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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班手機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規章制度 閲讀(1.12W)

員工上班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

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需要,公司為部分員工配備工作手機使用。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機,加強手機使用管理,經公司領導研究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如下:

員工上班手機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一、 使用工作手機分類

1.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

2. 工作手機根據崗位發放,在發放之日開通使用。

二、工作手機使用話費規定

公司與聯通公司通過友好協商,為公司辦理福建省範圍內單項收費卡,;基礎費用每月71元(月租、來顯、手機郵箱都包含),由公司統一支付。

該套餐每月贈送不少於730分鐘全國通話,超過一分鐘撥打全國各地1毛5資費,接聽電話全國各地免費;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條每月。(超出基礎月費71元,由個人支付超出話費。)

工作手機使用實際費用超出指定套餐標準,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增加費用指標,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辦公室審核批准後,更換手機使用套餐資費標準。

三、工作手機使用約定

1.原則上公司配備工作手機所有權屬於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個人保管,如有丟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損壞的,由丟失人自行購機,拒不購機的,公司從使用工作手機員工工資裏,一次或分期繳扣(丟失機型)的`同等價值金額;不在保修範圍內損壞的,必須由使用工作手機本人在最短時間內自行修理並承擔所有費用。

2.使用公司配備工作手機,必須保持工作時間內通信暢通。由於自身原因(退網、改號、拒接、不應答、或手機損壞等)造成通信不暢,影響工作聯絡而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手機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中途發生人員變動或中途離職等情況,工作手機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丟失的或損壞的根據使用情況作出相應的賠償。

員工上班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2

一、 使用原則

1. 使用公司的手機作為統一的對公司內部人員及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外部聯繫的手機號碼,該號碼將作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聯繫手機號碼。

2. 所有配發手機及手機卡均屬於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 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後,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 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後,押金全數退還。

5. 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繫人信息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説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繫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並給予重處。

6. 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信暢通。

7. 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並給當事人重處。

8. 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件,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件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件與定位系統,如發現關閉、刪除此軟件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 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後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件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2. 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信息。

二、 手機維護規定

1. 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儘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 如手機丟失,應於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於公司,因為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 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於公司。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彙報,向總經理説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4.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准,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員工上班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嚴格工作紀律,保障生產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所有生產工作現場手機使用

三、管理職責

3.1生產現場直接管理者:負有對本現場作業人員在工作時間個人使用手機進行監管與控制。

3.2所有人員:負有在工作過程中使用手機時自律管理。

3.3各部門主管:負有對本部門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使用手機進行監管。

3.4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各部門人員在工作時間使用手機情況進行稽查。

四、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4.1在工作時間內,原則上,除因工作需要可以隨時使用手機外,其他情況不得任意使用手機。

4.2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機時,原則上除需要傳送文件、或需要對明確具體信息傳送、或需要多人周知的信息時可以使用微信等有記錄的工具外,其他如需及時的.點對點溝通時,應儘量使用電話或微信語音功能。

4.3工作時,如員工因個人非因工作之事需要手機溝通時,原則上以電話或微信的語音通信功能為優先選擇,以文字形式的聊天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儘量控制時間。

4.4除工作溝通外,原則上員工使用手機溝通時,單次使用時間儘量不超過3分鐘,員工如遇特殊個人情況,單次通話需要較長時間時,應向現場直接管理人員請示,由現場管理人員作好安排後離崗交流,不得在崗位上邊工作邊交流,從而影響他人工作。

4.5工作時間內,無論工作忙閒,一律不允許刷抖音、看視頻、看小説、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6在某一時段內(工作時長不限於整天)如工作被安排在有固定作業區域內,原則上,在此區域內的工作員工應將手機集中放置於現場統一規劃的擺放區域(擺放區域由生產部根據作業地進行規劃),需要保持手機暢通隨時聯繫的崗位人員除外。

五、監督管理

5.1各級組長應對本組人員進行宣導,持續對本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使用手機情況的直接管理。

5.2各級主管應對所屬各組成員進行監控管理。

5.3行政人事部不定時對現場進行巡檢。

六、違規罰則

對於員工工作時間內違反規定,使用手機進行刷抖音、看視頻、看小説、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內容時,根據其違反情況及《員工手冊》規定,給予以下形式處罰:

6.1直接違反者處罰形式

6.1.1口頭警告:員工於工作時間被發現在刷抖音或看視頻或看小説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時,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一次。

6.1.2書面警告:一個月內員工獲兩次口頭警告,摺合一次書面警告;受書面警告一次,扣除績效獎金200元;

6.1.3小過:一年內累計三次書面警告或五次口頭警告折按一次小過處罰;受小過處罰一次,扣除績效獎金500元;

6.1.4大過:一年內累計受兩次小過處罰,折按一次大過處罰,受大過處罰一次,扣除績效獎金1500元;

6.1.5開除:一年內累計受兩次大過處罰,直接開除並扣績效獎金3000元。

6.2管理者違規處罰

6.2.1管理人員自身違反處罰:

對管理人員自身帶頭違反規定,從重處罰;第一次即書面警告,累計兩次記小過處罰,累計三次計大過處罰;

6.2.2管理不力連帶責任:

對於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下屬屢次違反規定,管理人員按下列標準承擔管理責任:

直接管理的下屬一月之內(下同)如被稽查人員(包括但不限於人事、管理層稽查等)累計發現有5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口頭警告一次;

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1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書面警告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記口頭警告一次;

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2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小過處罰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口頭書面警告處罰一次;

直接下屬累計被發現30人/次違規時,給予直接管理人員記大過處罰一次,同時給予間接主管給予記小過處罰一次;

對於管理人員的處罰,除按前述標準扣除績效獎金外,如達到小過標準還對其降級使用。

七、本制度經核准後生效並經全體人員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