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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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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篇1

為切實改善我縣城鎮棚户區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條件,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委《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和《中共雙鴨山市委雙鴨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棚户區和泥草房改造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精選5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xx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改善民生、建設和諧集賢和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着力改善棚户區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條件。

二、棚户區界定

城鎮棚户區是城鎮建成區範圍內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道路狹窄、治安和消防隱患大以及環境衞生髒亂差的區域。

三、棚户區基本情況

我縣棚户區佔地總面積332.5萬平方米,拆遷房屋面積103.75萬平方米,預計可開發房屋面積432.8萬平方米。

四、工作目標

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縣城鎮棚户區改造建設任務,使居住在棚户區中1.2萬餘户、4.8萬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五、改造原則

(一)堅持全縣統一領導、屬地化實施的原則。縣政府是棚户區改造組織實施主體、責任主體,主要領導要全權負責城鎮棚户區改造工作。

(二)堅持政府組織、市場化運作為主的原則。棚户區改造要與廉租房建設相結合,與房地產開發相結合,積極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對有商業價值的棚户區改造的開發項目,應實行市場化運作。

六、建設標準

(一)棚户區改造新建住房應以中小户型為主,户型設計分別為:45、60、70、80平方米左右。

(二)新建回遷住房要達到基本入住條件,配套設施齊全﹙水、電、熱、通訊﹚,以滿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

(三)棚户區改造新建小區應按照規劃要求,確保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建設物業用房、社區用房,保證供熱、供電、供水、排水,搞好硬化、綠化、亮化,做到物業管理規範,道路暢通,環境整潔。

(四)建築節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並由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物業管理。

七、資金籌措

(一)積極爭取國家對我縣棚户區改造的資金支持。縣發改委、財政、建設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節能減排、資源型城市轉型等政策資金支持的有利契機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性資金。

(二)每年在新增財力中安排適當資金作為棚户區改造專項資金

(三)要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拓寬棚户區改造投融資渠道。吸引有實力的房地產企業及社會力量參與棚户區改造工程。同時,積極向銀行推薦誠實守信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城市棚户區改造項目,爭取金融機構的支持。

八、優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1、城鎮棚户區改造項目中的廉租住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

2、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棚户區改造項目,其土地出讓金按評估地價的40﹪收取。並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全部用於棚户區改造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二)税費政策。

1、棚户區改造項目一律免收屬縣級管理權限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2、棚户區改造項目原拆遷面積部分免收防空地下室建設費。

3、符合城鎮建設規劃且棚户區面積小於2萬平方米的,參照棚户區優惠政策執行。

4、對重點區域其他開發建設項目,由縣政府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確定收費標準。

(三)拆遷安置政策。棚户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採取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的方式,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有照房屋“拆一還一”,其他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結合我縣實際,確定回遷最低保障户型和上靠户型面積標準(最低保障户型面積不得小於45㎡,上靠户型面積為60㎡),超出原面積部分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超出上靠户型面積部分按市場價格購買。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四)住房保障政策。實施廉租房建設工程。所謂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非農業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此項工程要以棚户區改造為切入點,促進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棚户區改造項目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必須達到總規模的3%以上,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

(五)城中村改造在符合城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編制規劃方案,報縣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審批後,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優惠政策,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建設符合農民特點的住房。

九、組織實施

(一)審批提速

對棚户區改造項目,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實施聯合辦公、實行“一站式”、“一條龍”、“一口式收費”集約化審批服務。相關部門要簡化辦事程序,縮短審批時限。

(二)調查摸底

社區辦、縣房產處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每片棚户區逐户進行排查,摸清計劃改造棚户區內居民的住房面積、户型、人口、生活狀況、安置方式等方面的情況,一户一檔,彙編成冊。

十、強化領導

縣建設局負責改造的總體規劃、綜合協調、推進實施、督辦考核工作;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負責協調籌集建設資金;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棚户區改造項目土地供應工作,會同縣財政局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縣民政局負責對棚户區內低保户核查認定工作;縣監察局、縣審計局負責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縣財政、發改、國土、税務、銀行、電力、物價、水務、公安、人防、消防、勞動、統計等有關部門負責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篇2

