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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應急預案十篇

應急預案 閲讀(1.52W)

地鐵應急預案 篇1

一、工程概況

地鐵應急預案十篇

1.工程位置

本工程為西安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一號線TJSG-10標段,其中五路口站位於西安市新城區解放路與西五路十字路口地底下。

2.工程內容

車站施工內容包括人工降水、圍護結構、車站蓋板施工、車站主體及防排水、車站附屬及防排水、綜合接地網及雜散電流施工。車站主體及入口、風亭的建築、結構、動力及照明、環控(包括車站相鄰兩端區間通風、空調)、給排水及消防。

3.地面交通

五路口站位於西安市新城區解放路與西五路交匯處,解放路為雙向四車道,兩側設置非機動車輔道;西五路路為雙向四車道,兩側設置非機動車道。

4.周邊建(構)築物

五路口站西北象限為鐵通國際旅行社、已拆除;西南象限為陝西省機械設備成套局,部分臨街鋪面已拆除;東南象限為裕華精品商廈;東北象限為正在建設中的民安大廈。周邊多層建築均為老式基礎。

二、應急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挖斷天然氣管線,現場工長應迅速向逆風方向疏散作業人員並以出事地點為圓心,半徑50m拉設警戒線,禁止非搶險人員進入出事地點;同時,警戒範圍內應禁止所有火種,關閉一切非防爆的電器,關閉移動通信工具,在警戒線外撥打天然氣搶修電話96777,及時通知臨近單位或工地及項目部相關領導;同時關閉就近的、可以操作的天然氣閥門(施工段內每個閥門能否操作一定要在地下管線圖中註明)。

如果挖斷自來水管線,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自來水搶修電話:,同時應迅速關閉上游的自來水閥門(施工段內每個閥門能否操作一定要在地下管線圖中註明),並及時組織人力和物力對基坑進行加固。

如果挖斷電力線路,應立即撥打電力搶修電話95598,劃出20米的警戒線,不準人員進入,已經處於20米警戒範圍內內的人員,雙腳併攏或單腳跳出警界範圍(確保跨步電壓為0)。

要做好圍觀羣眾及過往車輛疏導工作,使其在警戒線以外。

立即和沿線單位取得聯繫,在管線單位未來之前,要做好疏導和警戒工作,同時詳細詢問當地居民管線有關情況,採取必要的措施。救助人員到場後,現場人員要如實反映積極協助。

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撤離無關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和有關物體痕跡,對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的周邊物體應作好標誌和記錄,以利於事故原因的調查取證。

三、應急指揮小組構成

組長:宋本宇(項目經理)

成員

陳徵兵(安全總監)

謝之魁(項目副經理)

完永軍(安全監察部部長)

張洪洲(項目副經理)

樑保真(常務副經理)

四、現場指揮部

成立應急指揮部,由項目部經理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總監任副總指揮,負責項目部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在項目部生產部。

五、應急救援專業隊組成及分工

1、

聯絡通信隊

擔負各單位之間的通信聯絡和對外聯繫任務。

隊長:張洪洲

副隊長:楊婷

成員:張清

李文芳

李近

具體工作內容:

1、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由現場管理人員第一時間與對外聯絡隊取得聯繫。在接到突發事件報警後,聯絡隊人員應在電話中瞭解清楚事故原因及事故嚴重程度,根據事故原因,及時與應急指揮部人員、消防、急救、天然氣公司、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等相關單位,協助處理事故。

2、若因事故影響過大,引起社會媒體關注,聯絡隊員應及時告知媒體大眾現場狀況,實時通報現場搶險救援情況,防止媒體因無法瞭解事故真相,盲目報道,引起社會恐慌。

3、及時通知各個救援隊,協助專業人員組織救援。

2、運輸隊擔負傷員的運輸,及大件搶險物資的運輸任務。

隊長:許炎

副隊長:黃強

成員:由項目部駕駛員組成

具體工作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從接到通訊聯絡隊通知後,根據不同事故,組織相應的救援物資並負責協助急救單位運輸傷員。

3、搶險搶救隊

肩負事故現場的搶險、搶救工作。

隊長:周向龍

副隊長:樑爾柱

成員:由生產部人員組成

具體工作內容:

1、成立搶險突擊隊,所有的搶險人員服從搶險應急小組的指揮,按照搶險措施要求,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組織搶險、搶救工作。

2、在專業搶險、搶救人員到位後,協助專業人員搶險、搶救。

3、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的秩序,以免因現場混亂影響搶險、搶救工作。

4、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嚴禁閒雜人等入內。

5、及時關閉事故管道對應閥門,防止事故惡化。

4、治安聯防隊

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羣眾疏散

隊長:劉晨

副隊長:延鵬

成員:由技術部、安全質量部人員組成

具體工作內容:

1、在封閉的事故現場外設立警戒線,疏導過往人員和車輛。

2、在警戒線外嚴格把關,嚴禁閒雜人等入內。

3、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控制救援車輛的進入。

4、協助指揮救援現場車輛和人員,以免因現場混亂影響搶險、搶救工作。

5、物資供應隊

擔負傷員生活需品及搶救物資的供應任務。

隊長:何小林

副隊長:張延倉

成員:由項目部庫管和電工組成

具體工作內容:在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提供搶險、救援物資,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天然氣事故應第一時間關閉施工現場一切非防爆的電器)。

6、備用人員

現場人員如因故未能及時到位,由備用人員替補(以測量隊為主)。

六、信號規定及事故應急內部聯絡法

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人員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

危險區邊界警戒線為紅白相間帶,警戒人員佩戴紅袖標,救護車、救火車鳴笛。

七、反恐應急救援外部聯絡電話

單位

電話

單位

電話

西安地鐵指揮部

匪警

110

交通

122

火警

119

醫療急救

120

監理部

天然氣搶修

96777

自來水搶修

電力搶修

95598

業主代表(陳波)

八、應急救援組織的培訓、學習及演練

1、項目部綜合辦、安全監察部要通過各種途徑及時對項目部各職能部門、協作隊及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並將報警電話公佈。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自救、互救等常識

2、項目部各職能部門及協作隊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反恐應急處置工作,要具備應急組織指揮能力。應急救援預案培訓要納入近期項目部安全培訓內容。

3、項目部安全監察部將不定期組織應急、急救知識培訓,通過通知、牆報、影像或知識問答等形式開展應急、急救知識宣傳,做到人人蔘與。

附件:應急救援小組員的通信聯絡方式:

序號

機構組成

姓名

聯繫電話

備註

1應急指揮小組組長

宋本宇

2應急指揮小組成員

樑保真

3應急指揮小組成員

完永軍

4應急指揮小組成員

張洪洲

5應急指揮小組成員

謝之魁

6小組成員

延鵬

7小組成員

周向龍

8小組成員

袁海

9小組成員

馬婷

10

小組成員

何小林

11

小組成員

劉晨

12

小組成員

周玉龍

13

小組成員

張延倉

14

小組成員

魏旭升

15

小組成員

許炎

16

小組成員

楊婷

17

小組成員

李近

18

小組成員

尚文博

19

小組成員

馮長林

20

小組成員

潘占強

21

小組成員

張清

22

小組成員

李文芳

23

小組成員

王博

24

小組成員

李羣

25

小組成員

王龍

26

小組成員

樑爾柱

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鐵一號線TJSG—10標項目經理部

地鐵應急預案 篇2

為了預防車站施工中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財產及經濟損失,以及在某些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後,能夠有充分的技術措施和搶險物資的儲備,使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應急處置預案,以便在施工時執行。

第1節 常規的應急處置準備

⑴現場備好搶險物資,如方木、編織袋、工字鋼,並在現場堆碼整齊,標識清楚,專料專用;所用材料、構件和設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以及設計要求,應具有出廠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項目部經常檢查搶險物資的情況,發生損壞和減少應及時更換和補充。應急物資儲備數量表見表2。

