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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離職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人事政策 閲讀(2.61W)

導語: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等原因需要辭職離職的員工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辭職離職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員工精神病發病期間辭職無效

勞動法規定,職工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並根據《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規定,對於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勞動者辭職,到底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試用期內提前三日,試用期滿後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他請參考:《勞動合同法》

員工要解除勞動合同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

《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