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費管理制度 篇1
管理制度
1、本規定所指的通訊費是指公司員工因公司的業務或工作需要,使用自己購買的或公司所有的通訊工具(手機、傳呼機)而產生的通訊費用。(通訊費用報銷標準參見附表2)
2、除特殊情況外,公司不為員工購買通訊工具(手機、傳呼機)和手機卡等,也不承擔因維修通訊工具所產生的費用。
3、如員工使用的通訊工具為公司所有,其產生的費用應由使用該通訊工具的`員工負擔並按規定報銷。
4、員工應將自己手機及呼機號碼在行政部登記備案,沒有登記的不予以報銷。
5、員工應保證在工作時間內開啟登記報銷的通訊工具,以保證聯絡的暢通。如無特殊原因在工作時間內關閉通訊工具而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將試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嚴重的將取消其報銷資格。
通訊費管理制度 篇2
管理制度
一、本規定所指的通訊費是指公司員工因公司的業務或工作需要,使用自己購買的或公司所有的`通訊工具(手機、傳呼機)而產生的通訊費用。(通訊費用報銷標準參見附表2)
二、除特殊情況外,公司不為員工購買通訊工具(手機、傳呼機)和手機卡等,也不承擔因維修通訊工具所產生的費用。
三、如員工使用的通訊工具為公司所有,其產生的費用應由使用該通訊工具的員工負擔並按規定報銷。
四、員工應將自己手機及呼機號碼在行政部登記備案,沒有登記的不予以報銷。
五、員工應保證在工作時間內開啟登記報銷的通訊工具,以保證聯絡的暢通。如無特殊原因在工作時間內關閉通訊工具而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將試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嚴重的將取消其報銷資格。
通訊費管理制度 篇3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通訊費報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移動通訊費報銷管理,本着既保證工作需要、又有效控制費用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適用範圍及管理原則
第二條、適用範圍:公司所屬各部門移動及固定電話費用報銷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管理原則:通訊費用按照“限額報銷、超額自理、結餘不補”的原則,按月在限額內憑話費發票在本單位進行報銷。
第三章、報銷範圍及標準
第四條、報銷範圍:公司領導、各部門領導、定向服務用車司機,外地駐站人員。
第五條、報銷標準:
(一)單位正職(或副科級主持工作)報銷標準為360元/月;
(二)單位副職(或享受副科級待遇)報銷標準為260元/月;
(三)駐榆煉站:站長260元/月,副站長240元/月,駐站工作人員150元/月;
(四)駐永煉站:副站長20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00元/月;
(五)定向服務用車司機150元/月;司機100元/月。
(六)調度管理部、質量安全室、財務資產部、綜合辦公室各部門主任240元/月,副主任200元/月
第六條、固定通訊費用報銷標準:
(一)單位正職(或副科級主持工作)固定通訊費200元/月;
(二)副科級固定通訊費150元/月;
(三)各部門業務上固定通訊費為300元/月。
第七條、手機及固定電話報銷管理規定:
(一)“24小時”開機原則,享受話費報銷人員,不論限額多少,不論是否在公司,均須保持24小時開機。
(二)公司享受話費報銷的人員(公司領導除外)均實行一卡(一號)報銷,以報公司登記備案的號為準,其餘卡(號)話費自理。
(三)手機換號後應第一時間報本單位相關部門,進行重新登記,避免貽誤工作或給話費報銷造成影響。
(四)享受話費報銷人員,應及時檢查手機使用情況,如電量、話費、手機狀況等,以免造成停機影響工作。
(五)對於公司內部兼職其他崗位人員,移動話費按其較高的崗位報銷標準執行,不得重複報銷。
(六)固定電話年內超額月份的話費可用其他月份結餘話費進行衝抵,年底彙總結算,自行負擔超額部分話費。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及工貿公司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文次月起執行。
通訊費管理制度 篇4
公司通訊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一、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員工工作通訊的需要,並貫徹勤儉、節約、高效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通訊費是指員工發生的市內通訊費和出差期間發生的長途漫遊費。
三、管理原則
1、通訊費納入各部門費用預算管理,實行預算到人的原則。
2、預算管理採用移訊費基本話費管理。基本話費管理是指規定的標準中未包含漫遊話費。
3、員工通訊費實行限額報銷和實報實銷制度相結合的方式。報銷時按兩者孰低執行。
四、報銷週期
原則上員工每人每月只能就一部手機提交當月話費。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報銷兩部或兩部以上手機話費的員工,可經ceo特殊書面批示,書面批示需留財務部備案,同時報銷兩部或兩部以上手機話費的不能以定額發票來報銷,必須是帶有話費明細的發票方可。
五、報銷標準(另行通知)
六、報銷要求
1、原始憑證的要求:正常通訊費報銷應提供充值卡定額發票、從電信部門打印出機打發票、郵局代收電話費發票或從代收銀行打印出的代收話費專用發票。
2、報銷金額説明:報銷話費時只能按話費發生額提交報銷,如果發票所交金額大於發生額,按發生額支付報銷,當發票所交金額小於發生額時按所交金額支付報銷;預存話費不得報銷。
3、漫遊費報銷要求:出差期間的漫遊費:按照報銷標準*10%*出差天數。在報銷提供發票的'同時必須附有漫遊話費清單。沒有出差的員工不能報銷漫遊費。如果購買充值卡的用户手機號碼是全球通也要打出話費清單,才可以報銷漫遊費。神州行和如意通手機用户出差報銷漫遊費時應在提交報銷時在備註中加相應説明。
七、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八、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原有關通訊費的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