應急物資儲備數量表(每工區)表2

應急物資數量

水泥(t)20

砂袋(條)1000

注漿泵(台)1

水泵(台)6

工字鋼(t)15

方木(m3)3

雨衣(套)40

手提燈(只)40

鐵鍬(把)20

沙子(立方)100

⑵現場準備備用注漿泵,並在平時加強保養,保證可以隨時使用。

⑶現場準備發電機(250KW),保證應急電源的使用。

⑷與可能在施工期間產生險情的管線產權單位、市政等部門建立工作聯繫,雙方分別指定專門聯繫人,掌握聯繫電話,發生異常時能夠及時聯繫,迅速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⑸施工前做好有關管線、地面建(構)築物、市政設施的調查。

第2節 對地表沉降的預防及處理措施

1、地表沉降控制措施

針對本區段地質情況,在風井、風道、出入口通道及車站主體結構開挖過程中,將採取以下措施控制沉降:

⑴建立沿線的地面沉降觀測點,在隧道開挖前取得初始數據,並將所有的監測點清晰地標在線路平面圖上;

⑵在隧道開挖時對量測結果進行整理,以獲得開挖參數與沉降點的關係,以便在施工中調整各項參數;

⑶在開挖過程中,必要時對地面建築物進行加固處理,運用優化施工參數的方法,進一步控制地面沉降曲線的特性指標,滿足建築物保護要求;

⑷地面沉降變化值較大時,加密觀測和加強現場值班;

⑸建立嚴格的沉降量測控制網絡,及時定期進行監測,以掌握施工時對周圍環境及對隧道結構本身的影響;

⑹加強初期支護施工質量,必要時增加支護措施。

2、洞內流砂的應急處置

(1)洞內發生流砂時立即停止施工,必要時用砂袋或袋裝水泥進行反壓。

(2)增大抽水量,降低地下水位。

(3)打設注漿管,對流砂地層進行注漿加固。

3、地面沉陷的應急處置

(1)地面發生沉陷時,立即在沉陷區外安全地帶設置警戒,保證車輛和人員安全。

(2)迅速通知交警進行交通疏導。

(3)按照有關程序進行上報,在現場制定搶險方案。

(4)洞內立即停止施工,並做好應急準備。

(5)通知管線產權單位切斷沉陷影響區內的管線。

(6)加密洞內和地表監測點和觀測頻率,加強現場值班。

第3節 對暗挖施工塌方的預防及處理措施

⑴隧道開挖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根據"管超前、嚴注漿、短開挖、強支護、勤量測、緊襯砌"的施工原則,對不同施工段,採取不同施工方法;

⑵採用超前探孔對地質情況或水文情況進行探察,觀測洞內圍巖受力及變形狀態,及時發現塌方的可能性及徵兆,及時制定應對措施;

⑶加強初期支護,預防塌方。開挖後及時進行錨噴支護,防止局部坍塌,提高土體的整體穩定性;

⑷由各工班抽調精明強幹的工人成立搶險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提前做好教育工作和培訓工作。熟悉搶險程序,一旦隧道發生塌方,迅速、果斷、有條不紊地進行解決和處理,詳細觀測塌方範圍、形狀、塌穴的地質構造,查明塌方發生的原因和地下水活動情況,認真分析,制定處理方案,並及時迅速處理;

⑸若塌方較嚴重,可能會危及到洞室的穩定,立即用方木或工字鋼將洞室支撐起來,拱部用方木做扇形支撐架,加強監控量測,待結構穩定後,用噴錨回填處理並預留注漿管,注漿加固。若坍方較輕,清理乾淨後,回填注漿加固。

第4節 對管線的預防及處理措施

⑴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確保管線不斷、不裂、不滲、不漏。

⑵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反饋,指導施工。

⑶施工前做好有關管線、地面建(構)築物、市政設施的調查,繪製施工影響區域兩側各20m範圍內管線圖。

⑷瞭解各種管線的管閥位置、關閉方法,並要徵得產權單位的同意,可以在出現異常時關閉管閥,並在現場放置關閉閥門的專用工具。

⑸管閥位置在管線圖上標示清楚,一旦管線發生異常,可以迅速切斷髮生險情的管線,儘量降低損失。

第5節 停電事故的預防處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工期較長,施工過程中出現停電是可能的。因此,必須做好停電事故的預防處理措施。

⑴加強對地下供電線路的施工保護,確保不因施工問題導致停電。

⑵在工地上配置發電機,一旦停電,立即啟動發電機臨時供電。

⑶加強施工現場用電線路檢查和保護,對老化的電線路及時更換,確保不因線路問題導致停電。

⑷現場配電房、配電箱均須設置遮雨設備。

第6節 暴雨狀態的應急措施

1、明挖施工

明挖施工時要注意氣象部門的天氣預報,暴雨來臨之前做好以下工作:

⑴停止受暴雨影響較大的明挖基坑土方開挖、防水層施作、混凝土澆注等作業,做好安排,確

保安全。

⑵採用可靠的手段圍蔽變配電設備等。

⑶施工機械設備撤出基坑或停放在地形較高、排水順暢、遠離基坑的地方。

⑷檢查排水設備及管網的可靠性,增加排泄水通道。按預報雨量的大小,必要時增設臨時排水溝槽。

⑹檢查基坑坡面,特別是受水流沖刷較強的坡面採取臨時覆蓋等措施。

⑺降雨過程中,擬採取以下措施減小其影響:

①停止明挖作業,設專人巡迴檢查施工區。

②基坑內及其它低窪處用大功率抽水機隨時抽至排水管網。

③必要時,用草袋裝砂圍蔽受洪水影響較大的區域。

④對變配電設備設置可靠的防雷裝置並設專人看守。

2、暗挖施工

車站施工除幾個出入口部、風井和部分風道採用明挖施工外,其餘均採用暗挖施工。當暴雨降雨量達到預定危險指標時,立即啟動防汛搶險應急預案。

第7節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⑴工作原則:預防為主、依法管理、屬地負責、分級控制、快速反應、依靠科技。

⑵廣泛宣傳,教育到位。及時傳達上級的文件精神,同時要在辦公區、生活區和施工區懸掛橫幅,張貼宣傳畫報,使全體員工都能知道預防措施、傳播途徑、一般症狀和應急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⑶加強防疫措施、對工地實行封閉管理

①所有工地生活區要嚴格圍擋,加強保安工作,實現對外界相對封閉和隔離管理。

②對生活區以外的人員實行在生活區外專人接待制度,不得進入生活區。

③嚴禁外來人員隨意出入,實行人員出入登記。

④嚴禁工地之間施工人員流動調配,切斷傳播鏈。

⑤加強對施工人員離京工作的管理。疫情期間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地。工地人員有變更時,項目部要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工程完工或其它原因要求回家人員離開工地前,必須經市或區醫療部門檢查,出具身體健康證明,上報建設單位批准後方可離京。

⑷應急組織、統一指揮,啟動醫療救護

①對疫情密切接觸者,進行重點隔離,密切接觸者必須嚴格按防疫部門要求採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②對於疫情非密切接觸者必須與密切接觸者隔離。

③隔離區不夠的必須增設隔離區。未進入隔離範圍的施工人員必須採取分散居住方式,居住密度聽從當地衞生部門意見。

④加強對疫情密切接觸者隔離區的管理,非重點隔離人員不得與隔離人員接觸,隔離區人員不得到隔離區外活動。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控工作流程圖見圖7-1

第8節 地下文物保護措施

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立即停止施工,安排專人值班,保護好現場。

同時通知監理工程師和業主,並做好有關部門配合工作。

圖6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控工作流程圖

第9節 有毒氣體的應急措施

⑴施工中加強對有毒、

有害氣體監測,施工人員佩帶防護用品。

⑵一旦有施工人員感覺不適、並懷疑有有毒氣體時,立即撤出所有施工人員,並通知專業部門進行檢測分析,在分析結果出來前,任何人不準進入井下。

第10節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地鐵應急預案 篇3

第1節消防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安全長為副組長,以及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以各工區長為隊長,各施工隊安全員和工班長為成員的義務消防隊。