按照國家、省、市關於棚户區改造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城市改造的實際,以及民風、民俗、文化內涵等實際情況,在20xx年、20xx年棚户區改造工作的基礎上,依據上級最近頒佈的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縣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擴建新城、全力打造濱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創建宜居宜業環境,提高城市品位,推進城市化進程,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長,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為主題,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區改造的步伐,為實現和諧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實施意見

(一)政策依據

本方案制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建設部、發改委、財政部、國土部、人民銀行聯合下發的《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xx〕295號)、財政部《關於切實落實相關財政政策積極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户區改造工作的通知》(財綜〔20xx〕8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xx〕31號)、《大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慶市城市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慶政發〔20xx〕10號)等相關文件及國家、省、市召開的棚户區改造工作會議精神。

(二)棚户區界定及確定

城市棚户區是城市建成區範圍內房屋拆遷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連片、平房密度相對較大、貧困人口居多、建設使用年限久、結構簡易、居住條件惡劣、基礎設施不齊全、道路狹窄、治安和消防隱患大以及環境衞生髒亂差的區域。

我縣棚户區改造區塊的確定,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上級文件要求選定,報縣政府審定。

(三)棚户區改造的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原則。棚户區改造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相結合,採取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

2、堅持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原則。棚户區改造要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按照先行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統一徵收,分步實施。

3、堅持依法運作,公開公正原則。嚴格執行依法徵收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妥善解決好各方面問題,以保持社會穩定。自20xx年開始,縣政府不再審批零散的開發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必須以棚户區改造的形式集中連片開發有序進行。

(四)建設標準

1、棚户區改造新建住宅應以中小户型為主。建築面積原則上應在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內,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少於建築面積的70%。

2、新建的回遷房為毛坯房,由被徵收房户自主裝修。

(五)優惠政策

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xx〕31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優惠政策:

1、對經批准的棚户區改造項目,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土地出讓金除上解部分資金外,其它地方政府可支配資金全部用於該棚户區改造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2、棚改項目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收取大修理基金30元、勞保基金24.9元,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户區居民因徵收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價款未超出徵收補償款的,免徵契税。

4、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户區改造項目回遷房屋價按棚改政策不同,分償還原徵收面積、上套(靠)户型面積、上調户型面積、增加面積四種形式收取。納税人按照政府確定的徵收補償標準,與被徵收人簽訂《徵收安置補償協議》,按註明的徵收建築面積補償被徵收户,填制《棚户區改造回遷暫不徵税申請表》和《回遷安置房屋分户明細表》經市(地)和縣(市)、區棚改辦、地税局核准分別享受税收政策。

(1)償還原徵收面積部門,不徵收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業所得税實行核定徵收的,不納入核定範圍。

(2)納税人以建安成本價安置被徵收人取得的上套(靠)户型面積收入,只徵收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

(3)納税人以開發成本價安置被徵收人取得的上調户型面積收入,只徵收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

5、被徵收人依據國家有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規定標準取得的徵收補償款,免徵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6、對在建工程完成投資30%以上的項目,允許進行在建工程抵押貸款。

7、對在建工程完成到主體兩層以上或工程造價25%以上,由縣建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預售許可,開發企業方可進行預售,預售資金應繳銀行建設專户,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監管。

(六)補償辦法

對於縣城內棚户區改造的徵收補償,採取房屋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方式進行。

1、房屋產權調換補償辦法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城市棚户區改造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xx〕31號)的有關規定,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則上實行“徵一還一”。我縣為了使廣大人民羣眾受益更多,特制定下列補償辦法。

