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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的意見

意見 閲讀(2.02W)

鄉鎮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的意見

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的意見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防止發生涉及校園及師生安全的惡性案件和事故,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衞條例》、《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規、規定,制訂此意見。

一、各類中國小、幼兒園要積極採取措施,嚴格履行校園安全防範職責

我鎮行政區域內教育部門主管和其他單位(個人)開辦的各類中國小、幼兒園,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抓好校園安全工作。

(一)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工作責任與措施

1、各中國小和幼兒園要建立安全防範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園長是安全防範工作第一責任人。校園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治安保衞工作人員,規模較大的學校應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單位安全防範工作。

2、條件具備的中國小和幼兒園至少配備 1名男性專職保安,較大規模的學校應視情增配。並可配備辣椒水、警棍等裝備和器材。對農村地區經費緊張的國小和幼兒園,村民委員會應組織羣眾參與護校護園工作。

3、中國小和幼兒園應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提高第一時間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切實加大重點區域和重要部位的實體防護力度

1、校園大門應安裝堅固的金屬防護門,校園圍牆等周界設施上應設置防攀爬設施。

2、校園內部存放貴重物品、重要教學設施、危險化學品、現金票據、檔案資料的重要部位要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防盜安全門。

3、學校應在校園內部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墜落、溺水、擠踏等事故的場所、部位,設置相應的防護設施和警示標誌;對校園內部供水、供電、等場所、部位,應當採取實體防護措施。

4、校園內的建築設施要符合國家消防安全法規要求。

(三)全面加強校園技防建設

1、有條件的學校幼兒園應當在校園的出入口,校園內的重點部位、主要通道和重要設備存放地點等安裝視頻監控系統。

2、校園大門出入口、財務室、實驗室、化學物品存放室等處應當安裝防護設施。

3、校園的門衞室、辦公室等關鍵部位應當安裝校園緊急報警裝置,方便師生員工遇有突發情況時及時報警,並與公安機關110指揮中心或轄區派出所聯繫。

(四)建立健全校園安全保衞工作制度

1、門衞管理制度。學校應由保安負責查驗進入校園的人員、物品和車輛。對來訪人員應登記核實身份,並徵得被訪者同意後,方可允許其入內。上課期間出校的學生,應要求其出示班主任老師或學生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請假條,經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留存備查。

2、值班帶班制度。認真落實校園日常安全值班,值班人員是當日校園安全防範工作具體責任人。值班人員對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要嚴格盤查、登記,對有可疑情況及時報告派出所,對發現校園不安全隱患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帶班領導要定時、不定時開展校園安全值班工作檢查,督促值班工作全面落實。

3、安全教育制度。學校應當按照《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開展規範性的安全知識教育、防範技能培訓,增強師生員工安全防範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4、安全檢查制度。學校要每季度對學校建築物、構築物及技防、水電氣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5、應急處置制度。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明確職責任務、人員分工和處置措施,組織開展防水災、防火災、防地震、防暴力侵害等緊急疏散和防衞演練。

6、消防安全制度。各中國小、幼兒園實行消防器材的統一招標採購制度。學校要加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的日常維護和定期更換工作。校園內應設置消防安全標識,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7、交通安全制度。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車輛維護和監測。學校租用車輛的安全管理責任由車輛產權單位負責,要與被租用車輛方簽訂安全責任狀。

8、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9、安全檔案制度。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防範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並將該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二、公安司法機關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校園安保水平

(一)建立警校聯動機制。要建立健全校園與轄區派出所的聯動機制,建立消防救援、醫療救護通道,確保一旦發生涉校突發事件能快速反應、妥善處置。要加強民警應急培訓,熟悉學校周邊治安情況。

(二)及時排查化解不穩定因素。滾動摸排涉校涉生不穩定因素,積極主動化解矛盾,並加強對校園周邊易滋事肇禍高危人員和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對有滋事肇禍傾向的,協調主管部門落實監護工作,確保不漏管失控。

(三)配齊配強保安力量。要積極協調教育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有條件的學校、幼兒園配齊配強保安力量;要加強對保安的管理、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處置能力。

(四)強化校園周邊整治。組織開展學校、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整治行動,全面清理校園周邊攤點,取締非法遊戲機室和網吧,有效淨化治安環境。堅持打擊針對在校生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好校園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

(五)加強校園周邊巡防。把校園列入必巡線、必巡點,特別是要在學生上學、放學和幼兒到園、離園等重點時段增加巡邏力量,做到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

(六)深入開展校園安全大檢查。公安、司法、教育部門每學期開學前應當聯合對校園供水、供電設備,體育場地和器材等重要設施的使用、維護,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存放設施,實驗室、學生食堂、宿舍、廁所等重要場所,進行治安、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應當告知並督促學校及時進行整改。

(七)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結合學校的安全課程定期對學校、幼兒園開展安全教育宣講活動,增強師生的安全感。要注重安全知識、防範技能的講解,將突發災害事故和治安事件的應急手段和措施作為宣講的主要方面,不斷增強師生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