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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範文(精選3篇)

社會實踐報告 閲讀(1.27W)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範文 篇1

這個寒假在法院進行了一個月的實習,最讓我印象深刻,或者説是受益匪淺的,就是對於溝通技能的鍛鍊。與之前暑期在聯通的實習經驗不同,在聯通時由於很多是技術層面的活,所以更多的是手把手教之後反覆錘鍊的耐心。而法院的工作不同,法院的工作(在屬於實習層面的我來看)是比較容易的,但是很多時候導師往往只是指一個大致的方向,把你實習可能需要的只是一股腦的全部講給你聽,然後就放手你去做。你不可能在沒人帶你的情況下只聽一次就毫無問題的把事情全部做完,這種時候,你就需要去尋求他人的幫助,而溝通技能便顯得尤為重要。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範文(精選3篇)

以打印文書為例,法院是審判案件的地方,那麼審判文書的打印便是最基本的一項。文書打印需要前往三個不同的房間,有着三個步驟:排版校對、打印、蓋章。第一次傻傻的拿過去,叫了一聲老師好(法院對年紀較大又沒特定職位的統稱為老師)就放到其中一位老師的面前,然後我就一直等着。可是等啊等啊一直沒好,當我忍不住想去詢問時,一位女實習生跑了進來,叫了一聲姐姐好,然後那位負責排版的姐姐就愉快的先給後來的這位女實習生排版了。

當然,我並不是讚揚這種行為,但是很多時候有一張甜嘴確實能給自己帶來很大的便利。以最簡潔的方式取得的效果,嘴巴往往起着不可思議的作用。用一聲尊稱來打開局面,然後一點一點與人交流溝通來完成使命。領導力其實並不是那麼玄妙的東西,在經過你的仔細思考後,領導力其實就在你的一舉一動之中,而你也可以從日常的小事之中獲得領導力所帶來的好處。

本次實習要説不滿的話倒也有一點,雖説實習就應該從小事做起,但只做小事卻是很難獲得大的效果。法院實習最終所做的基本都是文祕方面的工作,雖説能通過看文書或是看審判來獲取一點經驗,但還是希望能有更多一點關於法院工作的經驗。用人單位在用實習生時往往只是視為勞力苦力搬搬東西,而往往忽視了挖掘實習生更深的潛力,給予實習生更多的機會。所以在我看來,實習確實要從小事做起,一點一點積累經驗,但用人單位只給小事確實很難激起再次前往該處實習的興趣。

綜上,有好有壞,有所得有所失,一個月的實習其實算不得什麼,但是這段實習經驗也的的確確在我的人生之中留下了一筆,刻在我的腦海之中。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範文 篇2

一、實習簡介

今年暑假十分有幸被分配到__市中級人民法院①實習,實習期間,我不僅僅鞏固了兩年來所學的專業知識,鍛鍊了自己的法律實踐潛力,還學到了許多課本上所沒有的法律實務工作知識。實習過程中,各位領導、法官、書記員對我十分照顧,和他們的交流與溝通,也讓我積累了許多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對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認識。在此,我想向一向指導、照顧我的黃建平法官,我們的領隊老師胡弘弘教授和所有為我的實習帶給幫忙和指導的__中院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感謝你們為我順利完成實習所付出的努力。

二、實習過程

我被分配在執行局跟隨黃法官實習,這對我而言是一項新的挑戰,因為今年試行的大二提前實習制度,我們還沒有學習民事訴訟法,相關的法律知識還十分欠缺,在校園更是很少接觸關於執行方面的信息。但既到了法院,就應抱十分虔誠的心態來學習,而學習好了也可為之後研習這方面的知識打下良好基礎。一開始我對執行的理解僅限於“直接依據生效裁判,簡單實現法定權利”的“體力活”,並沒有意識到執行工作的重要性,但透過實習學習,讓我對原先的看法有所改變。

《民事訴訟法》第201條對執行的定義是“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對於該定義,能夠理解的有三點:

一、執行的依據務必是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主要是沒收財產和判處罰金。行政判決、裁定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非財產部分並不能由法院執行局執行。