(1)私有產權的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按原面積(指房屋所有權證註明的建築面積)“徵一還一”,無產權證的主房,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無產權證磚瓦結構以上的門房、倉房,開發商可以按建築面積不高於1比0.5的比例還建;其他佔地面積(含附屬設施)按不高於1比0.3的比例還建。回遷時選擇多層樓房底層和頂層的(一層為車庫的,以二層為底層;頂層建閣樓的,以下一層為頂層),原面積部分不結算樓層差價款;選擇其他樓層的,回遷户向開發企業補交樓層差價款,每平方米100元。徵收房屋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的,如回遷時需要擴大面積的,可享受5平方米的成本價格(成本價格按每平方米1450元確定)。

(2)非住宅房屋徵收補償,被徵收房屋產權證照標明商服用途和建築面積,實行“徵一還一”,但不找結構差價。無產權證的,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面積減少部分實行貨幣補償,即按原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被徵收人自願增加面積的,增加面積部分按市場銷售價格購買。調換的商服房屋跨度18米的,開間不低於3.6米;跨度15米的開間的,不低於3.3米;跨度12米以內的,開間不低於3米。

(3)對房屋所有權證標明使用性質為住宅,實際位於主次幹道兩側(臨街且有獨立產權)的房屋,回遷時基本按原位置回遷,按規劃要求,建商服還商服、建住宅還住宅,但僅限臨主次幹道的第一户,其餘不享受此規定。

(4)被徵收人回遷面積小於原徵收面積,剩餘房屋面積按市場價格予以貨幣補償。

(5)對於棚户區改造涉及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民政部門確認並出具相關手續後,有產權證照的房屋,按原面積“徵一還一”達不到50平方米的,由開發企業補到50平方米。並且不因居住樓房取消特困户、低保户待遇。

2、貨幣補償辦法

(1)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必須出具房屋產權證照,其徵收補償金額一律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2)對於房屋所有權證註明使用性質為住宅,實際用於商服的房屋,且位於主次幹道兩側(臨街並有獨立產權)具備營業執照、納税證明和正在營業且一年以上三個基本條件,可按商服的評估價格予以補償。

(3)對於有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但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房屋,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按評估價予以補償。

(4)被徵收人土地使用面積內的棚廈等附房設施按評估價予以補償。

(5)被徵收人在接到評估報告後,對估價結果有異議時,自接到評估報告之日起7日內,可直接申請房地產估價技術鑑定委員會對估價結果進行鑑定,估價結果以鑑定結論為準,房地產估價鑑定費用由鑑定申請人承擔。

(七)徵收、搬遷方式

由縣政府確定棚户區改造地塊並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或規劃設計條件,面向具有開發資質的企業公開招標。由中標企業編制修詳規劃,經縣政府批准後實施。公開招標後,由縣政府授權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徵收。

(八)相關規定

1、參與棚户區改造的開發企業,開發前需將項目資本金總額的20%(包括3%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存儲到指定銀行賬户,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監督。

2、對實行回遷安置的,按回遷面積,以成本價格為基數,由開發企業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交納其總額10%的保證金,如違反房屋徵收有關規定或不能按期開發建設的酌情予以扣減。未出現問題的,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額予以返還。

3、對實行貨幣補償的,確定評估價格後,由開發企業將補償資金足額存儲到徵收部門指定的銀行賬户。

4、棚户區改造項目實施分期建設的,須由縣政府審定批准。未經批准擅自分期建設的,先期建設部分正常繳納税費。

5、開發企業應當向房屋買受人(包括以產權調換方式回遷安置户)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6、棚户區改造項目竣工後,開發應按有關規定組織相關單位對工程項目進行綜合驗收。對燃氣沒有入户和沒有安裝熱計量表的住宅小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竣工驗收備案手續。開發企業在驗收合格後90天內,完善辦理產權證所需的全部手續。

7、實行棚户區改造的小區,應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標準進行開發建設,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或變更的,須經縣政府批准。

