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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人事政策 閲讀(1.21W)

導語: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達到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一

國務院常務會議昨天召開,決定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記者從人社部瞭解到,截至20xx年年底,15個省份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會議決定,在已基本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依法將這兩項制度合併實施,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併前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持基本一致。

基金籌集採取個人繳、集體助、政府補的方式,中央財政按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為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鼓勵公益慈善等社會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我國的五種“社會養老保險”

機關公務員

事業單位

城鎮職工

城鎮居民

新農保

15省份城鄉養老保險已統一

會議要求,要整合資源,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改進管理服務,做到方便利民。要嚴格基金監管,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擠佔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發揮制度的保障作用,讓億萬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無憂。

記者從人社部瞭解到,截至20xx年年底,15個省份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