二、具體是由作出判決或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①__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都很有名,個性是它的人均結案數,據__中院統計數據,20__年人均結案高達277.6件,居廣東省法院第一位。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二審法院一般並不執行,但遇有特殊狀況,仍可提級執行。

三、法律有明確規定的,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的產生有兩種,包括申請和移送。對於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一方如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能夠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在法院主持下雙方自願達成的調解協議文書,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也同樣適用。申請執行作為法律賦予當事人的一項權利,能夠行使也能夠放棄,但其行使有期限限制,同一般訴訟時效2年,也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案件申請或移送執行立案審批後,即進入正式執行階段,一般先由執行人員製作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表、申報財產通知書、送達回證及其他必要法律文書,如被執行人在本地,可直接由執行人員親自送達或要求其來法院領取;如被執行人在異地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如因刑事犯罪在監獄服刑或被羈押在看守所),則可透過郵寄送達或提審被執行人送達文書(對於在監獄服刑的,一般寄送委託調查函,請監獄管理人員代為送達法律文書;對於在__市各看守所的,則由法院執行人員提審直接送達)。

被執行人在收到執行通知書的法定期限內自動履行,則該案能夠終結;如被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仍未主動履行,人民法院能夠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職責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狀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務必費用,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財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等①。

對於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執行到位申請或移送標的請求的,執行完畢能夠結案,對於出現特殊情形②,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或終結執行的,也可執行結案。具體執行流程詳見下表③。

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的情形有:(一)申請人表示能夠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執行情形不見後,恢復執行。參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

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的情形有:(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執行人下落,均不清楚,後請求當地派出所民-警、當地村委會幹部協助找到被執行人父親,向其父親進行調查。法官在同被執行人父親談話時,被執行人父親表示不明白兒子目前在哪裏,他所住的那套房子也不是兒子自己的,是被執行人父親的,還沒有過户,有村裏人能夠證明,如果申請人同意將賠償款減半,被執行人父親願意代替兒子償還債務。後法官多次做雙方工作,最後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即履行協議,此案圓滿執結①。

實際執行過程中,面臨諸多新型、疑難、複雜狀況,完全執行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個性是一些刑事附帶民事或者刑事罰金之類的案件,很難執行到位。由於一些被執行人法律意識不強,對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不主動履行或者採取抗拒行為②,如不用心主動向法院帶給財產狀況,故意逃避執行,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部分地區或部門的狹隘保護主義;法院執行力量不足、辦案經費短缺、裝備落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等也給法院執行工作增加了必須的難度。

__作為改革開放的先驅,外來人口眾多,違法犯罪案件類型多樣,個性是外來人口刑事犯罪,如涉及有關財產的執行,很難執行到位。既由於被執行人多為來自外地的打工者,無多少可供執行的財產,也存在着必須程度上的地方保護主義,委託調查執行很難得到實現。__市本地法院委託外省法院執行難度很大,不少地區法院對__法院委託執行消極冷漠,不聞不問,甚至出現過在__法院執行法官多次訊問並催促其回覆之後,某受託法院承辦法官竟抱怨__法院法官“不明事理”並要求__法院“以後不要再給我們委託案件”的狀況③。

執行難問題早已普遍化,中發11號文件號召動員全黨力量解決執行難問題迄今已近十一年,隨着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出台,中央對執行問題更加關注,最高人民法院為解決執行難問題出台了系列規定,包括《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執行工作的意見》等,而且也從原先法院的單打獨鬥轉向黨委領導、法院主辦和社會聯動④,中央多部門近期出台的執行聯動機制即是為解決執行難而構建的新體制、機制,全國性的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也在全方位開展,廣東省法院包括__法院在內試點進行的“主動執行”也是對現有執行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改革創新,為有效解決執行難問題帶給新的思路。

①該案是我在實習期間全過程參與的一件執行案件,從立案執行,到製作執行法律文書,送達,做當事人工作,製作調查筆錄,見證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製作結案報告都有自己的身影,所以挑選出來作為本報告的引用材料。

