩護頂着不辦。對當前毀林嚴重的地方,要抓住幾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處理結果,要在報紙上公佈,以震懾犯罪分子,教育廣大幹部、羣眾。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由中紀委會同林業部等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重點協助一些省、自治區抓好毀林案件的處理工作和糾正某些黨、政機關領導不力的問題。

三、抓緊搞好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工作。凡是沒有搞完林業“三定”的地方,除國家計劃規定的木材生產任務以外,其他採伐暫時一律凍結。“三定”結束的地方,必須切實加強林政管理,普遍制定鄉規民約,嚴格執行木材採伐審批和運輸管理制度,沒有林業部門發給的證明,不得采伐、運輸和銷售木材。林區和毗鄰地區木材自由市場,必須堅決關閉。同時,要認真解決好山林糾紛。在山林糾紛解決之前,任何一方都不準先發山林權證,不準砍伐有爭議的林木,不準挑動、製造新的山林糾紛,違者要適究責任,嚴肅處理。集體所有林,要實行專業承包責任制,不允許按人平分。   四、保護森林、發展林業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一個重大問題。對森林的保護和管理必須加強,在任何時候不能絲毫放鬆。今後對亂砍濫伐歪風,應當隨起隨剎,絕不能手軟。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對堅決剎住當前亂砍濫伐森林的歪風,今後如何加強對森林的管理和保護,以及進一步落實林業政策等問題,一定要立即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作出具體部署,切實把工作抓好,務求取得成效。

請各省、市、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於今年年底前向中央、國務院寫出報告。

緊急指示範文 篇10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南方集體林區森林資源管理,堅決制止亂砍濫伐的指示》(中發〔1987〕20號文件),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指導林業改革健康、深入發展的又一個重要文件,在改革、開放、搞活方針的指導下,圍繞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這個中心,針對南方集體林區當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了有關政策措施。這對於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制止亂砍濫伐,理順林區經濟,促進林業發展,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各級黨委、政府一定要認真領會,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要通過學習和宣傳,把廣大幹部、羣眾的思想統一到中央文件上來,既要防止放而不管,有法不依,使森林資源繼續遭到破壞,又要克服因循守舊,防止走回頭路,造成新的混亂。在貫徹文件的過程中,必須態度積極,步驟穩妥,精心指導,把中央文件精神落到實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堅決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

各地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公安、檢察、法院和林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林業部、公安部《關於森林案件管轄範圍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暫行規定》,對一九八五年以來發生的破壞森林案件,認真進行一次清查,並從集中查處重大案件入手,把已經部署開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的專項行動深入下去。打擊的重點,一是哄砍、哄搶和藉口林權糾紛破壞國有林、集體林的策劃、組織者和首要分子;二是盜伐濫伐林木數額巨大或屢教不改的犯罪分子和團伙;三是盜伐、濫伐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犯罪分子;四是使用暴力威脅、傷害和報復林政管理人員、護林人員和木材檢查站人員的犯罪分子;五是玩忽職守,致使森林資源造成重大損失已構成犯罪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六是偽造、倒賣林森採伐證和木材運輸證,情節嚴重的犯罪分子。此外,對支持、包庇、慫恿或煽動羣眾哄搶盜伐國有林的少數領導幹部,其行為已構成犯罪的。也應堅決打擊,不能姑息遷就。對挑動羣眾哄搶破壞森林、傷害護林人員和頂風作案的犯罪分子,必須從速從重依法懲辦。各地要選擇一批大案要案,大張旗鼓地公開宣判,以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切實改變部分地方對毀林犯罪打擊不力的狀況,對廣大幹部羣眾進行一次深刻的林業法制教育,做到嚴格執法,堅決守法,持久地、有效地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

