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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承包轉讓合同(通用3篇)

承包合同 閲讀(1.06W)

店鋪承包轉讓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

店鋪承包轉讓合同(通用3篇)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經協商甲方將其水吧服務部發包於乙方經營,乙方在承包期間享有該水吧服務部的經營權。

第二條 場所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區域位於________________,總面積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該區域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按合作協議有償供於乙方使用,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經營用途

1.該水吧區域承包期限共 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 甲方將所涉區域提供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包合作期內應合法正當經營,不可隨意更改的經營範圍。

3.承包期間乙方經營時間應按甲方開放時間統一管理。

4.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店面,乙方應如期交還。

5. 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續約權,但應在此期限內提前1個月雙方訂立協議為準。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店每月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自本同生效後當日內一次性付清承包質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以後每月5日前按時支付當月承包金。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租租金由甲方交納。

(2)承包期間內甲方為乙方提供該房屋的水電、物業等相關基礎設施服務,所涉費用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__________

(1)甲方提供之設施,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 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税收及自身經營所需之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承包期間內的承包合作租金 ________元/月。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店面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店面。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店設施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店面和設備。

3.本承包合同結束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店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店面。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店面結構。

(3)損壞承包的設備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5)利用所承包的店面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店面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門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店面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完好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店面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店面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店面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 承包結束後,乙方遺失或損毀的設備應照價賠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鋪承包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原經營的 獨立承包給乙方經營,特訂立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時間及地址

自 年 月 日起至該房屋房租合同最後時間期限範圍止,地址為: 。

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承包費用為每年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每年分兩次付款,每年首次付款在當年7月份以前,第二次付款在次年3月份以前,最後一年的承包經營款應在當年3月份提前支付。

三、雙方約定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原租房合同上的約定時間內乙方能正常經營(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甲方不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經營管理;

3、乙方獨立核算自主經營,所產生的任何開支費用、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4、乙方須按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額;

5、合同期滿後,現在乙方使用的各項可移動的設備設施歸乙方自行處置。

四、違約責任

此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除賠償違約金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如有任何糾紛,雙方可申請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店鋪承包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合作協商,現將高橋西路33-9號美佳人美容館合作協議如下:

1、合作資金:

甲方投入資金(大寫)元整, 乙方投入資金 壹萬八仟元 整, 18000 元 合作股份

2、合作內容:

甲方負責店內管理,顧客開發及配合乙方共同完成店內銷售。 乙方負責店內管理,顧客護理及配合甲方共同完成店內銷售。

3、合作股份:

甲方 乙方

備註:如甲乙雙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合作資金不得退還,在特殊情況下,甲乙雙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必須經過共同協商在雙方同意情況下可實施合作資金折舊退股,股份不得轉讓給第三方,否則將收回店內股份,該協議至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篇三:商鋪合作經營協議書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合作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將以自己名義承租的一間商鋪位於房屋(建築面積約4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進行經營分紅;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經營分紅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29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經營分紅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經營期內,乙方不得變更經營者,否則合作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分紅,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為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房租、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税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七:在合作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自然災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的終止,甲方須退還乙方合作經營保證金。乙方不得享受作為房屋承租人的相關待遇。

八、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合作經營保證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1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九、乙方違反協議第八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十、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一、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後,甲方需退還合作經營保證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