②筆者跟隨黃法官辦的一件案子涉及到山東和廣東多方關係,被執行人拒絕履行義務,法院現場強制執行時遭遇被執行人親屬反抗,後在__本地公安局的協助下才化解緊張氣氛。

③參見鄧曉紅、何芃:《__中院關於委託執行工作機制的調研報告》,《__執行》20__年第1期,__中院執行局編。關於__市兩級法院委託執行案件“執行難”的具體狀況能夠參見__中院執行局“執行專題研究”系列文章。

④參見胡志超:《解決執行難的十年曆程》,載《法庭》20__年第11期。

三、實習經驗

本次實習,自己既有的專業知識得到了發揮,同時親自參與實踐也獲得了許多的實務工作經驗。在執行局實習期間,協助書記員做超多的法律文書工作,自己亦草擬了各類執行裁定文書,基本掌握裁定文書的製作,應用相關法律知識處理具體案件,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還明白了一些必要的細節,如寄送各類EMS文件(向被執行人户籍所在地寄送委託調查函,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及家庭狀況,向監獄寄送相關文書),會見當事人的時候,很簡單的道理往往需要透過很多種方式才能讓申請人個性是被執行人明白和理解,出去執行的時候,碰到阻礙,還要注意保護好自身的安全,尋求當地有關部門的協助,這都是需要透過親自接觸才能有深刻體會的。

總結來説,本次法院實習任務就是了解到了執行的全過程,從申請或移送到立案執行,一系列的程序工作自己都有親自參與,民事部分、刑事裁判中涉及財產執行部分,都有不同,但又都接觸學習了相關方面的資料,這對加深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有很大的幫忙。而且在法院旁聽了其他庭的一些案件審理過程,對整個法律分析與應用有了一個基本的瞭解,這是校園課程裏面所很難學到的,即使學到了,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也很寶貴。法院實習恰恰彌補了我這方面的缺陷。

平哥對我的實習工作表示十分滿意,在給我的實習鑑定評語中寫道:用心熱情、謙虛好學、善於思考、勤於總結。在平凡枯燥的日常工作中,探究法院工作現狀的原因,思索司法從學院走向社會的路徑和方式。這是讓我十分驕傲和自豪的,我覺得這次的法院實踐是我重新成長的一個重要轉折點。

成為一名法官,個性是成為一名優秀的執行法官真不容易,精湛的法律知識、良好的職業素質、豐富的實踐經驗都是每一位執行法官所必備的。經歷過才會懂得,自己還有很多不足和待完善的地方,要繼續努力!臨離開法院前,平哥和執行局的領導、法官、書記員們鼓勵我繼續好好學習,將來有機會還來__中院工作,這對我是一個極大的肯定。我想我會聽從他們的推薦用心努力學習的,無論將來會不會回__工作,我都會用自己的所學為中國法治、公眾利益做出自己的貢獻。而在實習過程中結識到的中山大學、國家法官學院、華南農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等不同高校的法科學子朋友,也是我受益終身的財富!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範文 篇3

根據校園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首先我要向所有為我的這次社會實習帶給幫忙和指導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員以及親自指導我的薛庭長,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謝,感謝他們為我的順利實習帶給的幫忙。

透過這次實習,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較為豐富的實習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來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超多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經濟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我對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對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的理論和實習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下面是我實習報告的主體部分,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談下我對相關專業問題的看法,分為三個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實習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場經濟對民商事法律的影響巨大。

透過查閲檔案室多年的統計資料,從案件的受理,審結,執行等數據分析,我覺得隨着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這從一個側面能夠説市場經濟也在呼喚民商事法律的發展和完善。從年開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開始,到年代已經到達了件左右,從年開始,經濟類案件也迅速增加,從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純民事案件更是到達了年的超過件,再從標的額看,由年左右的萬元上升到億多元,從年開始後,每年案件執行額,都在億元以上,並且民商事案件標的額佔所有案件的%以上。鮮明的數據最能説明問題了,從統計的結果我們不難發現民商事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重要性。並且隨着整個市場的發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斷的修訂,完善和發展過程中。