8、由開發企業原因致使不能按時回遷的,自逾期之日起,由開發企業發給被徵收人每月每户600元的搬遷臨時安置費。

9、徵收非住宅房屋,其設備、原輔材料等由被徵收人自行搬遷,停業損失按有關規定計算,由徵收人一次性給付。對雖有營業執照,但徵收時已停止營業活動、且不能出具納税票據的,不予支付停業損失費。

本方案與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不一致時,執行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規定。

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篇3

為全力推進我縣棚户區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區居民的居住條件,確保我縣20xx年棚户區改造目標順利完成,根據《大興安嶺地區行署、集團公司20xx年棚户區改造實施方案》和《大興安嶺地區20xx年棚户區改造回遷安置實施細則》,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城鎮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羣體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鎮環境為目標,統籌規劃,精心組織,配套建設,高標準完成棚户區改造任務。

(二)工作目標

於20xx年底完成塔河鎮城區棚户區改造建設6萬平方米、1200户的目標。

(三)主要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各責任單位作為政府主導的責任主體組織實施。棚户區改造項目由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因地制宜、分工負責、強化配合的原則。

2、堅持政府推進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棚户區改造要與房地產開發、經濟適用房建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結合。

3、堅持依法運作、保持社會穩定的原則。在棚户區拆遷補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好特困羣體的住房問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土地使用、資金管理、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工程建設、物業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規定。

4、堅持科學規劃、配套建設的原則。依據塔河城鎮總體規劃,按照“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各項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功能完善。依據園林化城市建設總體要求,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拆遷、統一配套、分期實施的原則。

5、堅持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的原則。既要立足長遠,又要面對現實,突出重點,先易後難,綜合治理,穩步推進。

6、堅持促進棚户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兼顧的原則。要正確處理推進棚户區改造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係,棚户區改造既要逐步推進,又要充分考慮居民的心理和經濟承受能力。在棚户區拆遷補償安置過程中,妥善解決好低收入羣體的住房問題,在政策上給予合理的照顧。

二、建設標準

1、棚户區改造的詳細規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容積率不超過1,日照間距係數不小於2.8,各項規劃指標不能降低,必須按批准的規劃方案完成改造區域內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2、棚户區改造新建住房要設施齊全,達到節能型住宅要求。樓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區特色,層數為6層,層高不低於2.8米,住宅室內牆面刮大白、衞生間和廚房鋪地磚、安裝室內門、簡易燈具、衞生間安裝坐便器和洗手盆、廚房安裝水池、水龍頭,滿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區環境要進行硬化、綠化和建設必要的服務中心,做到道路暢通,環境整潔,辦事快捷。

3、棚户區回遷居民的樓房户型面積控制標準以40、48、58、68平方米四種户型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佔25%,48平方米户型佔45%,58平方米户型佔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佔10%。具體户型面積的選擇,在結合居民住房實際情況,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過入户詳細調查瞭解棚户區居民意願的基礎上確定。

4、改造後的住宅小區實行標準化物業管理,保證居民生活環境有明顯改善,安居樂業,社區和諧健康發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藝、節能標準、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實施棚户區改造項目的施工企業,必須具有較高的資質、資信和良好的業績。

三、資金籌措與使用

(一)改造建設資金籌措

1、積極爭取國家和省財政補貼以及行署、集團公司配套資金。

2、縣(局)財政、財務匹配。

3、積極爭取各商業銀行貸款。

4、政府對棚户區改造的政策扶持。

5、個人出資。

(二)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區改造資金要設立專户,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挪用。

四、棚户區改造相關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區改造項目納入經濟適用住房計劃,所需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提供,其中開發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項目的建設用地,應依法實行有償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於棚户區改造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

2、税費減免政策。棚户區改造項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項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棚户區改造項目,經税務部門同意後不徵土地契税;棚户區居民因拆遷而重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免徵契税;與棚户區建設有關的經營性收費項目減半收取,其他按地區棚户區改造相關政策執行。

3、拆遷安置政策。棚户區房屋拆遷安置,原則上實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遷樓房,對不願回遷的住户,實行貨幣拆遷,不做產權調換安置。被拆遷人選擇就地或就近回遷安置的,實行結構差價及按“部分面積”結算。