(2)完善和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崗位安全消防責任制,明確各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堅持巡視檢查制度和夜間值班制度,制定消防應急預案。

(3)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和教育。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樹立防火須知牌。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熟知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防火須知。

(5)建立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制度,嚴格用火管理。

(6)建立消防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各工區每月對其消防責任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並於每月底上交項目部。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每月對生活區和施工現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並跟蹤落實。

(7)具體消防措施

①現場建立醒目的消防警示標誌和緊急疏散標誌,保持緊急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②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臨設搭建符合消防要求,水源配置合理;消防器材按有關規定配備齊全,在易燃物品堆放處要有專門消防措施。

③對職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培訓消防人員。

④各工區要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放在明顯和易取位置上,設置明顯標誌。各種器材要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作它用。

⑤各工區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做好防火工作。

⑥火源距洞口、井口至少30m以外,庫房20m以內嚴禁煙火。洞口、井口不準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品。洞內嚴禁明火取暖。

⑦電焊、氣焊等明火操作應嚴格執行動火證制度,乙炔、氧氣瓶分庫存放,使用中分散隔離放置。動火施工區應遠離生活區及易燃物品。

⑧動力、照明電線按規定佈線,主線、支線分明,且外包絕緣材料良好。

⑨在禁火區設置明顯的禁火標誌,嚴禁在禁火區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現場及生活區不得亂拉私接電線。

⑩保證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擋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規範,儘量不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

⑾儘量不在施工現場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⑿在施工現場油料儲存區、易燃物品堆放區、生活住房區以及機械設備上備足有效的滅火器,建立消防蓄水池和蓄沙池。

⒀與當地消防管理部門取得聯繫,必要時請求援助。

(8)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圖3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框架圖

第2節火災應急預案

本項目部承擔的地鐵十號線零標段工程為全線工程規模和施工難度最大的標段,工作面相對集中,勞務人員較多;辦公和生活用房屋均為人員集中場所,所以消防工作尤為重要;根據上級精神和項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火災應急預案。

1、火災應急預案通則

(1)成立項目部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明確職責,劃片管理,主要按項目部、施工工區分成五個小組,分別負責本部的消防和應急處理工作,並且每主要消防責任區設一名值班員。

(2)根據項目部、施工工區的具體情況繪製各單位的辦公或生活房屋的平面圖,特別標明樓梯和門、窗出入口的位置,用紅線標明每條的逃生路線,並註明每條路線上可能遇到的障礙;同時劃出每所建築物的外部特徵,註明所有成員逃生後的集合地點;各單位要把此平面圖粘在各樓層的明顯的位置。

(3)各單位的消防負責人要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和火災應急處理措施的教育,要讓人人頭腦中有一張清單,明白一切可能逃生的出口,知道幾條逃生路線,必要時窗户也可作為緊急出口使用。

(4)各單位負責人平時要特別關注新調來的員工,讓他們瞭解所有房屋門、窗的結構和位置,開啟的方式,逃生路線,消防器材,自來水管的位置。

(5)每半年各單位要進行一次應急處理、滅火和逃生教育和消防演習,讓員工知道一旦發生火災,應如何報警、從哪條線路逃生並通知其他相關人員沿安全路線逃離現場;消防小組成員應及時疏導人流,組織有關人員到指定位置拿滅火器、取自來水進行滅火和搶救還沒有逃離的人員。

2、項目部辦公區和生活區火災應急預案補充條款

詳細應急預案如下:

(1)報警通報

①一旦發生火災,要在第一時間通知責任區值班員和視火情迅速拔打"119"報警,並通知項目部負責人。

②值班人員視火情考慮迅速疏散職工,組織義務消防隊員一邊搶救沒有逃離的員工,一邊迅速使用消防器材控制火勢、將火撲滅在初期階段。

(2)疏散、搶救和滅火

火災發生後,首先必須考慮的問題是組織指揮疏散與搶救人員。

①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值班人員及消防隊長負責引導員工向安全區疏散,義務消防隊組織火災撲救,並仔細清點檢查人數是否有人滯留在着火屋內需要搶救出來。

②疏散次序。

先從着火房間及着火層以上各層開始疏散,再疏散着火層以下層,疏散時提醒員工互相協助撤離危險區域,不準無關人員再次進入着火層。

③逃生規則

首先要從着火房間中迅速脱離,或把傷員搶救出來,若員工在相鄰的其他沒有着火的房間內應把門關閉,以延緩火勢;假如你必須打開門通過樓道方能逃生,到樓道後應立即把門關死。在開門之前先摸一下門,如果門已發熱或者濃煙從門縫不斷的滲透進來,切不可開門,應考慮其他出口,若門不熱也只能小心翼翼的打開少許並迅速通過,通過後立即重新關上。

④指導自救。

有組織地帶領人員沿樓梯衝過煙霧下樓,遇煙霧較大時,假如出口被濃煙堵住並且沒有其它路線可走,要貼近地面的"安全帶",用濕毛巾捂住鼻口,匍匐前進通過濃煙瀰漫的走廊和房間,千萬不可以站着走動,不要為穿衣服或拿貴重的物品而浪費時間,沒有任何東西值得冒生命危險;如果你的衣服着火了,應立即脱掉或趁式躺下就地打滾;若有人帶着火驚慌失措地亂跑,應讓其倒下滾來滾去,直至火熄滅。

⑤注意安全。

在疏散路線上設哨崗向疏散人員指明方向,防止疏散人員誤入危險區。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人員,及時清理路障,保持通道暢通無阻。

⑥組織滅火

在疏散和搶救人員的同時,義務消防隊要積極準備消防器材滅火,組織滅火時要觀察房間火勢蔓延過程,要控制火勢向外蔓延,儘可能地把火控制在着火房間內予以撲滅;若火勢較大,滅火的同時應及時給消防車疏通道路。

⑦現場救護

撲救火災時,應組織人員對傷員進行護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3)安全警戒

為保證撲救、疏散與搶救人員的工作有秩序地進行,必須採取警衞措施。清理路障,指導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為消防隊迅速到達創造有利的條件。

(4)通信聯絡

消防聯絡人員應配備手機或在有電話的房間值班,負責與消防控制中心和有關領導的通信聯絡,擔任此項工作的人員必須是熟悉現場各部位置的人,更好地使預定滅火疏散應急預案順利實施。

(5)後勤保障

①保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

②保證水、電供應不間斷;

③積極協調救援單位,提供支援項目,保障器材供應。

3、項目部辦公區和生活區火災應急預案補充條款

(1)辦公區和生活區平面圖

特別註明樓層樓梯,水房和滅火器存放位置。

(2)項目部辦公和生活區的消防值班負責人:z

4、施工工區火災應急預案補充條款

(1)各施工工區的生活區,人員密度相對較大,消防疏散較為困難,各工區負責人要對此高度重視。平面圖要特別註明樓梯的位置、每個房間疏散的方向、水源口和消防器材位置;特別要對伙房進行嚴格監控、注意用火、用電,要勤檢查勤整改;一工區負責人林慶俊,二工區負責人劉勇,三工區負責人陳冰,四工區負責人林富斌。

地鐵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城市地鐵事故災難的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證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經濟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國地鐵(包括輕軌)發生的特別重大事故災難,致使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地鐵的正常運營受到嚴重威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

(3)超出省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

(4)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

(5)國務院認為需要國務院或建設部響應。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決策

發揮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損失放在首位。運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建設部牽頭負責,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軍隊、武警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和權限,負責有關地鐵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為主、分工協作

地鐵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實行屬地負責制,城市人民政府是處置事故災難的主體,要承擔處置的首要責任。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軍隊、武警、省(區、市)人民政府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事故災難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快速有效處置。

(4)應急處置與日常建設相結合、有效應對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軍隊、武警和省(區、市)人民政府,尤其是地鐵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對事故災難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調動全社會力量,建立應對事故災難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應急機制建設和資源準備要堅持應急處置與日常建設相結合,降低運行成本。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國家應急機構