第二,調解在中國仍然有着極為重要的作用。

儘管現代社會對中國的傳統的鄉土社會起到了極大的衝擊,但不可否認的是中國是一個極為重視關係和人情的國度,尤其是在基層更是如此,當發生了糾紛,一般的人更傾向於非訟的解決方式,只有當爭議無法協商時,這些人才會選取去法院提起訴訟去解決問題,有些當事人甚至是為了爭一口氣,為了自己認為的公道而提起訴訟。有一個同學説他在重慶的一個基層所作的調查,問卷的問題是當發生了土地糾紛的時候,在法院起訴還是由村幹部調解,結果___%的人都選取了後者。也許這個數據有點偏高,但起碼我想能夠得出一點結論,那就是在基層調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礎的。“我們之間是熟人,打個招呼就是了,還用得着多説嗎?”“這不是見外了嗎?鄉土社會裏從熟悉獲得信任。鄉土社會的信用並不是對契約的重視,而是發生於對一種行為的規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時的可靠性”。費孝通先生的描述儘管是寫年代的,從江村所在的地區看也正是我們蘇南那一塊。儘管受到現代社會的衝擊,但是我們也無法忽視,傳統的鄉土情結在農村是很濃的,這在蘇南一帶也是如此。人們之間的交易很多出於對人情的信賴。民事訴訟機制與非訟機制相比儘管有諸如權利實現的直接強制性和複雜的程序權利保障機制,但民事訴訟機制也同時存有若干短處。“最突出

的有(一)解決糾紛的成本高;(二)解決糾紛的週期長;(三)解決糾紛的剛性化”。其次,“我們從整個世界的範圍看,年代中期以來,在司法實習中,訴訟外糾紛解決方式的應用已取得了顯著的成效,而且在許多國家已經逐漸成為解決民事糾紛最為主要的工具。這反映了建立在經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對自力救濟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隨着社會的重大變化而呈現出否定之否定的規律。面臨“訴訟爆炸”的現實,以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補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發展之必然”。因此,無論從內還是對外來看,調解這種解決糾紛的制度都是切實可行的解決糾紛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眾,尤其是農民兄弟,法治意識淡薄,法律素養仍然欠缺。

在我整個實習期間,我旁聽了大約場庭審,也能夠是説對基層的狀況有比較深刻的體會。先從程序上説起,比如説:庭審中被告缺席,並且在法官電話通知後仍拒絕到庭,而至缺席審判,我就看到三次。當然這和法院的工作是沒有一點關係的,因為此刻法院都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提前把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等相應的法律文書用特快專遞寄給當事人。所以,缺席審判的產生完全是當事人法律意識的欠缺或者説得嚴重點是目無法紀導致的。而且能夠看到,大約有一半左右的案件,當事人的一方或雙方遲到十分鐘甚至於半個小時以上,當然當地的交通條件還是比較優越的,即便是從最遠的鄉鎮坐車到法院也不會超過一個小時,從遲到這一點也能夠説明人們的法律意識的淡薄。在庭審中,就更能發現問題了,舉個簡單的案例為證。在一個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的案件中一個村民小組的多户農民,都到了現場,在庭審過程中,旁聽席上的一位農民兄弟舉着農村土地負擔監督卡,大聲喊道:“法官,我要説話”。被法官制止以後,他仍不滿足,仍在喊:“我們為什麼就不能講幾句話呢?……”話未説完,又被法官打斷,法官責令其不得發言,於是台下的多位旁聽者開始喧譁,最後還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懾下才停止。法官就問

他們你們是否有出庭通知書,你們是不是證人?回答當然是否定的。最後庭審結束,那些人仍極度不滿,憤憤不平抱怨他們在法庭不能説話,甚至當庭辱罵律師。雖然這只是個案,當事人的情緒也顯得比較過激一點,但類似的狀況在其他案件的庭審過程中,也是屢見不鮮的。這一方面説明:我們廣大農村的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是極度欠缺的,從他們內心看仍然缺乏對法律的足夠的信仰,反過來看就是我們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遠兮,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説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這點還能夠理解的話,可能對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利有必須影響,那麼實體上的則對當事人影響就大了。