棚户區改造回遷安置實行拆一補一,原有私產房屋面積回遷部分交納每平方米300元結構差價,超出原面積部分並在合理享受面積內按1000元/平方米結算差價;超出上靠户型面積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結算,交足購房款享受全部產權。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人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成新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合理享受面積部分系安置標準與原房屋面積差額部分;超出合理擴大面積部分為按照居民意願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積超出正常安置標準部分。

4、回遷的低保户家庭,私有產權的原面積部分拆一還一,不收結構差,合理擴大面積部分每平方米減收200元房款,如仍無能力出資購買合理擴大面積部分,則允許欠款入住,緩交房款時間定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夠欠款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到期後仍無能力交納欠款的,則按廉租房管理。

5、對達標的節能住宅,實行取暖費減免政策,按非節能住宅取暖費標準的70%比例收取。

五、組織實施

1、入户調查摸底。由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入户調查,摸清棚户區居民住户的房屋產權歸屬,建築結構、面積及附屬情況,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組成、就業情況、經濟收入、改造安置意願等,一户一檔,彙編成冊,為棚户區改造提供詳實資料。

2、宣傳發動。利用廣播、電視、聽證會、入户調查、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宣傳棚户區改造的政策和意義。通過宣傳使廣大棚户區居民家喻户曉,人人皆知,達到推動和促進棚户區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遷。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黑龍江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陽光拆遷,和諧拆遷”,統一標準,嚴格執行。要做到補償安置標準公開、回遷安置方案公開、拆遷和回遷房屋面積公開、評估標準公開、搬遷順序號公開,逐户簽訂書面拆遷安置協議。

4、建設監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棚户區改造項目建設計劃,依法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投標工作。

嚴格執行建設程序,確保棚户區改造工程規範、優質、按期進行建設。施工圖及設計文件要經過審查;工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為保障工程質量,降低建設成本,要選用符合國家與省技術標準要求或推薦的建築材料與設備,大宗建築材料實行政府統一採購。

6、物業管理。棚户區改造新建回遷住宅小區實行“政府引導、屬地管理、業主自助、多方籌資、逐步走向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模式。

當業主入户率達到50%以上時,要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在社區組織下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成立小區管委會。可選聘專業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也可實行業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業局房產科進行物業管理。

實施業主自助管理的小區工勤服務人員原則上以本小區家庭困難、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低保人員作為首選。

棚户區改造要為小區管委會或物業服務企業無償提供不低於60平方米的物業服務用房。

棚户區改造新建樓房的專項維修資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縣委和縣政府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棚户區改造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棚户區改造工作。

(二)責任分工

成立棚户區改造建設指揮部,主要負責城市棚户區改造建設工作,組織房屋拆遷補償,工程建設。設材料綜合組、調查確權組、拆遷補償組、建設安置組、現場督辦組和宣傳報道組。

建設局負責棚户區改造的規劃、推進、綜合和協調工作;經濟發展和改革局、計劃科負責項目的可研報批,向省和國家林業局爭取棚户區改造政策和資金的支持;財政局、財務科協助籌集建設資金和商業銀行貸款;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棚户區改造項目土地供應工作,協調落實騰空土地出讓收益歸集工作;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棚户區內低保户核查認定工作;監察局、審計局負責棚户區改造資金使用的監督;宣傳部、廣播電視局負責棚户區改造的宣傳工作;信訪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棚户區改造居民的信訪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負責棚户區改造拆遷過程中的強制執行工作;塔河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入户調查登記、拆遷有關事宜;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行業指導及本系統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篇4

20xx年是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進一步提升“三化”建設水平的關鍵之年。為進一步加強對工業企業的幫扶力度,促進企業增產、增收、增效,全力推動我縣工業經濟發展,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幫扶範圍