二、嚴格執行年森林限額採伐制度

森林採伐限額包括主伐、撫育間伐、補充主伐胸高直徑六公分以上的立木資源。鄉村企業加工和羣眾生產自用的、用作商品薪炭材和生產香菇、木耳的木材,都要納入採伐限額。

我省“七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立木蓄積為四百四十四點五萬立方米,摺合木材三百二十萬立方米,由省下達到縣、國營林場,逐級控制,不得突破。各縣每年按資源消長情況,向鄉、村下達年度採伐計劃,實行木材生產“一本帳”,不得層層加碼。要合理確定商品材自用材的比例,商品材指標應為樹種、材種落實到生產單位和採伐山場,積極提倡以村、組為單位,統一採伐期、統一檢尺、統一驗證,加強採伐監督,把超量採伐制止在山頭。

各縣要對一九八五年省下達採伐限額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集中清理一九八六年以來,各級領導亂批條子、經營或用材單位亂收亂購、林業部門亂開出口而造成的超計劃採伐,並分別情況,按有關政策法規嚴肅處理。今後每年要檢查一次限額採伐執行情況,並向上級政府作出報告。

三、完善林業生產責任制

完善林業生產責任制,應按省委、省政府《批轉省農經委〈關於完善雙層經營、穩定家庭聯產承包制的報告〉的通知》(湘發〔1987〕23號文件)的精神認真落實,林業生產週期長,要特別注意政策的穩定性。成片用材林沒有分到户的不要再分。已經分户經營的地方,要在穩定的基礎上,切實加強統一護林,逐步推行聯合造林。對已經分到户的成片用材林,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採取多種辦法,積極引導聯合採伐、聯合更新造林。對各種形式的聯合體,要在經濟上扶持,技術上優先指導。

四、維護國營林場、國營採育場、自然保護區的權益

國有山林權屬不可侵犯。任何單位、個人都 不得以任何藉口侵佔、破壞。未發證的,要在年底前發好山權林權證書。對林業“三定”以來未按規定辦法報批手續而劃出、佔用的國有山林,應逐場進行清查,並向省林業廳寫出專題報告,妥善進行處理。

國營採育場在集體山地上的造林,除已辦徵用手續的外,山權屬集體、林權屬國營採育場,山價比例分成。

國營林場(包括代管村、組的集體林)國營採育場生產的木材,自主經營。省下達國營林場的統配材任務,不準層層加碼。嚴禁向國營林場、採育場攤派轉嫁各種不合理的負擔。國有林的林價要適當提高,具體標準由省林業廳、財政廳下達。

五、整頓木材流通渠道

為了嚴格控制限額採伐,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重點林區縣的木材實行由林業部門的國營木材公司一家進山收購,一般林區縣是一家還是幾家進山收購,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本着有利於保護森林資源,搞活木材流通的原則,由縣人民政府確定;平湖、丘陵和少林縣,應在加強和統一林政管理的前提下,繼續實行產銷見面。

實行一家收購的縣,要特別注意保護林農利益,在國家未頒佈指導價格之前,產材縣可制定合理的收購保護價。木材公司應認真整頓經營作風,採取縣鄉聯營、產銷聯營、代購代銷或經銷等多種經營形式,合理增設網點,搞好購銷服務。木材公司無力收購和供應的特殊用材,經地市林業局批准,需材單位可按縣林業局指定的時間、地點、樹種、材種限額收購。

要全面整頓木材經營單位,除國營木材公司外,對現有其他經營單位,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林業部門按規定條件重新審查,換髮執照,該吊銷執照的一律吊銷,堅決取締無照經營,不準私人倒賣和販運木材。

要切實加強木材市場的管理。重點林區縣不設木材市場,其他縣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木材市場,凡兩縣交界地段設置的,應由兩縣商定,組織護林聯防。所有木材市場都必須由林業、工商、税務部門聯合組織市場管理機構,認真搞好市場監督。嚴禁購銷無證木材,違者按《湖南省林政管理辦法》查處。