從訴訟的實體的一個重要方面來看,證據意識保護相當不夠,這在必須程度上仍然和中國的人情社會是分不開的。在一個瑕疵擔保的案件中,付貨物的一方(甲)帶給的貨物有瑕疵問題,但對方(乙)方發現後並未書面提出,因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電話通知了一下,也沒有要求對方出示書面説明或者其他擔保之類,此刻乙方把貨物供給了丙方,丙發現了問題,起訴乙,乙在喊冤,但苦於沒有證據,想要鑑定產品卻又存在其他的困難,最後這個案子雖然我走的時候還沒有判決,但從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證據意識強些,就能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和困擾。

因此,從程序和實體上看,我們普通民眾的法律意識都很欠缺。朱蘇力教授寫《送法下鄉》,雖然有些東西我還不懂,但其中表達的一個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傳和普及工作,我們確實有很長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在法院實習雖然很短暫,但體會到了校園和社會現實畢竟是有一段較大的距離,以前不懂社會的複雜,然而一個月使我感受到很多。在我實習期間,我和好幾個法官談過,他們抱怨説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我的感覺就是他們憑着一腔熱血去辦案,一旦出了一點問題,全年的評先進之類的,就別指望了。一個指導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畢業的,他去年全年審結了多件案,這在我們市整個法院系統,能夠排第三。但在我實習期間,他因為一個管轄權異議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變後,他全年的努力能夠説是要受到很大的影響。但他並沒有消極的去工作,仍然充滿熱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別的地區我不敢説,因為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但是就在我實習的法院我感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還是相當敬業。每一天早上八點是上班時間,在八點之前,絕大多數人已經到了辦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辦案的人員。這可能也和嚴格的管理有關係,因為每一天所有法院的人員都需要在入口處打卡計時。雖然我在那實習也聽到律師和當事人請法官吃飯這種不良的現象,但是我此刻比以前更能夠理解這些現象。這是社會的潛規則,暫時還是沒法改變的。譴責和制裁是就應的,但有時我們不能不看到人的無奈,不能忽視我們的國情去大談法官有多麼的鐵面無私,這

恐怕也是社會變革所需要經歷的一個階段。我個人覺得作為一個法官起碼就應有條須做到:原則,良心,靈活性。所謂原則,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務必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進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謂良心,就是法官內心要有一種正義感,這是一種實質正義,在正義的天平上,兩邊等重在有些狀況下或許不是最佳狀態,這需要法官根據實質正義觀去衡量;而靈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種解決糾紛的靈活性,不可過分拘泥於具體的規定。康德以前佇立於曠野,仰望滿天星辰而淚流滿面——因為他深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慶幸。如果他活到此刻,也許他會失望,但絕不會因此而絕望。因為一種制度的變革不是那麼容易的,總要經歷陣痛,就像一個新生命的誕生總是要經歷那麼多磨難。

其次,我們在校園能夠學到的東西畢竟是太有限了,遠遠不夠我們去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不像我們所想的光用邏輯和理論憑邏輯三段論來推導一下就能夠了,記得一位美國的智者就説過: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個性是對非訟案件中,它對法官的社會經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強調其親和力,説服潛力和控制潛力。指導我的另一個法官,是庭長助理,也是有着八年審判實習經驗的年輕法官,在他手下調解,撤訴的案件有七成以上。在跟他學習的一個月裏,我更加體會到了這一點,有時調解成功完全是因為雙方當事人都很信任法官,能夠被他個人的潛力和經驗所征服。

第三,書到用時方恨少。平常的學習雖然也經常看些案例之類的,但一旦進入主角,即發現自己所學的欠缺。當我從校園走入社會,才覺得在象牙塔中的平靜與安逸太久了,似乎很難體會到現實社會的驚濤駭浪。這也是我今後要努力的一個方向,法律脱離了實際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好處和應有的生命力。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經歷,也是自己踏入社會所獲得的第一筆財富,是我第一次直面社會,體驗社會萬象。透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運用到實際的工作中,開闊了我的視野,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了較好的理解。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幫忙我的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法官,在實習過程中幫忙我的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