全縣規模以上企業以及有望進入規模行列的高成長性中小企業。

二、幫扶目標

幫助企業解決建設、生產、宣傳、銷售等環節的各種困難和存在問題,使企業投資環境有明顯優化,生產經營情況有明顯改善,效益有明顯提升,鼓勵企業做大做強,確保20xx年全縣工業總產值、主營業務收入、工業增加值和税收等各項工業指標有較大幅度增長。積極幫助、指導有望進入規模行列的具備較強實力的成長性企業做好申報工作,確保9家以上成長性中小企業進入規模以上企業行列。引導、幫助企業充分利用閒置土地,切實提高園區土地利用率。

三、幫扶措施

建立健全“一家企業、一名縣領導、一個部門、一套政策、一套服務措施”的“五個一”幫扶機制,在人才、資金、用地、供水供電、信貸、上市和服務等方面對納入幫扶範圍的企業進行傾斜支持(結對幫扶責任分工見附表)。

1、採取行政、經濟和服務等措施,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組織開展好各類招聘、招工活動,加強與外縣市勞務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加大獎勵扶持力度,積極為企業解決招工難的問題。

2、加強工業運行調度,加大對市場價格、用水用電等方面的檢測和分析,密切政企、部門之間的協調和聯動。

3、採取專項協調會、項目對接會等形式,加強政銀企合作,充分發揮各種擔保平台作用,主動為企業融資牽線搭橋,積極加強和上級部門的對接溝通,為企業解決融資、上市等方面的難題。

4、本着提高效率、方便企業的原則,簡化、優化辦事程序,減少審批環節,實行公開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急事急辦,特事特辦,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四、幫扶步驟

幫扶行動從5月5日至12月25日集中時間、集中人力進行。活動分四個階段:

1、宣傳動員階段(5月5至5月10日)。各幫扶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召開動員會進行安排部署,將幫扶的責任落實到個人,就幫扶行動的目的、內容、措施等進行廣泛宣傳和動員。

2、調查分析階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各企業幫扶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深入企業召開現場調度會,全面掌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需要幫扶事項,研究具體措施,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幫扶方案,落實幫扶責任。

3、解決問題階段(5月21日至12月10日)。對企業提出具體的幫扶建議,對本單位能幫助解決要及時加以解決;對具有共性和需要各單位共同解決的問題,領導小組要及時協調和調度,通過召集各職能部門召開現場辦公會、制訂政策、完善制度等措施予以解決。

4、總結經驗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5日)。對幫扶行動進行總結,彙總有關數據,整理有關資料,檢驗幫扶成效。特別要將幫扶行動中行之有效、企業歡迎的好做法、好舉措、好經驗加以總結提高,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領導。成立工業企業幫扶領導小組,縣委、縣紀委書記李詒芸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温生平任常務副組長,各幫扶責任縣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包括所有企業扶持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工信局,由劉禮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企業幫扶的統籌安排、意見彙總、資料整理、上下協調和聯絡工作。

2、切實提高認識。企業強則工業強,工業強則縣強,沒有企業的穩步發展就沒有“三化”建設水平的快速提升。各企業幫扶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要切實增強幫扶企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將幫扶企業作為當前重要工作來抓,積極主動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將企業幫扶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切實落實責任。各企業幫扶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切實加強與企業的聯繫,每月至少要參加一次企業經營活動,針對新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更新企業幫扶方案,完善幫扶措施。各單位每月25日要將企業幫扶工作情況上報工業企業幫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及時將情況彙總後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幫扶行動要與“創業服務年”活動和“幹部作風建設年”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解放思想,更新觀念,轉變作風,確保幫扶行動不走過場,贏得企業滿意。

4、切實加強部門聯動。對單靠一個部門難以解決的問題,領導小組要及時協調,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強化協作,密切配合,積極主動地做好企業幫扶工作。