羣眾房前屋後,自留地自產的零星木材,憑鄉林業站證明,可就地在農貿市場出售。

一切商品木材出縣、出省,必須有林業部門簽發的運輸證明,否則鐵路、交通部門不得承運,林政管理部門有權監督執行。運輸單位或個人承運無證木材,監理部門可以吊銷其駕駛執照,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預留森林資源更新費

除房前屋後、自留地上的零星樹木外,凡集體、林農採伐出售的木材,一律按收購價百分之十預留森林資源更新費(或更新押金,下同),預留資金(包括利息)歸林權者所有,由鄉林業站或縣林業局代管,專户存入銀行,實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個人無權挪用和平調。預交單位和個人完成了造林更新或撫育等營林任務並以驗收合格的,其預交資金在第二年秋後如數(包括利息)返還,無故而逾期不完成任務的,由代管單位統一用於造林護林。管理辦法由省財政廳、林業廳和省農業銀行制定。

七、合理確定森工企業所得税上交基數

從一九八七年起,國營森工企業所得税(包括利潤,下同),在不超過一九八六年上交所得税(或虧損補貼)的原則下,由當地財政部門與企業協商核定基數,實行定額上交或定額補貼,一定三年不變。個別縣如從今年起實行包乾對實現當年收支平衡有困難的,亦可從一九八八年起實行。增長部分百分之十作為企業獎勵基金,百分之十作為企業福利基金,百分之二十五作為企業生產發展基金,其餘全部用於造林。企業無造林任務的,交林業主管部門用於造林營林。資金使用由財政部門監督,專款專用。少數過伐嚴重、中轉運量鋭減的採運企業,經濟特別困難的,由企業的林業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協商,報同級政府批准,可酌情給予定期減免所得税的照顧。由於實行上交包乾或減免所得税所減少的財政收入,按現行財政體制負擔。能源交通基金以一九八六年繳納數為基數,增收的不多交。林業其他税收負擔問題,在財政部未作調整規定前,仍按我省現有規定執行。

八、整頓林業費用負擔

省政府湘政辦發〔1986〕49號文批轉省林業廳、財政廳、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調整木材税費收取標準的報告》,對木材費用負擔作了明確的規定。不少地方又在規定外增加費用項目,加重林農負擔。各地必須認真進行一次清理。凡違背省裏規定而擅自增收的費用,一律交上一級財政。今後再亂收費用的,應按有關政策法規嚴肅查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充實林業基層機構,強化林業管理職能

加強縣、鄉級森林資源和林政管理機構,要着重建設好四支基層管理隊伍。一是鄉(或區)林業站。需要建站而尚未建立的要儘快建立起來,已建立的,要積極搞好培訓,提高技術素質和管理水平。二是木材檢查站,要充實力量,經批准增設必要的站、點,加強鐵路、公路、水路木材運輸檢查。檢查人員要統一執法標誌和證件,加強思想和業務建設,模範執法守法。三是調查設計隊伍,重點林區縣要首先建立起來,以鄉、林場為單位,搞好森林資源建檔,掌握森林資源消長情況,搞好造林更新規劃設計和施工驗收。四是林業公檢法隊伍,要進一步加強,完善崗位目標責任制,抓好乾警隊伍的自身建設,堅持從嚴治警。

木材檢查站,林業公檢法人員都應納入事業編制,其經費已納入財政預算的不要再變,尚未列入的暫由林政管理費、山區管理建設費內開支。林業調查隊、林業站屬事業性質,經費按原渠道不變。

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任期目標責任制

縣、鄉(鎮)要層層建立領導幹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任期目標責任制,簽定責任狀。主要內容包括造林綠化、限額採伐、護林防火、制止亂砍濫伐等。任期目標執行情況納入幹部政績的考核內容,每年檢查評比一次。對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對問題較多的予以批評,限期改正;對嚴重失職致使森林資源遭受重大損失的要按照黨紀、政紀、法規追究責任。重點林區縣鄉(鎮)要明確一名領導主管林業。

以上通知,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學習討論,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採取有效措施,抓緊貫徹落實,並於十月底以前向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