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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基樁技術檢測合同(精選3篇)

建築合同 閲讀(1.21W)

建築基樁技術檢測合同 篇1

工程名稱:

建築基樁技術檢測合同(精選3篇)

委託單位:

檢測單位: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檢測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甲方委託乙方對工程基樁進行檢測,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徵:

1.4樁基設計概況:

樓號總樁數(個)樁長(m)樁直徑(mm)設計承載力(KN)

第二條檢測方法、內容及數量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基樁檢測的方法、內容及數量如下:

序號檢測方法檢測內容檢測數量備註

1靜載試驗基樁承載力

2低應變法樁身完整性

3高應變法基樁豎向抗壓承載力、基樁完整性

4鑽芯法基樁完整性、樁身混凝土強度

5聲波透射法基樁完整性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

序號資料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提交時間

1地質勘察報告1份

2相關施工圖紙1套

3樁基施工記錄1份每根被檢測樁的施工記錄,有甲方、監理等單位蓋章。

4樁位圖1份每根樁施工編號。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基樁檢測報告

序號檢測報告數量內容要求交付時間

1樁基檢測報告4檢測內容滿足相關規範規定,檢測結果真實反映樁質量,保證出具的書面報告真實、合法、有效

2

3

第五條檢測工期

本工程基樁檢測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完成現場檢測,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甲方應提前天通知。現場檢測完成後天內提交正式檢測報告。

第六條甲方責任

6.1按時提供樁基施工記錄、地質資料、樁基平面圖等資料。

6.2按乙方要求提前做好受檢樁樁頂和場地的處理。

6.3為樁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現場檢測所需要的照明電及動力電,設備進、出場吊裝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場地。

6.4負責現場檢測有關各方的配合、協調工作。

6.5按時向乙方支付樁檢費用。

第七條乙方責任

7.1向委託方提供樁基檢測方案,含樁頭處理方案。

7.2根據設計單位和委託單位的要求(提供設計依據或驗證設計),嚴格按照《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JGJ106-20__)及其他有關樁檢工作的規範、規程、標準進行現場樁檢工作。檢測工程樁質量,確保檢測質量,並對測試結果負責。

7.3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進行現場檢測,按時提交檢測報告。

7.4按時提供檢測結果,配合施工。樁檢單位應在樁檢結束日內,出具樁檢報告(按單棟樓號提交報告,每棟各四份,也可根據情況調整數量),樁基檢測報告內容滿足相關法律規範規定,檢測結果真實反映樁基質量,並保證出具的書面報告真實、合法、有效。

7.5檢測場地內的水電接入及水電費用由樁檢單位自行解決和承擔(由委託單位代交,付款時委託方扣回檢測單位現場發生的水電費用)。

7.6樁檢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如樁檢單位施工造成乙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或任何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7因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乙方應在日內提交有關證明,經甲方簽證確認後,方可順延工期。

第八條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8.1本檢測項目測試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其中:

(1)低應變檢測根,單價元/根,計元;

(2)高應變檢測根,單價元/根,計元;

(3)靜載試驗根(點),單價元/根(噸),計元;

(4)試驗根(點),單價元/根,計元。

8.2檢測費用支付方式:

(1)提交檢測報告,支付合同價款的80%;

(2)工程進度到±0.000、結算完成,一次付清全部檢測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供檢測結果,否則每拖延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

第十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檢測任務完成、檢測費用付清,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

第十四條合作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招投標和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因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向運營管理中心合約法務部提起實名投訴或舉報(電話投訴不予受理)。

具體投訴方式:

信函

委託單位:檢測單位: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建築基樁技術檢測合同 篇2

受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市(縣)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有效期限至年__月__日

根據《民法典》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該項目屬計劃)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在(地點),以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標準,採用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1-次總付:元,時間:-

2分期支付:元,時間:_元,時間:_-

3按利潤%支付,期限:--

4按銷售額%支付,期限:

5其他方式:

七、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條約定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電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於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基樁技術檢測合同 篇3

第一條

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大寫)。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犯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__%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__年____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後還清全部本息止)。利率月息為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貸款逾期按規定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歸還貸款資金來源用貸款項目新增加的利税、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資金。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還款責任。必要時,乙方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條

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表和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擔保單位及甲乙雙方上級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主管部門:(蓋章)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銀行:(蓋章)______工商銀行市分行:(蓋章):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