5、切實強化督查。幫扶活動是民心工程,要全力幫扶、認真指導,切實解決問題,使企業感到真情和温暖,得到幫助和扶持,決不能借幫扶之機收受企業宴請和禮品,決不能給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添麻煩、增負擔,杜絕吃、拿、卡、要的行為發生。各單位對企業的扶持工作要納入績效考核,對幫扶積極、成效顯著的單位,要給予獎勵,對不落實扶持政策、幫扶不積極主動、敷衍了事的要嚴格懲處,嚴肅處理。

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篇5

為進一步加大廬城城市管理力度,強力推進文明縣城創建工作,完善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城管執法進社區”管理模式,結合廬城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爭創全國文明縣城的總體目標,以“城管執法進社區”為載體,強化源頭管理措施。通過城管執法進社區,理順工作關係,明確工作職能,確定管理主體,落實工作責任,將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控制和拆除違法建設納入社區(村)常態化工作,實現城市管理由被動管理向主動服務、由粗放管理向精細管理轉變,實現城管執法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覆蓋,進一步提升執法管理質量,密切羣眾關係,爭取羣眾理解和支持,從而使廬城實現“淨化、序化”和違法建設零增長的目標。

二、創新工作方法

(一)工作體制。城管執法進社區,就是打破現有管理體制,以社區(村)為單位,城管隊員全部入駐社區(村),根據社區(村)管轄面積、人口數量、管理任務輕重確定隊員人數,實行城管隊員與社區(村)工作人員合署辦公,組建綜合管理執法中隊(下稱駐點執法中隊),形成相互配合、聯動管理的工作局面。駐點執法中隊實行以鎮區和相關部門為主、社區(村)為輔的雙重領導體制,日常工作安排由社區(村)負責。建立條塊聯合考評考核機制,廬城鎮、經開區、城東新區指揮部辦公室(“一鎮兩區”)和縣城管局共同對駐點執法中隊進行考核,實行重獎嚴罰,充分調動駐點隊員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隊伍配置。廬城規劃區內共有13個社區和7個行政村,每個社區駐點執法中隊4至6名,每個行政村駐點執法中隊2至4名,每個駐點執法中隊設隊長一名,隊長由“一鎮兩區”安排在社區(村)擔任相應的領導職務。縣城管局成立一支機動中隊,機動中隊由15至17人組成,專門負責對駐點執法中隊隊員在崗履職情況進行巡查、督查,調度力量及時處置突發事件。(詳見附件《廬城規劃區城管執法進社區人員名單》)

三、明確工作內容

各駐點中隊要以服務社區(村)為宗旨,創建全國文明縣城和違法建設零增長為目標,具體負責轄區內違法建設的控制和查處,強化源頭治理,建立駐點執法中隊巡查制度,及時發現、處理違法建設行為,必須把違法建設遏制在運輸材料或開挖地基階段。同時做好市容市貌、環境衞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

四、完善保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了紮實推進城管執法進社區工作,縣政府成立城管執法進社區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縣長兼任組長, “一鎮兩區”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任人副組長,各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城管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負責城管進社區日常工作,分析研判城管執法進社區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措施報縣政府研究。

(二)確保經費投入。為保障城管執法進社區工作正常開展,縣財政設立專項經費。駐點執法中隊城管隊員每人每月增資500元,另外每人每月浮動500元作為績效工資;社區(村)每月根據績效情況獎罰4000元,全年50000元。XX年5月23日《廬城控違拆違長效管理機制》(廬政辦〔〕66號)下發前存量違法建築,縣城管局會同“一鎮兩區”及相關社區(村)組織力量拆除的,由縣監察局會同縣財政局審核後,按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獎勵,獎金使用由縣城管局安排。縣財政局負責另行制定城管執法進社區經費保障和使用管理辦法。