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建設部設立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聯絡組和專家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建設部質量安全司,具體負責全國地鐵事故災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聯絡組由各成員單位指派的人員組成。領導小組專家組由地鐵、公安、消防、安全生產、衞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2.2省級、市級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

省級、市級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應比照國家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2.3城市地鐵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機構

城市地鐵企業應建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有關部門參加的地鐵事故災難應急機構。

3、預警預防機制

3.1監測機構

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地鐵的運行監測、預警工作,建立城市地鐵監測體系和運行機制;對檢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對城市地鐵運行狀況進行收集、彙總分析並做出報告,每半年向國家和省級地鐵應急機構做出書面報告。

3.2監測網絡

由省級、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城市地鐵企業組成監測網絡,省級、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城市地鐵監察員對城市地鐵進行檢查監督。

3.3監測內容

城市地鐵的規章制度、強制性標準、設施設備及安全運營管理。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響應行動(響應標準見l.3)由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當領導小組進入Ⅰ級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地鐵應急預案 篇5

一、地鐵車站大客流應急服務

(一)啟動條件:突發性大客流即因地鐵周邊環境影響,或因設備故障導致設備能力不足等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突發性進/出站客流增大,超過車站設備承受能力的情況。(二)信息發佈部門:地鐵控制中心。(三)應急處理部門:受影響車站。(四)現場客運組織:車站發生突發性大客流時,由站長或值班站長負責現場客運組織,安排、監督各崗位的職責實施情況。

1.根據“三級客流控制”的原則,站長或值班站長在車站出入口、入閘機組、站廳與站台的樓梯/扶梯處進行客流控制;

2.站長或值班站長及時瞭解產生突發客流的原因、規模,及可能持續的時間,合理安排崗位;

3.車站行車值班員及時播放相應的廣播疏導乘客;

4.值班站長及時組織人員維持秩序,理順購票隊伍,增設兑零點,對乘客做好疏導、服務工作;

5.票亭減緩兑零速度;

6.行車值班員監控15分鐘進站客流變化。如車站現有人員無法應付突發性大客流時,值班站長組織駐站人員參與客流控制,同時安排行車值班員通知公安,報告行調請求支援;7.出現特大客流時,車務部門應立即請示運營總部,要求調派列車直達特大客流車站進行增援;

8.站台擁擠時,值班站長立即安排其他崗位員工或支援人員到站台維持候車秩序,對站廳與站台的樓梯、扶梯處進行第一級客流控制,先讓下車乘客出站,再放坐車的乘客進入站台,控制進站的乘客人數。行車值班員及站台員工利用廣播提醒乘客注意安全,同時加強對站台乘客候車動態及站台屏蔽門工作狀態的監控;

9.若因設備故障,造成列車晚點,車站乘客擁擠時,車站值班站長安排行車值班員及時通知公安協助,安排巡視崗/客運值班員在出入口、票亭及進閘機前擺放立柱告示,告知購票進閘的乘客客車延誤信息。同時做好退票和公交接駁的準備工作;

10.由於特殊氣象(如,暴雨)導致突發性大客流時,車站值班站長及時安排員工做好滯留乘客的疏散。

11.需調整本站員工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時,由站長/值班站長根據現場情況組織安排;需抽調其他車站臨時支援人員時,由站長/值班站長報車務部門生產管理人員,由車務部門生產管理人員協調人員配置。(五)結束條件

車站客流有效緩解,恢復正常,站長或值班站長報告地鐵控制中心,經地鐵控制中心同意後宣佈結束預案的實施,各崗位員工恢復正常工作,臨時支援人員在現場指揮的安排下回原車站/原崗位。

二、地鐵車站大客流廣播信息

車站大客流一般由行車晚點、重大節假日等原因引起,故可參照第一章第一節《行車晚點廣播信息》進行廣播疏導。

三、地鐵車站大客流新聞通稿

記者月日從地鐵公司獲悉,地鐵公司針對廣交會期間(春節、元旦等重大節假日)出現的大客流,採取系列大客流疏散方案、增設售票點、多派發指引圖和增派服務人員等措施。

廣交會期間如遇突發大客流,地鐵控制中心將根據情況,隨時調動1、2號線備用車上線疏導客流。其間的週六、週日,地鐵也將視客流情況,組織列車加開上線運營,地鐵各相關車站根據15分鐘進閘客流量,採取票亭開雙窗口服務、設置1個或多個臨時售票點、兑零點等措施,避免乘客排長隊。車站換乘客流壓力較大、運營安全秩序受到影響時,車站將會及時啟動相應的客流控制措施,分批放行乘客進站,保證及時疏散大客流。

地鐵應急預案 篇6

第1節防汛措施

健全組織,加強領導。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和總工為副組長,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防汛搶險領導小組。各工區成立以工區長為隊長的搶險隊,搶險隊人員配置按防汛搶險預案要求。建立並完善防汛制度。

①建立防汛安全責任制。根據項目經理負總責,各級管理負相應責任的規定,全面建立並執行防汛安全逐級負責制,責任目標層層分解,並逐級簽訂防汛安全責任狀,形成一級保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防汛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②堅持汛期值班制度。汛期設24小時值班,值班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編制防汛搶險預案,並按預案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組織和制度,配備足夠人員,儲備充足搶險物資和設備(詳見表1:防汛物資儲備)。

技術措施:

①汛期加強天氣預報。汛期指定專人關注天氣預報或與氣象部門聯繫,並每天向組長彙報一次。

②各豎井井口施作45cm高的砼防水牆,各明挖臨邊施作不低於45cm高的砼防水牆。

③電工人員定期檢修水泵,保證汛期性能良好。 ④保障部門備足防汛物資和設備,嚴禁挪作他用。 對職工加強防汛教育,提高防汛意識。

加強通訊聯繫。汛期防汛搶險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和各工區負責人手機保持24小時開機。

加強配電管理,保證汛期用電安全和電力供應。

汛期來臨前進行一次全面的防汛準備工作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表1防汛物資儲備,搶險物資數量,水泥(t)20砂袋(條)1000水泵(台)6發電機(台)1雨衣(套)40手提燈(只)40鐵鍬(把)20方木(立方)3沙子(立方)100

第2節防汛搶險預案

防汛搶險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指導方針,不斷提高認識,克服麻痺思想,遵守工程建設防汛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及時掌握汛期情況,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邀請行業防汛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搶險工作。

概述:北京地鐵車站位於,是北京地鐵線和線的換乘車站,結構複雜,施工難度大。施工方法有明挖、蓋挖和暗挖。該處地勢平坦,容易造成雨水彙集。汛期防汛形勢比較嚴峻,必須做好各工區的防汛預案。

1、防汛搶險管理體系,內容詳見附頁。

2、防汛重點部位,各豎井井口和明挖基坑。

3、防汛安全保證措施、

(1)組織保證: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和項目總工為副組長、組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防汛安全領導小組,工區成立相應組織,設防汛專職安全員、工班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做到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預測,做好事故發生後的預備方案。

(2)制度保證:建立防汛搶險安全責任制。根據項目經理負總責,各級管理人員負相應責任的規定,全面建立並執行防汛安全逐級負責

地鐵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汛期交通事件現狀

北京地區夏季經常出現短時局地強降雨天氣,並且呈現突發性強、準確預測預報難度大、降雨時空分佈不均等特點,城市市區環路、一般公路、高速公路等主要道路易受強降雨影響,出現路面積滯水,導致出現交通不暢,甚至引起軌道交通車站發生雨水倒灌,引發地鐵停運,對社會交通的正常運轉和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1.2指導思想

按照市應急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總結運用奧運、國慶成功經驗,以建設世界城市為目標,建立健全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洪澇災害損失,全面提升本市交通行業的防汛應急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

1.3編制目的

貫徹“六個落實”和“二個確保”,即:落實防汛責任制、落實防汛搶險預案、落實防汛搶險隊伍、落實防汛搶險物資、落實防汛搶險應急運力、落實防汛避險措施。確保汛期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安全暢通;、確保汛期公共電汽車、軌道交通、公共交通樞紐場站、境內長途汽車、省際客運及水域遊船安全運營。

1.4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全民動員、全力搶險、減少損失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政府主導、專業處置與社會動員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實行在黨委領導下的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制。

1.5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北京市防汛應急預案》、《北京市公路條例》、《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制定本預案。

1.6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暴雨、洪水對本市交通行業基礎設施引起的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

本預案實施的重點是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軌道交通既有設施的防汛搶險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運營;保障防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以及維護客、貨運輸市場秩序。

1.7事件等級

為有效處置本市交通行業各類防汛突發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個級別。

1.7.1一般防汛突發事件(IV級)

指事態比較簡單,影響範圍較小,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l、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局部道路、橋樑積水深度在20釐米以下,造成交通擁堵等情況;

l、因突降大雨,山區公路發生500立方米以內的塌方,影響交通安全;

l、軌道交通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局部地區積水深度在20釐米以下,不造成運營中斷等一般險情。

1.7.2較大防汛突發事件(III級)

指事態較為複雜,影響程度較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l、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道路、橋樑出現較大面積積水,積水深度在20釐米以上、30釐米以下,造成短時嚴重交通堵塞等較大險情和災情;

l、因突降暴雨,山區公路發生500立方米-5000立方米的大面積塌方,局部泥石流,或採空區局部出現小範圍裂縫等險情,造成交通中斷;

l、因降雨,軌道交通洞口護坡部分毀壞;個別車站出入口進水;設備用房進水危急運營設備正常使用;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發生較大面積積水,積水深度在20釐米以上、30釐米以下,造成運營秩序紊亂等較大險情。

1.7.3重大防汛突發事件(II級)

指事態複雜,發生大範圍的暴雨洪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l、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道路、橋樑出現大範圍積水,積水深度在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造成城市主幹道中斷等重大險情和災情;

l、因強降雨,山區公路發生多處山洪、泥石流或較大面積山體滑坡、採空區大面塌陷等重大險情,造成交通中斷;

l、因強降雨,軌道交通洞口護坡嚴重毀壞;多處車站出入口進水;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發生嚴重積水,積水深度在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運營設備不能使用,造成影響部分線路運營中斷等重大險情。

1.7.4特別重大防汛突發事件(I級)

指事態非常複雜,發生全市性的暴雨洪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l、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道路、橋樑出現大面積積水,積水深度在50釐米以上,造成大範圍交通中斷或交通癱瘓等嚴重險情和災情;嚴重影響要害部門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產生活;

l、因強降雨,山區公路出現大面積山體滑坡、特大山洪、嚴重泥石流災害及採空區嚴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嚴重交通中斷;

l、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造成軌道交通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大面積積水,積水深度在50釐米以上,造成運營中斷及多處車站出入口、洞口嚴重進水,影響城市居民正常出行時;因強降雨或極端降雨可能出現洞口護坡嚴重坍塌,路基嚴重塌陷。

1.8預案體系

北京市交通行業防汛應急預案分委、行業主管部門、市屬交通企業三級管理,由本預案、行業主管部門應急預案、市屬交通企業應急預案等構成。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指揮部組成

2.1.1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由總指揮、常務副指揮、副指揮、成員組成。

總、指、揮:劉小明、市交通委主任

副總指揮:張樹森、市交通委副主任

副、指、揮:孫中閣、市交通委路政局局長

劉通亮、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局長

姚、闊、市交通執法總隊總隊長

成、員:晏、明、市公交集團總經理

張樹人、市地鐵運營公司總經理

張、閩、市首發集團總經理

馬曉霞、市公聯公司總經理

孟衞東、市祥龍公司總經理

王紹基、北京京港地鐵公司總經理

孫祥保、華北高速公路公司總經理

張、毅、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總經理

謝文明、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宗竹芝、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總經理

蔡、源、北京國投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琚建名、北京通達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海義、市交通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處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

主、任:、李海義、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處長

副主任:許書英、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副處長

聯繫人:李、賓、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幹部

成、員:委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全體同志

2.2指揮部職責

2.2.1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軌道交通既有設施的防汛搶險工作,並監督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2.2.2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市級防汛搶險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運營;維護客、貨運輸市場秩序,並監督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2.3指揮部領導職責

2.3.1總指揮:負責下達啟動市交通行業防汛應急預案和防汛搶險調度命令,在汛期內負責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搶險的統一指揮、調度工作。

2.3.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搶險工作。

2.3.3副指揮:按照總指揮、常務副指揮的要求,做好本行業防汛搶險的指揮協調工作。

2.3.4指揮部成員:承擔行業主管部門下達的任務,做好本單位的防汛組織實施工作。

2.4指揮部辦事機構組成及職責

2.4.1負責組織實施防汛搶險、預防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瞭解、收集和彙總防汛搶險情況,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彙總情況;負責在汛情發生時與各級防汛指揮部門保持聯繫,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指示組織開展工作;

2.4.2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包括車輛的儲備、防汛物資的調用,水毀公路、橋樑、防洪工程的修復工作;負責組織檢查交通行業各單位防汛重點部位的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委防汛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本市交通行業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5各成員單位職責

2.5.1市交通委路政局:負責組織市管道路(因道路病害形成積水)、一般公路的積滯水治理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城市快速路、主幹道、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軌道交通既有設施的防汛搶險工作,落實應急防範措施;負責做好路政行業各單位的防汛安全監管工作。

2.5.2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負責做好汛期公共交通安全保障及市級防汛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儲備、調運、運輸工作;負責做好交通運輸行業各單位的防汛安全監管工作。

2.5.3交通執法總隊:負責為全市交通行業安全度汛提供良好的運輸市場秩序。

2.5.4市公交集團:負責組織好汛期公共電汽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轉移疏散受災羣眾;轉運生活、生產物資和各類搶險器材;快速修理公共交通運輸工具;保障汛期正常運營和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2.5.5市地鐵運營公司:負責所轄已開通地鐵線路汛期正常運營工作,包括車輛維護、設備維修、大修、軌道、路基、橋樑、隧道以及地鐵線路上的站房維修,確保安全運營工作。

2.5.6市首發集團:負責所轄建設工地和運營高速公路的防汛搶險工作。

2.5.7市公聯公司:負責三環路、四環路、蓮花池西路等城區快速路及臨時接養的城市主幹道等道路的防汛搶險工作。

2.5.8市祥龍公司:負責市級防汛搶險運輸和物資儲備任務;做好汛期相關公共交通安全運輸保障工作。

2.5.9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負責做好所轄已開通地鐵線路汛期正常運營工作,包括車輛維護、設備維修、大修、軌道、路基、橋樑、隧道以及地鐵線路上的站房維修,確保安全運營工作。

2.5.10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負責的本市市管道路、橋樑的防汛搶險工作;負責遠郊區縣在內的所有郊區國道、市道和縣道一般公路、橋樑的防汛搶險工作。

2.5.11華北高速公司:負責對京滬高速(北京段)的主線路面、路基;橋樑、隧道、涵洞、泵站和其它相關設施;收費站廣場(黑色路面)及站區匝道;服務區進出口匝道的防汛搶險工作。

2.5.12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負責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全線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全線暢通。

2.5.13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負責京通快速路主路及橋樑的防汛安全工作。

2.5.14北京國投公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國道110(高速國道主幹線G7),自昌平德勝口至延慶下營的防汛安全工作。

2.5.15北京通達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負責京承二期路段的防汛工作。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依據降雨當天路面情況,由委路政局和各市管道路、高速公

路、一般公路管養單位、軌道交通營運單位負責監測工作,並結合預警級別,及時向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送實時監測情況。

3.2預警

3.2.1預警級別

(1)藍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刻發佈藍色預警

●預報未來6小時雨量將達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

●城市主幹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開始積水,積水深度可能達20釐米,部分立交橋、橋樑下積水深度可能達到30釐米。