(三)完善獎懲機制。一是聯合考核。 “一鎮兩區”會同縣城管局對社區(村)、駐點執法中隊進行考核,實行重獎嚴罰,充分調動駐點隊員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依據考核結果,由“一鎮兩區”會同相關部門對駐點隊員進行不定期輪(換)崗和末位淘汰。二是分類考核。廬城規劃區控違拆違工作由縣城管局牽頭制定駐點執法中隊控違拆違考評辦法;“一鎮兩區”負責制定所轄社區(村)控違拆違考評辦法。市容市貌、環境衞生等市容市政管理工作考核,由縣文明辦結合創建全國文明縣城網格化管理辦法另行制定考核辦法。

(四)健全羣眾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羣眾舉報違法建設行為,凡舉報違法建設的,經查實後,根據面積和性質每起獎勵200-500元,獎勵辦法由縣城管局會同縣財政局另行制定。

(五)建立 “零報告、周小結、月通報”制度。各駐點執法中隊於當日下午5時將本區域內的違法建設巡查、發現情況(不論有無情況),分別報送“一鎮兩區”、縣城管局;次日上午9時前縣城管局彙總後在縣政府網站公示,並報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備案。每週一上午“一鎮兩區”向縣城管局報送上週控違拆違情況彙總分析報告,每週一下午縣城管局向縣委、縣政府相關負責人報送上週廬城規劃區控違拆違工作情況報告,同時抄送縣監察局、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城管局根據各駐點執法中隊每天“零報告”、“一鎮兩區”每週情況分析報告,每月對廬城規劃區控違拆違工作進行一次形勢分析研判,並於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分析研判通報,報送縣委、縣政府相關負責人,並抄送“一鎮兩區”及各駐點執法中隊。

(六)繼續實行暗訪督查制度。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要每月不定期對廬城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發生情況不少於3次暗訪,並將暗訪情況記錄備案;通過查看控違拆違工作登記表,到各違建項目現場進行走訪,利用照片、影像等取證手段,對控違拆違工作進行突擊檢查,下發督查通報,確保督查實效。對新建違章建築查處中存在的監督不到位、查處不及時、查處力度不夠等情況,由縣監察局按照幹部(人員)管理權限提出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七)嚴格責任追究。一是對各駐點執法中隊控違拆違工作每月進行考評兑現一次,凡經羣眾舉報、執法機關或縣暗訪組發現,一個社區(村)內出現一起違法建設,在24小時內未被及時發現、上報和處置的,扣減社區(村)財政保障補助經費4000元,扣減駐點執法中隊直接(分片專管員)責任人績效工資500元;同時對照廬辦發〔201X〕15號文件規定處理到位。凡當月發生的違法建設未被發現,次月經羣眾舉報、執法機關、鎮區或縣暗訪組發現的,雙倍扣減社區(村)直接(網格)責任人保證金,雙倍扣減社區(村)財政保障補助經費,雙倍扣減駐點隊員上月已發基礎工資、績效工資。

二是廬城規劃區控違拆違工作實行同獎同罰,嚴格按照廬辦發〔201X〕15號文件規定追究 “一鎮兩區” 、社區(村)及駐點執法中隊有關責任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實行城管執法進社區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創新和探索,是破解市容市貌、環境衞生管理和控違拆違難題的有效之舉,是加強城市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一鎮兩區”和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把該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確立全局觀念,明確工作責任。城管進社區工作涉及面廣,是一項全局性的系統工作。縣城管局是這項工作的牽頭部門,廬城鎮、經開區、城東新區指揮部辦公室、社區(村)要積極主動、密切配合,建立獎懲機制,強化責任追究,確保工作落到實處。縣財政局要確保工作經費足額到位,保障“城管執法進社區”工作順利開展。

本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縣城管局派駐社區(村)駐點隊員要立即明確到位與社區(村)網絡責任人混合編組開展社區(村)綜合執法工作,廬城鎮、經開區、城東新區指揮部辦公室做好協調。由縣監察局牽頭,在15日內開展一次全面督查,並上報督查結果。縣城管局要儘快會同縣人社局等部門制定城管執法進社區考評辦法;縣財政局牽頭制定經費保障、資金使用辦法。廬城規劃區控違拆違責任主體仍按廬辦發〔201X〕15號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