●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積水深度可能達到20釐米

(2)黃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刻發佈黃色預警

●預報未來6小時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城市主幹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開始積水,積水深度可能達20釐米以上、30釐米以下,部分立交橋、橋樑下積水深度可能達到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

●洞口護坡可能部分毀壞、個別車站出入口可能進水,導致運營設備可能無法正常使用;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積水深度可能達到20釐米以上、30釐米以下。

(3)橙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刻發佈橙色預警:

●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城市主幹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開始積水,積水深度可能達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部分立交橋、橋樑下積水深度可能達到50釐米以上、100釐米以下。

●洞口護坡可能嚴重毀壞;多處車站出入口可能進水,造成運營設備不能使用;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積水深度可能在30釐米以上、50釐米以下。

(4)紅色預警: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刻發佈紅色預警:

●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100毫米以上,或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城市主幹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開始積水,積水深度可能達50釐米以上,部分立交橋、橋樑下積水深度可能達到100釐米以上。

●洞口護坡可能嚴重坍塌,路基可能嚴重塌陷;多處車站出入口、洞可能嚴重進水,造成運營中斷;車站廣場、車輛段車場積水深度可能達到50釐米以上。

3.3預警響應

當發佈汛情預警信息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快速響應,積極部署,有效預防,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3.3.1藍色預警響應

●各成員單位及保障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

●各成員單位搶險人員、裝備、車輛全部到位備勤;

●各成員單位隨時上報雨天相關工作信息,各類有線、無線通信設備處於開通狀態;

3.3.2黃色預警響應

●在藍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各成員單位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置、及時報告;

●根據降雨發生區域及降雨趨勢,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檢查相關成員單位領導上崗到位的情況,詢問實時雨情和相關工作情況;

●公交、地鐵、鐵路等公共交通部門加大運力投入,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3.3.3橙色預警響應

在黃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做好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道路路面排水的`準備工作,各成員單位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道路路面排水工作,確保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安全暢通,確保軌道交通既有設施安全運營。

3.3.4紅色預警響應

在橙色雪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調動全行業資源全力應對,進一步加強各項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送

4.1.1當發生汛期突發事件時,實行逐級上報

(1)事件所在的相關交通企業應在第一時間同時報告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及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件初步性質、影響範圍、發生的可能原因、已經或準備採取的處置措施等。

(2)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指揮協調情況等。

(3)交通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所在的相關交通企業及行業監管部門要根據事件現場變化和處置情況分階段逐級續報。

4.1.2交通突發事件報告要求:

(1)事件發生時,各單位最遲不得超過事件發生後30分鐘報告,不得出現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現象。凡出現上述現象的單位市交通委實行通報批評。

(2)事件處置結束後,各單位應在三天內(遇節假日不順延)將事件處置結果、整改情況、責任追究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

4.2汛前準備

4.2.1各單位各搶險救援隊應按照責任分工,結合各自轄區的特點,編制各自的搶險方案。搶險方案應包括負責人、聯繫電話、人員、機械設備配置情況。

4.2.2各單位防汛搶險救援隊應在汛期前對防汛搶險設備進行檢修,確保各種搶險設備運行正常;同時,應根據各自防汛區域的特點,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4.2.3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所轄行業內部企業聯繫電話進行檢查確認,確保通訊暢通。

4.2.4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所轄行業內部企業防汛準備工作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報北京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4.3指揮協調

4.3.1因降雨,在管轄的城市道路出現大面積積水、山區公路出現塌方等險情,造成交通中斷或交通癱瘓時:

(1)視情況,委路政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及主要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2)因該事件發生影響公共交通正常運營時,視情況,委運輸管理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3)當必要時,市交通委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4.3.2因降雨,發生地鐵車站雨水倒灌、公共交通運營受阻等險情,造成影響公共交通運營安全時:

(1)視情況,委運輸管理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及主要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2)因該事件發生造成相關交通基礎設施破損時,視情況,委路政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3)當必要時,委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前往突發事件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4.4處置措施

4.4.1遇有強降雨,各單位防汛搶險救援隊迅速到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並及時向本單位防汛指揮部彙報現場情況。

4.4.2各單位防汛搶險救援隊到達水毀現場後,首先碼放交通導改標誌疏導交通,避免社會車輛駛入作業現場。隧道水毀時從隧道入口碼放交通導改標誌。

4.4.3各單位防汛搶險救援隊在水毀現場施工時,要保護路基和橋基不被進一步的破壞;充分考慮水泡導致的土壤承載力喪失;及時恢復和加固遭水毀邊坡、擋土牆和其他遭水毀的設施,施工中不妨礙排水和泄洪。

4.4.4橋樑上道路積水時,作業人員就地展開排水作業:首先清除雨水口雜物,如雨水箅子和排水管道暢通、屬臨時滯水則用掃帚清掃積水,如排水管道不通則使用水泵按照事先排查確定的排水路線進行排水。

4.4.5如橋樑上道路積水過深、水泵排水速度趕不上匯水速度,一方面增加水泵,另一方面按照事先標示的位置打開水箅子加速排水。如積水過深、車輛不能通行時,要馬上採取封路措施,同時向上級報告。

4.4.6如防汛車輛遇交通堵塞不能通行時,作業人員要帶上必要的工具趕往現場,不在途中耽擱。

4.4.7在搶險作業過程當中注意安全,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必須兩人以上同時在場,嚴禁一人單獨作業。

4.4.8降雨過程中防汛人員對責任區進行不間斷巡視,每隔一小時向上級報告一次排水作業現場信息。

4.4.9強降雨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要設專人在地鐵站口密切關注雨情。一旦發現道路積水,雨水有可能倒灌車站的情況時,要迅速採取措施,設置擋水板、碼放防水沙袋。

4.4.10防汛結束後,責任區人員將橋樑路面上剩餘積水清掃乾淨,並巡察路況,檢查水箅子是否蓋好以及是否出現次生道路病害。

4.5現場指揮

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適時組建現場指揮部,有主管領導擔任現場總指揮,必要時主要領導要趕到現場擔任現場總指揮。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由路政搶險組、物資運輸組、客運保障組等組成。

4.5.1路政搶險組:由委路政局牽頭,主要負責人由委路政局主管領導擔任,由市公聯公司、市首發集團、市政路橋管理養護集團、華北高速公路公司、北京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北國投公司、北京通達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管領導組成。

負責開展城市主幹道、快速路、立交橋、高速公路、一般公路、橋樑、鐵路道口、軌道交通既有設施的防汛搶險工作,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4.5.2物資運輸組:由委運輸管理局牽頭,主要負責人由委運輸管理局和市祥龍公司主管領導擔任。

負責落實市級防汛搶險物資運輸車輛和市級防汛物資的儲備工作,承擔防汛搶險物資運輸車輛的組織、儲備和調運,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4.5.3客運保障組:由委運輸管理局和交通執法總隊牽頭,主要負責人由委運輸管理局和市交通執法總隊主管領導擔任。由市公共交通集團、市地鐵運營公司、市祥龍公司、北京京港地鐵公司的主管領導組成。

負責保障公共交通安全運營;維護機場、火車站、省際客運場站等公共交通樞紐地區交通安全秩序。由市公交集團配備150部客車,市祥龍公司配備50部客車,各遊船經營單位足額配備救生船(艇)、救護器材和救護人員,隨時準備防汛工作的緊急徵用。

4.6響應升級

當防汛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全市大部分範圍,造成的危害已十分嚴重,超出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處置能力,由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請求市防汛應急指揮部,啟動市防汛應急預案。

4.7應急結束

路面積水排除完畢,恢復正常交通通行,事件危害及次生、衍生災害被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5、善後處置

5.1善後處置工作在市防汛辦統一領導下,由市防汛辦、市交通委、局(總隊)組織實施。

5.2市政府、市防汛辦和市交通委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後恢復計劃,並迅速實施。

5.3水毀工程修復、恢復生產工作由下列單位負責:

●市政設施、公路、公交樞紐場站、跨河管線等水毀工程設施分別由各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修復、重建。

●修復水毀工程、設施、設備等所需資金由市、區縣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局負責安排。

6、調查評估

行業主管部門適時成立調查評估小組,組織專家調查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事故後果,對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形成評估報告,並在2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據此報告,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

7、應急保障

7.1物資、設備保障

各道路保障單位、公共交通運營單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搶險設備,以滿足道路路面積水搶險需求。同時,要合理調配、適度儲備各種防汛物資,不能依靠臨時調用,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特別是對重點部位物資要就近存放。對已儲備的物料,要加強管理,更要加強防汛物資的日常管理,嚴格調用程序,統一使用。確保出現險情時,能調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使用。

7.2隊伍保障

7.2.1各道路保障單位、公共交通運營單位建立健全防汛搶險隊伍,通過演練等手段,提高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7.2.2各行業主管部門協調指揮本行業各單位專業防汛搶險隊伍,在必要時,互相支援搶險作業。

8、宣傳培訓與演習

8.1宣傳教育與培訓

8.1.1由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委屬局(總隊)制定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教育規劃,編制公眾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專業技術教材和應急手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防汛、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8.1.2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開展面向委屬局(總隊)相關人員的突發防汛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在培訓教材中,增加突發防汛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內容,以增加相關人員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知識和能力。

8.1.3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做好本行業防汛突發事件的培訓工作。

8.1.4各道路保障企業、公共交通運營企業要組織做好本單位防汛突發事件的培訓工作。加強對搶險人員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應急搶險的培訓,提高專業應急搶險的水平。

8.2演練

8.2.1市交通委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預案,定期組織綜合性的應急演習。

8.2.2各行業主管部門局定期組織各道路保障企業、公共交通運營企業開展專業性的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應急演練。

8.2.3各道路保障企業、公共交通運營企業組織開展本單位應對突發防汛事件的演練應急,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高效有序地投入搶險工作。

9、附則

9.1名詞、專業術語説明

9.1.1我市的汛期是6月1日至9月15日;最容易發生暴雨的季節是

7、8兩個月,7月10日至8月10日稱為“主汛期”;最容易發生洪澇災害的時間是“七下八上”(即7月下旬和8月上旬),稱為“大汛時期”。

9.1.2降雨量是在防汛中首先要關注的重要技術數據。水文氣象規定:

小、雨:24小時降雨量在10毫米以下;

中、雨:24小時降雨量在10—24.9毫米;

大、雨:24小時降雨量在25—49.5毫米;

暴、雨:24小時降雨量在50—99.9毫米;

大、暴、雨:24小時降雨量在100—199.9毫米;

特大暴雨:24小時降雨量大於200毫米;

極端降雨:局地小時降雨大於70毫米。

9.2預案管理

9.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防汛指揮部負責制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道路保障企業、公共交通運營企業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責,制定相關的應急預案,並報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9.2.2預案修訂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

9.2.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地鐵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2、內容

2.1、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2.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廠長(總經理)

副總指揮:事故發生部門的分管副廠長(副總經理)

成 員:其他廠領導、廠工會、廠辦、生技部、安監部、人資部、監審部、武保部、物業公司以及事故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

2.1.2指揮部職責:

事故發生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有關部室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1.3各成員職責:

人身觸電事件發生後,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按事故的性質程度,負責向中國大唐發電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地方政府報告本廠的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情況。

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對日常工作的處理,負責對事故後的事故調查、事故責任、事故終結等工作的善後處理。

本預案的主管部門:各單位的安監部門

本預案的修訂日期為二年,視情況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當觸電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迅速報告本預案的領導機構人員,並上報組長、付組長。由組長或付組長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2.1.4應急通訊:

領導小組組長:

2.2、危急事件的表述

2.2.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後,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做好現場保衞工作,保護好現場並負責調查事故。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並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繫醫療部門救治。

2.2.2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有關電源,使觸電者在脱離電源後在沒有搬移、不急於處理外傷的情況下,立即進行心肺復甦急救,並根據傷情迅速聯繫醫療部門救治。發現觸電者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用心肺復甦法支持呼吸循環,對腦、心重要臟器供氧。

2.2.3觸電者未脱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及傷員。脱離電源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部分帶電設備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脱離。在脱離電源中,救護人員也要注意保護自己。

2.2.4如果觸電者處於高處,為防止解脱電源後自高處墜落應採取預防措施。

2.2.5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乾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子等不導電的材料解脱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也可用絕緣手套或將手用乾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後解脱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幹木板上進行救護。

2.2.6 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並使用絕緣棒)解脱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護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2.2.7 高處觸電緊急救護:

救護人員應在確認觸電者已與電源隔離,且救護人員本身所涉及環境安全距離內危險電源時,方能接觸傷員進行搶救,並應注意防止發生高空墜落的可能性。如傷員停止呼吸,立即口對口(鼻)吹氣2次,再測試頸動脈,如有搏動,則每5秒繼續吹一次,如頸動脈無搏動時,可用空心拳頭叩擊心前區域數次,促使心臟復跳。

高處發生觸電,為使搶救更為有效,應及時設法將傷員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後,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面,或採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觸電傷員送至地面後,應立即繼續按心肺復甦法堅持搶救。按心肺復甦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通暢氣道,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壓。

觸電傷員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兩手指交叉從口角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呼氣後,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秒。如兩次吹氣後測試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鬆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嘴緊閉,防止漏氣。

2.3、危急事件的預防

2.3.1 危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分析,沒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況;

a. 不使用工作票檢修(夜間搶修除外);

b. 未經驗電且工作地段兩端未掛接地線在高壓設備上作業;

c. 無人監護情況下,單人在高壓設備上工作,施工前不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d. 約時停送電,停送電作業不使用一次模擬圖;

e. 未經考試的集體工、臨時工等非電業工作人員在高壓設備上工作;

2.3.2沒有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況;

a.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除外);

b.無人監護進行電氣倒閘操作和熱工保護的投退;

c.未經“三核對”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操作和熱工保護的投退;

d.未經唱票、複誦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操作;

e.不按規定使用相應合格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2.3.3預防此類危急事件的措施

加強員工“安規”的學習,提高執行“二票”工作的認識,從思想認識到觸電事故帶來的危害,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按“安規”的要求,嚴格執行“二票”制度,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加強員工的緊急救護意識培訓,進行預防觸電培訓和觸電緊急救護法培訓。

2.4、危急事件的應對及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

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後,應急行動也宣告結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範圍。

地鐵應急預案 篇9

(一)成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在建地鐵防汛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總指揮:

成員:

焦聽義陳衞東曹妙生阮景雲應急工作處處長施工安全管理處處長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施工安全管理處正處級調研員魏吉祥施工安全管理處副處長各條在建地鐵線路涉及區縣建委主管副主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地鐵監督組,辦公室主任由地鐵工程安全質量現場監督組組長曹妙生擔任。

(二)指揮部職責

1、研究制定本市預防和應對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2、負責本市重大和特別重大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指導、督促有關區縣開展一般和較大在建地鐵工程防汛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

3、分析總結本市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4、負責市屬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的業務管理和調度工作;

5、承辦上級單位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負責對本市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實施統一指揮。

(四)指揮部其它成員職責

指揮部所屬的`應急工作處、施工安全處及安全質量監督總站負責同志,在指揮部總指揮的領導下,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分別做好應急管理和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應急工作處主要職責是:綜合協調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做好應急值守以及應急信息的收集報送工作;當有關部門發佈預警信息時,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汛情預警的響應工作;當發生突發事故後,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響應工作;完成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施工安全處、安全質量監督總站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全市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當有關部門發佈汛情預警信息時,及時做好汛情預警響應工作;當發生突發事故後,做好搶險等應急響應工作;做好市級專業搶險隊伍的業務管理和應急調度工作,指導協調各支搶險隊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負責專家的組織工作;完成指揮領導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五)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督促相關單位具體落實指揮部的決定;

2、負責收集、彙總、上報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工作信息;

3、當有關部門發佈汛情預警信息時,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汛情預警響應工作;當發生安全突發事故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4、負責指導相關單位開展在建地鐵工程防汛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指導相關區縣及責任單位組織開展本市在建地鐵工程防汛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

6、完成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相關區縣建委職責

相關區縣建委成立在建地鐵防汛指揮部,為市指揮部的分指揮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做好以下工作:

1、負責指導、督促、檢查轄區內在建地鐵工程的總包單位做好在建地鐵工程汛期安全隱患排查和消除工作;

2、當防汛部門發佈汛情預警信息後,做好預警響應工作;

3、當發生在建地鐵防汛安全突發事故後,及時協調相關資源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在屬地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搶險避險轉移、物資調運和羣眾安置;

4、負責做好轄區所屬專業搶險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調度工作;

5、做好本轄區防汛安全信息的收集、彙總工作,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6、完成指揮部及指揮部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七)建設管理公司要成立安全度汛指揮部,下設安全度汛辦公室。

各項目管理(處)公司要成立安全度汛分指揮部。各項目管理(處)公司分別設立安全度汛分指揮部和安全度汛值班室,分指揮部應有施工單位負責人蔘加。建設管理公司要組織相關單位制定相應的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安全度汛預案,建立安全度汛組織機構,明確預警、事故分級,制定預警響應、應急響應程序措施等。

各參建單位在建設單位的領導下,逐級建立並完善在建地鐵安全度汛的工作體制、機制;制定相關的預案和措施;全面開展汛期隱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積極做好應急搶險工作;建立相應的搶險隊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及時收集並報送有關信息。

地鐵應急預案 篇10

一、編制説明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成都地鐵天府廣場南渡線及暗挖試驗段工程項目安全施工,預防突發性安全事故,及發生安全事故時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及時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工作,防範事故進一步擴大,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結合成都市往年雨季月份一般在集中在7月至9月間和本工程自身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成都地鐵1號線天府廣場南渡線及暗挖試驗段土建工程的暗挖隧道及明挖車站。

1.3 編制依據

1、成都地鐵1號線天府廣場南渡線及暗挖試驗段土建工程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

2、相應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

3、相關方的期望及要求

3、集團公司頒發的“程序文件”和“作業手冊”;

4、現場踏勘所掌握的施工場地環境資料。

1.4編制原則

貫徹執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等,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二、工程概況

2.1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於正在修建的天府廣場局部改造工程以南,北接天府廣

場局部改造工程,南接天府廣場~錦江賓館區間,橫跨東西御街,沿人民南路呈南、北方向佈置;暗挖試驗段土建工程包括1#線北端和2#線東端暗挖試驗段,分別位於1#線天府廣場站北端起往北17m範圍和2#線天府廣場站東端起往東16m範圍。

2.2工程範圍

本工程包括明挖車站和暗挖隧道兩部分。明挖車站的起訖里程為YDK8+882.653~YDK8+990.400,車站長107.747;其中YDK8+882.653~YDK8+912.653之間30m採用蓋挖順築法施工;暗挖隧道包括1、2#線聯絡線(長47.538m)、1#線右線(長25.9m)、1#線北端暗挖試驗段(左右線各17m)、2#線東端暗挖試驗段(左右線各16m)以及其他附屬工程。工程分佈見圖1。

三、洪災預防措施

1、在洪水期間防洪防汛領導小組必須安排晝夜值班,且保證手機24小時暢通,以保證事故發生後在第一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

2、調度常與成都市氣象局保持聯繫,隨時掌握天氣情況,提前做好相應的防洪防汛措施。並加強與當地政府和應急部門(如消防、醫院等)的聯繫,以便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和應急部門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3、必須進行防洪防汛檢查。重點檢查防洪防汛組織情況及施工現場防洪防汛方案措施是否落實,防洪防汛物資設備是否到位,各種制度是否健全;

4、必須做好對職工和民工的洪災意識教育,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遇有險情時做到指揮靈、行動快,迅速完成搶險任務;

5、做好救援物資的儲備工作,並設專人嚴格保存及管理,非應急救援不得動用;機械設備按照預案要求組織,並設專人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以備不時之需。

四、應急處理措施

1、一旦出現暴雨天氣,在場值班領導、領工員、工班長或安全員,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撤離危險區域,無法立即撤離的.機械不予撤離,以人為主,確保施工人員生命安全;

2、撤離危險場所後,立即清點現場施工人員數量,查看有無人員未逃離現場,組織公司全體員工進行抗洪;

3、立即啟動應急救災程序,組織人力、物力全力搶險救災,減少降低災害損失;同時向上級部門及當地政府部門彙報,請求支援;

4、當發生人員傷亡時,按緊急搶險方案及時進行救援工作。在確保救援工作人員無生命安全威脅的情況下進行搶救工作,若自身無救援能力時,及時上報相關部門進行救援,同時做好相關配合救援工作;

5、當搶救出傷員時,根據傷員人數、受傷程度,由醫務人員在現場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後,按照“先重後輕”的原則,及時將傷員送到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6、現場採取安全警戒線或隔離措施,防止其他人員進入危險區域,避免災害損失的擴大;

7、根據災害損失情況,按照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及條文的相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機關或相關部門,等待下一步的調查處理。

五、組織機構與資源配置

5.1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機構圖見附件一)

為應對突發事件,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快速、及時做出反映進行補救,儘量減少財產和人員損失,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領導,項目部各主要成員參與的搶險領導小組,並配備足夠的搶險物資設備和經受過搶險培訓的搶險人員。應急管理組織機構網絡圖見下:

5.2職責和分工

5.2.1組長職責 應急管理組織機構網絡圖

(1)對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

(2)宣傳、貫徹執行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制度;貫徹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組織大型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

(3)定期聽取安全情況彙報,研究和解決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責對事故救援所需資源做出統籌安排並監督落實到位;

(4)組織審批防洪防汛安全技術措施,積極採納合理化建議,總結推廣安全生產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5)作為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組織發生洪水事故時的搶險救援工作,按照預案進行資源調配、組織分工,確保救援工作有序進行;

(6)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督促落實。

5.2.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工作,在組長的直接領導和指揮下進行各項安全工作,對現場施工生產的安全負具體領導責任;

(2)組長不在救援現場時,負責履行組長職責;

(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標準和條例,負責制定和落實防洪防汛安全技術措施;

(4)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5)堅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6)當發生洪水事故時,負責組織領導小組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5.2.3小組成員職責

(1)在項目部領導下,認真監督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實施;

(2)對防洪防汛救災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3)當發生洪災時,在防洪防汛應急小組領導的指揮下,按照洪災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抗洪搶險。若洪災嚴重,在做好上報的同時,迅速向當地政府部門彙報,請求支援。積極參加事後的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提高防洪防汛救災工作。

5.3裝備及通訊聯繫方式

項目部以“領導幹部值班制”為原則,並以手機為通訊工具進行聯繫;主要人員聯繫方式如下:

總值班領導:崔穎哲(項目經理)

5.4應急隊伍的組成和配置

5.4.1應急機構名單

領導小組組長:崔穎哲

副組長:羅錫波 汪祥平

組 員:向坤明、聶合華、饒曉強、張

鵬、張德遠、羅小明、楊 浪、

彭建中

現場搶險組:鄧正方 鄧 剛 餘光榮 賈昌祿

現場施工作業班組(1)

現場救援組:熊 剛 李建中 張登雲 葉建輝

現場施工作業班組(2)

後勤保障組:呂建華 李 穎

現場施工作業班組(3)

5.4.2資源配置

救 援 配 置 物 品 一 覽 表

5.5日常檢查及演習

項目部定期不定期對事故應急預案機制的體系、應急物資及救援物品有效性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由項目部應急管理機構組織消防、醫療等部門對搶險隊和救護隊進行演練培訓及指導,並定期進行演練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